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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经济法基础知识》教学中的几点策略

2013-04-29吴良高

考试周刊 2013年9期
关键词:教育技术中职教学策略

吴良高

摘要: 中职《经济法基础知识》教学应重视对必学内容和选学内容的处理;采用现代教育技术处理好课堂教学;充分利用教材中的“小资料”、“链接”和“想一想”。

关键词: 中职《经济法基础知识》 教学策略 内容处理 教育技术

由王永吉、吴春一主编的《经济法基础知识》是中职学校会计专业学生必修课程之一。其内容非常丰富,包括经济法概述、经济法律关系、财产所有权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企业法律制度、破产法、合同法等。虽然要求为“基础”,但中职学校的学生要学好这门课程并非易事。为了达到这一要求,笔者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采用了如下几点策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重视对教材中必学内容和选学内容的处理

《经济法基础知识》(以下简称经济法)是中职学校会计专业一年级学生的必修课程。学生学习经济法的目的有:重点掌握一些常用的法律基础知识,更好地服务于今后的工作;为学生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打下一定的基础。为了达到这两个目的,教师应先熟悉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写组编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中(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内容,然后结合本教材的教学目的,确定必学和选学内容的重点章节。确定必学内容应作为教学重点,因为本课程一共十四章必学内容就占了十二章。在对必学内容的学习过程中,教师应该引导学生把“合同法”、“会计审计法律制度”、“财政税收法律制度”作为重点章来学习。在对选学内容的学习过程中,应该对“金融法律制度”一章进行重点学习。学生对以上这些重点章内容的掌握与否直接关系到能否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可见这些章节的内容是学生学习经济法的重中之重。

二、采用现代教育技术优化课堂教学过程

随着教学的改革,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正不断融入课堂内外的教学活动之中,不但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兴趣,而且有利于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掌握与运用。教育技术在中职课堂教学中的应用主要是根据课堂教学的特点,将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等新的教育技术应用于教学,用来改进课堂教学方法,达到充实课堂内容、优化教学过程及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现代教育技术是指将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中活动相结合的理论和技術。现代教育技术利用现代教育理论和方法,通过对教学过程进行设计、开发及应用,实现教学现代化的目标。

现代教育技术集文、声、图、像于一体,使教学知识的来源更加丰富,内容更加充实,更加形象生动。在给学生创造一个宽松、充满创造力的学习环境的同时,还能够有效拓宽学生的学习范围,使得学生的学习视野更加开阔。尤其是对中职学校的学生来说显得尤为重要。现代教育技术的教学手段主要以多媒体教学方式为代表,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教学模式中仅仅依靠教师和教材的单调的教学方式,教学活动中学生面对的不再仅仅是文字教材和教师的板书,还包括图文并茂的音像教材、丰富多彩的多媒体教学环境及通过信息网络实现的灵活生动的现代教学系统。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能充分发挥学生的视觉和听觉功能,通过对大脑产生多重刺激,达到增强学习效果的目的。

在经济法的教学过程中,有许多章节可以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教师可结合电子教案,认真研究教材、收集素材、精心设计教学过程。例如:在学习“第八章合同法第八节违约责任”时,教师不仅要把知识点制成幻灯片,还要补充更多民事活动中违约的案例,以文、声、图的形式展现给学生,课后要求学生利用网络回答复习思考题(有的题目答案在教材中没讲完整)、从而极大地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趣,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学习欲望,彻底改变学生以往被动学习的状态。

三、重视对教材中“小资料”、“链接”和“想一想”的利用

在经济法的教材中,编者安排了一定量的“小资料”、“链接”和“想一想”,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重视对其的利用。“小资料”不仅能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还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因为它能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所要学习的知识点;对于“链接”知识,要把前面学过的知识与现在所学的新知识结合起来,进行对比,加深对知识的理解;至于“想一想”的知识,多数都是为了让学生加深对相近概念(或问题)的理解。现就以“第八章合同法的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为例:在本节讲到“自然人”这一知识点时,编者就安排了一个“小资料”(其内容是:我国《民法通则》将自然人分为三类:一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指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二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三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旨在学生自己阅读或者在教师讲解后,对法律上的“自然人”有深刻的理解;在本节讲到“委托代理人”时,编者设计了一个“链接”(其内容是:关于“法人和法人制度”请同学们复习第二章“经济法律关系”第一节的相关内容;关于“委托代理人”请同学们复习第二章第四节“经济代理行为”。),旨在学生通过这一链接,对“法人和法人制度”、“经济法律关系”、“委托代理人”、“经济代理行为”这四个概念有更到位的理解;在本节讲到合同订立的程序的“要约”时,编者安排了一个“想一想”(其内容是:想一想两对相关概念的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旨在学生通过“想一想”的思考,找出这两对概念的区别,加深对概念的理解。

总之,在《经济法基础知识》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明确教学重点,确定教材中的重点内容,充分挖掘教材中的信息,采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以学生为根本,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兴趣,从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王永吉,吴春,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经济法基础知识.P89-93.

[2]吴双全.试论现代教育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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