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政策的开端
2013-04-29甄文媛
甄文媛
国务院办公厅于8月1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可能将是国内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新一轮支持政策的开端。不少业内人士从中读出了政府在各种压力之下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市场表现的着急。《意见》对国内的新能源汽车领域产生哪些影响?与此前的相关支持政策比有哪些变化?将如何引领未来的政策走向?
数字看压力
今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销售达到5889辆,比上年同期增长42.7%,其中纯电动汽车为5114辆,插电式混合动力达到775辆。
2009年启动的“十城千辆”工程计划在4年内力争实现新能源汽车增长1万-3万辆不等的目标。但截至去年底,国内25座示范运营城市所推广的新能源汽车仅在1万辆左右。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提出目标,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达到50万辆。
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4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达2.6亿人,其中汽车1.2亿辆,汽车驾驶人2亿人。
环境保护部2011 年底数据显示,按环保标志分类,“绿标车”占汽车总保有量83.6%,高排放的“黄标车”仍占16.4%。但“黄标车”却排放了63.7%的NOx、86.6%的PM、55.9%的CO 和60.4%的HC。
今年1月,我国华北、黄淮、江淮、江南等中东部大部分地区相继出现大范围雾霾天气。中央气象台发布最高级别的雾霾黄色预警,北京首发霾橙色预警,全市有6个评估站点的空气质量指数爆表。
除了这些统计得出来的数字,单就目前国内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而言,国家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充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落后、相关企业研发能力不足等各种问题是牵绊产业快速发展的深层原因,而且,行业内一些技术含量低、生产工艺简单的企业已隐约有产能过剩的苗头。
《意见》出台一个月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开始政策上的预热:要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动节能环保和再生产品消费,政府公务用车、公交车要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步完善配套设施。
《意见》直接涉及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内容
加快新能源汽车技术攻关和示范推广。加快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工程,大力加强动力电池技术创新,重点解决动力电池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和轻量化问题,加强驱动电机及核心材料、电控等关键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加快完善配套产业和充电设施,示范推广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空气动力车辆等。
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范围,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出租车、物流车补贴试点。
推进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完善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提高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能效水平和环保标准,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不断提高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比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政府普通公务用车要优先采购1.8升(含)以下燃油经济性达到要求的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择优选用纯电动汽车……抓紧研究制定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方案。
加快脱硫脱硝除尘改造,炼油行业加快工艺技术改造,提高油品标准,限期淘汰黄标车、老旧汽车。
三个重要看点
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专家的解读,《意见》提出了三大主要目标,即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国产设备和产品基本满足市场需求;辐射带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意见》指出,“十二五”期间,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左右。
具体到新能源汽车产业,《意见》有以下三个点被业内人士看好:
增加税收调节,注重梳理政策体系。根据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处长钱明华的解读,在《意见》的指导下,2013年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将有所变动。除继续原有的补贴政策,新政将增加更多的内容,比如利用税收调节来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长远研发、销售和产业规划。2013年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最大的特点就是增加税制调节,意在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体系建设。
强调产品的市场消费,要求“抓紧”。此次《意见》非常注重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市场消费问题,不仅明确了在公共用车领域的更新比例,还对政府采购相关产品做出指示,不止是“优先采”,更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以求尽量不流于形式。
开展三类补贴试点。《意见》提出了应当重视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三个领域,即私人购买市场,以及新能源出租车、物流车市场,都应开展补贴试点工作。
早在2009年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曾提出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要制订规划,优先在城市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机场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此次的《意见》不单纯表示鼓励,更强调时间效率和行动力,特别就政府采购提出专门要求,还明确了对几个领域要开展补贴试点。按照《意见》提出的目标,到2015年,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提高15%以上,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0%以上。
红利能利谁
随着《意见》的出台,业内外人士盼望的2013年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可能呼之欲出。但对于产业而言,更关心的是这些政策红利如何分配以及能落实多少的问题。
有分析指出,《意见》的出台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以下领域有望带来直接利好:
新能源客车将迎来新一轮增长。《意见》指出,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范围,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这些规定有望提前释放北上广等大型城市的更换需求。今年上半年,新能源客车销量占公交车销量的比例在20%左右,目前北上广等大型城市中,新能源公交车的市场份额不到三分之一,上升空间较大,政策对客车行业收入、利润的影响将大于销量。
新能源乘用车市场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按《意见》提出的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出租车、物流车补贴试点,以及对公务车采购的具体要求,有利于新能源乘用车销量整体提升,一旦新能源汽车在部分地方政府的采购系统放开,将对国内新能源汽车及相关领域起到举足轻重的推广作用。
尾气后处理、燃油喷射等相关领域将会受益。《意见》要求提高油品标准,限期淘汰黄标车、老旧汽车,这有利于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和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技术的升级和产业化,给燃油喷射、尾气后处理和进气系统等相关领域带来快速增长的机遇。
此外,《意见》对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也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强调加快技术创新工程,并对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空气动力车辆等进行示范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