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生育福利羡煞人
2013-04-29北欧
中外健康文摘B版 2013年7期
北欧
关于“瑞典下一代工程”的福利问题,如今成为越来越多同胞关注与热捧的焦点。父母生育保险是瑞典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一个环节,它包含如下五方面内容:
父母津贴:按照瑞典社会福利保障局规定,新生儿父母总共享有480天(16个月)的休假时间。如新生儿为双胞胎,则父母休假时间再延长180天(此休假时间是指“工作日的休息权利”,不包含节假日等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此480天休假时间由新生儿父母协商分配,但新生儿父母任何一方都必须至少在家中陪伴孩子两个月。父母津贴给予的基本原则是:前面的390天,获得休假前工资收入的77.6%;后90天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给予,休假一方每天可获得180克朗的补助。
父母临时休假津贴:每一年,未成年孩子的父母因为需要照顾生病的孩子或者陪护生病的孩子看医生,可以获得“父母临时休假津贴”的时间上限为120天。
妈妈产假:准妈妈在临产前七周,就可以开始休假。
爸爸产假:从1974年开始,瑞典就将产假从“妈妈休假”扩大到“爸爸休假”的范围。瑞典父亲在新生儿出生之时,有10天陪伴母子的时间。
减时工作权:在孩子未成年之前,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缩短工作时间的权利,他们可以要求将每天的工作时间缩减25%。
(摘自《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