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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父亲与垃圾焚烧厂的拉锯战

2013-04-29冯建红

方圆 2013年8期
关键词:海安县海安垃圾焚烧

冯建红

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时间长到让谢勇能够流利背诵相关的法律条款,不过这点对于官司毫无帮助,无论在哪一级的法院,他总是败诉的那一方

天色暗了下来,五岁的谢永康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他病得很重。沉重的呼吸声大得像成年人的呼噜声,那是浓痰卡在喉咙里的结果。三岁时接受的癫痫手术除了在他头部留下两道明显的疤痕外,也让他的头型与正常孩子有了很大的不同,上窄下宽。

他没有一件玩具,床头柜上摆满了大大小小的药盒,药盒里白色的小药丸能让他在癫痫病发作时稍微好受一点。

父亲谢勇站在床边,眼眶里噙着泪水,看到儿子的口水流下来,就赶紧拿毛巾擦。在刚刚过去的清明节假期里,谢永康的癫痫病比以往发作得更加厉害,时不时全身抽搐。每次儿子发病时,无能为力的谢勇只能含着泪水,默默地站在床边。

“你和垃圾焚烧厂的案子要不要再审,我们还在审查研究,在家等消息吧。”江苏省高级法院4月7日下午的回复让谢勇的心情更是糟糕到了极点,他在床边不停地来回踱步。

对于儿子的病,谢勇坚信与数里之外的垃圾焚烧厂有着莫大的关系,每当儿子发病,他除了揪心不已外,满脑子想的就是那场旷日持久的官司,时间长到让他能够流利背诵相关的法律条款,不过这对于打赢官司毫无帮助,无论在哪一级的法院,他总是败诉的那一方。

谢勇家在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胡集镇镇政府后面的安置小区里,面积很大,复式结构,大概200多平方米,几乎没有装修过,有些墙面还有裸露的水泥,房间里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现有的家具都是从老房子里运过来的,都用了十来年,数量也很少,整个家里看起来十分空荡。

整个安置小区里全是新房,周围的家家户户自然都是精心装修过的,这也让谢勇家显得有些不正常,虽然小区里时常有人议论,不过谢勇都没有反驳过,在他看来,家里的生活从2006年起就不正常了。

与垃圾焚烧厂为邻

2006年,谢勇一家人还住在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胡集镇谢河村四组的老房子里,房子是谢家的祖宅。也是在这一年,谢家迎来了一个新邻居——海安垃圾焚烧厂。厂址在老通扬运河南岸100米的东庙村里,正好和谢勇家成一条直线,两者间距离约200米。

对于这个新邻居,谢勇只是从当地的新闻上了解了一些基本信息:建垃圾焚烧厂花了436万美元,作为整个南通市唯一的垃圾焚烧点,每天可以焚烧垃圾100万吨。

“高科技、全封闭、无污染”是建垃圾焚烧厂时的宣传口号,但从2006年6月垃圾焚烧厂开始点火运行后,谢勇发现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白天,黑色的飞灰随风飘扬,整个垃圾焚烧厂被淹没其中,在厂区周围数千米的范围内,刺鼻的臭味扑面而来,让人喉咙干涩,眼睛常被熏得流泪。到了晚上,这种情况更加严重。“别说人,就是狗都不愿意待在门外,赶都赶不出去,晒衣服也不行,在外面晒上一天,收回来时上面会有一层黑色的油膜。”谢勇告诉《方圆》记者。

恰值此时,谢勇结婚了。婚后不久,妻子马红梅就怀孕了。为了安心养胎待产,妻子辞了工作。除了偶尔回娘家探亲,马红梅从未离开过谢河村,这一住就是四年,直至谢家拆迁搬到镇上的安置房里。

“我真的好后悔,当时就应该让我老婆回娘家安胎待产,要不也不会有这事了。”现在说起这事,谢勇常常懊恼自己没有送妻子回娘家待产,他把注意力都放在给妻子补充营养上了,根本没有考虑周边的环境。

儿子傻了

2008年5月12日,谢永康出生,四个月后,谢勇发现他儿子病了。

9月份的一天,谢勇拿着彩色的小球在儿子面前不停地晃动,不过儿子目光呆滞,眼睛始终没有移动。

“我当时没想太多,只是觉得儿子的眼睛可能有问题。”察觉到异样的谢勇带着儿子跑遍了当地大大小小的眼科医院,医生只有一句话:你儿子的眼睛一点问题都没有。

眼科医生的诊断没有让谢勇安心,他开始怀疑当地医院的医疗水平,为了得到更准确的诊断信息,谢勇带儿子到南通市区一家专业医院检查。

“为了拿到最准确的诊断结果,我们还特意去做了最贵的检查。”谢勇所说的最贵的检查是指在南通市最权威的瑞慈儿童医院做了核磁共振,正是这个最贵的检查让谢勇听到了最坏的诊断结果:精神发育迟滞,脑部发育不良。

起初,谢勇弄不明白那些专业术语的意思,医生一句“就是傻了”彻底击垮了他心中残存的那一丁点侥幸。

自此以后,谢家的头等大事便是给孩子治病。从胡集镇到海安县,谢勇跑遍了附近的大小医院,在尝试了中医、推拿、高压氧和脑营养素注射等多种治疗方法后,孩子的病情不仅没有任何好转的迹象,反而开始抽筋,后来谢勇才知道那是癫痫的症状。

谢永康的病情在不断加重,谢勇决定带儿子去大城市的医院检查治疗,他觉得那样做可能会让儿子好转,但在上海市新华医院,他听到了更坏的消息:谢永康不仅脑瘫,而且还有小儿癫痫。

对于病因,谢勇夫妇最早怀疑是遗传,为此两人还在新华医院做了串联质谱检查,检查结果表明谢永康的病并非遗传所致,谢勇特意找到医生询问病因,医生答复说:“导致脑瘫和小儿癫痫的因素有很多,我不清楚你老婆怀孕期间的生活环境,我不能下定论。”

发现“元凶”

从上海回来后,谢勇就不再出远门,白天工作,晚上照料儿子。虽然一直在治疗,但谢永康的癫痫病依旧每日发作,谢家人束手无策,只有在床边默默流泪,至于病因,反倒慢慢淡忘了。直到2009年10月,一封拆迁信的出现让谢勇开始重新思考儿子的病因。

拆迁信里说,海安县政府计划将海安垃圾焚烧厂改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按照江苏省环保厅的要求,垃圾焚烧发电厂厂界距离村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和类似建筑物的直线距离不得小于300米。谢家正好在这300米以内。

谢勇的父亲第一个看到这封拆迁信,引起他注意的不是拆迁信正文,而是信的最后一句话:对老人安度晚年、自己安居乐业、孩子健康成长都是十分有利的。

“不会是垃圾焚烧厂喷的烟害了我的孙子吧?”老父亲看完信后随口的一句抱怨让谢勇一宿未眠,他心里一直想着这件事,第二天一早便去上网找资料。

“那段时间网络上关于广州番禺地区上千人游行示威反对建设垃圾焚烧厂的新闻铺天盖地,我没有记住其他的,就记住了‘二噁英这个词。”在检索这个名词后,谢勇吓出了一身冷汗。

“二噁英是垃圾焚烧后排出气体的主要成分,对人体健康有非常明显的伤害,发育中的胎儿对二噁英最为敏感。新生儿的器官系统迅速发育,也可能更容易受到一定的影响。”谢勇几乎将所有的目光都投在“二噁英”上,对于二噁英的具体危害,在翻阅很多文献资料后,他自己总结出了三点:能够致癌、有皮肤毒性、导致动植物大量死亡。

针对这三点,谢勇开始取证调查,为的就是证明海安垃圾焚烧厂对周边的人畜有着巨大的负面影响。“在垃圾焚烧厂周围,几乎每个人都会有皮肤病,每家每户的家禽都有大量死亡现象,而因为癌症去世的人就有7个人,二噁英的三项具体危害都占全了。”谢勇告诉《方圆》记者。

谢勇还特意查问了那一时期同村4位孕妇的情况,一个胎儿宫内死亡,两个早产,加上谢勇儿子的脑瘫,没有一人是正常。

他的调查结果得到了谢河村妇女主任吴桂芳的认可,吴桂芳也做过同样的统计:在谢河村里,2007年有6个村民因癌症去世,2009年查出5个癌症患者,而2006年至2009年,孕期居住在该厂附近的育龄妇女,也有早产、死胎现象。

除此之外,谢勇还发现,早在2008年1月8日,海安县副县长吉传稳就在一个公开场合说过:“垃圾焚烧厂因拆迁不到位、技术水平比较低等原因,对附近居民造成环境影响;环保上达不到要求,对长江、淮河水系形成二次污染。”

“我找到了真正的元凶”,这些调查让谢勇坚信儿子的脑瘫和海安垃圾焚烧厂有着必然的关系。

找了北京律师

谢勇本来准备拿着他的调查结果向垃圾焚烧厂摊牌的,没想到首先看到这些调查结果的却是政府的拆迁工作组。

“我们说不到一块去,他们只说拆迁的事,我们就说强调垃圾焚烧厂导致孩子生病,要求先赔偿看病再拆迁。”最初,谢勇还想着找政府居中调解,能和垃圾焚烧厂协商解决最好,但是政府不理不睬的态度让谢勇失望,他开始探寻另外的方式。

他开始给国家信访总局写信,给省委书记热线邮箱发电子邮件,找省环保厅反映情况,这些机构的回复千篇一律,几乎都是让谢勇走法律程序来解决赔偿问题。最终,谢勇无路可走,只能选择打官司,他决定状告海安垃圾焚烧厂。

刚做完这个决定,谢勇的麻烦就来了。他在当地找了数十个律师,可是没有一个人愿意代理他的案子,原因有二:环境诉讼很专业,垃圾焚烧厂是市政工程,和它打官司就等于和政府打官司,谢勇相信后者才是这些律师拒绝他的真实理由。后来,他还找到南通市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在登记资料过后便没了下文,最终也是不了了之。

谢勇心里很清楚,没有律师,肯定打不了这场官司。他在网上查到中国政法大学有一个污染受害者法律援助中心,虽然心里没底,他还是拨通了网址上的联系电话,说明自己情况后,对方希望他能到北京来面谈。

谢勇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在2010年7月踏上了开往北京的火车。他在中国政法大学的校园里见到了律师刘金梅和戴仁辉,双方的面谈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谢勇还要赶当晚的火车回海安,随身携带的钱不够他在北京住一晚。

回到海安后的谢勇忐忑不安,他不清楚北京的律师会是什么态度,毕竟双方接触的时间并不长。不过他的焦虑很快就被一个来自北京的电话给打消了,污染受害者法律援助中心同意免费替谢勇打这场官司,还特意指派接待过他的刘金梅和戴仁辉作为代理律师。

“你的案子肯定会败诉”

与此同时,谢勇还收到了已经写好的诉状,在签上了自己名字后,第一时间他就到海安法院申请立案。谢勇至今仍清晰地记得那时的情景,立案法官告诉他:“你的案子肯定会败诉。”

不管怎样,2010年9月10日,谢勇还是成功向海安县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立案成功。6000多元的诉讼费让他捉襟见肘,谢勇想着儿子患有脑瘫,是残疾人,他试着向法院提交申请,希望能免交诉讼费,可等来的却是法院下发的催缴费用通知书,这意味着如果谢勇在五个工作日内不能缴纳诉讼费,就等于自动撤诉。

谢家人不愿放弃这个机会,东拼西凑下才在规定时间内交齐了诉讼费,那段时间谢家还忙着应付政府的拆迁,对于谢勇来说,那段岁月不堪回首。

2010年10月19日,谢勇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这一天他向审判长申请20多位乡亲出庭作证,最终只有3位出现在了法庭上,剩下的很多人都接到了匿名电话,被威胁不准出庭。在证据交换阶段,谢勇甚至在对方律师桌面上看到了自己申请出庭证人名单的手抄版,这让他愤怒不已。

2011年4月,海安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谢勇败诉。理由有二:一是谢勇没有对孩子损害做中毒检测,强调谢勇的过失责任,二是被告方提出谢勇儿子还在母体内时,曾有脐带绕颈两周的现象,这很可能导致孩子脑瘫。

“法院要求我们排除脐带绕颈两周导致孩子脑瘫的可能性,如果我们不能,法院就裁定小孩脑瘫的原因就是脐带绕颈两周导致的。”谢勇说自己没法证明这些,更没法对孩子损害做中毒检测,因为检测费用对窘迫的谢家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

一审败诉后,谢勇不服,向南通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谢勇的案子在中院开了两次庭,2011年5月25日第一次开庭时,垃圾焚烧厂的律师空手出庭,而谢勇却足足准备了47份证据,包括照片、视频、病历以及关于二噁英污染的科学文献及学术论文,用以证明孩子的患病与垃圾焚烧厂的污染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在谢勇的律师刘金梅看来,这种局面似乎有些荒唐。“根据侵权责任法中的特殊侵权举证原则,应由对方举证污染与病患无因果关系,原告方只要提供污染与损害的事实证明即可。”

到了第二次开庭时,更有两位来自北京的重量级证人为谢勇出庭作证。

潘小川是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的教授,庭审时他从专业角度分析了脐带绕颈导致脑瘫的可能性,认为谢永康的脑瘫与脐带绕颈没有关系,而北京师范大学的二噁英研究专家毛达则向法官阐述了二噁英对胎儿发育的严重影响。

但是,这两位专家的证言没有被法官采纳。2011年年底,谢勇收到了南通中院邮寄来的判决书,中院终审判决谢勇败诉,驳回的理由更加具体:原告方的举证责任前提没有到位,即二噁英与脑瘫之间存在医学上的因果关系,并且这一结论必须是普遍的公认的结论。

拿到排污监测报告

在官司开打前,刘金梅就告诉过谢勇,在法庭上举证有两点很重要:一是谢永康遭受具体损害的举证,二是垃圾焚烧厂有排污行为的举证。两次败诉让谢勇意识到主要原因是他没能在法庭上完成第二个举证。

实际上,谢勇在官司没有打之前便开始调查垃圾焚烧厂排放污染物的成分,不过这些专业的数据只掌握在海安县环保局手中。早在2010年6月,谢勇就向海安县环保局申请公开“垃圾焚烧厂2006年6月至10月运行过程中气体排放、飞灰、炉渣、垃圾渗沥液的监测报告”等环境信息,对方断然拒绝了他的申请。

碰壁后,一个名为“达尔问自然求知社”的环保组织向他伸出了援手。这个环保组织随后向江苏省环保厅及南通市环保局申请信息公开,江苏省环保厅、南通市环保局答复称,可向负责日常监督管理的海安县环保局或企业索取。

海安县环保局依旧不给,理由是监测数据和处理办法涉及企业商业秘密。“达尔问自然求知社”环保组织提出行政复议,再次提出申请,2011年7月海安县环保局改了口,表示公开监测报告需向上级环保部门请示,但仍然没有公布对垃圾焚烧厂的监测数据。

始终没有迈过海安县环保局这道坎,谢勇开始另辟蹊径,他花了大量时间在网络上查找资料,终于在国家环保部的官网上公示的文件中,发现国家环保部曾先后两次给海安垃圾焚烧厂颁发了生活垃圾甲级临时资质证书和生活垃圾甲级资质证书。

根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申请这两个资质证书时,海安垃圾焚烧厂需要向江苏省环保厅和国家环保部上报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有了这份监测报告,就能证明垃圾焚烧厂有排污行为”,为了拿到这份监测报告,谢勇制作了两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书,于2012年2月分别邮寄给了江苏省环保厅和国家环保部。

一个月后来了消息,江苏省环保厅以申请的信息属于内部管理信息为由拒绝公开,环保部以申请的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为由表示需征求企业意见后予以答复。

对于这样的答复,谢勇十分无奈,他知道那份监测报告对他意味着什么,便毫不犹豫地将江苏省环保厅告上法庭。几经周折立案开庭,终于胜诉,南京市中级法院撤销了江苏省环保厅违法的答复,要求重新公开。

判决生效后,江苏省环保厅以谢勇等申请的材料已经上报给国家环保部为由,“把皮球踢给了国家环保部”。无奈之下,谢勇又将环保部告上法庭,最终环保部将垃圾焚烧厂的排污监测报告给了谢勇。

“儿子等不下去了”

2012年6月,谢勇拿到排污监测报告后,却发现其中一个数据与此前一审开庭时海安垃圾焚烧厂提交给法庭的环评报告数据相矛盾。

后者是2008年12月18日厂方委托中国科学院大连物理化学研究所现代分析中心做的,专门针对厂区周边环境(土壤和空气)中二噁英含量进行了分析检测,报告显示,垃圾焚烧厂周围大气中两个居民点的二噁英毒性当量浓度分别为0.716皮克/立方米和0.622皮克/立方米。然而,环保局出具的报告显示该数据为0.0074皮克/立方米。对此,谢勇十分困惑,于是拿着两份报告找到了二噁英研究专家毛达。

毛达告诉谢勇,由于我国现行环保法规没有规定周围环境中二噁英浓度的最大允许值,所以不存在“超标”一说。但是,在自然状态下,大气中的二噁英浓度是低于0.1皮克/立方米的。根据1999年7月日本政府颁布的《二噁英对策特别实施法》(2000年1月生效)规定,为防止人体摄入过多二噁英,周围空气二噁英水平上限为0.6皮克/立方米,据此分析,现代分析中心检测出的大气二噁英浓度较高,这就意味着吸入这些空气的人群有摄入过量二噁英的风险。

2012年8月,谢勇向江苏省高级法院送达了民事再审申请书。今年2月,江苏省高级法院决定对谢永康案启动“再审”。得到案子“再审”的消息后,谢勇整个人精神了很多。

但他以为的“再审”,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再审。3月19日上午,由江苏省高级法院组织合议庭,审查是否要启动再审。当天,原被告双方围绕原告再审申请书中反映的问题进行各自陈述,审查从上午9点开始持续了两个半小时,但最后也没给出是否要再审的决定。

谢勇并未灰心,时常会打电话到江苏省高级法院询问消息。但刘金梅显得并不乐观,根据她以前代理案件的经验,这类案件启动再审比较困难,虽然像谢勇这样能够进入审查环节的并不多,但是最终都很难通过审查。显然刘金梅的不乐观态度影响了谢勇,他兴奋的情绪瞬间低落了不少。

“这场官司只要能打,我就会一直打下去,一直打到不能打为止。”谢勇心里十分清楚,只有打赢官司得到40万元的赔偿款,儿子才有可能去接受更好的治疗。但这场官司能不能接着打下去,谢勇心里没有底,现在能做的只有等。空暇时间,他会出去散散步,但总会不自觉地走到以前住的老房子前。

老房子已经被拆了,成了一片废墟,到处都是破碎的瓦片,废墟中唯一保存完好的就是那口水井,井已经干了,井沿儿满是灰尘,谢勇在废墟里一站就是好久,常常喃喃自语:“我能一直等下去,可我儿子怎么能这么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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