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纳和余华小说恶的主题比较研究
2013-04-16马雅楠
马雅楠
摘 要:人性之恶的解释和表达在福克纳和余华的作品中都是着重表现的主题。在揭发人性之恶时,余华是深刻的,福克纳是鲜明的。比较分析两位作家作品中所描写的社会之恶、文化之恶和人性之恶展现出两位作家共同对这个世界善的期望。
关键词:现实主义;审恶;比较分析
中图分类号:I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5-0166-02
在福克纳与余华的一些作品里,例如《真实的一种》、《一九八六年》、《八月之光》、《在我弥留之际》这几部作品里均充斥着对恶的描述。社会的腐败与黑暗,人性与文化的肮脏与邪恶,在作品中均用了浓重的笔墨去诠释。他们作品对恶的言说让我们感到吃惊、绝望与折磨。
一、社会的恶
福克纳笔下的恶往往让我们触目惊心,《圣殿》充斥着罪恶:在那个社会,贩卖与走私猖狂发展,在法国老人的庄园和孟菲斯舞厅里,坏人可以为所欲为,甚至随意杀人。与此黑暗的社会相联系的是司法的腐败与警察的腐化。妓院与警察勾结,生意红火。古德温太太在汤米死后向警察报案,警察并没有理会,只是将古德温先生逮捕。仅仅因为有一个警察被杀,律师波派在去看他母亲的路上被逮捕并被处予极刑。最后,古德温先生被一群暴民烧死,警察却并未追究。后来贺拉斯探长详细的调查了案件,当他向法庭陈述案件真正的事实时,教会、法庭只是想快快把这件丑闻掩盖过去,丝毫不想伸张正义。种种如此的社会黑暗,作品中比比皆是。
我们知道,余华很多作品中的故事背景都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与当今社会已经时隔三十多年了,对于许多现代人而言,“文化大革命”有时会令人费解。但在余华的多数作品里。“文化大革命”是中国历史中很重要的一个时期。不同的人对其看法不一样,余华也是。19世纪80年代的中国在余华的作品里充满了黑暗的气息。在作品《一九八六年》中与“文化大革命”的基调极为相似。余华生于1960年,所以“文化大革命”充斥着他的童年,并构成了他对世界的第一认识。余华曾经说过:“当我在写《十八岁出门远行》的时候,心情很忧郁,可能是让我想起了‘文化大革命时的经历。”作为中国当代文学的先行者,余华在创作一个个故事时是冷静而又富于想象力的,然而其先锋文学时期的作品却又总是弥漫着“文化大革命”的暴力记忆。“人们总是因为回忆过去的某件事而快乐,多年以后,这快乐或许已经渐渐褪去色彩,渐渐淡出你的人生,然而曾经的影像,曾经发生的事,所有曾让你如此快乐的东西仍就存在于记忆中,因为这已经不单单是感情,而是已上升为遵循着记忆法则的潜意识思维活动。”同样,对“文革”的暴力记忆已成为一种潜意识的思维活动植根于作家的头脑中,多年来对“文革”暴力的痛苦记忆的不断放大,使余华作品中有意无意地充斥着大量的暴力元素。
《现实一种》讲述了发生在普通家庭的暴力与残酷:四岁的皮皮意外地摔死了她的堂弟,随后山峰因为儿子的死暴虐的殴打妻子,殴打哥哥。如果说以上还只是暴力,那余华之后的叙说则是伴随着死亡。山岗“飞起一脚踢进了皮皮的胯里,皮皮身体腾空而起,随即脑袋朝下撞在了水泥地上,发出一声沉重的声响。”皮皮之死彻底摧毁了两兄弟间本就薄弱的亲情,之后就是兄弟间互相残忍的复仇、杀戮。《现实一种》让我们看到了“人是如何被暴力挟持着向前走,最终又成为暴力的制造者和牺牲者。”《一九八六年》则通过描写一个“疯子”的施虐、受虐,倾泻着那个社会刻在头脑中的暴力影响。余华这种夸大的、戏谑的、独特的描写视角紧紧地抓住了读者的兴趣,他向读者呈现了一个不同于以往政治历史报道的立体地、全新地又适当夸大以提高可读性的“文革”时期的社会。
二、文化之恶
南美文化罪恶的一点就是那无处不在的清教主义观念,这一点于是被福克纳无情的解剖:清教主义对性的态度十分保守,十分看重女性的贞洁。《喧嚣与骚动》中美丽善良的凯蒂因为在与以前爱人交往时失去了贞操,便被现在的丈夫抛弃,被她的哥哥杰森侮辱,再被她的妈妈赶出家门,以至被禁止回家看望孩子、参加父亲的葬礼。最终,无助的她四处游荡,沦为妓女,成为纳粹军官的情妇。在得知凯蒂过早地失去了贞操时,她的父亲和哥哥昆丁觉得世界崩塌了,父亲选择了自杀,昆丁也变得郁郁而终。再比如《八月之光》、《押沙龙,押沙龙》对种族偏见和宗教偏见的讽刺,杰弗森镇的居民以为克里斯莫斯与乔娜有染,不仅对他处以极刑,还割下了他的生殖器,小镇居民无法忍受白人妇女与黑人有染,却对侮辱黑人妇女视而不见……
回看余华的作品中文化的恶,则主要反映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女性在父权社会中的权利缺失,面对自身命运抉择时的集体失语;另一方面仍旧不可避免地涉及“文化大革命”对中国的影响。
在人类文化的历史中,女性总是处于一种对象性的存在状态,她们是欲望的源泉,是美的标准,是男性理想的载体。男性创造了一系列父权至上的三从四德式的规范作为优秀女性的标准,对那些不符合规范的女性以及轻而易得的妓女施以侮辱性的区别待遇。而余华笔下的“好女性”形象则不仅仅具有三从四德,更是有着奉献与牺牲精神。《在细雨中呼喊》里的孙广才的妻子因为怀孕而没有准时做饭,被孙广才暴打时,仍表现的顺从和软弱,甚至孙广才与寡妇偷情时,这个女人仍旧没有表现出任何愤怒与不满,仍旧全身心的照顾背叛她的丈夫。
提出了著名的“失语群体理论”的人类学家埃德温·阿丹纳认为:文化的真实语言隐存着由男性出发的偏见观点,男性在群体中创制语言的意义,使得女性受到压制,因而“沉默不言”,并成为社会上最大的无言群体。此外,由于女性长期受制于掌握话语权的男性社会体系之下,纵使少数女性取得和男性相同的成就,也是透过接受男权的偏见而达成。存在余华笔下的一大批“失语症”女性群体,面对身边处于主导地位的男性时逆来顺受的表现,以及她们由此引发的悲剧命运,被视为文化作恶的有力佐证。
三、人性之恶
中国文化中有“人性本善”之思想,西方传统则信奉“人性本恶”之记述。
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揭露了人的自私和冷酷。安斯·本德仑一家热衷把妻子的棺木运送到镇上安葬,然而他们只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而需要一个正当的借口,安斯想要借妻子之死去镇上换一副假牙并再物色一个新妻子,他的女儿则是要去镇上买打胎药。途中一个儿子摔断了腿,安斯却不肯花一分钱给儿子请医生,任其伤势恶化。艾迪下葬后,安斯如愿以偿,找到了新的妻子,新配了假牙。而女儿买药不成,反被侮辱。
《圣殿》中的谭波儿,少女时天真可爱、充满活力,却在被黑帮大哥凸眼猥亵后,产生了一种受虐狂似的反常状态,在人有机会打电话时放弃抵抗,放弃逃脱,心甘情愿地与凸眼混在一起,又听从凸眼和律师的教唆,在法庭上作伪证,使曾经帮助过自己的卢比的丈夫古德温先生蒙冤受罪,自己却没有丝毫的愧疚感。然而恶终究是要得到报应的,凸眼最终在另一场官司中锒铛入狱。谭波儿让读者感到,人性中天然地存在着善与恶,而自身成长的社会氛围与所受到的对思想、精神影响颇大的事情则会潜移默化地放大人性中的恶,所以,人性之恶自然存在,但是让人性之恶表征、放大的则是社会之恶与文化之恶。对人性之恶的描写,余华与福克纳的不同在于,福克纳更像是某种象征主义的描写,而余华则是赤裸裸的揭露。
余华在《黄昏里的男孩》中描写了一个近乎与《现实一种》的残酷,却又有别于其写“恶”的直接,这里的孙福之所以恶,是因为他原本幸福的家庭的瞬间崩塌,儿子的夭折,妻子的抛弃,一切的一切逐渐扭曲了心灵,压制了善,释放了恶。于是,他残忍地掰断了因为饥饿而偷他苹果的小男孩的手指,并游街示众,折磨了整整一天才罢手。不同于孙福,让我们再看看余华笔下的小男孩,《朋友》中的叙述者“我”,从小就诡计多端,昧下妈妈的洗澡费,躲避看门人好免费洗澡,在遇到了前去行凶的昆山时,这样写道“昆山使我入迷……”,兴致勃勃一走在行凶的队伍中,“告诉别人昆山要让石刚见血了”,他对血是如此的入迷。鲁迅曾借笔下人物说过:“如果孩子中没有坏根苗,大起来怎么会有坏花果?譬如一粒种子,正因为内中本含有花果的胚,长大时才能够发出这样的东西来。”即使小男孩还没有恶的种子,那么他也已经是毒水浇灌的秧苗了。余华在这里写出了恶是人的一种本性。
从《在细雨中的呼唤》起,余华“开始意识到了还是现实的东西更有力量”他宣布“我似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明白自己为何写作,我的所有努力都是为了更加接近真实。”在《兄弟》这部作品里,村子里也被隐现的恶所充斥着。宁静与安逸掩盖了恶,一旦恶被刺激出来,它将爆发的异常强烈。当李光头的爸爸死后,村子里的人对这对孤儿寡母并没有给予同情与关爱,而是鄙视和嘲讽。与其说是李光头父亲的死让他一蹶不振,不如说是这个村子的人的势力与嘲讽让他精神崩溃。尤其是警察所象征的“正义与尊严”更是给予李光头以极大的羞辱。“文革”的发生,为人性中恶的一面提供了一个集中展现的平台,是社会之恶,滋养了人性之恶,又借以放大、失控。其波及面之大,连这个小小的、与世隔绝的村庄都深陷其中无法自拔,村庄中的人们在这场全民集会中史无前例将人性中残忍、无情、恶毒的一面展现地淋漓尽致,以至在村民们杀掉李光头的继父后,无人同情又陷入无限绝望与崩溃边缘的李兰(李光头的母亲)对所有人封闭了心。在人性巨大的恶面前,善显得那样渺小。人性中的善并未将恶转变,而是被恶所吞噬。余华通过他的小说,用残酷的真实向我们展现了存在于人性中的强大的恶,用优雅的文字手术刀解构粉饰于现代文明下脆弱的人性矛盾。
福克纳与余华对恶的描写,并不是其对于恶,如暴力、阴暗、腐败、残酷、自私、无情之流的沉迷或是兴趣,而是通过或象征,或写实的揭露这些恶,唤醒人们对于善的追求,唤醒人们的良知。恶无处不在,如何用每个人心中的善减少整个社会的恶,尽量消除这些恶的影响,改善人性,才是作家要提及的、要探讨的。他们对丑恶的描写无不伴随着作家对群体性的腐败的摒弃,无不展现着作家本人对个人精神世界地执着,无不伴随着作家对这个世界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