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关系中的角色小论
2013-04-29阿斐
“人类社会中,作为角色的扮演者,倘若不以角色的领悟为前提,你这名演员一定会感觉到难言的苦楚。”
阿斐
写诗,作文,编剧。著有诗集《青年虚无者之死》,随笔集《善神与恶灵之斗》,长篇小说《跑步进入中年》。
每个人都是一名演员,社会为他们提供舞台,角色由此而生。所谓角色,这里指的是一个人任一个社会或一种人群中处在某一个位置,这个位置,就是他“止于至善”的点,他的一切言行举止都恰如其分地踩正这个点。角色看起来像“名分”——名正则言顺,看起来像“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但其实与它们大不相同,建立在某种维护特权的秩序基础上的名分、君臣父子论,是一种对个性的压抑和对个人命运的强迫,而角色,却是以个体的自由(至少是思想的自山和选择的自由)为前提的,没有压抑与强迫。
对个体人而言。在角色的世界里。他需要有一个领悟角色、扮演角色、反思角色、角色再扮演的循环往复的过程。看似这是一个很机械的路途,但人的成长步骤原本就如此简陋,像植物的生长周期。角色的领悟以个体人的理性思维为基础,以超验或先验的领会为辅,领悟的结果则是认识到自己的精神趋向,这一精神趋向决定了他的角色取位。这一过程会在人心中形成系列问句:“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需要什么”、“我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当自己可以回答“我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并以此自我回答为基准出现在人群中时,他便开始从领悟角色进入扮演角色的过程。
做演员是一件辛苦的事情,尤其是违背自己的个性去出演一名与自己相距甚远的人物,那不只是辛苦,更是自我压抑或撕裂。所以,人类社会中,作为角色的扮演者,倘若不以角色的领悟为前提,你这名演员一定会感觉到难言的苦楚。而当你以自己的角色领悟为始去扮演某种角色,并始终不远离自己的角色定位,你的生存痛苦将会小很多。尽管活着从来没办法完全消弭苦闷感,尽管按自己的方式去生活也同样会遭遇痛苦侵袭,然而在角色的世界中,唯有此,才可能让自己趋近一个轻松自在的人。扮演角色时,看似你的一言一行都是在表演,但始终是以自己的精神趋向为出发点,因而你会发现这样的表演很舒服、很自然,甚至觉察不到自己是在表演。我们在生活中常常说到“人格”,我想,所谓人格,即是一个人在各种生活场内的角色之间架起的一道桥梁。当一个人试图在某一生活场内突破自己的角色定位,这道人格的桥梁便容易断裂。生活中,我们说一个人是人格分裂的,一定是他在某些生活场内越过或自低于自己的角色所导致的。每个人的准确的角色定位都是一个不允许高或低于它的点,高于它则为骄矜,低于它则为卑微。
中国的传统文化强调“修身”,强调“明明德”,强调“致良知”,我以为,这些都是强调个体人的角色领悟。当角色的领悟实现之后,以此领悟为基准去扮演角色,这或者就是“中庸”,而所谓的“内圣外王”,便可以实现。一个准确定位自己的角色并扮演好这个角色的人。他在自己的有生之年。就是自我之王。所谓“潜龙在渊”乃至“飞龙在天”,也一定是从领悟到自己“龙”的角色,到扮演好“龙”的过程。然而“飞龙在天”之后,即出现“亢龙有悔”,这便意味着角色的定位需要及时反思。时移世易,自己也始终是变动不居的,每个人的精神趋向都可能因时空的变幻而发生变化,自我的角色因而需要修正,需要以从前的角色领悟之法去重新领悟角色。反思之后,便又重新开始新一轮的角色扮演。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一个人的角色扮演,倘若并非依据角色领悟而来,而仅仅是依靠强权,依靠暴力机构维持的现实地位,他的角色扮演与他本应处在的角色,都是不相称的,哪怕是“王侯将相”,也是脆弱的,也是易碎的,也是“彼可取而代之”的。从来没有哪个人,或哪群人,可以牢牢固守于某类角色。而对于在角色领悟之后,可望达到某种角色位置的人而言,只要他始终向着他可以实现的角色扮演的方向努力,“大丈夫当如此”,就不是一句空话。
以理想状态论,当每个人都可能做到领悟角色、扮演角色,这些人所身处的社会,便需要为他们提供角色领悟及角色扮演的舞台。没有舞台的演员,是悲哀的。反之,当一个社会没能为角色领悟及扮演者们提供恰当的环境,这个社会也是悲哀的。在一个对人性研究比较透彻的社会,往往优越于人性研究薄弱的社会,其原因,正在于对人性的研究可以刺激社会对社会中人各种角色的认识,并从这种认识出发引导人们对角色的准确领悟,且适时为各类角色的生存提供适当的氛围保障。当每一种角色的人。都可以在社会中实现角色扮演并不被耻笑。不会因为外部环境的骚扰而憎恨自己的角色,他们所身处的社会。就会因为他们的存在而“看上去很美”。我想,衡量一个社会的好坏,其标准之一正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