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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典治闯红灯,靠谱吗

2013-04-29

方圆 2013年8期
关键词:重典个人信用闯红灯

厦门近日公布,行人闯红灯不听劝阻且情节恶劣的,将被罚10元。民警持移动警务系统记录下闯红灯行为,并永久保存,考驾照、找工作、贷款都将受影响。

闯红灯记录永久保存,慎行

王石川

http://blog.163.com/13/0420/07/8SST8NUV00014AED.html

闯了红灯,与罚款相比,永久保存、进入信用档案显然更具“杀伤力”。其实,揆诸发达国家,将闯红灯与个人信用挂钩并不罕见。比如有报道称,在德国和美国,闯红灯者不仅要面临罚款,更会影响个人信用档案。德国的闯红灯者因为个人信用受损,在贷款等方面设置障碍,别人的贷款利率是5%,闯红灯者就得10%。

既然发达国家可以将闯红灯与个人信用挂钩,我们为何不行?但是,在挂钩之余亦应注意三点现实:

一是,行人闯红灯如此,机动车闯红灯呢?根据公安部的规定,机动车闯红灯一次记6分,看起来,与行人闯红灯罚款10元相比严厉得多,但如果没有与个人信用挂钩,实际上并不算严厉。论危险性,机动车闯红灯可比行人严重得多。

二是,交警应避免选择性执法。记不记录在案,决定权在交警手里,面对那么多闯红灯者,是不是全都记录在案?如何保证执法公平?

三是,闯红灯永久保存,是不是过于严苛?众所周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征信管理条例(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规定:征信机构对采集的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5年,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计算;超过5年的,征信机构应予删除。信用污点5年可除,是理性也是充分考虑国际惯例, 如果因为闯了一次红灯就是一辈子的罪,显然有失公允。

处罚闯红灯,名正言顺,但这一行为本身不能“闯红灯”,如果违反了相关条例,只怕行之不远,哪怕再师出有名。因此,闯红灯与公民信用挂钩,可行,但不应该永久保存。

厦门治理闯红灯的疑问

张冲

http://news.ifeng.com/opinion/society/detail.shtml

厦门治理闯红灯的创新是,罚款还是要罚,但罚款之外,还要建立一个“诚信信息共享平台”。不要小看这个平台,据厦门市委文明办透露:平台建好之后,行人闯红灯行为有望被记录到“平台”中,并永久保存,可能将影响今后的就业、保险、贷款等。

原则上,我不反对重罚闯红灯的行人,就和重罚闯红灯汽车是一样的道理。但是我要说,仔细一想,其实问题还不是这么简单。

第一,闯红灯要用“重典”,看来是必须的。但是要怎么样重,重到什么程度,似乎大有商量的余地。比如,你可以加倍罚款,对于不听劝阻甚至辱骂交警协警的,可以说他们妨碍公务。但突然来一个闯红灯记录永久保存,对以后就业、贷款有影响,这个创新的步子也实在是大了一点。

第二,任何规定的执行,都要有相应的基础。比如,你握起重拳向行人出击之前,那么请想一想:红灯设置有没有道理,繁华路段地下通道通不通,过街天桥够不够……这方面,很多开车的人都知道,有多少道路设施设置得不合理,导致他们被迫违规,然后乖乖交罚款。

所以说,我们赞同重典治理闯红灯的做法,但具体情况请三思而后行。至于“诚信信息共享平台”,这个点子是个创新,最好不要浪费。既然有这个技术,那么在用于治闯红灯之前,可以把它用到反腐败领域上去——如果哪一天,新闻说哪个城市或哪个省,诸多有头有脸有权有势的部门联手,建立一个“贪官信息共享平台”,一旦发现有贪官,就把信息上平台,而且可以公开查询。上了平台后,会影响贪官的就业、复出乃至家人从政经商等等,那估计赞同的人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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