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主义—集体主义研究述评与展望
2013-04-29陈玲丽金盛华刘文黄甜
陈玲丽 金盛华 刘文 黄甜
摘要:个体主义-集体主义作为一个解释文化差异的重要维度,广泛的运用在文化心理学中。本文回顾了个体主义一集体主义的心理学内涵,梳理了以往的个体主义-集体主义问卷,归纳了以往个体主义-集体主义的跨文化研究结果。指出了以往个体主义-集体主义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概念界定和测量的过于广泛和混淆、集体主义问卷中的“集体”的意义指向不明确,并对未来研究进行展望:厘清个体主义-集体主义概念内涵、区分集体的界限(细分集体主义为关系集体主义和群体集体主义、借鉴Brewer等人的解读个体主义-集体主义概念的新模型)。
关键词:个体主义;集体主义;参照群体
中图分类号:D64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13)01-0150-05
文化之间在社会行为和思想上有很多差异,个体主义一集体主义是一个被用来解释文化差异的变量。它为模糊的文化差异。提供了一个可测量的、操作性强的客观指标。目前,这种二分的界定文化差异的方式,似乎已成为一个定论,在学术界获得了广泛的认同;并且,至今文化人类学家、社会学家、心理学家都广泛地采用个体主义一集体主义维度来解释文化差异。实际上,超过1/3的跨文化研究把个体主义-集体主义作为解释自己观察到的跨文化差异的一个因素。那么,个体主义-集体主义作为心理学构念其实质内涵是什么?如何看待以往研究中的个体主义一集体主义问卷?个体主义-集体主义的跨文化比较研究又有哪些结果呢?以往的个体主义-集体主义研究还存在哪些问题?本文对这些问题进行集中探讨,并对未来研究进行了展望。
一、个体主义-集体主义概念的心理学内涵
心理学家对“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理解不同于日常哲学或政治对这个术语所作的解释,他们通常是从操作的角度对于两者在认识、情绪和行为定向方面表现出来的心理特征方面进行区分或限定。纵观以往个体主义一集体主义文献,可以发现,在1980年Hofstede将个体主义一集体主义作为文化划分维度之后所兴起的研究热潮中,更多的学者倾向于将个体主义-集体主义作为一个既定的、成熟的构念,积极去探讨和界定个体主义-集体主义的具体特征(维度)、具体表现,关注于个体主义-集体主义的特征——这一下位视角;然而,很少有研究者确切地去关注个体主义一集体主义的实质——这一上位视角,或者说对个体主义一集体主义的实质,有很清晰的论证和阐述。仅有的,也往往是将其归为理解文化差异的维度,或者给其戴上“个体主义—集体主义是理解文化差异的维度”这个帽子后,就开始集中心智去关注、界定个体主义-集体主义的具体特征。形象地来说,可以将此种现象比喻为:较多的学者欣喜于看到“个体主义-集体主义”这座山,然后积极地在这座山上挖宝,而不再去探究“个体主义-集体主义”这座山的实质,可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为数较少的学者在文中交待的个体主义-集体主义概念实质,笔者将其概括如下:文化维度、价值观(价值取向)、态度、人格结构(特质)、自我建构(独立vs相依)、文化征候群(gyndromes)(详见表1);其中,较多学者认同“文化征候群”的观点,认为个体主义-集体主义是两套不同的文化征候群,统整了与某一社会相关的规范、角色、类别、态度、信念、价值、认同和动机的核心议题。个体主义-集体主义,经常被当成是个似乎可以和一切心理现象联系起来、足以解释跨文化研究中得到的所有文化差异的构念。但是,广泛的解释力其实可能等于什么也没真正解释,而只是自圆其说;个体主义一集体主义维度不应该被当成是包罗万象的、可以解释所有文化差异的东西。
二、个体主义-集体主义问卷
以往研究中的个体主义-集体主义问卷可以被归纳为两类:未区分参照群体、区分参照群体(见表2)。限于篇幅,未区分参照群体的个体主义-集体主义问卷仅仅介绍Hofstede和Triandis的问卷。Geert Hofstede是把个体主义一集体主义作为文化划分维度的第一人,其价值观调查的最新版本是2008年版本(values Survey Module 2008,VSM08),采用5点计分。Triandis的个体主义-集体主义问卷,最初源于其和同事1985年做的研究,后经1986年、1988年的提炼,得到了1990年版的个体主义一集体主义问卷,共4个因子18个项目。Triandis的水平和垂直个体主义-集体主义问卷(Horizontal and Vertical Individualism and Collectivism,HVIC)有4个维度,其理论构想是Triandis在其1995年专著中提出的,由Singelis和Triandis等人在同年的合作研究中,证明了在美国文化中这4个维度的合理性。
区分参照群体的问卷,是依据不同的参照群体来编制项目。主要有:Hui的Individualism-Collectivism Scalef简称INDCOL量表)、Matsumoto 的the Individualism-Collectivism Interpersonal Assessment Inventory(ICIAI问卷)、Realo的集体主义问卷和个体主义问卷、Kashima的the RelationaL IndividuaL and Collective Self-Aspects Scale(RIC问卷)、Freeman的个体主义-集体主义问卷、Chen的个体主义-集体主义问卷。Rhee对以往4个个体主义一集体主义问卷中项目结构进行探索,结果发现以往问卷中个体主义-集体主义关系是单极的,有两个参照群体:家族和非家族。
总结而言,对以往的个体主义-集体主义问卷,可以进行如下述评:
首先,从个体主义-集体主义是否会随参照群体的不同而改变的视角来看,以往研究者在编制个体主义一集体主义问卷时,有两个不同的取向:一个是不区分参照群体来测量个体主义-集体主义,这当中以Triandis等的水平和垂直个体主义-集体主义问卷最负盛名,该问卷得到了非常广泛地运用。个体主义-集体主义问卷编制的另一个取向是区分参照群体。该取向认为,个体主义-集体主义是和具体情境有关的,随具体情境中不同参照群体的变化而变化。然而,这些区分参照群体的个体主义-集体主义问卷也还存在很大不同。大部分区分参照群体的测量。都还是采用不同项目针对不同参照群体来编制的形式;少部分区分参照群体的问卷,采用同一项目针对不同参照群体来编制的形式。有学者将前者称为“INDCOL类型的问卷”,后者为“S-R类型的问卷”(Stimulus-Response,S-R)。INDCOL类型的问卷存在“项目在不同参照群体之间无法进行比较”的问题,因为不同项目所针对参照群体是不同的,项目和参照群体混杂在一起。而S-R类型的问卷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项目在不同参照群体之间无法进行比较”的问题。S-R类型问卷的另外一个优势,是Realo在其研究中感受到的,就是使用S-R类型的问卷收集到的数据,可以采用跨样本检验的统计方法来进行有效的分析。
对个体主义-集体主义问卷述评的第二个视角是项目所测内容。对以往问卷的项目内容所做的概括,最权威和全面的要属Oyserman等2002年做的元分析。她们发现7个个体主义成分:独立(Independence)、目标(Goals)、自察能力(Self-know)、唯一性(Unique)、隐私(Private)、直接沟通、竞争(compete),8个集体主义成分:责任(Duty)、关联(Related)、建议(Adviee)、和谐(Harmony)、群体(Grollp)、隶属于(Belong)、情境(context)、等级(Hierarchy)。Oyserman等认为:大多数研究者较赞同的个体主义-集体主义的操作定义。就个体主义来说,其核心是尊崇个体独立;集体主义的核心是对内群体的责任和义务。对于具体哪些成分是测量个体主义或集体主义时,研究者们还不太统一。概括地说,没有发现一个单一的界定个体主义-集体主义的标准,或者在多个研究中共同使用一个测量问卷的现象,尽管有些项目在多个问卷中被广泛地采用。
三、以往跨文化研究结果
对以往个体主义-集体主义的研究,及其个体主义一集体主义和其他心理变量(如自我概念、心理健康、认知等)的关系,Oyserman等的元分析可以说是最完整的描述和概括。限于篇幅,本文仅罗列个体主义-集体主义的跨文化比较结果。
首先。美国人与其他国家人的跨文化比较研究的一致结论是:美国人(含加拿大人)比其他国家人表现出高个体主义和低集体主义。但是,情况也不尽然。就美国人与欧洲人,或其他讲英语的国家人相比,部分研究表明,美国人不比他们表现出更高个体主义,或更低集体主义;且美国人和拉美人在个体主义上没有差异。然而Oyserman等认为,现在就下结论说美国人和其他国家人在个体主义上没有区别还为时尚早,因为数据取样还不够充分。东亚是一个频繁地被用来研究个体主义-集体主义的地区,就美国和东亚国家相比,情况也不尽相同。总的来说,美国人和中国人(含台湾人、香港人)的区别比美国人与日本或韩国人之间的区别要大,印度居于中间的位置,中国被认为是集体主义的典型国家(效应值最大)。
其次,美国人种族内的比较结果:就个体主义而言,欧裔美国人,相较于亚裔美国人,是个体主义的典型。但是,该结论却不适用于其他种裔美国人:非裔美国人比欧裔美国人表现出更高的个体主义,拉丁裔美国人和欧裔美国人间无显著差异。就集体主义而言,欧裔美国人比亚裔美国人和拉丁裔美国人更低,但和非裔美国人间无显著差异。
四、以往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个体主义-集体主义概念界定和测量的过于广泛和混淆。个体主义-集体主义被描述为是模糊的、负荷过重的、无效的、包罗万象的代表所有文化差异的不同方面。Schimmack等认为“文化心理学家应该重新思考集体主义概念”。Brewer和Chen也认为现在所谈的很多术语之间有很大的重叠性。
其次,集体主义问卷中的“集体”的意义指向模糊。虽然社会群体(social groups)是集体主义的内核,但是,在集体主义理论和测量实践中很少有研究者去关注“集体”(colleetives)的内涵。在界定集体主义概念和对内群体下操作性定义的文献中,绝大多数文章没有把泛集体(指集体或大的社会群体)——这一集体主义术语中的目标囊括在内。Schwartz认为研究者需要去重新认识集体主义的类型:传统集体主义的内核是:把内群体的目标凌驾于个人目标之上,忽视了一些泛集体的重要价值。Brewer和Chen的内容分析结果发现,关系(relational)项目和群体/集体主义项目的比值为2.6:1,表明在集体主义研究中泛集体并没有成为主要目标;相反,测量的主要目标是关系集体,或者根本就不是个群体。因此她们进一步推论,跨文化心理学家所证实的仅仅是人们之间在关系集体导向上,而不是在泛集体导向上的不同或相同。
五、未来研究展望
(一)厘清个体主义-集体主义概念内涵
Oyserman等认为要抓住概念的内核。最基本的界定和测量个体主义的方式是:测量“唯一”和“独立”的被强调程度;最基本的界定和测量集体主义的方式是:测量“对内群体的责任”的被强调程度。
首先,维持个体主义-集体主义概念的单向度。Hofstede提出个体主义-集体主义的初衷,是要为各国文化提供一套分类标准,这套判断标准本应该是单向度的。但是,在其他后继研究者的发展之下,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判断标准变得非常复杂,不论是个人主义或是集体主义都被赋予多重向度的内涵。因此,维持个体主义-集体主义概念的简单向度、区分基本的与衍伸性的特征并强调前者,这是学者应该努力的方向。
其次,分别测量个体主义-集体主义各自的具体要素。Oyserman等认为,不是尝试着通过一个简单的平均数来把个体主义-集体主义作为一个多维构念来测量,而是通过高信度的问卷分别来测量每一个假定的元素。Brewer和Chen也认为,由于文化间平均数的差异具有解释的模糊性,因此研究者最好在不同的内容领域进行相对的比较。
再次,编制更纯净的问卷来进行测量和研究。一些对个体主义一集体主义概念的测量研究承认了个体主义一集体主义的多维性,并呼吁要发展一种更加纯净的问卷来分别把握个体主义-集体主义的内涵。很多研究已试图往这方面做努力。比如Chen等设计个体主义-集体主义哪个占首位的测量方法。以试图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概念的外延,即当个体和群体的价值有冲突时,个体在多大程度上会为了群体的利益,愿意去牺牲个人利益,以便把握价值冲突时个体的“选择集体”这种群体行为中的集体主义内核。
(二)区分集体的界限
上文已经指出,在以往的集体主义问卷中。集体或者大的社会群体并未成为主要目标;相反,测量的主要同标是内群体。但是,即便是对于内群体这个既定的测量目标,学者们对内群体和外群体的界定还存在很大的争论,且这个争论是个体主义-集体主义研究中一个关键点。Trjandis对内群体的界定是:在行为标准、目标和价值信念上直接引导其所在的群体,或者是个有共同命运并且让成员觉得很有相似感的群体。
但是,人们也可能把内群体认同为是基于相似的人口统计学特征和态度,或者是共度时光、在同一个空间驻足、说同一种语言、有共同经历。内群体的分类在不同文化是不同的。在集体主义文化中,内群体通常是依传统的身份归属而分类。比如,地区、村庄、国家,而在个体主义文化中,内群体可以是通过相同的信念、态度、价值、同时在一个地方停留。
另外,绝大多数的个体主义-集体主义问卷所指向的参照群体往往是用“我的群体”(my group)来界定,然而,不同文化中的人对“我的群体”的理解可能很不同;同时即使同一文化中的人,在不同情境下对“我的群体”的理解也可能会发生变化。
1.关系集体主义和群体集体主义——对集体主义的细分。一些跨文化心理学领域的研究者,已经直接或间接地承认。集体主义的概念或许可以通过关系依存这个术语来界定。比如,Kim区分了集体主义的形式:普遍集体主义(“Undifferentiated”Collectivism)和关系集体主义(“Relational”Collectivism)。有研究者认为,在西非,社会认同经常被定义为关系个体主义(Relational Individualism),在这个关系个体主义中,个体通过评定自己和他人关系的具体程度来决定是否信任他人。对于关系集体主义者来说。与他人合作或者不合作,是由这个他人与个体自我是否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网络决定的,而不是群体类属界线。Brewer和Chen认为把关系集体主义(RelationaJ Collectivism)和群体集体主义(Group Collectivism)区分开来,作为社会联结的两种不同形式,从理论上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由此,笔者认为,目前个体主义一集体主义文献中,对概念的看法,已经不再仅仅是个体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双重格局”,而是类似于三重自我(个体自我、关系自我、集体自我)的自我构念一样,存在个体主义和关系集体主义、泛集体主义(Unspecified Collectivism)的三重格局。
2.借鉴Brewer等人的解读个体主义-集体主义概念的新模型。Brewer和Chen提出了集体主义三成分:自我界定(Self-Representations,I),信念(Beliefs,B),价值(Vahles,V)。其中,自我界定指代个体对自我的三种界定:个体把自我界定为独立、唯一的个体(个体自我);还是界定为一个有具体人际互动、紧密结合的人际网络的一部分(关系自我):还是界定为一个更大范围的社会群体的一部分(集体自我);比如“我是个独一无二的人。”代理人的信念(Beliefs,B):指代把社会事件的来源以及事件结果归因于是独立的,还是和周围世界互依的,即独立/相依的代理人信念:个体(个体自立),一个互惠的人际关系网络(互依关系),或者是作为一个集体实体(集体互依)。价值(Values,V):指代价值、信念;具体来说,是指对下列内容的重视程度:个体的权利和义务(自我实现和个体责任),维持人际关系的权利和责任、群体成员福祉的权利和责任(人际间的和谐和互惠),作为一个整体的群体福祉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对权威的责任、集体合作)。核心要素在于,当利益冲突时把谁的利益放在首位(个体利益?关系集体利益?群体利益?)。基于这三个成分,Brewer和Chen提出了解读个体主义-集体主义概念的新模型。相关研究者可以此新模型作为理解个体主义-集体主义的理论框架,更好的开展未来的个体主义-集体主义研究。
责任编辑 杨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