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引来杀身祸
2013-04-29潘益大
潘益大
最近整理旧书,一本题为《禁书·文字狱》的论著赫然在目,该书出版于1992年,距今已21年,看上去装帧很有点陈旧,现在已想不起来当时买书时的想法,也不知为什么放在那里几乎一直没有认真读过。不久前,恰好又新添了关于清代文字狱的另一本书《都是文字惹的祸》,这是金性尧先生的读史札记,于是趁兴把两本书一起读了一遍。
历来讲述文字狱的各类书籍,汗牛充栋,不可胜数。影响最大之一的,怕要算上世纪30年代故宫博物院编辑出版的《清代文字狱档》凡九册,现在大多数研究文字狱书稿的资料,基本都源自此书,印象中,当年鲁迅的杂文里曾专门引用过书中的案例。我前面提到的两本书里那些触目惊心的故事,主要也采用该书的材料。
这些年盛行清宫戏,作者大多热衷于赶浪潮,胡编乱造好戏说,一时间历史的真实让人真假难辨。好在我手头的这两本书并非油滑之作,虽算不上是系统研究文字狱的专著,却也资料详实,引用有据,尤以重点介绍历史事件为主,对于我们深入了解文字狱不无帮助。而《都是文字惹的祸》一书,更通过对清代文字狱档案的条分缕析,为我们展示了中国历史上一段黑暗的岁月,加之文字短小精悍,读来饶有兴味。
史上恐怖暴虐之巅
秦始皇焚书坑儒,开了野蛮摧残文化、虐杀知识分子的恶的先例,中国的文祸由此绵延千年不绝,无数文人墨客因寻章摘句而引火烧身,乃至像苏轼这样的一代文豪大家,也未能幸免于乌台诗案而最终贬走黄州。偏居一隅之际,苏东坡无意中给后人留下了赤壁怀古的不朽之作,成为中国文坛一大幸事,于他本人而言却历经九死一生,怕是宁可安然度日也不要这虚名的。
不过,在秦汉以降的历朝更替中,由文字获祸丧身的终究少数,直至明亡清起,满人入关,诗文篇章才真正成为皇权专制对付士人阶层、官府下属及社会各色人等的专项利器。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以草莽枭雄的残暴闻名,明初的文祸同样惨烈,可相对而言,又比较随意,比较心血来潮,用现在的时髦话说,比较碎片化和情绪化,远未达到清朝文字狱那样的系统周密,规模巨大,漫无边际。清代文字兴狱之离奇频繁,罪名罗织之不择手段,酷刑杀戮之腥风血雨,连坐无辜之残酷无情,堪称史上恐怖暴虐之巅。
有统计显示,清朝268年间,共发生较大的文字狱160多起,主要集中在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四朝,其中又以乾隆时期为甚。乾隆在位63年,以文字制造大案达130余起,年均两次还多。之后的嘉庆、道光时代,文字狱几近绝迹,直到光绪末年才有震惊九州的《苏报》案发生,此时清王朝已日薄西山,行将土崩瓦解。
这以后,文字狱已被扫进历史垃圾堆,但文字狱的阴魂依然游荡在中国多灾多难的土地上,继续上演着一出出人间悲剧。
“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
一个王朝以文字杀人始,以文字杀人终,在历史上绝无仅有,这种反人类反文明的疯狂暴政,又以形形色色荒诞不经的避讳疑忌为借口,说起来让人感到滑稽可笑。
满清是来自北方边疆的少数民族,当时仅有300余万人,游牧民族文明落后,却要统治一个规模庞大、文化发达、人口众多达8000余万的汉民族,如何维护以少治多的中央集权根基,始终成为清王朝的一大心病。手段之一,便是千方百计确立满族正统王朝和皇权思想,借助文字忌讳,设立罪名,封杀一切异己思想。
清朝从立国开始,便不许在所有书面文字中出现“虏”、“戎”、“胡”、“夷狄”、“犬戎”、“蕃酋”、“贼”、“伪”等十种提法,有违必究,有究必诛。凡过往历史典籍中的此类文字,一律重新删改。如岳飞《满江红》名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胡虏”、“匈奴”不可见诸文字,《四库全书》馆臣遂胡乱改为“壮志饥餐飞食肉,笑谈欲洒盈腔血”,通不通也不管了。对当朝士人的诗文,则连“明”、“清”、“南”、“北”等字样,都有种种使用限制,稍有不慎,便大祸临头。
康熙朝刑部尚书徐乾学的儿子徐骏在翰林院供职,有一回在奏章里错把“陛下”写成“狴下”,理当革职,雍正不放心着令再查。偏偏在徐骏诗集里发现如下诗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这还了得,明显的褒明贬清,结果被斩立决。
江苏东台的举人徐述夔去世后,其子为纪念亡父而刊印《一柱楼诗集》。集中有诗句“举杯忽见明天子,且把壶儿抛半边”,“壶儿”与“胡儿”谐音,这是暗含对满清的蔑视嘲弄。连同另有“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之句,乾隆批道:“用朝夕之朝为朝代之朝,不用上清都、到清都,而用去清都”,“显有兴明灭清之意”。
后来,徐述夔被仇家举报在诗中辱骂清廷,乾隆更加怒不可遏地斥责:“徐述夔身系举人,却丧心病狂,所作《一柱楼诗》内系怀胜国,暗肆底譏,谬妄悖逆,实为罪大恶极!虽其人已死,仍当剖棺戮尸,以伸国法。”人死都不放过,连徐述夔两个携书自首的孙子,也以藏逆诗罪处斩。
乾隆的批示,字字捕风捉影,句句上纲上线,深文周纳之中,内心的恐惧及其暴戾乖张心态,昭然若揭。满清统治者一言九鼎,权力无边,却自始至终缺乏统治天下、调教臣民、把控全局的自信,文字狱的经久不衰,十分典型地折射出他们神经的脆弱和心理的变态。
欲加之罪 何患无辞
这种紧张不安的扭曲心理发展到极端,必然处处杯弓蛇影,事事草木皆兵,把天下士人弄得惶惶不可终日。
有人印了一本诗集,题为《忆鸣诗集》,乾隆暴跳如雷,称之为“丧尽天良,灭绝天理,真为复载所不容”,原来“鸣”“明”同音,被指为忆念明朝,图谋不轨。
大名鼎鼎的内阁学士胡中藻的《坚磨生诗钞》中,有诗句“一把心肠论浊清”,乾隆当着群臣面亲自批驳:“‘一把心肠论浊清,加‘浊字于国号之上,是何肺腑?”如此讥贬仇视满清,必须“申我国法,正尔嚣风”,即将胡中藻以凌迟酷刑处死,一家老小全部监禁,家产统统抄没。
著名学者全祖望的《皇雅篇》,讴歌清世祖丰功伟绩,本属马屁之作,不料被人向乾隆举报,说文内有“为我讨贼清乾坤”之句,将“贼”冠于“清”之上,要不是有人为之辩解,差点送了老命。
这样的蛮不讲理,与明朝朱元璋的做派如出一辙。朱元璋自小在皇觉寺出家,又靠红巾军起家,对“贼”、“盗”、“僧”之类字眼生性敏感猜忌。他仅粗通文墨,又按安徽老家乡音读奏章诗文,致使许多无辜者莫名其妙遭殃。
最倒霉的要算杭州人士徐一燮写的贺寿表,其中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之句,朱元璋读罢大光其火:“生者,僧也,以我尝为僧也。光,则发也。则,字音则近贼也。”结果遭遇非命。有个和尚向朱元璋呈献谢恩诗,朱元璋却将他杀了,原来诗中的“殊”字,被朱元璋拆解為“是谓我‘歹朱也”,类似荒唐的例子不胜枚举。
对朱元璋的滥杀无辜,清代学者赵翼认为,属于“学问未深,往往以文字疑误杀人”。这样分析有一定道理,皇帝大老粗,一旦钻牛角尖咬文嚼字起来,读书人真的百口难辩,但此话又不尽然。
清代的顺、康、雍、乾数帝个个熟读汉典,文才也不错,他们明知那些诗文奏章持之有据,并无恶意,却偏要强词夺理,加害于人,玩的正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那一套。在心态上,完全属于鲁迅笔下典型的阿Q心理,自己头上生了癞痢,于是讳“光”讳“亮”;从维护封建王朝统治来说,无非要借文字狱禁锢思想,消灭异端,钳制言论,张扬“朕天下”的专制淫威,故而每有下手,必定血腥无比。
朱笔一挥定生死
说到清代文字狱的残暴血腥,确是今人难以想象的。
被称为清代文字狱第一大案的庄氏史案,共有70人处决,其中开棺戮尸2人,凌迟18人,妻妾女孙及侄15岁以下者,数百人流徙为奴。康熙年间的戴名世案,株连达300余人,幸赖康熙冷静处之,仅处死戴一人。
乾隆为人严酷苛刻,据《禁书·文字狱》一书提供的材料,这一时期仅被处以大律论拟的就有47例。按此律法,生者凌迟,死者戮尸,亲属缘坐;男性亲属16岁以上者斩决,15岁以下者及女性亲属发给功臣之家为奴。
对此,《都是文字惹的祸》的作者有史料档案验证:“查例载大逆者凌迟处死,子、孙、兄弟、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男十六以上,皆斩;其男十五以下及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入官。若女许嫁已定,归其夫,子、孙过房与人者皆不追究,知情故纵隐藏者斩。”真所谓“株连文字狱,杀戮无老稚”。
凡是发现可疑的诗稿文字,官府必上门抄家,翻箱倒柜收集证据,一家老小即刻遭殃,同时对各地亲属和相关牵连人员发出搜捕令,有的案情复杂,牵涉人多,往往经年累月不息。由于文字狱隔三差五此起彼伏,每有追查,无异于一波接一波的全国性政治运动,弄得满天下人心惶惶,惊恐万分。
更加不可思议的是,所有文祸案件都由各地上报京城,由皇帝直接御批发落,名义上似按律法行事,实质毫无司法程序,全由朱笔一挥决定生死,而天威莫测,喜怒无常,凡被笔祸网罗之人,死活单凭中央最高领导批示时心情如何了。
古代的读书人以学而优则仕为人生目标,舞文弄墨不过是想混个一官半职出人头地,光宗耀祖,结果往往言出祸随,头上天天高悬达摩克利斯之剑,不知何时灾难临头,这样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日子当然难熬。
当时就有朝廷命官梁诗正给自己定下规矩:“不以字迹与人交往,无用稿纸亦必焚毁”,可即便如此也未必能侥幸自保。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当以言治罪、以文杀人开了坏风气,告讦诬陷成为家常便饭,致使人人自危,知识界和整个社会弥漫着万马齐喑、如临深渊的肃杀氛围,如此反人道反人性的专制国家又怎能长治久安?
难怪到了清末,思想家、文学家龚自珍依然不堪回首往事,以“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只为稻粱谋”的无奈,给后世留下了余悸犹存的一声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