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言说的故事:黄陆案的流传与演变
2013-04-12史立丽
史立丽
(复旦大学出版社,上海200433)
1928年,上海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主仆私奔事件,主角是富家小姐黄慧如与身为茶房的男仆陆根荣。因此事后来演变成是陆根荣诱拐还是二人私奔的案件,所以被时人称为黄陆案。这一事件被当时上海的各大小报刊大肆渲染,并被编为书籍、排成戏剧甚至摄为电影,闹得人人皆知。一起原本属于私人领域的事件很快演变成一场大众文化的盛宴。
黄陆案为我们提供了一份内容丰厚的历史文本。①笔者所见有关黄陆案的研究有如下这些文章:张生《都市、爱情、消费:旧上海“黄慧如与陆根荣案”释读》,《都市文化研究》第4辑,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张生《历史文本的俗说与雅解——以“黄慧如与陆根荣案”为例》,《史林》2010年第5期;闫妮《试论“黄陆事件”社会新闻价值》,《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2011年第6期。张生的两篇文章对黄陆案作了较多的论述,第一篇文章分析了有关黄陆案的若干文本,认为媒介中的女性由“高级妓女”向“女学生”的转变是该案轰动一时的重要原因;第二篇文章则认为,黄陆案发生后大众文化的炒作渲染为其商业性提供了很好的注脚,而以邹韬奋、茅盾、鲁迅等人为代表的知识分子则从中看到了社会病象,并予以批判,黄陆案这一低俗的历史文本不能改变有知识、会思考的人对上海的观感,却影响着普通读者对上海的认知与想象。而闫妮的文章则从黄陆案的新闻价值与社会价值的角度作了论述,认为该事件揭示了青年男女在爱情方面的新理念,也昭示了那个时代女性追求爱情自由的道路是坎坷崎岖的。一方面,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商业媒体与娱乐文化畸形繁荣的上海,黄陆案以其离奇曲折的情节吸引了大众的眼球,在媒体的跟风炒作下,黄陆二人的一言一行、乃至二人的私欲和身体都成为市民观看的对象,满足了其窥探、猎奇的心理。而另一方面,知识精英们也从黄陆案中找到了有关振兴女权、打破阶级陈见、批判旧制度与旧礼教等话题,纷纷进行讨论与评说。在不同的文本与言说中,黄陆案以及黄陆二人的形象也在发生着演变。而在1949年之后的沪剧《黄慧如与陆根荣》与苏州评弹《主仆姻缘》中,这种演变的模式已迥然不同于它之前的年代。本文试图展示的就是黄陆案在不同情境中的流传与演变,以及这种流传与演变在具体的场景中是如何产生的。
一 故事本身
在黄陆案中有较多的疑点与不确定之处,这里只能将这一事件比较确切的事实略述如下。
黄慧如,浙江湖州人,家道颇为殷实,父亲曾任北京电话局局长,不幸中年亡故。后全家移居上海,居住在赫德路(今常德路)春平坊。家中有祖母、母亲及两位兄长,其中一位留学海外,另一位名黄澄沧,就职于一家交易所。黄慧如本人曾入教会学校启明女中读书两年,后辍学在家。
1927年时,黄慧如21岁,经人做媒与上海富商贝氏的长子订婚(一说即上海“颜料大王”贝润生的堂侄)。不料却因祖母或兄长黄澄沧的作梗使婚事告吹。慧如得知后异常生气,茶饭不思,甚至寻死觅活,家人苦劝无效。黄澄沧便让男仆陆根荣去劝导。
陆根荣,苏州吴塔人,时为黄公馆茶房。经他的劝解,黄慧如的郁闷之气逐渐平息。一来二去两人渐生情愫,乃至“珠胎暗结”。此事泄露后,1928年6月,陆根荣被解雇,离开黄家。黄慧如也携带首饰若干随后离家出走,二人一同来到苏州。
黄家发觉女儿不见后便向警察局报案,称男仆陆根荣诱拐小姐,盗窃金银首饰后逃跑,要求追捕归案。6月24日,二人被抓获,送交吴县地方法院审理。
8月27日,吴县地方法院宣判,以和诱罪及帮助实施盗窃罪,判处陆根荣有期徒刑二年;黄慧如则交家属领回。陆根荣当场表示不服,提起上诉。黄慧如则不顾母亲的苦劝,执意留在苏州营救陆根荣出狱。不久她聘请了知名律师宋铭勋作为陆根荣的辩护人,呈状江苏高等法院,请求复判。江苏高等法院受理后,定于10月22日复审。
其时,此案已经各大小报纸的渲染而轰动苏沪,故开审当日,各式人等涌来,旁听席上人满为患。10月27日,高等法院以陆根荣在与黄慧如发生关系之前并未告知其家中有妻室而犯有意图奸淫及略诱罪,并采信黄慧如母亲黄朱氏的证词,认定黄慧如所盗之首饰由陆根荣帮同携出,因此犯有帮助盗窃罪,两罪并处,判处陆根荣有期徒刑四年。陆根荣不服判决,再次提出上诉。
此次判决后,黄慧如至陆根荣老家苏州吴塔待产,后住进苏州志华医院。据媒体的报道,此时黄慧如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开始对当初的举动产生悔意。1929年3月7日,黄慧如在苏州志华医院生下一名男孩,取名黄永年。产后不久,黄慧如便在两位护士的陪同下随母亲乘船返回上海,不料因身体虚弱,于3月19日在归途中猝死(一说黄慧如乃假死,后长期隐居北京)。
黄慧如死后次日,最高法院对陆根荣上诉作出批复:原判决撤销,发回江苏高等法院重审。经多次反复,1930年6月30日,江苏高等法院宣告陆根荣无罪。至此,这一旷日持久的案件终于宣告结束。
二 黄陆案的轰动效应与消费文化的运作
1920—1930年代的上海,正是大众传媒与市民文化空前繁盛的时期,黄陆案这一主仆恋情很快在各种“轰动性”的新闻中凸显出来。沪上各大小报刊都争先恐后地进行了报道,并对二人的一言一行进行了深度挖掘。从1928年8月此案发生后,法庭审理的经过、黄慧如几次探监的具体情形、黄慧如致陆根荣的信件、黄慧如分娩的情况及死后的情景,甚至黄慧如是真死还是假死等,上海的知名报刊如《申报》《新闻报》《时事新报》《大公报》《民国日报》都进行了详细的报道②尤其是黄慧如住在陆家及苏州志华医院待产时,大批报社人员不辞风尘专程前往采访。故苏、沪报纸对她的举动及情况报道甚详。据《申报》报道,1928年8月27日吴县地方法院宣判黄陆案时,大批记者、社会人士前往旁听,甚至中央委员邵力子亦偕同《申报》《时事新报》《首都新报》记者专程前来,由于黄慧如因病未出席,一干人等为了拍摄黄慧如的照片又转赴黄暂居的魏家,因黄卧病在床无法拍照,黄慧如的兄长黄澄沧只得给每位记者一份专函,记者可持此函至上海黄家索取黄慧如照片一张,记者们方才散去。(枫江遗民《苏申新闻记者之联欢》,《申报》1928年9月1日)而在黄慧如住进苏州志华医院之后,每日前往访问者达一百二三十人,得到黄慧如同意见面者每日有20余人,访问者络绎不绝,导致医院的看护大为忙碌,而医院所在的小巷也因来者过多而拥堵,需要警察出面驱逐。(毛毛《访黄慧如归来》,《申报》1929年1月16日),而一些小报如《大晶报》《晶报》《福尔摩斯》等也跟风炒作,从而发行量大增。
在这场空前的市民文化的盛宴中,书商、戏院、电影公司、烟草公司等也纷纷抓住时机,从中谋利。大量根据黄陆案编撰的图书纷纷出版,上海的各大舞台也争相上演黄陆戏。著名的明星电影公司很快投拍了一部《黄陆之爱》,并在黄慧如死后续拍《血泪黄花》。上海的中商烟草公司甚至推出了“黄慧如”牌香烟。本节主要通过刊登在各大小报刊上的有关黄陆书、黄陆戏以及黄陆电影的广告来呈现这些无孔不入的商业行为背后黄陆案的轰动程度,同时尝试分析在整个黄陆案的流传过程中,大众传媒与消费文化所扮演的角色。
(一)黄陆书的演绎
据不完全统计,根据黄陆案改编的书籍计有《黄慧如与陆根荣》《黄慧如自述》《黄慧如陆根荣恋爱史》《黄慧如猝死真相》《黄慧如之亲笔日记》等数种。从内容方面而言,大部分的黄陆书是对这一事件的前因后果与最新进展的叙述,以弥补新闻报道的即时性与篇幅的有限性之不足,满足一般读者欲了解此事前后经过的需求。因此有关上述这些书的广告均强调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如声称所载内容“尽为外间所不知之事实”、“完全根据事实而做”等。但在实际的叙述中,难免在其中添加对情节的想象,同时还有作者对事件的看法与评论。1928年10月出版的《黄慧如与陆根荣》[1]③复旦大学图书馆藏。一书开头便指出了黄陆案受人关注的原因,并作了如下评说:
黄慧如与陆根荣,他们俩,讲起身份来,是主人与仆役,其间有阶级横梗着,是很不容易接近的,他们俩竟会发生爱情,相偕逃遁,就引起一般人的注意,和研究与批评。以下反上,主仆通奸,是件很陋丑的事情,所以朱子家训的格言上,说不要用后童美婢,就是防止发生这种事情,从旧眼光以观察、批评起来,旧道德上,黄慧如果然是不守闺训,失却了贞操。在编者不是袒护黄慧如,要说黄家负家庭责任者,雇用后仆,也难辞其咎,当此新旧脑筋混合的过渡时代,评论不一。旧派的人说起来,堂上小姐,私通奴仆,还要偕逃,执迷不误(悟),真是无耻极了。新派人说,黄慧如不像势利人眼光,不分阶级,极讲平等,恋爱的后面没有金钱和虚荣的背景,比了那些口谈自由平等而一味爱金钱、慕虚荣为爱情转移的,要相差多少呢!这才是真正的爱情,纯洁得毫没别的混合着,意志坚决,用情甚专,未可以无耻、淫奔目之。这二个说法,谁是谁非,且莫评判他,待编者把事实情形写述出来了,大家看后,各自去评论吧!
全书采用传统章回小说的形式叙述截至出书时间为止黄陆事件的前后经过,其回目如下:
第一回 论门户婚姻中止 悲身世隐恨绵长
第二回 乘机讽谏女士钟情 瓒环相投后仆艳福
第三回 悱恻缠绵蓝田种玉 盘查根究羞诉衷情
第四回 卷铺盖黄家辞仆 盗衣饰慧如偕逃
第五回 鸳侣双双仆投友 香巢危急急搬场
第六回 闲游过市侦探盯梢 旧货店后双双被捉
第七回 法律审裁判处徒刑 亲穿家中女士私遁
第八回 寄居逆旅慧如探监 提起上诉根荣晦气
而从各大小报刊刊登的广告中也大致可以窥见这些黄陆书的内容。为了吸引观众购买,出版商们也各出奇招,书籍附有黄陆二人的照片是重要的卖点。1928年12月9日,《大晶报》刊登了整版的《黄慧如陆根荣恋爱史》三日后将出版的广告,广告词说,该书是马扬鞭先生“赴苏实地调查的结晶”,对本案始末的叙述“详细无遗”,书中并有“缠绵悱恻之真确情书,读之神往”,还载有黄陆二人的本装小影以及两人合摄并坐的照片。第二天的《申报》也刊登了内容相似的有关该书即将出版的消息。这一年12月20日,《申报》再次刊登了有关黄慧如专书的广告,一为苏州友社姚啸秋实地调查记录主仆恋爱前后经过的《黄慧如与陆根荣》,称该书首印5000册两日即销售一空,而再版书也取得了极好的销售业绩,在其后有关该书的广告中,则宣称书的内容根据黄陆案的进展及黄慧如态度的转变而及时作了更新,可供读者了解最新的情况;另一为吴农花赴苏州吴塔访问时根据黄慧如亲口自述编辑而成的《黄慧如自述》,宣称该书内容“尽为外间所不知之事实及黄慧如对于今后之方针及精辟之理论”,并且附有“尤为珍贵”的黄慧如怀孕的照片。
1927年创刊的《福尔摩斯》报也因对黄陆案的报道甚为详细而发行量大增,成为上海滩著名的小报。1928年12月17日,该报推出了“黄慧如专号”,相关的报道事无巨细,甚至对陆根荣前村的小茶室都进行了细致的描述,并对流传的黄陆的照片、各大舞台上演的黄陆剧目、有关黄慧如的各种报道,以及市面上出版的黄陆书籍进行了评述。但是这份由潘毅华、吴农花编辑,上海舞台印行的专号,更是一份巨大的广告,主要是为了宣传吴农花的新书《黄慧如自述》,并向人们推荐上海舞台排演的《黄慧如与陆根荣》。报纸说,目前关于“黄慧如的出版物,真是多得了不得,但是翻开书来一看,里面所载的,都是胡说,都是瞎闹,不是抄袭老文章,便是乱嚼造谣言,哪里谈得到事实两字”,而吴农花亲至苏州吴塔访问黄慧如,与之详谈三个小时,并拍了照片,获得了黄的亲笔签名,故该书是把黄慧如的事实理论很忠实地报告读者;关于黄慧如的戏,虽然同时上演的不下七八处,但上海舞台排演的《黄慧如与陆根荣》因“完全根据事实而做”而独享号召力。报纸说:“诸位今晚请至上海舞台看黄慧如戏,再买本农花记者的黄慧如自述看看,包你以后什么黄陆戏,什么黄陆书,都不要看了。”④《黄慧如与戏剧出版两界》,《福尔摩斯》1928年12月17日。而该报1929年1月8日的一则福星美术社的广告,则更为夸张地显示了黄陆案在当时的轰动以及商家借机谋利的手段:该社推出了黄慧如全套照片1种,每套19张,内有陆根荣之父、陆根荣之前妻、黄慧如卧室之内景数帧,“尤为珍贵”,号召大家前往购买。
上海新闻书社在黄慧如死后推出的《黄慧如猝死真相》⑤上海图书馆藏,出版日期不详。一书则是一部汇聚了有关黄慧如真死还是假死的传闻的集大成者,其篇目有:《黄慧如猝死之疑点》《黄慧如真死还是假死》《黄慧如原来未死》《死矣黄慧如》《死无对证》《黄慧如假死真相》《黄慧如死后》《舟中之黄慧如》《黄澄沧之谈话》《黄母口中之黄慧如》《志华医院之负责报告》《陆根荣之态度》《黄慧如死后之花花絮絮》等。从这份目录中我们可以看到其时媒体炒作达到了何种的程度,其中《志华医院之负责报告》一文甚至登载了黄慧如产后的体温表。这些来源不一、观点各异的文章充分迎合了大众的猎奇心理。
(二)黄陆戏的搬演
黄陆案发生后很快便被改编为各种版本的时事新剧⑥时事新剧从晚清开始兴起,将时事与戏剧相结合,即根据真实的新闻事件改编为戏剧上演。在各大剧院上演。这从《申报》刊登的大量演出广告中可见一斑。1928年10月14日,《申报》刊登了笑舞台即将开演陈无我编剧的《黄慧如与陆根荣》新剧的消息,并称座位前三天即已预订一空。11月20日,该报进一步刊登了该剧开演的盛况,称“该剧情节紧凑趣味横生。如陆根荣(无我饰)系穷措大,所以受宠若惊,处处体贴示好;若黄慧如,乃大家女,不惯贫民生活,样样露出外行,将剧中的个性,描写得有声有色、淋漓尽致”。而且随着黄陆案的发展,该剧亦与时俱进,11月24日的《申报》再次刊登了笑舞台即将重排该剧的消息,称因前后两期均演到高等法院增加刑期为止,而对嗣后的情形有增补的必要,因此“该社同人不辞劳苦,四面访查”,“将后之调查所得之离苏、赴乡、产子、报喜等情节加入,即日即将起演,诚为爱看此剧及关心黄事者之大好机会也”。
11月21日、28日,上海舞台也在《申报》刊登了即将开演《黄慧如与陆根荣》的消息,称该剧“完全采取事实,与众不同”,并会穿插歌舞表演,以锦上添花。12月6日刊登的广告则称将随票赠送黄慧如与陆根荣二人的合拍小照,而且“此项小照,为黄陆恋爱最热时所摄,外间无从得见”。12月10日《申报》上的消息则称,该剧取得了极大的成功,连日客满。
1929年3月19日黄慧如猝死的消息传出后,30日钟社排演的《黄慧如死后》便开始上演,广告称该剧“情节紧凑、角色齐备、布景逼真、机关梦境”,也吸引了不少观众,以致剧院“拥挤不堪”⑦广告载《申报》1929年3月31日。。4月14日,上海舞台宣称即将开演二本黄慧如;而大世界尚乐新剧社演出的《黄慧如产子》一剧“开演半月之久,而观者犹踵趾相接,迄未少减”,而其原因之一是由于王美玉所饰黄慧如“于法庭一场,词锋犀利,滔滔不绝,颇能引起观众精神”。[2-3]
这些黄陆戏剧本的具体内容我们无从得知,不过从上述广告中可以看出,与黄陆书一样,它们也竭力承诺内容的真实性以及剧情的随时更新;另一方面,为了吸引市民前来观看,各个剧院都做足了噱头,如上述歌舞表演的穿插以及随票赠送的黄陆照片即是。但是看起来剧院们要履行对真实性的承诺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取悦于观众才是其第一选择。笑舞台在1928年11月排演的《黄慧如与陆根荣》就根据想象添加了“产子”“报喜”等情节。而且大概是由于某些剧本过于脱离事实,1929年1月,江苏省民政厅据镇江市民贾子彝的呈请,训令上海县,要求禁演《黄慧如与陆根荣》一剧。[4]然而训令并未起到任何作用,黄陆戏仍旧照演不误。仅以《申报》刊登的相关信息而言,此后一直到1940年,各大戏院仍将黄陆戏作为常演的剧目。1940年9月,共舞台重新开演布景全新的《黄慧如与陆根荣》,广告以“陆根荣亲自登台”的醒目字眼吸引观众,并称舞台上届时“火车、电车、脚踏车、包车、黄包车一齐上台”,而且剧中饰演黄慧如的金素雯“辩论一句一采”,饰演陆根荣的赵如泉“噱头一五一十”⑧广告载《申报》1940年9月7—10日。。
(三)影片的再表现
在戏院上演黄陆戏的同时,电影公司也很快跟进。1929年,明星电影公司根据黄陆案拍摄了影片《黄陆之爱》。1月4日,《申报》刊登消息称,这部郑正秋、程步高导演的时事新片由胡蝶、龚稼农分饰黄慧如与陆根荣,“全剧编制紧凑,含蓄颇深,将黄陆两人之身世及恋爱之经过,一一从头做起,演来曲折缠绵,异常深刻。至于取景,亦务求详实,都从实地摄来”。[5]在其后有关该片的消息中都强调该片“情节纯粹取之现实”,“布景剧情表演三者,务使像真”[6],广告中也声称“此片用客观眼光摄制,不奖励任何方面”⑨广告载《申报》1929年1月25日。。
影片《黄陆之爱》讲至陆根荣被捕后黄慧如随陆妻在苏州吴塔乡间耕种为止。1929年3月黄慧如死后,明星电影公司又拍了一部续集,名为《血泪黄花》,于6月9日上映,这部影片从黄慧如在乡间待产讲起,刻意凸显了黄慧如的不幸遭遇——受尽种种环境上之压迫,至医院待产又不胜四周之烦扰,导致产后得病,最后悲惨地死去。[7]黄慧如的哥哥、陆根荣、社会舆论、陆根荣的原配妻子及家人都成为害死黄慧如的罪魁祸首。
与此同时,一些影视公司也瞅准了黄慧如本人的商业价值。1929年2月4日,《申报》刊登了上海影戏公司与黄慧如的两则启事,声称该公司已与黄慧如签订常年合同,聘其为基本演员,待其产后身体恢复即投身电影事业。另有公司甚至实地拍摄了黄慧如的影片资料,在剧院上映。1929年3月4日,新人公司宣称拍摄了黄慧如在吴塔乡间的影片一部,广告中说:目前的黄陆戏剧、影片“均由演员粉饰,不免隔膜失真”,“兹有黄慧如亲上镜头之影片一部,系摄于苏城吴塔乡间者”,“黄慧如在该片中,倩影亭亭,弥觉旖旎风光,衬以山清水绿之背景,尤足使人发生美感”。1930年5月,上海中央大戏院在上映电影《画室奇案》时,仍将黄陆案作为吸引观众的噱头,称每场将加映新闻片《看黄慧如女士的大肚皮》,该“新闻片是实地拍摄,那时候,黄慧如女士正在苏州医院中等待生产,她在医院中的生活状况,便便的大腹,含着苦味的微笑,步履蹒跚的行走,一一被摄入片中。黄慧如女士已死了好久,她的印象仍留在人们的脑中,如今看了这片,包觉有感慨,有追想”⑩广告载《申报》1930年5月3—8日。。
从上述可以看出,在媒体的炒作之下,黄陆二人的一言一行,二人的私欲、情感、身体甚至黄慧如的“大肚皮”都成了人们观看、消费的对象。正如一篇评论中所说:“现在的女性,的确可以称傲!一举一动都受人家注意。稍为有些名气的女子,好像是拥有伟大势力的要人,又像是侦探监视下的嫌疑犯,随便在哪里都有人代作起居注。这样中风疾走的社会,不知是尊重女性,还是侮辱女性!狡猾者遂异想天开,利用女性作幌子,来迎合这个卑鄙的心理以牟利。黄慧如的事本来绝无一论价值,却硬给人家捧得通国皆知,到死了也不肯放松。不知道是他们同情心太热狂呢?还是利用她做广告,做招牌!”[8]
对于媒体的炒作以及此时期上海的社会风气与市民心态,知识精英们深为诟病,予以了批判。1931年2月4日,鲁迅先生在一封致李秉中的信中提到黄陆案,他说:“沪上人心,往往幸灾乐祸。冀人之危,以为谈助。大谈陆王[黄]恋爱于前,继以马振华投水,又继以萧女士被强奸案,今则轮到我之被捕矣。”[9]1929年,徐悲鸿在一篇名为《惑》的文章中也无奈地指出:“欧洲大战以来,心理变易,病态尊严蔽蚀,俗尚竞趋时髦……降及今日,生存竞争益烈,无暇治及高深……五帝三王之史虚无,而探黄慧如事迹綦详。”[10]
然而,正如林郁沁所提出的,在批判商业媒体非理性的同时,这些“轰动性”的事件同时也提供了一个视角供人们思考大众媒体与娱乐文化在塑造新的城市大众的过程中所发挥的建构性作用。[11]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大众媒体为公众提供了一个发声的平台,反映着同时也塑造着公众对新的思潮与观念的认知。在有关黄陆案的各种舆论与商业“产品”中,虽然“通奸”、“奸案”等字眼不时出现,但“自由恋爱”、“平等”、“打破阶级”等所谓“进步”的与“新式”的语言也充斥报端。媒体在想方设法满足公众猎奇心态的同时也在向他们“兜售”着这些新名词。1928年,距离五四新文化运动已有近十年的时间,经过自近代以来,尤其是五四以来各种运动与宣传的洗礼,尽管传统的守旧势力仍然存在,但是有关反对旧式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反对门当户对、追求自由恋爱的口号与观念已经为人们所熟知。黄与陆主仆身份的跨越,相偕出逃以“反抗”旧礼教与旧家庭的行为,所有这些都符合了新的婚姻自由观——不分阶级、不讲求任何物质条件、自由、平等的恋爱。尤其是黄慧如的形象,曾就读于启明女中,受过新式教育,曾深受旧式媒妁之言的婚姻方式的痛苦,而且在陆被关押后所表现出的坚贞态度,以及对以兄长为代表的守旧家庭的“抵抗”,也正是契合时代与潮流的新女性形象。上海中商烟草公司趁机推出的“黄慧如香烟”就是对这种形象的绝佳运用,烟盒的正面是一位妙龄女子,面带笑容端坐着,身着新式旗袍,发型时尚,充满着自主、自信的意味;背面描绘的则是陆根荣搀着已有身孕的黄慧如相偕私奔的场景。
通过黄陆案这一事件,一方面可以看到,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新旧观念的冲突中,在媒体的非理性“炒作”之下,黄陆案以及黄陆二人的形象被以不同的形式演绎着,以各种方式满足了公众的猎奇心理;而另一方面,紧跟潮流的报纸、书商、戏院、电影公司、烟草公司在利用轰动性的新闻事件从中牟利的同时,也在潜移默化地建构着人们的认知,传播着一些符合当时潮流的所谓“进步”的观念。
三 知识精英们关于黄陆案与黄慧如的评论
如前所述,黄陆案发生后,一方面被看作是“尊卑不分”的风流案、奸案,在守旧者看来,“以下反上,主仆通奸,是件很陋丑的事情”,黄慧如身为“堂堂小姐,私通奴仆,还要偕逃,执迷不悟,真是无耻极了”[1],甚至有可能发生像《子夜》中那位整天抱着《太上感应篇》的老太爷那样,看了报纸,“气厥晕倒”,“从此不能再醒”[12]的情形。但是,另一方面,黄陆案也被新派人士演绎为符合当时潮流的自由恋爱。倡导自由平等、呼吁振兴女权的知识精英们很快从黄陆案中找到了发挥自己见解的空间,从相关的评论中可以看到,黄陆案本身尤其是黄慧如的形象被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从1928年8月到1929年3月,上海《民国日报》“觉悟”、“闲话”、“青年妇女”等副刊相继发表了多篇关于黄陆案的评论,有些文章被《大公报》副刊“妇女与家庭”转载,在当时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在这些评论中,尽管也有质疑黄陆之间有无真正恋爱的声音,如有人认为,黄慧如之与陆根荣只是为了一时的“泄愤”与“泄欲”[13]。甚至有人认为:黄慧如与陆根荣的“艳史”“完全是旧女子的拿手好戏,并不算为革命者”,作者并引用日本中村教授爱情小说中的一句话——“依历史恋爱的方式演出来的两性关系,并不算是家庭革命者”,认为黄陆之间尚未能脱离历史的恋爱方式,怎么可以当得“革命”二字呢?[14]还有人引用二人在法庭上的证词,认为黄陆都不懂恋爱,也不配恋爱。但是,肯定并颂扬黄陆恋情的声音还是成为了该报的主流观点,甚至在陆根荣乡下有妻的消息传出后,还有文章鼓励二人“扫除一切道德法律,舆论,礼教”,实现“爱的自由与幸福”,因为“婚姻决不是爱的目的”[15]。另一篇文章则这样鼓励黄慧如:“你尽可以顺着你自己的意见去和根荣先生结婚,妾的名字有人加你,你要暂时忍性的守着,不要以为旧礼教旧法制真能杀人的,只要我们尽力去改革,去求世人的同情,就容易使她无声无嗅的消灭。”[16]
尤其是黄慧如,在相关的评论中,被认为是“打破了阶级观念”,不以金钱、势利、名誉、地位为前提而讲恋爱的,“懂恋爱配恋爱的新女子”。[17]
1928年9月1日,该报发表的《黄慧如女士后来的生活》一文,极力称赞黄慧如对爱情的坚贞行为,称她为“革命恋爱者”,并呼吁努力社会事业的市党部及妇女协会、女青年会等来协助这位“富有革命性”的女士谋求一份职业来作她“革命”的后盾。[18]
署名双七所撰写的两篇文章甚至认为黄慧如是“女同胞反抗恶势力的先驱”,并“有成就一个女界革命战士的可能”。[19-20]另一篇文章则认为黄慧如的择婚条件,“劈头第一声,铲除封建时代的阶级观念,打破阶级制度,大张旗鼓,实行恋爱无阶级的家庭革命”,“从门阀思想,阶级观念的夹攻中,努力奋斗,为自由恋爱求一出路”,堪称一位“革命者”。[21]
在其他报刊中也不乏这样的评论,如《晶报》登载的一篇文章便认为黄慧如的行动表明她确是“一个力争自由平等的奇女子”,也正符合先总理孙中山先生倡导的三民主义。[22]
就连黄慧如自己也懂得运用这些语言来为自己争取舆论支持,她在致《民国日报》的“声明”中也将自己塑造成了一位不惜脱离家庭、牺牲一切而追求自由恋爱,并“愿为匍匐在家庭压迫下的女同胞作先驱”的光辉形象。信中充斥着“革命”“自由”等字眼,说道:
慧如愤家庭环境之恶劣,与反动势力之日深一日的压迫,故不得不牺牲家庭以求个人的自由,虽然一般人不能原谅我,甚且与我以不良的评断;然而在我自己,除了自己欣幸外,觉得没有损失什么,因为我所失掉的只是一个不良的顽固的家庭,而我所求得的,却是整个的自由和人情。
我真不明了,在革命势力扩张之下,尚有人与反动的恶势力以同情:他们的目光中,只有“私奔”,只有“诱拐”——他们充满了卑鄙和不纯洁的思想!难道他们还承认恋爱应当是被动的吗?……
……我已经脱离家庭了,我已经求得自由了!虽然以后的生活,尚成为问题,而我为争自由而牺牲,即使牺牲一切,亦何所憾?而且,我认为旧社会的恶势力,若没有人作勇敢的抗争,终不能推翻的,而这种勇敢的抗争,虽然结果是不可知,无论如何,总能给明白的人认识。所以我毅然脱离家庭,愿为匍匐在家庭压迫下的女同胞作先驱!现在,我毕竟是成功了!
我以为现社会的婚姻制度,还是革命得不彻底!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造成的不必说,而一般自以为懂得爱者,朝好夕离,也真是太无耻了!我以为婚姻之根基,除了爱不再有其他:爱是一种原则,不是一种条件,在条件之下,是没有爱可言的!奈何一般人还轻易以条件为婚姻前提呢?
然而我的希望还未实现,我的勇气也并不能即此消灭,凭着我力量干去,不幸,就做了革命的牺牲者,幸而成功,那倒不是我个人的事呢![23]
在将黄慧如塑造成“革命”形象、“新女性”形象的同时,另一方面,知识精英们也塑造了黄慧如的“受害者”形象,她的遭遇被看作是不良的社会制度与旧家庭制度压迫的结果,并最终害死了她。在这些评论中,黄慧如成为了谋求振兴女权与改良社会的人士呼吁拯救的对象。
有评论指出,如果是一位富家公子与女仆发生了恋爱或者是一个男主人同他的婢女仆妇私通,那么断不会有黄陆案这样的轰动效应,而这位男子也可以居处自然,不受社会的指责,其结果也只是男主人将女仆纳为妾而已。而一个女子遇到同样的事情却不然,黄陆案之轰动了整个社会,正是男女不平等的象征,正是玩视与侮辱女性的一种表现⑪毅韬《新闻记者逼死的黄慧如》,《妇女共鸣》1929年第2期;流云《两种感想 也关于黄女士》,《民国日报》1928年9月6日。1935年10月9日,张恨水在上海《立报》发表《唐伯虎》一文,其中说道:“夫男女平等,男子恋婢女可成为佳话,则女子恋男仆,即不为佳话,亦不成为大恶,何以前数岁黄慧如之爱陆根荣,即冒社会之大不韪?数百年来,唐先生始终保持风流才子之名誉,黄则憔悴而死矣。人言真可畏也。”也是这种情绪的表达。。另一些并不看好黄陆恋情的文章在指责陆根荣的同时,却给予了黄慧如深深的同情。邹韬奋先生在《生活》周刊上发表了一篇名为《我们怜惜黄慧如女士》的文章,其中指出:“陆根荣不懂得什么恋爱,不配和黄女士恋爱,绝对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家仆’,是因为他本身确然不懂得什么恋爱,不配和黄女士恋爱”,而黄慧如是一位“多情多义”的好女子,“不过因为不良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使她跟错了人”。[24]而另一篇文章则对陆根荣以及指责黄慧如的守旧派与颂扬她的“革命派”同时进行了批判,指出:黄慧如“以一个弱女子,被有妇之夫的万恶男子欺负,不但没有人表同情,反要受头脑顽固的旧教派的唾骂。唾骂不算,还要供自命为思想新颖的假革命派的牺牲”,从而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而“骑虎难下”。[25]
很多评论的矛头指向了社会制度与家庭制度本身,认为黄慧如在婚事告吹后与陆根荣发生恋情并私奔,正是不良的社会制度的残酷与家庭制度的罪恶造成的,黄慧如正是腐旧的制度与宗法社会恶势力下的受害者。一篇署名侬侬女士的文章指出,“中国旧家庭制度之坚牢强固,用极残酷的程式,剥夺女权,摧残女性,竟不知在此制度下牺牲了多少女性的生命”,黄慧如就是这种制度的受害者,而攻打这一制度的策略便是谋求女性“社交公开,经济独立,暨参政权、继承权”。[26]
1929年3月黄慧如的猝死,更被认为是宗法社会与旧家庭压迫使她成为了牺牲品。署名苏凤者在《民国日报》上接连发表了两篇文章,呼吁人们注意黄陆案中宗法社会恶势力的背景,并希望社会上关心妇运的人士能够进行彻底的研究。文章说道:“黄的家庭,以种种事实为证,实是宗法社会下恶势力的一个代表者,此种恶势力一日不能言解放,本革命的精神,实有痛加掊击之必要”,“宗法社会的恶势力,好女子之被牺牲者,不知凡几;妇运前途,黑暗万分;故不得不出面呐喊!今黄慧如之死,敢说全是受了旧家庭的压迫所致!社会关心妇运者,将如何努力,以消除一切反动的恶势力乎?”“继黄慧如而牺牲者尚有其人,旧礼教之藩篱未撤,反动的恶势力犹盛,家庭社会间,危机正多。”[27-28]
而登载在《青年友》的一篇文章则发出这样的感慨:在整个黄陆事件中,“只是投机的出版者、新闻纸、戏院、电影馆赚了一批钱,残酷的旁观者微微的感到一点惊奇或痛快……虽然明知道社会的残酷与守旧,并不随名义上的改革而变易其根性,但是当黄陆事件发生以后,我总还存着一线希望,祝颂他们得到一个美好的结果,然而同时又觉得这是一种妄想,因为在这样的社会里,制度、习惯、舆论、思想决不容许人们的自由,在政治上,经济上,信仰上,都是如此,恋爱当然也跳不出这个樊笼”。[29]
由上述可知,知识精英们在批判媒体炒作的同时,也从黄陆案中各取所需,找到了关于女权、关于自由平等、关于批判旧社会与旧制度等种种话题。在这一过程中,黄慧如的“革命者”与“受害者”形象被建构起来;而正在遭受不公正判决并不断寻求上诉的陆根荣几乎被忽略了,甚至被视为“万恶的男子”,参与了对黄慧如的压迫。大体而言,知识精英们的评论继承了五四以来的妇女史观,即妇女是受压迫的对象,因此必须提倡与振兴女权、谋求妇女的解放。
四 沪剧与评弹中的黄陆案
时至今日,根据黄陆案改编的沪剧《黄慧如与陆根荣》以及苏州长篇评弹《主仆姻缘》仍是这两个地方剧的保留剧目,不时在舞台和电视上演着。囿于资料以及笔者在这方面的知识所限,难以得知这两个剧目的演变情况,因此本节只以目前流传的剧本略作分析。
沪剧《黄慧如与陆根荣》大概从20世纪30年代即开始在上海的舞台上表演,目前流传的是1988年刘卫国所改编的舞台剧本,全剧分为六场:“男仆救主”、“主仆相恋”、“主仆私奔”、“劳燕分飞”、“两地相思”、“大闹法庭”⑫笔者依据的是1989年上海电视台上映的版本,由刘卫国编剧、导演,徐伯涛与王珊妹分饰陆根荣与黄慧如。。在这一剧目中,黄陆案被演绎成了青年男女追求自由恋爱,反抗封建家庭与黑暗社会压迫的套路模式。
剧中,黄慧如是一位追求婚姻自主的女子,三年前在学校时曾与一位志同道合的同学相恋并私订终身,但是兄长黄澄沧却嫌其家贫,百般阻挠,导致二人分手。此时,他为独占遗产并攀附权贵,强迫妹妹嫁给游手好闲、玩弄女性、劣迹斑斑的颜料大王之子贝大少爷。黄慧如以死抗争,结果被新来的仆人陆根荣相救。陆的忠厚善良与人品端正深深吸引了黄慧如,二人相恋并定下终身。主仆之恋被发觉后,黄陆二人在仆人朱妈与卖报少年的帮助下逃到了苏州。但因黄澄沧的诬告,陆根荣被抓捕并以“诱拐”罪被判入狱两年半,黄慧如则来到陆的老家,寻求营救陆根荣出狱。上诉后,大律师宋铭勋决定要替他们打这场官司,开审当日,在法庭上据理进行了陈述,黄慧如、仆人朱妈都出庭作证,但是接受了黄澄沧贿赂的法庭最终仍维持原判,判决陆根荣有罪。全剧以黄慧如的哭诉与卖报少年的控诉告终。
沪剧《黄慧如与陆根荣》较多地保留了那个时代艺术创作受意识形态影响的痕迹,舞台布置、音乐的烘托、人物形象的脸谱化均具典型性。同时为了凸显矛盾与冲突,相比黄陆案的原型,故事情节根据需要作了很多的取舍与改编:黄陆案中黄慧如与贝家少爷婚事的告吹在剧中变成了黄慧如以死抵抗嫁给纨绔子弟。陆根荣原本在乡下已有妻子的事实,在该剧中也演变成一位不满14岁的童养媳,是陆要解救的对象。黄慧如携带首饰出逃的事实也被忽略了。全剧刻意描绘了黄陆追求自由恋爱的美好形象,而凸显了旧社会制度的黑暗本性:黄的兄长爱财如命、为富不仁,是无良资本家的代表,法庭则暗指黑暗的政府,陆根荣则代表了底层人民,虽然穷苦,但是善良。而法庭最终仍宣判陆有罪则表明这个黑暗、腐朽的制度已经到了无可挽救的地步,必须将它推翻,而推翻它的力量正是以卖报少年、卖花女等为代表的底层民众。
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的沪剧剧本仍试图以善恶分明的道德叙述来唤起大众的革命情感的话,那么在21世纪的评弹剧本中,黄陆案更多地是以离奇的故事情节来取悦观众。在2007年苏州电视台录制的由苏毓荫、陈忠英双档弹唱的苏州长篇评弹《主仆姻缘》中,黄陆案的整个故事情节被极大地扩充、丰富了,悬念、噱头层出不穷,吊足了观众的胃口,对细节的描摹也极为细致。整个评弹长达58回。为迎合观众的情感需求,该剧的结局仍是坏人遭殃、好人得好报的大团圆模式。剧中,黄慧如的哥哥黄伯昌贪图钱财要妹妹嫁给苏州蓝家56岁的老太爷做妾,黄慧如得知后欲寻短见,被仆人陆根荣相救,一来二去二人产生爱意。在黄慧如的苦劝下,黄母亦答应了这门婚事,但是黄伯昌得知后却想雇凶杀死陆根荣,无奈之下二人逃到苏州。黄伯昌盗窃黄母首饰反诬陷陆根荣,陆根荣被抓捕。黄慧如及黄母均上法庭证明陆根荣的清白,并得到了老同学朱蓓蓓以及宋铭勋律师的帮助,但是接受了黄伯昌贿赂的苏州地方法院仍以拐骗等罪判处陆根荣有期徒刑三年。黄慧如与陆根荣不服判决上诉到苏州高等法院,高等法院调查后改判陆根荣有期徒刑一年,并以诬告等罪判处黄伯昌有期徒刑三年。黄伯昌很快靠贿赂出狱。电影公司的导演张石川找到黄伯昌,与他签约让他做黄慧如的经纪人,约定以三个月为期说服黄慧如回到上海出演以她为原型的电影,岂料被黄慧如一口回绝。黄伯昌用尽各种诡计也未能得逞,最终因不能履行与电影公司的合同而锒铛入狱,后在监牢中悲惨地死去。而黄慧如与陆根荣也几经辗转,最后得以团圆。
由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上演的黄陆戏剧本的具体内容我们无从得知,因此难以与今日的沪剧与评弹作对比。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如果说那个时期改编的时事新剧多少偏离了黄陆案事实本身的话,那么在今日流传的这两个剧目中,黄陆案只是一个吸引人们观看的噱头,其内容可以根据需要随意删改或添加;而两个剧本迎合不同需求的截然不同的改编方式,也正反映了几十年间中国社会的改变。
五 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大致了解黄陆案在不同情境下的流传与演变。事件发生后,随着媒体的炒作与商业文化的运作,黄陆案被以书籍、戏剧、电影、商品等形式演绎着。而知识精英们也从黄陆案中找到了提倡女权、批判旧制度的话题,纷纷发表自己的见解。在这些不同的言说中,有关革命、阶级、自由、平等、女权等话语随处可见。从中可以看到,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这些话语已经成为了人们熟练运用的工具,或者在某种程度上说,成为了“时尚”的语言。
而在1989年的沪剧《黄慧如与陆根荣》中,这些二三十年代的话语的内涵已经发生了转变,比如“阶级”一词便从主仆、上等阶级与下等阶级的差别转变成了资本家与无产者、黑暗政府与底层人民的对立、对抗关系。在这一剧目中,黄陆案的演绎有着较多的受意识形态影响的痕迹。
苏州评弹作为一种传统的艺术形式,在21世纪的今天已经日益小众化,但2007年改编的《主仆姻缘》仍为迎合观众的需求作了很大的努力,随意添加的离奇曲折的故事情节使得这一剧本已经与黄陆案本身相去甚远。
如今,黄陆案仍然被以不同的形式演绎着,不仅出现在有关老上海的怀旧文章⑬如《黄慧如和黄慧如牌香烟》(载《民国春秋》1999年第6期)、《黄慧如:民国最牛的“情奔皇后”》(载《东方女性》2011年第11期)、《主仆相恋惊骇世雨打鸳鸯生死离——一张民国美女旧照引出一段轰动大上海的生死绝恋》(载《收藏快报》2011年5月9日)等文章。中,而且还以“迷案”“奇案”等耸人听闻的标题被摄制成了纪录片⑭笔者所知即有:上海电视台纪实频道2005年《往事》栏目播出的“黄陆主仆情奔案”与2007年《档案》栏目播出的“民国遗案:诱拐还是私奔”、上海东方卫视2008年播出的真人演绎的“迷案记:富家千金失踪之谜”、辽宁电视台2012年4月播出的评书“老梁说天下:黄慧如失踪案”、北京电视台纪实高清频道《昨天的故事》栏目2012年8月播出的“黄慧如私奔之谜”等。,在电视上、网络上传播着,在各种不同的演绎中,黄陆案被附着了不同的意义,其叙述也越来越偏离事件本身。在时下这个被消费文化与媒体经济所包围的世界,黄陆案再次成为了人们消费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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