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运动技能学习与运动乐趣体验关系的思考
2013-04-29徐林江余中华
徐林江 余中华
随着新一轮学校体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学校体育教学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健康第一”、“以人为本”成为新课标的指导思想,突出强调了体育教学中学生的主体性地位。“快乐体育”、“阳光体育”等教育理念被引入到体育教学之中,教学目标、内容、方法、评价体系等方面的积极改进,也有效地促进了我国体育课程的改革。然而,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如何处理好运动技能学习与运动乐趣体验的关系让许多体育教师颇感为难,甚至许多学者把运动技能学习与体验运动乐趣相对立起来,认为这是“鱼和熊掌”的问题。为了提高体育教学的有效性,我们必须认清两者的本质关系,正确处理和改善两者的关系,实现体育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才能实现体育课程改革的最终目标。
一、“新课标”对运动技能与运动乐趣的要求
运动技能所涉及的领域相当广泛,各领域对运动技能的定义也不相同。运动技能在《体育科学词典》中定义表述为:“按照一定的技术要求,完成某种动作的能力”[1];《新课标》中把“运动技能”定义为:“体育运动过程中有效完成专门性动作的能力,包括神经系统调节下不同肌肉群间的协调工作的能力”。由于我们研究的是学校体育教学中的运动技能,所以本文采用的是《新课标》中运动技能的定义。
乐趣,是指使人感到快乐的情趣。基于此,笔者认为运动乐趣应该是指运动参与者在参与体育运动的过程中所感受到的由运动带来的身心的快乐感。其强烈程度的大小应取决于参与者自身的心理需要满足程度,因此,运动乐趣的评价标准是个性化的。人们在体育运动中是否体验到运动的乐趣是影响人们运动兴趣的关键因素。运动乐趣的产生动力可以划入成就动机理论。麦克研究发现人的许多需求并不是生理性的,而是社会性的,“自我实现”的标准也不尽一致。他认为成就动机可以分为“力趋成功”和“力避失败”两大类。其中,具有“力趋成功”型成就动机的人容易被那些具有一半成功机会的工作所激励,而成功的概率太低但具有现实意义和价值的工作最让他们感到兴奋并跃跃欲试,而太简单或太难的任务则相对来说不怎么具有魅力。
1.“新课标”对运动技能学习的要求
在我国最新颁布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把运动技能学习归入课程目标中,并明确指出了运动技能目标应包含下列四个方面的内容:获得运动基础知识、学习和应用运动技能、安全地进行体育活动、获得野外活动的基本技能。《新课标》中还指出:运动技能的学习不仅是实现其他领域学习目标的主要手段,而且是保障学生能通过相应运动技能学习促进运动兴趣产生的重要途径。只有绝大多数的学生掌握基本的运动技能,才能在其学习过程中激发参与兴趣并最终养成一定的运动兴趣爱好,从根本上树立终身体育锻炼的意识与能力。
2.“新课标”对体验运动乐趣的要求
《新课标》中虽然没有直接对体验运动乐趣作出要求,但在其课程目标中明确指出了要“培养运动的兴趣和爱好,形成坚持锻炼的习惯”。“激发运动兴趣,培养学生终身体育的意识”是《新课标》的基本理念之一。《新课标》同时也指出了学校体育在学生终身体育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运动的兴趣与习惯是有效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终身体育观形成的前提。不仅如此,还指出了无论在教学内容选择上,还是在教学方法更新上,都要对学生的运动兴趣给予重点关注,因为学生运动兴趣得以有效激发和保持,学生才会自觉、积极地进行体育学习与锻炼。
二、运动技能与运动乐趣的关系
在体育教学实践过程中,如果既能让学生学会掌握运动技能,又能让学生从中体验到学习带来的成功与乐趣,可以说这是我们体育教师共同追求的教学目标。然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运动技能学习和体验运动乐趣的关系有些像“鱼和熊掌”。有专家曾批评说:现在的体育课玩得多,学得少;过于追求运动乐趣的体验,而实际教学效果少。“快乐体育”思想被大力倡导后,不少体育教师没能真正理解其深意,认为体育改革的目的就是只要学生快乐就行,出现了“兴趣至上”的观点,只要学生可以快乐地上课,能不能学到有用的运动技术无所谓。而有些传统体育教师则认为,体育训练本来就是一个枯燥乏味的过程,何谈快乐?有学者提出要“淡化运动技能教学”的观点。还有学者主张,我们没有必要如此系统地进行教学,这种系统性教学方法的主要特征就是正规、正规、再正规。但我们从来就没有想过,这样正规的教学方法学生喜欢吗?当学生不喜欢这种方法时,他又怎么能学好技术动作呢?所以,现在的体育课出现了两种极端:或是沉闷无味,或是放松无效。具体我们可以从目标、内容和方法三个层面加以分析。
1.目标层面
运动技能学习与体验运动乐趣都是《新课标》中课程目标的内容。使学生学会和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是体育学科的本业,如果教学中失去了必要的运动技能部分,那么这样的体育教学就真的变成了单纯的身体活动,也便失去体育作为一门课程的价值与意义。因此,我们不是有意地去淡化对运动技能的教学,而是要合理地进行运动技能的教学,要教会、教好学生运动技能。另一方面,让学生体验到运动所带来的乐趣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绝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调味剂”,更不是对学生的“迁就”。享受运动的乐趣本来就是体育内在的因素,是体育所特有的自身魅力,是所有参与运动者们共同的追求,也是培养终生体育意识的精神动力和源泉。所以,学会和掌握运动技能与充分体验运动的乐趣都是体育的目标,二者在目标层面上是协调一致的,是不矛盾的。
2.内容层面
笔者认为,运动技能学习与体验运动乐趣二者的关系有时表现为统一,而有时又是对立的。原因在于体育教学中有些内容是娱乐性和趣味性较强的,学生很容易体验到运动乐趣,也有一些内容是娱乐性和趣味性不强的,学生很难体验到运动乐趣,但这些内容又有一定的教学意义。毛振明认为对于二者的关系就如同数学中的象限,对体育内容可以分成四个不同的象限,即“趣味性与教学意义都强”、“趣味性强,教学意义不强”、“教学意义强,趣味性不强”、“趣味性和教学意义都不强”。我们必须对这四种教学内容区别对待、正确处理,这样才有可能将运动技能学习与体验运动乐趣较好地结合起来。
3.方法层面
从教学方法层面而言,有利于运动技能学习的教学手段,如“练习法”等,也有适合提高运动乐趣的体验的教学手段,如“游戏法”、“比赛法”等,有些教师把两者有效地结合起来,使教学既生动活泼又充满实效性,而有些教师却不能采用合理的教学手段,令教学沉闷乏味。这关键在于教师是否能选择适合的方法,或者对现有教学方法加以创新、改进,不在于运动技能学习与体验运动乐趣本身。只要教师充分意识到运动技能学习与体验运动乐趣不存在根本性的矛盾,能合理选择教学方法,对不适用的教学方法积极改进、创新,还是能够避免两者产生矛盾的。
三、运动技能学习与运动乐趣体验的协调策略
1.立足合理教学目标的制定,实现运动技能学习与运动乐趣体验的兼顾
运动技能学习是体育学科的本业,如果教师没有教好,学生没有掌握动作技术,那么这样的体育课就只能成为活动课。因此从这一点上来说,确定一定程度的运动技能学习目标是非常必要的。例如,在篮球运动的运球教学中就应设置相应的速度、准确度等学习目标,以促进学习过程的参与程度。学习不能仅仅是机械性的,而且应充满成功感、充满乐趣,这样才能获得相应的运动兴趣以储备一定的运动乐趣保障后续学习的联系性。从这一点来说,我们在设计教学目标时也要考虑运动乐趣的实现,目标的制定要依据学生的实际水平,要具有针对性,不能盲目或者只注重形式。
2.立足教学内容的合理选择,促进运动技能学习与运动乐趣体验的共处
运动技能学习和体验运动乐趣两者在内容层面上存在产生分歧的可能,所以,我们必须要根据教学内容选择方法和原则。如对于那些“教学的意义强,但其趣味性不强”的内容,我们要对其展开乐趣因素的挖掘与配置。具体可以采用游戏化、情节化、竞赛化等多种途径与方法,令教学充满乐趣。相反,对于那些“教学意义较差,但是趣味性较强”的教学内容,在选择上我们可以将其放置在调节教学或者辅助教学的环节上,例如在准备活动中、结束放松活动中等。而对于那些“趣味性和教学意义都较差”的教学内容应该果断地给予剔除,即使放置也应放置在一般的“介绍课教学”中。
3.立足教学方法的有效整合,提升运动技能学习与运动乐趣协调发展
方法是我们获得成功的保障,没有有效的方法必将延缓获得成功的进程。对于运动技能的学习和运动乐趣的体验同样需要有方法的支撑。新课程实施以来,广大的体育教师对体育教学方法进行了大胆的创新与挖掘。一些好的教学方法相继在体育教学实践中得以运用,如自主探究性教学法、小组合作教学法以及以多媒体技术为代表的信息化教学方法等等。这些方法为运动技能学习与运动乐趣体验带来实现的途径与平台。比如把探究性学习和小组合作学习相结合,通过小组内队员的相互合作与配合,通过对运动技能的探索性研究,最终实现在探究过程中体验体育运动的乐趣,在乐趣的体验中实现运动技能的学习。因此,教学方法的有效整合是提升运动技能学习和运动乐趣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
4.立足教师能力水平的提升,提高运动技能学习与运动乐趣协调能力
由于教师的个体性格、教学风格不同,教学也会出现多种不同的结果。有些教师的课生动有趣而且实效性也好,而有些教师的课虽然学生学会、掌握了一定的运动技能,但整个课中气氛不是很热烈,显得有点沉闷。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对不同类型的教师给予区别对待。笔者认为,对那些“老师教得好学生又玩得好”的教学我们要给予认真的总结,并积极向执教者讨教经验;对于那些“教得好但玩得不好”的教学要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对于那些“学生玩得好,但教得不好”的课题教学,我们更要给予认真思考与分析,使其成为自己成长的明镜。
5.立足支撑理论的正确认识,有效促进二者关系协调发展
认真教好学生运动技能,是提高学生运动兴趣和积极性的重要保证。学生只有学会、学好运动技能,使运动技能不断提高,才能真正体验到运动所带来的乐趣,运动的兴趣才会越来越高。如果学生对活动的兴趣不高,体验不到运动乐趣,则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学生什么也不会,什么运动技能都没掌握,没有运动技能提高的成就感。这就需要我们对运动技能教学和运动乐趣体验的支撑理论进行正确的认识。例如,运动乐趣的支撑理论就是运动兴趣。如何正确对其认识是提高学生运动乐趣的关键。对于运动兴趣有三种观点,即:学生的运动兴趣是不断变化的;运动的兴趣高不代表参与积极性高;学生的运动兴趣不一定都是正确的。学生的运动兴趣是不断变化的,运动兴趣的不断变化可能是对运动的兴趣越来越高,也可能是对运动的兴趣越来越低,兴趣的不断变化是客观存在的,我们能够通过努力使学生的运动兴趣向越来越高发展。运动的兴趣高不代表参与热情高,我们知道运动兴趣分为直接兴趣和间接兴趣两种类型,而我国中小学生运动兴趣大多表现在对运动特性的追求,关注的是其娱乐性且多以感性为主,因此属于直接兴趣。然而,体育运动参加的积极性是一种以理性为主的心理活动,属于间接兴趣。学生的运动兴趣不一定都是正确的,运动兴趣包含“学生对所感到的运动乐趣的追求心理”,会受到参与者认识水平和经验等因素影响,因此就造成了学生运动兴趣在某种程度上并不一定都具有正确性。例如,一些学生在开始比较喜欢轻松愉快的活动,而经过一定时间的学习后却逐渐丧失了兴趣。有些学生一开始并不喜欢竞技性强的、粗犷的活动,但经过一段的学习,掌握了该活动一部分运动技能后体验到了活动带来的乐趣,而兴趣倍增。
总之,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得出的结论是运动技能学习与体验运动乐趣二者间并不是鱼和熊掌的关系,两者不存在根本的矛盾。因此,在教学实践中我们不能将二者对立起来,不能因为现在出现了一些问题,就对体验运动乐趣这一教学目标有所怀疑。我们应该转变传统的体育观念,透彻理解和认真贯彻《新课标》中对运动技能学习和体验运动乐趣所提出的要求,我们对教学内容的选择,要充分考虑学生身心发展的特征,选择那些既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又趣味性强的,有利于实现学习目标的教学内容。我们必须加强体育教师自身能力的学习提高,加强教学方法的改进与创新。我们在教学中还要加强运动技能的教学,教会、教好学生运动技能,让学生能真正体验到运动的乐趣,要对学生的运动兴趣加以正确的教育与引导,使学生能积极、主动地参与体育运动,参与运动技能的学习。
参考文献
[1] 毛振明.论运动技能学习与体验运动乐趣的关系.体育教学,2002(1).
[2] 运动训练学.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9.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1.
[4] 邱辉明.对快乐体育若干争论的探讨.山西师大体育学院学报,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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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王洪恩,牟晓君,陈广勇.以运动技术表现为视角论“运动技能”概念的动态性.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04(6).(责任编辑 王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