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意识分析与翻译中的视点转换
2013-04-29王坤
摘 要:“视点转换”是翻译中常用的技巧之一。本文应用胡塞尔的意识分析成果,从现象学哲学出发,试图厘清“能指”“所指”与“事物”三者间的关系,进而探索“视点转换”翻译技巧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的根基。
关键词:视点转换 现象学 意识分析
一、引言
翻译中的“视点转换”是指换一个角度来观察事物,以不同的词语来对同一事物进行描写的翻译技巧。典型的视点转换包括“正说反译”和“反说正译”,即肯定和否定词语间的相互替换,以及“原因-结果”“行为-目的”“结果-手段”的转换等等,具体情况多种多样。
彭长江(2004)认为,翻译中有视点转换的必要,原因在于“语言符号的声音与其代表的事物之间是任意的、约定俗成的,不同文化间不可能没有差异”。这种差异反映在语言中,“同一思想,在不同语言中的表达方式可能差异很大”(彭长江,2004)。于是,翻译时可采用“视点转换”的手段,即换一个角度来观察事物,以不同的词语来对同一事物进行描写。事实上,正如索绪尔所说:“符号联系的不是事物和名称,而是概念和声音形象。”而这里的“思想概念”和“声音形象”,即所谓的“所指”和“能指”,既是一体两面的心理实体,又是约定俗成、任意的。因此,约定俗成的是思想概念和声音形象,而非语言符号的声音与其代表的事物。按照索绪尔的观点,在声音与事物之间,还有一个思想概念的中介。由此我们认为,视点转换涉及到的,实际上是一体两面的“能指”“所指”与“事物”之间的关系。
本文试图应用胡塞尔的意识分析成果,整理“能指”“所指”与“事物”三者间的关系,进而探索“视点转换”方法必要性与合理性的根基。
二、胡塞尔的意识分析
德国哲学家胡塞尔是现代西方现象学的创始人。现象学对于语言的研究,不是通过对音义关系、语言的意义等的具体科学分析揭示语言的本质,而是通过对语言的精神本质的“直观”“理解”之类抽象的、演绎式的把握,因为是由本质的语言观到具体的语言现象,所以对语言的实际研究自然显得单薄(黄振定,2007:120)。现象学关注语言的精神本质,即关注人的意识的问题,在意识构造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它有助于我们厘清“能指”“所指”与“事物”三者的关系。
胡塞尔在他的意识分析中区分了“意指”(Bedeuten)、“意义”(Bedeutung)和“对象”(Gegenstand)三个概念。“意指”又可称为“立义活动”(Auffassen),是对感觉材料进行统摄,将其理解成某物的能力。譬如面对一张课桌,我们所感知到的是它的一个面,然而我们却能本能地意识到,这是“课桌的一个面”。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把“课桌”这一“意义”赋予了所感知到的感觉材料。胡塞尔将“意指”与“意义”本身区别开来,因为“意义本身是相对于各种可能行为之杂多性而言的观念统一性”(倪梁康,2007)。“课桌”这一语义本身即是与杂多的对课桌的意指行为相对而言的统一的观念。正是由于这种统一,我们才能把课桌的正面、侧面、反面等等杂多的感觉材料一齐立义为“课桌”。
胡塞尔区分了“立义活动”(又称“意指”)与“意义”,并阐明了两者的关系,即杂多与统一。这是胡塞尔早期在《逻辑研究》第一版中对意义的理解,即“意义是观念的统一”。其后,在“1908年夏季关于意义学说的讲座”中,胡塞尔从“意义”与“对象”的关系出发进一步完善了“意义”这一概念。“意义”之于“对象”,即是“如此被意指的对象”之于“绝然对象”,是分有与被分有的关系。也就是说,意义永远无法等同于对象。我们对于课桌的立意,可以从正面、侧面等不同的意指方式完成,虽然它们所涉及的绝然对象(各种可能观念的统一)相同,但由不同的意指方式构造出来的对象(如此被意指的对象)毕竟是不一样的。这样说似乎是自相矛盾,但胡塞尔认为,这个区分不只是在于同一个对象性能够在不同的意指方式中,即能够在这个对象性的特定种属中被意识到,而是更多地在于随着那个被我们称为不同的意指方式的意识方式的改变,在由上而构造出的对象性中也同时发生着变化。同一个对象性也同时发生着变化,由此可见“对象性”(意义)概念的歧义性和复杂性。如果说不同意指方式给予的意义既相同又不相同,显然令人费解。不如说“不同意指方式给予不同的意指意义,而这些不同意指意义又构成同一对象(意义),由此不同意指给予了同一对象(意义)”。我们对课桌的正面观看、侧面观看等等,各有不同。而每次观看赋予课桌的意指意义也不尽相同,但“课桌”作为对象是统一的。
三、“视点转换”的原理与应用
在索绪尔那里,“能指”(声音形象)和“所指”(思想概念)是二位一体的,并且与“事物”发生关系。在胡塞尔那里,同一“对象”(事物)可以用无数不同的思想概念表达方式去表达,而且随着表达方式的改变,在对象中也发生着变化。由此可知,不同的语言表达方式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出发,通过指涉事物的不同方面而指向同一事物。这正是“视点转换”翻译技巧的合理性所在。而它的必要性,不是根植于索绪尔“能指”与“所指”的任意性,而是根植于一种“人类思维方式的任意性”。例如:
(1)水手们将糯米饭团和肉类放置船帮上就餐,不用碗筷。
The oarsmen and drummers on the boats eat meat and glutinous rice balls withtheir fingers.
例(1)中的“不用碗筷”被译为“eat...with their fingers”,这是“反说正译”的视点转换方法。两种表达方式从正反两个角度述说了同一个事态,而用这两种方式表达的事态又有细微的差别。既然是同一事态,就赋予了相互转换的合理性;既然存在差别,就要求我们对转换要用之有度。是否应该转换,应该如何转换,客观方面取决于“人类思维方式任意性”所导致的语言表达习惯的差异,主观方面则取决于译者对翻译中翻译标准的认识。也就是说,人类思维的多样性形成了语言表达习惯的不同,这使译者在某些情况下不得不使用“视点转换”的翻译技巧。在另一些情况下,译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决意承担转换造成的“细微差别”而使用“视点转换”。例(1)中译者使用“反说正译”的方法,在英译文中避免了“碗筷”的出现,使之更加简洁、流畅。
译者能否正确地使用“视点转换”这一翻译技巧,关键在于是否谙熟两种语言的固有表达习惯与文化背景。我们虽然总结了这种有效的翻译技巧,然而使用这种技巧的功夫还在技巧之外。对于译者来说,明白视角可以转换并无太大意义,真正了解两种语言与文化才是最重要的。如:
ceiling fan —— 吊扇 (位置——方式)
warm clothes —— 寒衣 (目的——原因)
自学 —— self-taught (结果——手段)
九五折 —— 5% discount (余额——减少量)
对于精通汉英两种语言的人,即使未曾听说过“视角转换”,也能自然而然地对以上各例作出合适的翻译;反之,通晓“视角转换”却对中英语言所知寥寥的译者,实际翻译时仍无所适从。因为事物作为“无数可能意指的统一”,可以对应无数的表达方式。“ceiling fan”可以表达为“天花板扇”“顶扇”“吊扇”“空扇”“离地扇”……只有熟悉汉语者才会知道唯有“吊扇”是地道的中文表达。
四、结语
由以上分析可知,“视点转换”翻译技巧的必要性不是根植于索绪尔“能指”与“所指”的任意性,而是根植于“人类思维方式的任意性”;而它的合理性在于,不同的语言表达方式能够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到达同一事物,即通过指涉事物的不同方面而指向同一事物。然而,表达方式不同,其构造出的事物也发生了变化。因此,使用“视点转换”时也需要谨慎。正确使用这一翻译技巧的关键不在于技巧本身,而在于对两种语言的语言文化的深刻把握。
参考文献:
[1]彭长江.英汉-汉英翻译教程[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4.
[2]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0.
[3]黄振定.翻译学的语言哲学基础[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
社, 2007.
[4]倪梁康.意识的向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
[5]埃德蒙德·胡塞尔(Edmund Husser)著.逻辑研究[M].倪梁康
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1994.
(王坤 湖南长沙 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41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