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回家看父母是违法
2013-04-29
家人 2013年8期
7月1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新修的法律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不然就是违法。
但就在新法出台的第7天,上海杨浦区开鲁路一小区内,一位84岁的独居老人被发现死在自家浴缸内。最先察觉老人去世的是他经常喂养的流浪狗,它趴在防盗门旁哀嚎不已,才引起人们关注。后来子女哭诉:工作繁忙,没有假期回家,但每隔几日都会给父亲打电话。
假期稀少,这是不回家的子女们给出的理由。除了年假,按规定,子女还享有自1981年就开始实施的探亲假,但调查显示90%的人都不知自己还有“探亲假”这个福利。况且在工作竞争压力山大的今天,没有几个员工敢于带薪休假。这一规定成了一种摆设。
子女不能休假探亲,倒给市场提供了“商机”。新法出台第二天,淘宝网上就有了“代人回家看父母”服务,内容包括陪聊、陪购、陪出游……按具体要求标价10元到1350元不等,但成交量目前为0。
而另一个市场的鲜明对比,也揭示出子女不回家的某种潜在心理。在家政市场上,最抢手的是月嫂,养老护工却备受“冷落”。普通月嫂每月可以拿到四五千元,顶尖月嫂月收入过万元。而养老护工的收入偏低,在每月1000元到2000元之间。家庭成员呵护婴儿,舍得投入大笔资金;老年人自己不舍得让儿女请护工,也不愿为此多花钱。实际上,人们在潜意识里就已经忽视了对老人的照顾。
总之,孝顺发自内心,亲情归于自然,强求而来的亲情是脆弱的,也是没有根基的,如果社会不曾改变,只凭着一纸文书,慑于法律威力,子女即便常回家看看了,但一副冷若冰霜的面孔,又有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