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正在进行中的湿地生态保卫战
2013-04-29盛湘颍
盛湘颍
2008年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洪湖,至今仍是湖北省唯一一块国际重要湿地。洪湖是我国第七大淡水湖,1995年后,洪湖大部分水面被竹竿渔网所吞噬,生态严重恶化。1996年,洪湖建立自然保护区,2000年晋升为省级保护区;2005年,湖北省拆围治污进行抢救性整治,使水质由四类至劣五类升到二类,水鸟从2000只增至20万只,挺水植物从1万亩扩展到13万亩……
世界自然基金会(WWF)武汉办公室认为应该优先考虑洪湖生物多样性,建议渔民退出洪湖,今年5月6日,荆州市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启动“护湖”行动清理渔民的违禁渔具。6月,本刊记者走访洪湖时发现,虽然地方政府有意引导渔民离湖而生,但近十多年间,不少自发离湖谋生的年轻一代渔民实际并未成功转型,渔民的生产生活与保护之间的矛盾仍是湿地保护中面对的主要问题,这场持续已久的洪湖生态保卫战仍在进行中。
洪湖今昔
一提起洪湖,很多人首先想到“荷叶碧连天,天上有雁,水中有鸭,满湖的鱼儿穿梭……”的画面。20世纪初,洪湖湖泊湿地面积曾达960平方公里。那时的洪湖芦苇密布,港汊交错,贺龙领导的洪湖赤卫队正是利用这一有利条件开展了“水上游击战”,建立洪湖革命根据地。上世纪60年代,电影《洪湖赤卫队》更使洪湖名扬中外。
今天,乘船深入洪湖依然可见湖水清澈,前往湖中的河道中立着一块巨幅广告牌,写着“洪湖欢迎您”的字样;岸边,有尚未竣工的大楼,据说是在建的度假酒店。湖中,渔民的生活座船前就是成片荷叶,有渔民在荷叶中搭了竹筏养着两条小黄狗,可谓其乐融融。
被誉为“中南之肾”的洪湖地处长江中游江汉湖群,正常年份的水面约400平方公里,是长江流域最具代表性的内陆淡水湖,也是世界自然基金会确定的全球最重要的238个生态区之一。
洪湖丰富的自然资源曾一度吸引周边省市的渔民迁移至此。据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曾晓东介绍,自1957年江苏洪泽湖8户家庭迁移到洪湖起,江苏、山东、安徽等地渔民先后迁移到此,1957年成立五一大队,1965年改为渔业公社,直至1969年,这些渔民最终在洪湖周边乡镇落籍,至今发展到1490户。
这些渔民因为在岸上没有分配到土地,常年生活在水上,他们将家安在较大的水泥船上,称为座船;平时依靠若干小船从事生产,称为行船。两者统称“连家渔船”,为此,这些渔民也被称为“游渔部落”。除了连家渔船渔民,洪湖周边还有十多个渔业村场,约3000户本地渔民。除了岸上有房,渔闲季节生活在岸上外,他们和外来渔民一样,岸上无田也无其他生活来源,每年有十多个月生活在水上。
1966年和1977年,借助国家拨专款建设的安置房,洪湖曾两次实施连家渔船上岸安家工程。但由于渔民在岸上生活不习惯,没有分配到土地,又缺乏其他生产技能,最终,多数渔民未接受安置,又回到湖上,安置房随之荒废。
上世纪80年代中期,因洪湖水草丰富,湖区渔民开始大肆围垦洪湖四周浅滩,湖面一时被竹竿和围网占满,当时还有渔民靠捕捉水鸟和鸟蛋挣钱。没想到,围湖养殖很快失控,就连湖边的农民也弃农从渔,承包湖面人工养殖,百里洪湖竟掀起一场“圈湖大战”。据渔民王贵才形容,当时可谓“千军万马下湖泊,一年吃完了三年的饭,三年吃光了子孙的粮。”
那一阵,渔民的腰包快速鼓了起来,让渔民不安的事却也出现了。为了追求效益,养殖户大量投放人工饵料和化肥,养殖廉价的鲢鱼、鳙鱼、鲤鱼。由于大量围栏的存在,栏上青苔阻止了湖水更替,水质迅速变坏。很快水草消失了,一湖清水变成了浊水,连鱼虾都捞不着。湿地植被遭到破坏,同时,草鱼、青鱼、螃蟹,导致水草、虾、螺等野生资源迅速消失。
想起那段时光,王贵才至今仍心有余悸,他皱着眉头说:“更可气的是,湖边养猪场的臭水、小化工场的毒水也往湖里排,湖边的芦苇荡都给闷黑了。”洪湖的野生鱼资源日渐枯竭,自由渔民无鱼可捕,就连洪湖水域面积也骤然缩小至348平方公里,洪湖的“标志”——荷花不见了踪影,渔民饮水也成了难题。
亡羊补牢
由于湖中全是喂鱼的饲料,水又不流动,当地渔民只好买桶装水喝。周边村中得病的人越来越多,有村民抱怨说:“那都是被洪湖水大面积养鱼给闹的。”无奈之中,一场没有硝烟的洪湖“保卫战”被迫打响。1996年,洪湖市决定成立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2000年12月,湖北省政府批准在洪湖成立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并成立市属保护区管理局。这一年,洪湖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筹资1.4亿元建立城市污水处理厂。
随后两年,洪湖大力实施退田还湖、移民建镇工程,投资800万元还湖2.5万亩,迁移渔民500多户;保护区管理局成立后全面推行禁猎、禁工业污水入湖、每年3个月禁渔等。
2002年9月3日,湖北省政府与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签订《关于湿地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备忘录》就湿地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开展合作,洪湖被列入三大示范区之一,很快开展洪湖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重建江湖联系项目。
洪湖原来与长江自然相通,后来被4个人工修建的闸口阻断。在示范区,保护区简单改造示范区的调水闸门,现在与长江水的交换由过去一年一次改为一年四次,此外还首次开启闸门“灌江纳苗”,让长江里的野生鱼苗进入洪湖。
2003年,国家林业局批准启动洪湖湿地保护与恢复示范项目,同年,洪湖开始申报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据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温峰介绍,2005年,湖北省先后拿出近7000万元,拆除围网37.7万亩,安置渔民2535户,向湖中投入鱼(蟹)2000多万尾(只),并将洪湖的养殖面积控制在10%以内,也就是将5万亩的面积分给村民,每户分到了20亩水面。
在2004年的这场洪湖集中整治行动中,政府不仅给渔民划定每户20亩固定养殖区,而且给部分渔民颁发了捕捞证,就像自留地和职业证,以引导渔民开展有序经营。这样的措施避免重蹈前几年大范围、大混乱、多户养殖的局面。
“现在湖水变清了,水路也好走了,若是几年前,全是渔网,一下水就磕磕碰碰的。”洪湖渔民张圣元是岸边的渔民,做过民办教师,后来迫于生计去打鸟。在保护区工作人员的努力劝说下,老张终于意识到洪湖是需要保护的,他说:“以前看见鸟,光想着它好不好吃,现在知道了保护鸟的重要性,还知道了这些鸟的学名。”他被聘请为示范区的协管员,参与保护区的管理工作。
示范区建立后仅两年,湖水就又变清亮了,荷花、水草、水鸟都回来了。由于水质变好,专家教渔民们养殖技术,用新长出来的水草代替饲料节约成本,每户人家鱼塘面积虽然小了养殖收入却没有少。
洪湖治理短期内便取得实效,但想要保持,则需进一步的法制建设。事实上,由于湿地涉及多项资源要素和多头管理,立法非常困难,全国各地的湿地建设都面临这样的问题。2004年后,洪湖成立了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但因为无法可依,管理工作常常遭遇尴尬。“想管,但怎么管?无法可依,只能‘望湖兴叹。”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法制科科长邓兆林一语道出了9年前洪湖湿地管理的无奈。
据邓兆林解释,尽管我国在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后,新制定、修订的一些法律法规中直接使用湿地概念,但这些规定只具有概括性和原则性,缺乏详细规定,操作性不强,更不会涉及湿地生态系统的特殊性和完整性。
“2005年以前,除了没有法律法规支撑,我们还要面对不能开展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尴尬。”邓兆林举例说,“比如围湖挽埂这种严重侵害天然湿地的行为,我们有责任管理,但法律依据是《水法》,可处罚权在水利部门,我们只能收集证据交给水利部门,再由其执法。再如围栏养鱼,《渔业法》第13条规定,‘在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破坏养殖生产,我们即便发现违法现象也不能及时采取强制措施。”
同时,由于洪湖地跨监利县、洪湖市两地,按照湖泊管理模式,跨界湖泊由上级人民政府协调管理,管理局就可以行使管理权,“此前,洪湖的管理体制混乱,有18家管理部门下湖管理,重复管理和管理真空并存”。
2006年11月17日,湖北省政府批复同意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之后,这为洪湖湿地综合执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拆围工作开展的3年间,荆州市政府共召开了17次现场办公会议,下发了8个会议纪要,并与洪湖市、监利县政府签订年度工作责任制。正是这种有效的举措,使洪湖沉水植物3年间的覆盖率恢复到70%,挺水植物之一的荷花面积恢复到7万亩左右。值得庆贺的是,2008年洪湖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在适当的时间,出台恰当的法律、法规,对于洪湖湿地的保护与发展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2011年7月,荆州市出台《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强调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集中统一的管理职能和行政处罚权;明确湿地保护区各功能区的界限;明确了禁渔期、候鸟越冬保护期等具体保护制度;强调24.2米的生态水位线,明确违规行为的相应处罚。
“由于没有上位法支撑,这个《办法》的拟定颇费周折,每一条都得找到相应法律支撑,且不能和其他法律法规重复,拟定初稿时我们几乎把《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渔业法》等翻破了。”邓兆林说,在递交给法制办时,每一条、每一款都链接了相应法律条文,以备查证。2012年5月29日,《荆州市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经荆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保护区4.14万公顷范围内生产、生活、科研、经营、旅游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并将保护区发展规划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尽管湿地保护工作在持续进行,但实际上,离湖安置渔民的过程始终艰难。在洪湖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提供的一份2013年5月20日的《洪湖湿地保护工作情况汇报》中可见,由于经费不足、保护区人口过多、未正式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原因,洪湖生态保护工作依然艰难。
对水上渔民来说,自发改变生活也是一件困难的事。水上生活存在居住条件差、生活污染重、渔民身体素质差、医疗设施缺乏、交通成本高、子女就学难、水上生活安全隐患多、精神生活匮乏等问题,有的渔民终身没看过电影,也难接受新的思想观念和新的生产技术。
除此,湖上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大风引起的船损事故,导致渔民伤亡、财产损失;2008年的特大冰冻灾害导致近专业渔民半个月失去生活补给; 2011年的特大干旱灾害中,专业渔民耐以生存的座船全部搁浅,有600多艘座船不同程度地出现裂缝,130艘断裂。特别是洪湖处于洪涝灾害易发地区,渔民经常是三年两不收。
通常,渔民的季节性捕捞勉强维持基本生活,生产资料购置、子女上学、就医以及婚丧嫁娶等开支指望养殖生产。但由于养殖技术低,自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养殖螃蟹后,养殖成本进一步提高,超过60%的渔民连年亏损,靠贷款维持生产。
尽管水上生活艰难,但由于不具备其他生产经营技能,大多渔民仍旧抗拒离开。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连遭冰冻、洪涝和干旱灾害后,专业渔民户均拖欠贷款超过10万元。渔民王贵才所在的王家帮,共有170多人,大家共欠银行1000多万元。“这几年不行啊,四年三灾,雪灾、水灾、旱灾。”王贵才说,20亩水田每年需开支2万元,老两口生活费每年1万多元,除捕鱼外没其他收入。
也曾有王家帮的渔民试图离开,如从小生活在洪湖水面上的王玉林,就曾数度在外闯荡,他曾在洪湖市盘过店面开了小餐馆,可是好景不长,几个月下来,就连生活也维持不下去了,甚至还欠下70多万元。因为读书少,渔家人很难找到好工作,水外复杂的社交让他们无所适从,王家帮的王刚也是如此,几年前,王刚曾背上行囊远行,原想开辟一个新天地。他离开洪湖后,跑到了武汉,又辗转广州、云南,如今,重新又回到洪湖。
对于保护洪湖过程中如何安置渔民的问题,始终得不到更好的解决。WWF武汉办公室的雷进宇分析说:“对于洪湖这样具有高保护价值的湖泊,我们认为渔民需要为湖泊、为生物多样性让路;而对于武汉的梁子湖、武湖等生物多样性相对较低的地区,我们建议走生态养殖发展之路,减少人类对它的负面影响。”
如今,在洪湖,很多渔民都参加过保护区组织的渔业养殖培训班,还有年轻人尝试了其他技能的培训班,他们不想再子承父业地在洪湖捕鱼,外面的世界对他们来说比父辈的渔船更有诱惑力,不仅是因为洪湖需要休息,湖里的鱼需要长大,他们自己也渴望新的生活方式。
只是,如何更好地离开湖泊,对年轻一代渔民来说始终是个难题。“从小生活在水上,几乎与外面的世界脱节,等到要外出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不足。”对王刚等渔民而言,他们也想上岸,但岸上新一轮的土地承包早已完成,渔民安置的土地很难调剂出来,这些渔民即便迁得出洪湖,也致不了富、扎不了根,落不了地。
也曾有人建议洪湖开展生态旅游,如此,渔家人懂水性、擅长捕捞的优点,或将带给更多游客以新的捕捞体验。现在,王刚最大的梦想就是赚钱培养子女读书。或许,改变下一代人的命运,将成为湿地保护的最后一张王牌。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法制科科长邓兆林也认为,保护洪湖湿地,必将是一个“用时间交换空间”的长远计划,毕竟,渔民的数量只会减少不会增多,如何教育渔民的子女显然成为重要问题。
2005年,国内第一本以湿地保护为主题的地方环保教材——《我爱母亲湖》问世。这份教材共有20篇文章,配以插图、表格、曲谱,选录了歌曲《美丽洪湖我的家》、漫画《生命在呼唤》、童话剧《小鱼儿找妈妈》等,向洪湖的孩子传递了保卫家园的概念。教材扉页,就是自然之友梁从诫先生的题词:“要让孩子们理解:他们是这片家园的主人,他们有保护自己家园的责任。”
WWF武汉办公室主任王利民博士说:“我们的主要职责是进行环保项目的示范和宣传教育,而更多保护工作都是当地政府做的。我们总有一天要离开洪湖,洪湖的重建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才能完成。”保卫洪湖,任重道远。“洪湖水,浪打浪,洪湖岸边是家乡……”
但愿,洪湖的美丽不只是一个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