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的“禁、忌、慎”应辨清
2013-04-29许静文
中外健康文摘A版 2013年7期
许静文
药品说明书上常会出现“慎用、忌用、禁用”等字眼,虽然只是一字之差,意思却不同。
慎用 当用药者在“慎用”范围之内时,用药时要小心谨慎,即在使用药品时要注意观察,如出现不良反应立即停药。通常需要慎用的人群都是指小儿、老人、孕妇以及心、肝、肾功能不好的患者。如阿斯匹林类药物对胃刺激性大,有溃疡病的患者应慎用;庆大霉素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慎用;中成药天麻丸、六神丸等药物对孕妇应谨慎使用。一般来说,家庭遇到慎用药品时,应先咨询医生再使用为好。
忌用 “忌用”往往与“禁用”难以区别。“忌用”有避免使用的意思,通俗地说,就是最好不用。此类药品某些患者服后可能会带来明显的不良反应和不良后果,但也有个体差异,不能一概而论。凡属忌用药品者,应尽可能避免使用。如非那根,怀孕三个月以内的妇女属忌用,一旦服用则有引起胎儿畸形的可能;雷米封对肝细胞有损伤作用,肝功能不好的患者应忌用。如果说是“忌用”药品,可是病情又急需怎么办?可用与该药有类似作用但不良反应较小的药品代替;非使用该药不可,联合使用其他能对抗其副作用的药品会安全些。
禁用 就是没有任何可选择的余地,属杜绝、禁止使用。此类不该使用的药物一旦误用,会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中毒。如青霉素对青霉素过敏者应禁用;吗啡有呼吸抑制作用,对支气管哮喘持续状态或心脏病患者禁用;中成药牛黄解毒丸、冠心苏合丸等是孕妇禁用药物。这些药品的毒副作用会对这类人构成危害,甚至危及生命,因此一定要禁用。
(摘自《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