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江苏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2013-04-29曹庆穗
曹庆穗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这表明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将成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江苏而言,构建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亟需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
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江苏现代农业发展的科学选择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伴随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与农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而衍生和发育起来的,其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农业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大力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江苏现代农业发展的科学选择。
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助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稳定。我国农村实行的是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分”的方面做得相对较好,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在“统”的方面做得相对不足,出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不衔接的矛盾。而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就能够较好地强化“统”的功能,真正实现有统有分、统分结合,从而有利于稳定家庭承包经营这一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常熟市的农业规模化经营情况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该市的土地流转、农业规模化经营成绩在全省名列前茅,而大面积的规模化经营,主要依托的是由3.42万台农业机械所提供的农业综合机械化服务、以60家各类农业龙头企业为代表的众多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所提供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助于提高农业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现阶段,由于农户生产经营规模小,生产标准化水平低,产品交易成本高,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不少农民在严重的自然灾害和市场的迅速变动中经常遭受较大的损失。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生产经营服务,就能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生产经营变为千家万户相互联结、共同行动的合作生产、联合经营,使小规模经营能够有效对接大市场,不断提高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例如,苏州市就是依靠政府、经营性企业和农协组织提供的社会化服务,使农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在江苏全省位于最前列,在全国处在第一方阵。全市范围内抵御风险能力很强的39个规模型农业生产基地年产值占全市农业年生产总值的70%以上,亩均效益超过2500元的种养面积达54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86%。
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助于加快江苏现代农业的发展速度。目前,江苏现代农业发展的不少领域已经初步走到了全国的前列: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1.2%,居全国第一;全省74.6%稻麦生产实现精确定量栽培;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水稻单产连续20多年居全国主产省首位;测土配方施肥主要环节全部实现数字化。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是密不可分的。全省39家省级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与45个县(市、区)共同构建的农业科技推广的有效载体,近年来组建的215家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和1.3万个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队、4.4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4500多个各种类型的农机服务组织等,都为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发挥了较突出的作用。
发达国家的经验:江苏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有益启示
重视政府公共政策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持作用。美国政府的公共政策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发挥了突出的作用,政府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支持主要通过农业教育、农业科研和农业推广三个方面进行,其中包括两套体系:一是农业部农业研究局、合作推广局等联邦农业服务机构;二是州立大学农学院及其附属机构农业试验站和合作推广站组成的农学院综合体,由此而形成公共性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个多世纪以来,美国通过立法手段,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包括农业教育、农业科研、农业推广的公共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又由为农业服务扩展到为农民服务,不仅提供农业教育、科研服务,而且还提供家政、农村青年发展服务,使公共农业服务系统更加充满了活力,为美国的农业成长做出巨大贡献。美国政府公共政策对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持力度,公共政策完备的组织框架,都是江苏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过程中应该借鉴的。
重视专业合作组织与科研机构的合作,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美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主要由公共农业、私人农业和集体农业三个服务系统组成。其中,公共农业服务系统由各级农业研究局、农业推广局、州立大学农学院、农业试验站和农业推广站以及县农业推广办公室共同组成,主要负责培育农业人才,进行农业领域的开发研究,传播推广新的农业科普知识和技能。目前,江苏的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尚不完善,企业科研能力有限,涉农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研究成果由于适用性不强,转化率较低。因此,应该吸取美国的经验,加强专业合作组织与科研机构的对口联系,密切两者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应用性研究、农业教育以及农业推广与服务等领域的合作,建立健全江苏的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使科技创新成为农业增长的主力军。
引入竞争机制,培育各类服务主体。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多元、高效方面,法国创造了较好的成绩,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使农业生产具有很高的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水平。法国农业的服务体系分为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其中,产前服务以私人企业为主,合作社为辅;产中服务以农会为主,农场主独立经营;产后服务以合作社为主,私人企业参与其中,多元的服务主体保证了服务的高效与便捷。借鉴法国的经验,江苏在发挥农业部门职能的同时,应鼓励多种性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机构发展,以市场为导向,引入竞争机制,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社会化服务,逐步形成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从三个维度推进:江苏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核心要求
大力加强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有先进手段、有优良人员、有规模示范基地、有严格责任制度、有稳定财政保障的“五有”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逐步设立村级服务站点,全面推行人员聘用、绩效考评、推广责任、知识更新、多元推广服务“五项制度”,切实履行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能。
培育多元化的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按照“服务专业化、管理标准化、运作市场化”要求,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社会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提高为农服务水平。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涉农企业等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的发展,鼓励他们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务,发挥经营性服务组织的生力军作用。
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一是鼓励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发展专家大院、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庄稼医院等服务模式,积极推行技物结合、技术承包、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到田到户。二是推动农业服务业协调发展。加快生产资料供应、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民教育培训等传统服务业提档升级,推动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性服务和综合性服务相协调。三是加强农业信息服务。整合涉农服务的相关信息平台,为农民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四是提高为农服务社会化水平。引导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服务型企业统一标准、集中调度、统一作业、规范管理,使农业生产逐步走向服务专业化、管理标准化、运作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