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现状与发展分析
2013-04-29陈根山
陈根山
中小企业融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解中小企业融资状况,笔者选择武进区内1家重点企业和30家成长型企业进行了调查,调查对象涉及医疗、干燥、机械、金属制品、电气机械及器材、电子等行业。通过对企业走访、实地调查、情况分析后,笔者发现当前武进区内中小民营企业融资存在三个明显特点:
(一)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多样化。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形式多样,主要有银行贷款、商业信用、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借款、职工集资以及股东集资等方式,还有少数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发行股票、债券进行直接融资。在调查的企业中,80%的企业表示在有资金需求时首先考虑向银行贷款,但由于当前宏观经济金融形势,武进区内中小民营企业对银行资金的依赖度有所下降。
(二)中小民营企业贷款满足率降低。在走访的企业当中,有5家企业未能获得贷款满足,其中1家企业因缺少足额抵押担保,2家企业因未能落实有担保能力的企业担保,2家企业未能得到担保公司担保。中小民营企业贷款满足率较前两年有所降低,主要是受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金融政策的影响。
(三)中小民营企业贷款利率总体上浮。对调查企业2013年上半年贷款利率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后,发现贷款均执行上浮基准贷款利率。不过,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对贷款利率浮动表示理解,对浮动幅度基本能够接受,因为借款成本相对于民间借贷和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利率仍然较低,借款成本相对于其赢利能力而言,仍在其可承受范同之内。
中小企业融资的困难与问题
(一)中小民营企业自身条件欠缺。部分中小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不高,达不到银行的授信标准,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一是部分中小民营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信息不透明,向银行机构提供的财务报告报表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银企信息不对称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二是部分中小民营企业所有权、经营权模糊,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采取家族式经营,企业间关联关系复杂,增加银行授信决策判断的难度。三是部分中小民营企业靠租厂房或办公设备进行经营,缺少有效房产权证,设备陈旧落后或专用性很强,难以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机构贷款。四是少数中小民营企业诚信意识淡薄,经营行为不规范,大量采用现金交易,隐藏销售收入,资金体外循环,故意隐瞒真实的生产经营和资信状况,增加了银行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的困难。
(二)社会中介服务体系有待健全。目前,担保机构担保手续费用较高,部分担保公司要求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保证金,加上较为严格的反担保要求,抑制了中小企业通过担保公司获取银行贷款的需求。部分担保机构风险意识薄弱,经营行为短期化特征明显,不能主动履行代偿义务,使得银行机构提高与担保机构合作的准入条件,不愿意与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进一步加大了中小民营企业融资的难度。
(三)中小企业贷款机制有待完善。部分银行机构追求利润最大化,细化成本核算,信贷资源配置向大客户集中,倾向于大项目营销、发放大额贷款,对推进中小企业贷款的动力不足,相对忽视中小民营企业信贷工作。部分银行机构风险定价机制不完善,缺乏量化的风险测算工具和有效的风险定价机制,没有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贷款核算机制,产品定价能力相对较低,无法准确核算、界定中小企业贷款的成本和收益,难以全面覆盖小企业信贷风险。部分银行机构实行较为严格的问责机制,没有建立合理的尽职免责制度,缺乏针对性的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削弱了中小企业信贷营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贷款新产品的普及度不高,虽然近年来金融产品创新发展较快,但银行机构的营销方式缺乏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中小企业受惠面不广,不能及时满足中小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中小企业融资的发展与创新
(一)鼓励银行创新金融服务。由于中小企业抵押物少,银行必须在贷款方式上进行创新。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要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和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在年度信贷计划中适当考虑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改进贷款授权授信制度。在授权范围内,处在基层的银行要转变观念,顺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需要,制定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贷款条件和审批程序,以成长性、经营能力、市场前景等作为主要判断标准,积极为中小企业平等获得贷款创造并适当放宽条件,支持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在内部管理上,商业银行要完善内控制度,建立风险与激励相对称的信贷管理机制,创新信贷风险管控机制和融资新产品,这才是规避“惧贷”、“惜贷”现象的唯一出路。
(二)营造良好的征信系统环境。面对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和较高的道德风险,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持怀疑态度,贷款投放较为谨慎。而实际上大部分中小企业是诚实守信的,只是由于缺乏相应的征信系统,银行难以甄选。目前,应由政府牵头,银行、科技、工商等部门合作,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基础上建立与完善中小企业征信制度和征信系统,为金融机构有效地甄别和判断中小企业的信用情况提供帮助,为强化企业诚实守信观念提供外在硬约束。同时,尽快建立中小民营企业管理人员个人信用体系,为企业征信系统提供补充,减少中小企业贷款的道德风险。
(三)推动信用担保中介机构发展。建立健全民营经济信用担保体系。首先是构筑和发展多种多样的信用担保体系。可由地方政府和企业出资,同时允许民间资金参与,组建民营性质和股份制形式的担保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为中小企业获得贷款提供担保。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组建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为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其次是多渠道开辟担保机构的基金来源。可考虑在地方财政提供启动资金的基础上,广泛募集担保基金,如企业的会员费、准备金、担保机构的经营收入等都可做为担保基金的来源,以增强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
(四)提升中小企业自我发展能力。中小企业也要不断提升自我形象。一是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把改革、改组、改造国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结合起来,转换经营机制,提升生产经营效益和企业自身形象,以强大的实力提高对资金的吸附力;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加强成本核算,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中小企业资金良性循环;三是重诺守信,提高资信程度,主动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与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中小企业自身发展创造宽松的融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