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者现状问题及解决途径研究
2013-04-16王轲
王 轲
(三亚学院,海南三亚 572022)
失独是指独生子女因意外事故亡故,失独者也即是指那些因各种原因而失去家中唯一的独生子女的父母,特别是那些因年龄较大及其他原因而丧失生育能力或不愿再生育的夫妇。失独者是一个曾被一度忽略的社会群体,进入2012年以来,随着报纸、网络等媒体对他们的报道的日渐增多,他们正逐步进入公众的视野。有专家曾估算,我国目前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更为残酷的是,每年这样的家庭还会新增7.6万个。①
一、失独者的生存现状
以前,这一群体为了社会的发展,积极响应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为经济社会的进步做出了贡献;而现在,他们的独生子女却不幸地离他们而去。在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极大伤痛之后,精神的创伤、寂寥,疾病以及养老等等一系列现实问题都摆在了他们面前。
1、精神孤独
人生最大的痛苦不在于没有经历过幸福,而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所拥有的幸福突然失去自己却无能为力。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0多年来,大部分家庭都已成为独生子女家庭。原本是幸福的三口之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疾病,无情地夺去了孩子的生命,家中原有的天伦之乐也便随之逝去。经历过这场大悲之后,大部分失独者都变得万念俱灰,性格逐渐孤僻,不再愿意与周围人来往;即便平时和外界有一些联系,但内心却成了躲避世俗者。内心的孤独、悲怆将伴随他们的余生,幸福只存在于对过去的美好回忆之中。
2、疾病折磨
对于疾病,人人都不是绝缘体。一旦精神的防线决堤之后,疾病往往便如影相随。政协委员袁伟霞通过对一个失独者组织“连心家园”的成员进行调查后发现:这一组织中有90%的成员年龄在50至60岁之间,其中,半数成员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老年慢性疾病,患癌症、瘫痪等重大疾病的比例高达15%,超过60%的成员因承受不了丧子打击,长期患有不同程度忧郁症。②在中国医疗保障还不太完善的今天,这是一个个很令人心痛的数字。
3、养老困难
对中国人而言,“养儿防老”尽管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但不管怎样,儿女血脉的传承不仅是晚年赡养的保障,更是生命意义的全部寄托。但现在的情况是,“寄托”已不复存在,“防老”也只是一种奢望。没有子女的照顾,失独者除了在自己家中 “颐养天年”外,养老院是大部分失独者的理想之所。但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养老院都是由私人经营,依据相关规定,老年人要进入养老院,必须需要其子女委托,也就是说,子女作为监护人是入住养老院的必要条件之一。失去了自己的独生子女,那些需要进养老院的失独老人,也就失去了入住普通养老院的资格和条件。
二、解决失独者问题的途径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失独者急切需要社会各界的各方帮助。当然,有的地方政府或一些机构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帮助这些不幸者,但不可否认的是,所有的这些帮助、关怀都是碎片化的,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与氛围,有的甚至是自发的、象征性的,这显然是远远不够的。
目前还没有关于失独者的确切数字,各级各地相关部门应尽快行动起来,建立关于失独者的数据库,同时从精神和物质两个层面做好以下工作:
1、精神层面:给予失独者更大的抚慰
中国已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加之又有“养儿防老”传统观念的存在,独生子女是家中唯一的支柱。而这一支柱却又被残酷的现实所摧毁,这对失独者的冲击是用语言无法描述的。他们是某种程度上的“精神残疾者”。为让其从失独伤痛中尽快摆脱,积极融入到新的生活中去,不仅需要失独者个人的自我调节、亲朋好友的及时疏导,更需要社会各界的悉心抚慰。
第一,设立专门的心理咨询机构。对自己子女的记忆本不是件坏事,但若沉湎于对已逝子女的回忆,往往会成为失独者以后生活的羁绊。很多失独者都是无法从丧子之痛中摆脱,而无法投入新的生活、追求新的幸福的。因此,仅仅依靠失独者的自我调适,而没有专业人士的介入,让失独者彻底走出“失独”的阴影将步履维艰。政府、社区应及时组织专门的心理咨询专家,运用专业知识,对失独者进行专门、悉心的心理辅导,让失独者在经历重大波折之后内心真正得以安抚。
第二,帮助失独者建立与外界的联系。失独者往往陷入极度的悲痛之中而不能自拔,将自己封闭起来。社会组织、计划生育、工会和妇联等部门,应立即行动,帮助失独者重新建立与外界的联系,特别是通过各种方式让失独者之间加强联系,以让他们相互关怀、相互取暖。在这方面,已有不少失独者开始“自我救赎”、“抱团取暖”,如大连的一些失独者通过QQ群相互传递温暖,并每隔一段时间组织活动相互慰藉,以穿越苦难,走出悲伤,背对阴影,面朝阳光。③相关部门应总结这方面的经验,并进行正确引导,帮助失独者从无法自拔的伤痛中走出来。
2、物质层面:解决失独者的实际经济困难
有人做过相关调查,独生子女伤残的家庭,因医疗而返贫的比例高达50%,④特别是那些年龄较大、将逐渐丧失劳动能力的失独者。这在农村表现尤为突出,因为农村的失独者不仅老无所依,还经常会面临经济无法保证的情况。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真正深入失独者的生活,充分考虑失独家庭所面临的实际困难,了解其真正所需,以便为其提供更多的帮助。
首先,提供充分的制度保障。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是,我国失独人群的数量还在逐步增加。据 《中国经济周刊》报道:我国每1000个出生婴儿大约有5.4%的人在25岁前死亡,12.1%的人在55岁前死亡。⑤因此,国家必须尽快研究并出台有关 “失独者”的国家补偿政策,建立国家专项扶助(或关怀)基金,专款专用,以解决失独者面临的经济困难,特别是那些不愿意去专门养老院的失独者或农村失独者的经济困难。
此外,修改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增加并明确对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群体的赡养保障条款,明确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法定监护义务,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或条例,提高他们的医疗补助水平,根据年龄和经济收入等具体情况提供生活护理,帮助他们养老等。⑥
在这方面,有些地方已先行一步,如北京给予失独者每人每月200元的扶助金直至其亡故;⑦河南省郑州市将符合条件的失独者扶助金,从每人每年1200元调整到3240元;河北省石家庄市出台规定,“失独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或男方年满55周岁后,每人每年可获得,1800元生活补贴,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后,每人每年可获得6000元生活补助。⑧相信这些政策的实施,会对改善失独者的生存现状起到很大作用。
其次,成立专门的养老院。政府应抽出一定的资金,建立针对失独者的养老院或敬老院。这样,可使有同样遭遇的人在一起因同病相怜而相互安慰而不存芥蒂,既可以解决进敬老院的监护人缺位问题,又可以避免其他老人子女探望时失独者的失落。更重要的是,这部分人的养老和医疗问题由国家承担,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他们现在可以有尊严地活着,未来可以有尊严地死去。
最后,发挥社区的基层作用。社区往往对失独者的情况更为了解,更能为失独者伸出援助之手。社区可以建立一对一的帮扶机制,及时掌握失独者的生活和心理动态,主动上门沟通,解决其实际困难,在特殊节假日主动上门慰问并赠送礼品,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并呼吁社会上更多的团体和机构,以及众多的志愿者参与其中,切实解决失独者的生活困难。
当然,失独者问题的完满解决,国家和社会都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只有国家进行完善的顶层设计,社会自觉互动,才能让失独者不再孤独,才能真正实现“老者安之”的宏愿。
注释:
①卢美慧.失独父母:不怕死,怕老怕病.新京报[N].2012-7-30(A12).
②⑥奚冬琪. “失独”家庭:晚年的寂寞谁来温暖[N].人民政协报,2012-7-23(B01).
③李志宏,蔡拥军.有这样一群母亲,她们失去了独生子——大连 “失独家庭”抱团取暖 [N].新华每日电讯,2012-5-14(005).
④蔡方华.“失独家庭”应得到社会双重关怀 [N].中国社会报,2012-5-21(003).
⑤启程.让 “失独者”安心 [J].检察风云,2012,(12):66-67.
⑦毛建国.让失独者不孤独需要顶层设计[N],检察日报,2012-8-1(006).
⑧朱薇,沈洋.中国多地出台政策探索帮助 “失独家庭”[EB/OL].[2012-9-16]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2-09/10/c-11302292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