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抓紧抓实学生营养餐工作
2013-04-29
自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启动实施以来,大理市以5项措施为抓手,统筹协调、扎实推进,目前全市辖区157所中小学义务教育学校实施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达58 983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81.52%。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领导,大理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和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教育、卫生、公安等17个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大理市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教育局设立办公室,由专人负责管理此项工作。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各学校也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制订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同时,教育系统实行“三级”食品安全责任制,市教育局与各中心校、教办、市属中学层层签订营养改善计划责任书,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为进一步提升普及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营养改善计划的知晓率,大理市采取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齐上阵的“立体报道”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发动,各中小学发放宣传册6万多册,同时加强对营养餐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系统全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及制作学生营养餐的技术及专业知识。
因地制宜,分级管理。大理市教育局及各中小学主动作为,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破解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补助资金有限、食堂基础条件差、食品安全监管难的“三大难题”,结合各校实际,合理确定供餐方式。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的原则,该市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采取食堂供餐或营养加餐两种方式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对有食堂并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按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标准集中为学生提供营养午餐,没有食堂或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学校,采取“牛奶+鸡蛋或牛奶+糕点”的方式为学生提供营养早餐或课间加餐。
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大理市制定下发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目标责任实施方案、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实行学生实名制管理,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安排专人认真做好数据更新和维护工作,及时准确完成数据月报工作;注重抓重点示范,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在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学校在供餐方式、供餐内容、营养食谱、规范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切实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严格督促,强化检查。针对学生营养餐工作,大理市营养办每年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常规检查、随机检查等方式,重点对学校食品采购、验收、加工、储存、发放等关键环节进行现场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今年以来,该市共开展检查49次,下达督查建议196条,同时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中小学校食堂和牛奶、鸡蛋、糕点供货企业进行了集中整治和督查,从源头和关键环节确保学生食品安全。
(大理州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