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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艺术之“怪诞”研究

2013-04-29路俊俊

美与时代·城市版 2013年7期
关键词:伦理

路俊俊

摘要:

行为艺术就是利用一定的时间,借助某些道具,表达某些观念的艺术表现形式。在当代艺评术语中,行为艺术被统一又模糊地称为“Performance Art”,既强调其“表演”成份,但又与传统的演艺明显区分开来。

关键词:伦理;自虐;极端

“某日有人打车,路见一人在街边冲着墙上小便,惊异;司机:别见怪,那是搞行为艺术的;乘客:噢,原来这就是行为艺术。”这就是行为艺术吗?

前几日听了一个有关“行为艺术”的讲座,专家说到只要这个行为是艺术家为了一定目的操纵的,一切表演都属于行为艺术,当然也包括随地大小便、现场做爱。

我认为这种意识本身就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和独断论色彩,它以“真理”权威自居,不断命令前卫艺术按所谓的“真理”眼界来看待现实、反应现实乃至生产现实。怀着对艺术的崇敬心情而又免于被扣上不懂艺术的帽子,我在尊重所有的吃屎的、放屁的、自虐的、暴露狂的、搞破坏的、癫狂的、意淫的行为艺术的前提下,不禁想问问为什么艺术就只能表现这么一点点?看着行为艺术家们用那充满悲天悯人的眼神解释着自己的表演,我们看到的可能是艺术,但绝不是艺术的全部。

一、行为艺术的悖谬逻辑

想成为行为艺术家,你就要去干一些艺术家“该干”的事,按这样的逻辑来说性骚扰、强奸、嫖娼、黄赌毒等都是在搞艺术?那么这种艺术也太简单了吧。这一切是否也是要教给下一代“课本上说的随地大小便是不文明的”这句话并不是正确的?

至于老百姓们怎么去看待,怎么去理解,对一些孩子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对社会道德产生多大的冲击,就不是这些行为艺术家们所关心的了。

在他们的理解中,行为艺术是“解放”人类思想活动的钥匙,是“通往”人性的自由之路。但表现出的是众多的行为艺术家过于热衷暴力、血腥、色情的行为,“精英”艺术家把“展死尸”、“吃死婴”、“杀生灵”等灭绝人性的残暴行为,罩上“艺术”、“文化”的光环,请上了审“美”的殿堂,以这些场面强烈地刺激人的感官,来达到成名的效果。这不是艺术,是糟粕,是视觉污染,这样下去行为艺术的路会越走越窄。”

但我并不敢嘲笑艺术,也不敢反对艺术,更不敢亵渎艺术,我只是反对以“艺术”的名义干着“挂羊头卖狗肉”的勾当。一些搞行为艺术的人,常常标榜自己是搞纯艺术的苦行僧,似乎与金钱无关。但是他们却到处张罗宣传,招徕观众,以引起注意,达到名利双收的目的,他们实际上是急切的功利主义者。当然行为艺术中的确有不少有创意、具深刻内涵的作品,像蔡国强、马六明等人都曾举办过很成功的行为艺术展。当代艺术比起传统艺术的粉饰太平,的确可以揭露人性丑恶本质,但不应该单纯用毫无新意的艺术去体验尝试行为艺术。

二、反讽与救赎

西方艺术家关注的是行为的“行”,注重过程;一些中国艺术家更多关注的是那个行为的“为”,更多关注结果,所谓“现场感”、“力度”也因这种不同而产生歧义。一些中国行为艺术家的流行做法是:赶快拍照摄像、赶快发布消息、赶快印画册……

如果从这个角度去探讨中国现象,我认为会产生某种意义,艺术家应该去揭示事物的真相而不是去混淆或加入其中,但偏偏有些艺术家本人却一再模糊自己原本就较混乱的意图,如在朱昱这个行为作品中,用自己的孩子去喂狗,可即便是这个行为成功,所表示的也只是对弱者有生杀大权,可以用各种名义“抽刀向弱者”,叫你生就生,叫你死就死。当然这个行为有一点不一样的地方,就是,他“制造”这个孩子就是为了给狗“吃”的!而且,人家不但有了行为,有了照片,还有策划,有口述,一切都是井井有条……如果剥夺一个生命是用艺术的名头,且认为艺术不能用来伦理去判断,那么艺术就可以用为所欲为的方式去表达他们的观点吗?但他们又动不动以“良知”的身份出现,以伦理方式去批判科学和文化,这就有点逻辑混乱了。

自从国内明确有“行为艺术”这个说法以后,这个名字便开始被很多聪明人所利用,因为可以快速成功,一夜成名。网上有个很讽刺的故事讲到:一个在酒吧卖唱的哥们醉眼惺忪地说:“混不出个人样,老子就玩行为去!”我惊愕,这个是人都行?当然,就看你敢不敢舍掉这张脸!我不相信真正的行为艺术家都这样档次,但是我相信这个门外汉的哥们认知程度代表了一大批人,这种现象急待救赎。

三、行为艺术的东方主义

为什么要做行为艺术?是为了达到西方的赞赏,还是引起大众关注。王楚禺说:“中国极端行为艺术的处境无异于婊子”。这个“婊子”的唯一姿色就是那一点点被扭曲了的“社会新闻效应”,而这一点点姿色又能维持多久呢? 中国的前卫艺术事实上一直以西方前卫艺术为参照,一直在追赶着西方。为了引起“西方的关注”而做出种种“惊世骇俗”之举,而另一方面又毫无愧色地直接或改头换面地把人家的作品挪为己用,到最后只能沦为一种“伪存在”。

然而,把中国一些极端的“行为艺术”拿来看,总觉得形似而神非,给人感觉更多的是哗众取宠、博求出位,而非真正源自精神上的诉求和艺术上的探索。北大学生“抱充气娃娃、裸奔、跳湖”,这样极端的行为就能唤起人们保护音乐正版版权的意识吗?那戴避孕套不就是在弹钢琴了?他们究竟是在“创造”艺术呢,还是以艺术的名义,将某些异常行为强塞进艺术行列,从而以这些“行为”来挑战社会道德呢?行为艺术,令人怀疑只是他们无能的遮羞布:一方面,他们可能什么也做不好;另一方面,他们又渴望一举成名。

四、结语

艺术来源于生活,但不一定高于生活。“廉价”的艺术不仅侮辱艺术家的人格,还侮辱观众的智商,而“无价”的艺术,又超过了我们的支付能力。行为艺术家通过他们各自的行为表演,来表达各自的主题,不论恶心也好、血腥也罢,他们的意图就是要冲击观众的道德底线,客观地表现‘恶,然后让人知道什么是 ‘善。有人说现在的艺术越来越残酷了,其实现实和艺术相比远远残酷得多,艺术只是用一种形式刻意地去表达了现实中存在的丑恶罢了,只是这种形式需要有个度。

【参考文献】

[1]陈履生.以艺术的名义[M].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02

[2]高名潞.另类方法另类现代[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2006

【作者单位:西南交通大学艺术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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