涣散笔记
2013-04-29颜炼军
颜炼军
笼住我们的散漫和轻逸
俄国诗人布罗茨基曾经有一种说法,叫“第二自我”。的确,沉醉于创作或欣赏诗乃至任何杰出的艺术时,任何人身上携带着的“第二自我”便诞生了。亚里斯多德说这是净化,而歌德则借古希腊神话故事的说法,说这是“变形记”。也许他是在说,自我内部的“变形”,可以像林中的老虎,在箭矢的追逐下变成石头。往小里说,迷倒我们的许多比喻,说的其实也是事物之间变来变去的那些事儿。于是博尔赫斯因小而大地说,一部文学史,就是比喻的发明历史。我相信,读书和写作最隐秘的渴念,就像变形或比喻一样,是要寻觅隐藏于世界中的我们的对称物,以唤醒一个更幽微的自己。因为内心困难重重的我们,更需要前所未有的对称物,来由此及彼,笼住我们的散漫和轻逸。
这倒让我想起一个故事。据说奥古斯丁写一部关于三位一体的伟大论著时,常常在地中海边散步。他殚精竭虑,内心疲倦而激烈,如何用语言描绘上帝的伟大?在空听着海浪那孕育着风暴的呢喃时,他看见一个小孩在海边忙碌地玩捧水的游戏。小孩双手,在海滩上掏了一个在他看来足够大的洞,然后把海水一次次捧入洞中。终于,奥古斯丁憋不住好奇,上前去问小孩在干什么。小孩的回答让他很吃惊:他要把大海里的水都装进他掏的洞里。这位饱读诗书的圣徒不屑地嘲笑他,这么小一个洞,如何容纳浩瀚无边的大海?孩子的回答同样不屑,您又怎能把上帝浩瀚无边的伟大放入一本书中?
在某处读到另一故事。孔子与诸弟子周游列国途中,车马一行要过一窄道。道中有一孩童,正用石头沙土码就一座城池。勇莽的子路忙上前请孩子让路,孩子不让,说,请你们的老师来讲道理。孔子上前。孩童说,听说老先生您很有学问,为什么不懂得自古只有车马绕城而行之理,岂能拆掉城池为车马让道?孔子无语,命绕道而行。
阅读两个故事的时间相隔好几年,但我多次被故事打动,虽然它们都有可能是好事者的杜撰。无论是奥古斯丁,还是孔子,他们一定因这意外的惊奇——小儿科的事体,获得“第二自我”,内心演绎着自我的变形记。或许,更应该这么说,无论圣奥古斯丁,还是孔子,只有祥和地沉醉于独属于内心的上帝或周公时,他们才能不断地遇到上述唤醒自己的细节——它们恰如一滴美酒,一旦在最不可能的机缘里扩散开来,便可以让整个大海因之沉醉。他们常让我多次猛醒:得积累一个足够的我,才有资格邂逅另一个更有趣的我,就像孔子梦想着周公,奥古斯丁心存他的上帝一样。这正如古人之云“直将一身穿万竹,忽然四面立群山”,这正是“第二自我”的发现。
如果把这一切与读书相联系,那么,书便是孩子捧玩的大海、守护的城池,与等着邂逅我们的所有对称物一样。它们不断地以故事、词语或气息的模样出现,我们在其中不断自我摒弃、净化或变形。如果这样理解读书,就不怕庄子的嘲笑:读那些已作古的人留下的文字碎片,怎么能得知他们内心的想法呢?如此一来,奥古斯丁可以继续写作,小孩可以继续将浩瀚的大海捧入沙洞,孔子继续绕道而行……我们也可以于泱泱生活苦海中,伺生计奔波之余,姑且读书,解渴、解闷、解颐,岂不快哉?偶尔将它们写下,将属于自己的散漫和轻逸安顿在文字中,便可以称之为学问了。
流水席
第一次知道流水席,是读一篇文章。里面说,北京望京某座楼里,有一位姓黄的高人,身世奇特,经历丰富,面相肥润,从2000年至今,总是隔三差五地在自家客厅里免费宴请各类随意光临的客人。只要开席,每晚都有各色人等来到他家饭桌上。记者、编辑、画家、歌星、教授、作家、诗人、导演、官员、穷人、富豪、僧人……各种相互间陌生的人,常常亲密地出没于此,一轮一轮地吃,有时候每晚上要有好几轮。看热闹的人多,蹭吃蹭喝的,自然也少不了,其中不乏真英雄、假美女,也有名流、小丑、骗子,甚至逃犯,但大家坐到一张桌子上,夹着同一个碗里的菜,就都有了一个暂时的共同身份,就是黄先生的客人。对于这个神秘而美妙的宴席,作者给出了一些解释,说,主人早年有过一些奇特的经历,有许多次从死的门槛上活过来,最后豁达如此,决定宴请匆匆过客云云。
北京权贵富豪英雄云集,水深得很,我在此学习生活多年,稀奇邪门儿的事自然听过不少,许多事也见怪不怪了。读到这样的事儿,也没太在意。两年后的某一天,我在大学里有幸结识一位刚从国外归来的大学教授,他也是一位有名的诗人和有趣的学者。因为师生关系融洽,我们成为忘年之交,常常一起散步、饮酒闲聊。一次,他无意中提起他与流水席的主人很要好,是那里的常客,他还给我讲了那里发生过的一些事情。我回想了一下,读那篇文章已经两年了,这位主人还在隔三差五地,没有缘由地给随意到家里的各色人等提供免费的晚餐。这等闲事儿,在北京这样一个充满目的和忙碌的城市里,能够几年如一日地玩下来,其中该别有一番深意。
这位高人的流水席渐渐成为望京的一大风景,上了电视、报纸,算是名满天下。常常从各种渠道听说,各种身份的人都慕名跑来吃一顿,有些人甚至是从全国各地慕名而来。主人是川菜美食家,能做各种私家川菜,有对味的朋友来,也常常亲自下厨露两手,最有名的菜之一,是主人发明的黄氏牛肉。当然,有些朋友来了,看着美食就从这些稀松平常的原料里脱颖而出,禁不住手痒,也常要学着下厨掌几勺。我这位老师常常巴巴地跟着主人去买菜,然后一起做菜。久而久之,常出席这个著名饭局的人也就熟了,相约成立了一个黄友会。据主人讲,这些人中,居然有离婚的夫妻重新结婚后,带着新的家庭在这里不期而遇,也有人在宴会上结下百年之好。总之,似乎生活中许多诱人的传奇都像美食一样聚集到饭桌上了。就像古代沙漠里的某个驿站,往来的人越多,故事也就越多,故事越多,来的人也就越多。
就这样,我们也约好什么时候空了他带我一起去拜访。几天后,诗人给我发来一篇关于黄门宴的文章,写了他在宴席上的经历和感受。文章妙处,难以言传,却让我更加向往去蹭顿饭吃。但这个约定却被无奈地推延了,因为诗人突然生病,要出国治疗。他走的前几日,送我一本由他主编的书,正是关于流水席的。书刚刚出版,封面由作家贾平凹题写,其中编集了宴席上的照片,以及食客们关于宴席的文字。我夜里一口气读完,品味书中的释义、旁观、记趣与痛饮,各色人等对饭局的体验,给我呈现了一个散发着吃的呼唤的生活愿景,真是过足了一把干瘾。此书在朋友中传阅,不久就不知去向。
几个月后,诗人猝然辞世。悲痛之余,我联系了京城某出版社给他出版一本诗集,由我和他生前的几个好朋友来收集编订。诗人去世前,把诗集版权事宜托付给了黄门宴的主人。我受主人之邀,到他家里去吃流水席。也许因为此前在那本关于他的书中看到的故事和精彩太多,我有点儿不知如何在这个向所有人敞开的宴席上敞开自己。我与在此遇到的几个诗人的朋友谈起了诗人的病逝,自然,大家面色凝重,他们与我一样,在心里把死这一永恒的难题秘密地思考了一遍。怅然以各种方式表现出来,而谈论总是流淌进沉默的深渊。
丰盛的饭菜如往常一样准备好了。本预计有八九个人吃饭,开饭前几分钟,主人接到几个电话,似乎一些老食客又带了一些新食客要加入到今晚的宴席中。不一会儿,门铃中了魔法般响起,几位南方来的不速之客,说是慕名远道而来,打听着路问到此间。主人淡定地微笑着,一一握手邀请。临时召来的几个帮手在客厅一侧的小厅里又摆开了一桌,一派高朋满桌的景象就这样拉开了。
席间,大家都试着用自以为合适的话题和言语冲出塞满美味的嘴巴,拉近陌生的距离,并试图摆出一个得体的自我,品尝着充满这特殊的饭局的好奇。就这样,人来人往,许多人杳无痕迹,许多人留下故事。完全没有瓜葛的人在一起,他们大多是因为某种被这样一位主人唤醒的好奇心而亲密地同坐同饮同吃。与所有饭局不同,这里没有利益的博弈和交换,而是因为偶然、陌生,因为被日常生活压抑的某个自我的绽放,大家才坐在一起。这些释放出来的自我,兴奋地被他们自己定格到了随手拍下的照片之中,似乎这些停留在相机里的面孔,是自己灵魂苏醒的见证,是攀附上了某种好奇的见证,是生活脱离了枯燥秩序的标识。
我坐的时间不太久,美美地吃了一顿,就悄然离开了。我想,在十年中,流水席上云集的与消逝的同样多,有人甚至已经彻底离开人世。我的到来与离开,只是微小之一种。同样,对于主人来说,无数高低大小的往来,映照出的那个他,也肯定是一个流动的自己。但这个宴席上,通过舌头而唤起的偶然性体验,一定结束和开始了许多内心的秘密,让许多人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变得不同。而这些,是不为人知的,也是其他的庸俗饭局不能够拥有的气场和品质。
时间醒来之时
“……6、2、9、5、1、4、1、3,终于背完了。”
某个热衷探讨无限的人喘了口气。
他刚刚倒背完圆周率。
这是哲学家维特根斯坦讲述的一个小故事。这个倒置的圆周率,就像我的时间感。我常常把现在作为起点,像倒背圆周率一样,不断地回想往事。为了把过去的时间缚住,使之为我所有,我绞尽脑汁地回想,我自己的往事不够,加上父母、祖父母,甚至能够想到的家谱上的所有人……
我陷入一个无限的深渊,进到一个时间的黑洞中。按达尔文的生物史观,最后肯定得追溯到猴子,猴子之前……宗教的经典都告诉我们,我们都从神或上帝手中来,但有规定,我们不能想象他们的模样……
面对渺渺茫茫的起点,海子有诗曰:“我走到了人类的尽头。”古人说:“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
正当陷入这一深渊的同时,一块甜美的蛋糕或一杯可口的饮料摆到我孤独的桌子上。
一口下去,一段难言的伤心往事由此而萌芽。它就像又一场洪水来临,把倒背圆周率引出的时间感,变成了无处可逃的诺亚方舟。
不好,嚼到一粒硬硬的石头,舌头本能地把它卷将出来。我想起儿时第一次掉牙的痛。妈妈为了帮我缓减痛感,让我把牙齿高高地扔到屋顶上,以便新的牙齿快快长出来。屋顶上有一个喜鹊窝。喜鹊的颜色,就是我第一个异性同桌穿的那种灯芯绒的颜色。经过了一个季节,樟脑气息弥漫……
窗外雨声急促地敲响了大地纤细的骨头。骨头,像牙齿和蛋糕里的石头一样的骨头……
我回过神来,就像倒背圆周率到了“3”,喘了口粗气。一只苍蝇讨厌地落在蛋糕沫上,展示着另一种胜利的孤独。
一位当代诗人写道:“非洲原野上一群散漫的动物/多么像过去的一个人。”另一位写道:“每当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了下来。”
就这样,时间在我身上东碰西撞,此起彼伏,生生不息,进进出出,塑造出无数个“我”飘忽而坚定的影子,它们分离、沮丧、甜蜜、欣喜、热爱雨点或骨头……让我像一条缓慢蠕动的爬虫,向着终点,定格在我的时间中。
浮现
我与妻子都热爱街头漫无目的的散步。有时会在某个幽闭的拐角或向街道敞开自身的广场上,发现一些美味,顶一顿正餐。我们也常常猜度美味的配方,把它带回家,记在私家菜谱上,在网上书上搜罗相关的烹调技艺,再加上自己的一些手笔,令它有新的精气神。当然,难免的是,在街头熙攘热闹的地方,美味的东西也往往被过多的购买者败坏。人多的地方饥饿和馋欲比较集中,它们促使卖食物的人丧失从容,降低水准,饮食之趣也因此变得道德沦丧。而且在这类场所周边,往往也是乞丐出没的地方。
我们几乎不在早晨上街,因此不大能看到乞丐们是何时到达他们的“工作”场所的。表面上看,由于他们要么身体残疾、心智不全,要么年老体迈或幼失怙恃,人间的不幸被他们挪移到都市生活热闹的表面,成为不和谐的标志。他们如我们乐于带着偶然性采集美食回家一样,也要在日益僵硬的花花世界里唤醒陌生人的恻隐之心,并将它们搜集,带回家,讨一份生活。这也是一个充满偶然性的过程。
正如艺术家常常要将自己变成他所描写的对象,是个复杂而有趣的秘密一样,我也常常好奇,乞丐如何从他们生活中扮演的儿女、父母等我们可以想见的家庭角色中走出,摆出乞讨的面孔和身姿?这是一个艰难而令人同情的过程。对于那些在同等条件下更成功地获取人们的怜悯的乞丐,其中肯定包含了某种卓越的技艺。因为,只要人类没有摆脱悲剧性处境,那么对于路人和乞丐来说,邂逅对方都是习以为常的。所有路人在乞丐眼中的角色只有一个:可能的施舍者;对于路人来说,乞丐的面孔也多半是一样的吧。我们被乞丐的某种不寻常吸引,才会施舍;同样,乞丐只有唤醒施舍者内心不把自己当成寻常乞丐的第三只眼,才能得到施舍。也就是说,他们之间需要有一种特别的相互唤醒和发现。
一位女孩曾告诉我,有一次,她在天桥上等待一个约会。华灯迷离,暖风袭人,约会的男子却迟迟不至。深陷人来车往的她,四顾茫然,渐渐陷入百无聊赖的虚无感之中。就在她丢失了自己的这一刻,不远处一位不起眼的老乞丐满怀哀情地唱起了《吻别》,歌声渐渐拢住了她无所皈依的心神。令她倍感温暖的是,这及时的歌声一连唱了三遍,她也循着歌声,把许多掩藏深心的往事整理了三遍。曲终而人未见,她心里突然涌起对乞丐的亏欠感,他的歌似乎就是唱给自己这唯一的听众的。于是,她掏出了钱包,朝乞丐走去。
在乞丐进入角色之前,他是什么样的呢?这也是都市生活中最隐蔽的部分之一。一天傍晚,许多人还没有下班,我无意中在杭州解百商城附近的地下通道迎面看到下面的一幕:一个看上去六十多岁的老者,背着二胡走到通道的拐弯处,站在那里。此时,通道里人比较稀少,逛街的小姐太太们还没有出门。他没有像我预想的那样,摊开各种道具,而是专注地在身上四处乱摸着什么,同时,目光躲闪,似乎不愿意和稀少的路人对视。一会儿,我注意到他摸出了一盒香烟,抽出一支点燃,在幽暗处弱弱地闪亮着。像一位化好妆即将登上舞台的演员,他在即将面对观众之前的短暂时刻里,酝酿着即将展开的乞丐的面孔。我看到,这一刻,他身上有两个或更多的自我纷争着,闪亮着……一根烟之后,二胡声吱吱响起。无论哪一支悲伤的曲子四散开,划定一个模糊的地盘,都意味着这秘密纷争的结束,意味着一个乞丐的形象隐秘而坚强地浮现于人间。
热闹
在一个风雨连绵不断的夏季,石头家族正酝酿着一次大的迁徙。它们已经在一个山谷里居住了许久。正是这场旷日持久的大雨将它们从山谷中唤醒。它们在巨大的山洪中意识到时间突如其来,侵袭着它们身上的每一个毛孔,最后它们不由自主地开始移动。石头家族向来被认为对时间不太敏感——就如人们总喜欢用海枯石烂来描述时间的某种无效性。夜晚标志着一场热闹开演,洪水把它们从山谷中推出,速度越来越快。石头家族很少有这样的急速体验,即使那些年老的石头,由于它们对时间的惰性,它们的年龄并非用时间来衡量,而是看它们身体中留下了多少世界记忆。所以这次难得的暴雨给夏天的闷热平添了几分热闹。夜晚笼罩着一切,没有其它物类听到石头家族内部的变动,毕竟它们在一个山谷里沉睡已久。整个山谷就像一直走神的眼睛睁开,暂时逃离了时间的羁绊,于是石头家族也就染上了走神的惯性。去哪里对于迁徙的石头都是一个挑战,因为对于迁徙者来说,目标是最重要的问题,而它们往往身不由己。
我在描述童年时听到过的一个小故事。直到今天我才能用这样的片断来回忆它,我不知道后来怎么发展下去——石头家族到底到了什么地方,忘了是谁讲的故事,故事在他那里如何结束,因为时间在我身上呈现的惰性更浓厚一些。于是我也加入到故事中去,成为故事一个尚未完成的结尾。
普希金曾经有这样的做法,他的一首童话叙事诗中,前面所有的章节中都专心于一个美丽的童话故事的讲述——美得让人只耽于梦幻,而忘记了讲故事的普希金。而出人意料的是,在故事的最后,诗人自己也高兴地加入到故事的乐趣中来,他高兴地写下了这样的结尾:“当时我也在场,喝了蜂蜜和啤酒——/只是胡子上也沾湿了一点点。”
他自己变成了故事的一部分——最末的那一部分。于是我的故事也可以暂时讲完:那些洪水突然间又退去,石头家族情急中从时间的走神中回过头来,但是它们忘记了黑夜的渗透性,所以它们停下来时,就变成了黑色,它们至今还停在那个以黑色命名的山涧门口,在灰色的坟墓与白色的阳光之间,既像在翘首未来世界,也像在回顾过往时光。当然,在更多的眼里,它们是路边几块黑色的石头,孤单的夜行人有时候会因它们的模样吓一跳。而有一天我听说它们,然后看见它们,在自己的心里修改它们,许多年后,终于要以简短的文字写下它们。我和普希金有了同样的癖好,加入它们的阵营中偷点好吃好玩的——当时我已经开始和它们一起搬家,如今老把胡子剃得干干净净,尚未敢言老,却也显得有些风尘仆仆。
马丁·布伯说,在艺术中,一种意义的产生意味着另一种意义的消失。那么,一种意义的消失,也应该意味着另一种意义的产生。“我” 经受不住故事热闹的诱惑,或是感到故事结束的艰难,于是加入到故事中,以复数的姿态在众多热闹的关系中居住,在意义的网络中应接不暇,参与它们的抬升和下降。当觉得无所适从之时,就只好暂时蜷缩于自己内心的热闹之中,杜撰出别的故事来补救尴尬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