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的问题与解决措施
2013-04-29陈桂兰
陈桂兰
摘 要:当前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是对其业务经营管理活动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通过稽核工作可以帮助农信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农信社依法合规经营,现对我国农信社稽核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结合经济发展情况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问题;措施
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农村信用社在协调解决三农问题,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如何改进稽核工作适应新时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因此,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稽核工作中的问题,结合实际提出相应的对策,不断提高稽核工作水平,最终促进农村信用社的快速、健康发展。
1 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内容和要求
1.1 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内容
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是农村信用社对其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各项自律、自控机制进行的再监督,是农村信用社自我监督、主动防范、查错除弊、规避风险的重要手段。农信社稽核和检查的范围包括存款业务稽核和检查、贷款业务稽核、结算业务稽核、存款业务稽核和检查主要有企业存款的稽核、储蓄存款稽核和外汇存款稽核贷款业务稽核。农信社的稽核工作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农信社的运营情况及其社会信誉。稽核工作是通过“查、帮、纠、处”等手段,达到强化农村信用社的内部管理,促进国家有关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农村信用社安全稳健、规范有序运行。因此农村信用社务必高度重视稽核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稽核体系,完善稽核制度,努力实现稽核工作规范化、程序标准化;创新稽核方法,加强电子化稽核手段的运用,注重现场稽核和非现场稽核的有机结合;落实稽核责任,严格问责制度,提高稽核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1.2 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总体要求
当前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精干高效、责权分明、统一管理、全面监督”的原则,完善“垂直管理、上挂下查”的稽核管理体系,全面加强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实行理事长负责制,稽核直接向理事会负责和报告工作。完善各项稽核制度,进一步充实稽核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稽核队伍整体素质。县(市)联社为稽核工作重点,健全稽核职能,扩大稽核范围,提高检查频率,强化常规稽核工作。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严格问责,加大处罚力度,强化后续稽核,确保稽核工作的有效性。认真探索、积极运用、不断创新科学的稽核方式方法和技术手段,求真务实、因地制宜的开展稽核工作。
2 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现状
由于农村信用社机构分散,人员较多,经营管理者和从业人员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规章制度、职业道德、法律意识等方面观念淡薄,对内控制度的认识特别是在防范和化解风险上的认识不到位,粗放型经营,有章不循,违规操作,屡查屡犯,屡纠不改,内控制度形同虚设,只图眼前的经营利益,而忽视了长远意义上的社会效益,从而导致内控方面执行不力的现象。
带来便捷的结算渠道的同时,也给新系统下稽核检查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要求。如:没有行之有效的与综合业务网络系统相匹配的“稽核检查、风险预警系统”,使得在所有业务数据“集中”处理下,稽核人员无法直接从系统得到相应的稽核项目,从而使存在风险不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发现和解决,管理部门不能应用发达的计算机网络进行监控。
现行稽核监督方法重事后监督而非事前控制。目前稽核方式主要通过查账来核查是否有违章、违规、违纪及所造成的和损失,重在事后监督而非事前控制风险防范,未成为稽核的核心,稽核工作未能从单纯的发现、查出问题,转移到防范风险上来,重部门稽核,而非过程稽核,未形成以业务流程为导向,注重整个业务过程的稽核。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社在新系统下的业务经营活动的监督和检查,稽核监察部对全辖所有信用社传票、帐务、报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稽核检查,仍然发现部分信用社存在不少问题,如:柜员业务操作权限过大,错帐冲正无会计主管签字,主管柜员没有起到事中、事后监督的作用;存在记帐串户或在新系统中无摘要栏等现象。大额结算业务无主管柜员签字;计算机报表装订不规范;部分信用社由于上线时核对工作不扎实,发放贷款柜员责任心不强、收息时存在少收、多收利息现象等。
3 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虽然在不断改进和提高,但针对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不佳,经营风险较大,管理水平不高,执行制度不严、案件防控形势严峻等一系列问题,反映出稽核工作力度不够,检查不严,惩治不力。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3.1 由于综合业务网络系统对“稽核、监督、检查”等方面存在“真空”状态,新系统下对稽核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利用不充分,导致非现场稽核无法进行的现象存在。非现场稽核的技术支持不够,全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网络系统,仍未建立功能齐全、实用性较强的非现场稽核监控系统 。而手工和半手工操作,不能对浩繁复杂的数据进行快捷处理,形成时效性强的监督管理信息。由于联社对各部室的分工不同,稽核与其他职能部门缺乏协作,造成抓经营和抓管理“两张皮”现象,使得在内部控制上各个防范主体不能有效联动。
3.2 内部稽核目标与当前金融业发展趋势存在差距。当前,各金融机构稽核目标主要是事前稽核、效益稽核和风险稽核。而农村信用社内部稽核的主要目标还停留在确保各项业务合规性的层面,对于业务经营的风险性、业务经营成本和业务经营的效益性等很少涉及,大多停留在“事后稽核”。这与各金融机构的先进稽核目标相比,已经处在相当被动和落后的状态。
3.3 稽核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稽核的执行力需要加强,存在对检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力,本身力度的缺乏,导致稽核结论、稽核处罚和稽核整改意见等的不落实,屡查屡犯,屡教不改。二是稽核工作重点不突出,有的稽核部门没有牢牢围绕农村信用社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三是稽核工作效率需要提升,在工作中时常存在久托未定,久查不清和难以定论的项目。四是稽核制度建设应该加强。五是稽核工作缺乏创新,从理论到实践仍然没有摆脱传统观念,缺少新的稽核理论和方法指导工作。其原因是稽核工作人员缺乏创新和学习的意识。
3.4 稽核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社对内部稽核员的选拔主要以“熟悉业务”为标准,因此,绝大多数稽核员未经过计算机知识、信贷及风险系统操作规程、金融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等专业知识的系统培训,系统知识的缺乏,使稽核人员的监督检查缺乏系统性和全局性。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4.1 是缺乏学习意识,工作能力较弱,难以承担复杂艰巨的工作任务,个别稽核人员只会简单的查账,缺乏分析能力和破解困难的方式方法。
3.4.2 是缺乏责任意识,表现在个别稽核人员工作不积极主动,被动地接受组织或领导安排的检查工作,其它的问题不愿涉足不敢过问,缺乏发现问题一查到底的精神。
3.4.3 是缺乏服务意识,稽核工作是为农村信用社发展服务的,即有监督检查的职能,也有服务和辅导的职能,在工作中存在认真检查的多,耐心辅导的少,个别稽核人员缺乏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单纯讲处罚,没有把教育和辅导作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导致矛盾的加深,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3.4.4 是缺乏法制观念。个别稽核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是非判定能力不强,坚持原则不够,由此产生的是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在其检查过程中有意或无意放过,导致失职或渎职。
4 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的应对措施
农村信用社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历史时期,防范和化解风险的任务非常艰巨,作为农村信用社的稽核部门责任重大。如何发挥稽核作用,事关改革成败和事业发展,必须加快解决稽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构建符合农村信用社发展需要的稽核体系、制度和队伍,开创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的新局面。完善治理结构增加农信社改进稽核监督体系的内在动力农信社应进一步完善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结构强化内部再监督设立一定数量的外部独立董事并在董事会下设内部审计委员会以保证董事会对内部稽核体系有效性的监督和控制同时完善监事会结构增加外部监事提高监事会成员素质以充分发挥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再监督促使内部稽核体系的改进和有效运行。
4.1 规范稽核操作程序
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要规范化和制度化,严格按照稽核工作的准备、实施、报告、处理、建档等五个阶段进行。
4.1.1 准备阶段。主要是研究制定稽核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目的、内容、期限、方式及重点。
4.1.2 实施阶段。应严格按照稽核检查方案进行,可采取谈话、核对账表、凭证、查阅有关资料等检查方式,发现可疑或重大问题要进行追溯检查。检查初步结束后,稽核员要填制《现场检查事实与评价》书,被稽核单位对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及稽核结论签署意见。
4.1.3 报告阶段。主要是现场检查结束后,稽核员要以《现场检查事实与评价》为基础,并结合被稽核单位的反馈意见,撰写《稽核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被稽核单位的基本经营情况(或被稽核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检查的情况、检查的问题、内控和风险的评价、整改的建议、被稽核单位的意见以及对有关责任人拟做出的处理意见等。对简单项目的稽核,可采取格式化稽核报告的方式填报。《稽核报告》在报理事会的同时,必须报送上级稽核部门和当地银行业监管机构。
4.1.4 处理阶段。省级联社应统一制定《农村信用社稽核处罚办法》,稽核人员实施现场检查中,对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违章、违规行为,在规定权限内可以对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罚;因违章违规受到处罚的员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信用合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
4.1.5 建档阶段。现场检查结束后,稽核员对记录检查过程、反映检查结果、证实检查结论的主要资料建立档案,以备查考。归档的案卷要按文档要求编制档案目录,专人管理,保存期至少5年。
4.2 转变思想观念,创新稽核机制
稽核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把稽核工作当成影响事业兴衰的重点工作来抓好抓实。加强稽核工作是强化和完善内控机制的需要。加强稽核工作是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的重要保证。稽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以创新机制和强化治理来研究对策,充分发挥稽核部门的职能作用,有力的促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需要。创新稽核机制:稽核方式从现场检查逐渐向非现场动态监测转变;稽核内容实现从账面稽核为主向内外核查为主转变;稽核理念从检查监督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稽核手段以合规性检查为主向以风险性稽核为主转变。
4.3 建立稽核工作问责;树立稽核权威
农村信用社应当按照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稽核工作问责制,定期进行考核,加大奖惩力度。强化内部稽核,完善内部稽核监督机制,不要对违法违纪行为见怪不怪,麻木不仁,有问题暴露之后,要及时采取措施,查明原因,进行纠正,真正做到查之必清,整之必改,树立起稽核部门的权威性。
农村信用社凡属工作不力,影响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完整性和有效性,造成风险隐患或损失的,稽核部门及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理事长承担领导责任。稽核部门对稽核发现的问题已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并据实、及时报告后,理事会没有对问题进行处理,或由于理事会未能及时处理而导致问题激化、造成损失的,稽核部门不承担责任。
农村信用凡属稽核工作人员不尽职,致使问题没有及时发现,造成风险隐患或损失的,稽核人员承担责任,稽核部门负责人和有关领导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稽核人员对稽核发现的问题根据职权做出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或处理意见据实上报,由于稽核部门、理事会未能及时处理导致问题发生或造成损失的,稽核人员不承担责任。
4.4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稽核效用
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锻炼队伍,提高素质,激发热情,干好工作,使稽核工作在促进农村信用社合规发展中发挥更大的效用。根据管辖机构的数目和业务量等情况配备足够的专职稽核人员,稽核人员要做到思想素质好,业务技术精,工作能力强,适应工作的需要。稽核工作的好坏,人的因素第一,建立高素质的稽核队伍是实现稽核工作效用发挥的保障。
4.4.1 充实稽核队伍。要配备精良的稽核人员,根据管辖机构的数目和业务量等情况配备足够的专职稽核人员,稽核人员要做到思想素质好,业务技术精,工作能力强,适应工作的需要。
4.4.2 加强对稽核人员的培训,把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结合起来,列出学习规划,明确学习的内容、时间和目标,及时跟进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和治理进步的步伐,抓好稽核职员的学习,使稽核工作与业务发展协调一致。
4.4.3 要进一步调动稽核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锻炼队伍,提高素质,激发热情,干好工作,使稽核工作在促进农村信用社合规发展中发挥更大的效用。
4.5 强化稽核体系的外部监管
完善农信社内部稽核运行的监管规章和制度,银行监管当局应出台农信社内部稽核体系管理办法,从组织设计、方法和程序、外部监管的关系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建立对农信社内部稽核运行状况,分级监管模式,针对农信社内部稽核组织模式。制定内部稽核体系建设的短、中、长期目标落实具体实施计划和方案。
5 结束语
农信社稽核工作需要在相关部门正确领导下,依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及部署,完成大量的工作,充分的发挥稽核的再监督作用。今后,我们稽核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策领悟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加大稽核、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为农信用社业务经营稳步健康推进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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