廉租房的防腐秘笈
2013-04-29李开周
李开周
人人都知道,现在房子是个大问题。
其实不光现在,很早很早以前,房子就是个大问题。只要有了城市生活,就必然会出现房子的问题。无论唐代还是宋代,大城市的人口往往数十万计,这么多人集中在一起,又没有高楼大厦,可怎么得了。唐宋时期房子就是皇上关心的大问题。
大唐盛世听起来很浪漫吧?翻翻《太平广记》,长安城里租房定居的小商贩甚至小官吏俯拾皆是,还有人因为交不起房租而流落街头呢!白居易听起来很牛气吧?请读他的自叙诗:“游宦京都二十春,贫中无处可安贫。长羡蜗牛犹有居,无如硕鼠解藏身。”从考中进士到当上太守,老白一直没能买上房子,20年以后才跑到洛阳买了一所,还是二手的。
宋朝商品经济空前发达,可是住房却比唐朝还要紧张。听听大儒朱熹怎么说的:“且如祖宗朝,百官都无屋住,虽宰执亦是赁屋。”
北宋前期,首都开封房价奇高,连一部分高级干部都要租房。到了南宋初年,宋金对峙,中原富人渡过黄河,把江浙房价抬得奇高,低收入家庭甭说买房,连租房都未必租得起,以至于金国间谍把北方房租低廉当成了宣传利器,劝诱南宋人“弃暗投明”,搞得民心震动,宋高宗不得不赶紧颁布诏书打压房租……
还有离我们最近的民国时期,关于当时房荒如何严重,民国穷人解决居住问题如何艰难,单看国民党从上台执政一直到解放前夕总共建了多少廉租房就知道了。
上世纪20年代上海等地的“贫民住所”,上世纪30年代南京等地的“平民住所”,抗战前广州等地的“劳工新村”,抗战后江浙等地的“善救新村”,以及1942年大灾过后散布于豫陕边境的那些“难民新村”,统统都是国民党政府斥资兴建的廉租房。
假如那时候人人有房住,假如那时候住房问题不是个问题,国民党绝对不会去搞廉租房,这个说法您同意吧?
面对大量没房子住的城市平民,朝廷也是下了不少心思,也就是今天所说的“调控政策”,有的“政策”下手是相当狠的。比如,唐宋两朝也有廉租房。唐玄宗天宝九年,规定长安附近区县的房租每间每月不能超过五百文。宋高宗绍兴三年,规定房东不能私抬房租,否则房客可以“诣府陈告”,而政府可以重罚房东并将房子“没纳入官”。但这都是用国家命令来限制民间的房租水平,严格讲不能算“廉租房”,只能算“限租房”。
国民党统治下的廉租房倒是货真价实的廉租房,第一,它们都是政府开发的,只租,不卖;第二,它们的房租水平确实比市面上低得多。以抗战前青岛市政府在沈阳路开发的“东镇平民住所”为例,每间月租只有法币1元,而附近广饶路上私人搭建的茅屋都要每月两元才能租一间。
政府开发的廉租房便宜,私人开发的住宅昂贵,大伙肯定都想去租廉租房,即使自己有房,也可以在租到手之后再加价转租给其他人——这也是廉租房领域最常见的腐败。怎样才能避免腐败,让有限的廉租房可以公平、公正地供应给那些真正的穷人呢?
一是让廉租房不那么“宜居”,这样可以降低有钱有势者入住的欲望。例如抗战前广州市政府开发的劳工新村,每户限租一间,每间房的可使用面积还不到20平方米,只有一个卧室,没有厨房和厕所,做饭和如厕都只能去小区里的公共厨房和公共厕所,而且所有住户一律不能在小区里养宠物,不能打牌,不能打麻将,不能在夜间大声谈笑,管理制度比中学生宿舍还要严格。像这样的小区,肯定只有真正走投无路的穷人才乐意住,你让处长、科长们住,倒贴钱他们都不会来。
二是搞抽签。比如说1947年建成的长沙市第二善救新村(位于打靶场),总共只有86间房,符合入住条件的住户却有200多家,长沙市政府只好让大伙去抽签,谁抽中谁入住,抽不中的只能轮候,就跟现在经适房摇号一样。
经适房摇号总是会有猫腻,而解放前的善救新村抽签却很公正:抽签现场有参议会(相当于现在的人大)监督,抽签结果要在报纸上公布,所有没抽中的住户都是义务监督员,只要能指证某个抽中者是公务员或是有房户,地方法院立马就会把那个作弊者法办,然后举报者就能取而代之,住进梦寐以求的善救新村……
(选自《国家人文历史》2013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