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劳动法教学对大学生就业的保护
2013-04-29郑云
摘 要:劳动法课程是法学学科16门核心课程之一,劳动的法的适用范围很广,其注重对弱势群体劳动者的保护,很多学生将成为劳动法上的劳动者,而大学生普遍劳动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非法学专业学生,其在求职就业过程中遇到的种种侵权行为需要劳动法的保护,因此学习掌握劳动法,对大学生的就业有很大的保护作用。
关键词:劳动法 就业保护 课程设置
一、大学生求职就业过程中的侵权行为需要《劳动法》的保护
(一)大学生求职过程中的侵权行为,需要《劳动法》的保护。大学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学生获得从事某类专业所需的理论和实践知识,使学生能够适应社会的需要,实现自食其力。很多大学生在求职的过程中,面对用人单位的就业协议或是劳动合同的内容并没有仔细研究,很多时候都会基于就业的压力而随意的签协议或签约。尽管有时也知道某些条款的规定对自己不利,但考虑到寻找工作的艰难,也会毅然签下该合同,一旦产生劳动争议,这些大学生也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对于求职的学生来说,其在求职过程中会遇到的侵权行为,包括:1、就业歧视,如性别歧视,健康歧视;2、欺诈,包括用人单位和中介机构对大学生的欺诈; 3、非法要求提供担保;4、扣押证件;5、非法组织实习或者勤工俭学,谋取利益;6、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非法收取中介费用。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遇到的这些侵权行为需要高校加强对《劳动法》的重视。
(二)就业后的侵权现象需要《劳动法》的保护。目前,我国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年均增长率在30%左右, 而其中工伤、职业病、用人单位拖欠工薪等以劳动者为受损害一方的劳动仲裁案件呈现急速上升趋势,同时案件的标的额也逐年攀高。大学生就业后的侵权现象包括:1、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滥用劳动合同试用期;3、协议不参加社会保险;4、设置“霸王条款”、“生死条款”;5、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6、违法约定违约金和劳动合同的终止条款;7、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8、无故克扣、拖欠工资;9、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大学生就业后遇到的侵权现象需要《劳动法》的保护。
面对工作作中随时可能发生的劳动纠纷,高校必须让学生了解掌握《劳动法》的基本内容,知道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使学生明白如何保护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法对大学生就业的促进作用
(一)劳动法有助于大学生应对求职过程中的种种侵权行为。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劳动法可以帮助大学生顺利进行了“就业热身”运动,应对求职过程中的种种侵权行为,劳动法新法律体系下对大学生求职过程中的权益提供了保护。包括:1、《就业促进法》中对公平就业权保护的规定;2、畅通就业服务平台;3、对担保和抵押明令禁止;4、畅通维权途径。学生通过学习、掌握《劳动法》相关的知识,有助于提高大学生求职成功率,帮助他们在求职过程中维护合法权益。
(二)劳动法有助于维护大学生在就业后可能遇到的种种权益。大部分大学生将成为劳动法上的劳动者,从劳动合同的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到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劳动法与劳动者息息相关。当前我国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现象仍很普遍,《劳动法》对劳动者就业后权益提供的保护包括:1、用人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2、保障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权利;3、劳动合同中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4、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5、对试用期作了全面的规定;6、取消了对劳动者一般违约金的规定;等等。高等教育中《劳动法》 的教学不仅可以使毕业后的大学生在就业时订立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明确劳动合同的条款,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更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时,能迅速通过各种合法途径救济被损害的权利。
三、劳动法课程在教学体系中的设置建议
(一)区分法学专业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设置不同的课堂内容。针对法学专业的学生,劳动法课程的内容可以尽可能的详细具体,劳动法的所有从容都应该展开讲授,理论和实践两不误,让学生更加全面的掌握劳动法的所有内容,扩大学生的知识面,针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应该突出劳动法课程的实用性,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学习劳动法目的是为了解决今后求职或就业过程中可能碰到的劳动争议,防范于未然,发生劳动争议后也能维护自己的权利,因此,实用性是首要的教育目的。
(二)知识点需要结合具体案例,增加课堂内容的趣味性。无论对法学或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劳动法课程本身比较枯燥,如果单纯讲理论和法条,那很难引起学生的兴趣,但如果结合案例教学,将大为改观本课程的教学效果。
(三)统畴兼顾,突出重点。教师在课程设置时,在以《劳动法》为主讲解的同时,应当适当扩展,将其他劳动法的配套法规如《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这些内容中重点的部分进行讲授。《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课程的重点之一,对学生今后帮助重大,因此应重点讲授。因为《劳动合同法》立法的目的是强化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立法的宗旨,应当要求学生重点掌握,读懂读透。《劳动合同法》对于保护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这几部法作为《劳动法》的配套法规,则不需要全部展开,选取其中重点的内容讲授即可。
参考文献:
[1]吕群蓉:《论劳动法教学对大学生兼职与就业的保护》,《当代教育论坛(管理研究)》,2010年第6期
[2]郜名扬:《劳动法公选课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探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
[3]徐双军:《对高教大学生劳动法有效教学方法的研究》,《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12年第6期
[4]梁晓:《浅议在技术教育中应加强对劳动法内容的重视》,《科技信息(科学研究)》2007年第7期
作者简介:郑云,女,广东潮州人,韩山师范学院政法系,法学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