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社会保障水平仍待提高
2013-04-29胡明刚
胡明刚
目前我国有多少农民工在一线奋斗?他们的生活状况和权益状况又如何?国家统计局5月27日发布的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农民工总数达到26261万人,比上年增加983万人。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状况继续得到改善,社会保险参保水平有所提高,但总体仍较低。
据国家统计局的抽样调查结果推算,2012年我国农民工总量比上年增加983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336万人,增加473万人,增长3%;本地农民工9925万人,增加510万人,增长5.4%。
按输出地看,中、西部地区农民工人数增长快于东部地区,但东部农民工总量仍然在四成以上。同时,东部地区本地农民工比例高,而中、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的比例高。
2012年,东部地区农民工11191万人,比上年增加401万人,增长3.7%;中部地区农民工8256万人,比上年增加314万人,增长4.0%;西部地区农民工6814万人,比上年增加268万人,增长4.1%。
从农民工就业地域分布看,在东部打工的农民工有16980万人,仍然是我国农民工的“主力军”,占总量的64.7%。其中,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总量增加,分别占全国农民工的22.6%和19.8%。
从农民工的从业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以从事制造业为主,占44.6%,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制造业比重分别为23.2%和15.4%,中部地区制造业比重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东、中、西部地区建筑业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0.5百分点、0.8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
在外出农民工中,受雇人员占95.3%,自营人员占4.7%;在本地农民工中,受雇人员占72.8%,自营人员占27.2%。自营人员主要从事批发零售业,占38.9%;其次是从事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占19.3%,从事制造业占11.9%,从事服务业占11.2%。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中自营人员所占比重继续呈下降趋势,本地自营和外出自营分别比上年低0.9和0.5个百分点。
调查显示,我国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但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逐年下降,由2008年的70%下降到2012年的59.3%,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4岁上升到37.3岁。分性别看,男性农民工占66.4%,女性占33.6%;分年龄段看,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16-20岁占4.9%,21-30岁占31.9%,31-40岁占22.5%,41-50岁占25.6%,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5.1%。调查资料显示,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逐年下降,由2008年的70%下降到2012年的59.3%,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4岁上升到37.3岁。
目前,我国农民工受教育水平仍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在农民工中,文盲占1.5%,小学文化程度占14.3%,初中文化程度占60.5%,高中文化程度占13.3%,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0.4%。外出农民工和年轻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分别占26.5%和36.4%,相对较高。
报告还指出,没有参加过任何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多数。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仍以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为主,制造业的比重最大,占35.7%,其次是建筑业占18.4%,服务业占12.2%,批发零售业占9.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6.6%,住宿餐饮业占5.2%。从近几年调查数据看,变化较明显的是建筑业,农民工从事建筑业的比重在逐年递增,从2008年的13.8%上升到18.4%,从事制造业的比重则趋于下降。
2012年,农民工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占0.5%,比上年下降了0.3个百分点。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占1.5%,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
从近几年调查数据看,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例逐年下降,这表明,解决和遏制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与此同时,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状况改善却不明显。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占43.9%,与上年基本持平。从近几年调查数据看,外出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变化不大,没有明显的改善。
报告显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水平有所提高,但总体仍然较低。雇主或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比例分别为14.3%、24%、16.9%、8.4%和6.1%,分别比上年提高0.4、0.4、0.2、0.4和0.5个百分点。
从近5年调查数据看,外出农民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率提高4个百分点左右,而“五险”中参保率相对较高的工伤保险没有明显提高。
从输入地看,不同地区农民工社会保障状况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工参保比例比较接近,落后于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2012年中部地区各项保险参保率的提高幅度略高于东部和西部地区。
从外出农民工从事的主要行业看,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批发零售业和服务业的参保情况相对较好,而建筑行业、住宿餐饮业的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为其缴纳各项保险的比例明显低于其他行业。2012年制造业各项参保比例的提高快于其他各行业。
2012年末,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为2290元,比上年提高241元,增长11.8%,但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18元,增幅回落9.4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为2286元,比上年增加233元,增长11.4%;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为2257元,比上年增加251元,增长12.5%;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为2226元,比上年增加236元,增长11.8%。另外,在境外就业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为5550元。
从外出农民工的从业地点看,在直辖市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2561元,比上年增加259元;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2277元,增加236元;在地级市和县级市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分别为2240元和2204元,分别增加229元和222元。大城市的务工收入水平和增加额都要高于中小城市的水平。
从外出农民工从事的主要行业看,收入水平较高的是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人均月均收入分别为2735元和2654元;收入较低的分别是服务业、住宿餐饮业和制造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分别为2058元、2100元和2130元。
在农民工居住情况方面,外出农民工仍是以雇主或单位提供住宿为主。以受雇形式从业的农民工,在单位宿舍中居住的占32.3%,在工地或工棚居住的占10.4%,在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6.1%,与他人合租住房的占19.7%,独立租赁住房的占13.5%,有13.8%的外出农民工在乡镇以外从业但每天回家居住,仅有0.6%的外出农民工在务工地自购房。
报告指出,近几年外出农民工居住情况呈现出与他人合租住房比重上升、独立租赁住房比重下降的趋势,另外,务工地自购房比重下降、乡外从业回家居住比重上升。
根据报告,49.5%的农民工由雇主或单位提供免费住宿;9.2%的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但有住房补贴;41.3%的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与上年相比,由雇主或单位提供免费住宿的比重下降了0.4个百分点;不提供住宿,但有住房补贴的比重提高了0.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