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型声乐人才培养知识体系初探
2013-04-12张亚丽
张亚丽
(琼州学院 艺术学院,海南 三亚 572022)
声乐课程是我国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专业必修课程中的一门主干课程,进一步深化和探索实施声乐人才培养形式理论构建和实践,必将为做好音乐专业课程教学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声乐人才培养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当前高师声乐人才培养虽然已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由于声乐人才培养本身的特殊性以及传统精英教育思想和行为的根深蒂固,新课程标准和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理念与精神在声乐教学中难以得到真正意义上的贯彻。声乐人才培养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在具体实践方面都显得十分薄弱,存在着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声乐演唱的单一化已不适应市场的需求
近年来由于艺术市场和人才市场对于实践型、应用型、综合型的表演人才需求越来越强烈,单一的声乐专业教学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在继承传统声乐演唱的基础上融合多元文化演唱风格的教育理念,与其他唱法碰撞和交流寻求多元化发展之路势在必行。纵观各个高等师范院校的声乐人才培养可发现,声乐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并未注重演唱个性风格的培养,而偏重于声音和演唱技能技巧的训练,导致声乐教学变成空洞乏味的练声课,课程的设置上对多元化的演唱风格培养也无法体现出来。这种矛盾是摆在声乐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1]因此声乐演唱风格的多元化也应该成为声乐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树立各种声音审美标准特色化和民族个性的多元化促进是中国声乐的发展。
(二)声乐课程设置的教条化与开放化之间的矛盾
当前声乐课的课程设置一般都采取的是声乐小课和声乐集体课,而声乐理论指导、声乐演唱艺术指导课及声乐教学法等理论课的开设力度较小,还有些院校基本没有开设。然而对于高师声乐课程开设来说,忽视声乐理论课程的开设,将对学生今后的教学活动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这种矛盾造成学生社会适应能力较差,从而不能体现声乐教育的师范性、专业性、基础性的基本特点。
(三)师生比例不协调与学生知识能力结构不平衡并存
由于近年来教学改革的推进和招生规模的扩大,生源素质的降低给声乐教学带来极大的困难。学生的音乐知识结构与文化知识结构之间的差距很大,从而导致学生的音乐知识接受能力和悟性往往都比较差。此外,随着办学层次的提高,对声乐教师的业务能力要求和科学理论要求也更加的严格,部分院校教师的自身业务水平还有待于提高,种种因素都阻碍了复合型声乐人才培养知识体系的形成。
二、复合型声乐人才培养的改革措施
(一)声乐人才培养模式需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高师声乐人才培养的目的和任务是通过全面系统的专业教育,培养专业合格的中等学校音乐教师。然而很多高等师范院校在声乐培养模式上仍然是沿袭和借鉴音乐艺术院校表演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这势必违背了高师音乐教学的培养规律。在当前高师声乐人才培养思想、声乐教学方法、教学形式等方面依然偏离了为基础音乐教育服务的方向。如:重技能、轻理论;重技巧、轻感情;重技术、轻文化;重西洋、轻民族等等现象。[2]这种状况具体表现在学生就业难,很难适应艺术市场的需求和社会的发展需要。如何针对高师声乐人才培养的师范性,切实提高教学质量,适应现代化教育技术和师范性教育理念,还需进一步从而深入研究高师声乐教学改革,提升高师声乐教学质量,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二)着重培养“实用型、复合型”声乐人才
声乐人才培养需要建立新的、具有师范特点的、多元化的教学理念,从理论和实践上真正提高办学质量,培养出具有知识广博、能力全面、敢于创新的“实用型、复合型”声乐人才。[3]首先要打破声乐教学中单一的思维方式和单纯的技术传递继承,培养学生用多重的思维角度去思考问题,启发学生唱中多思、唱中多解、唱中多变等演唱方法,分阶段进行训练并在实践音乐会中来展示教学,促动学生思维的变通性。其次,地方院校尤其是民族地区的声乐人才培养应深入到地方音乐文化中去,深入挖掘地方民间音乐的资源宝库,在此基础上结合声乐教学的科学规律来探索创新型的培养模式。再次,高师声乐人才的培养应根据就业市场的需求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审美需要,在保持传统教学优点的基础上进行多元化的艺术实践活动,鼓励学生们在艺术实践中尝试多元化的音乐或表演风格。以培养能力为主线,突出实践环节。在实践中,鼓励其进行唱法、风格等方面的跨界与融合。这样,既可以丰富声乐专业学生的综合表演技能,又达到了培养创新型高师声乐人才的目的。加强声乐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与服务地方建设的思想相结合,作为声乐教学的培养目标,才能培养出一大批优秀的具有组织音乐活动能力和教学能力以及舞台实践能力的实用型人才。
(三)加强声乐理论教学,整合教学课程体系
高师声乐艺术学习不仅仅停留在进行声音基础训练和技术性教学上,应延伸至声乐理论教学的内涵中去。在高师的声乐教学中,强调技术是普遍存在的,要使技艺结合的完美精湛,还需加强声乐理论和综合课程体系的学习。声乐课除了一对一或者声乐集体课的演唱课以外,应开设部分选修课来补充学生对相关课程的认知,以备毕业后工作的需要。声乐理论课程如:《声乐教学论》、《声乐心理论》、《声乐语言学》、《声乐美学课》、《歌唱生理学》、《嗓音保健》、《声乐作品伴奏赏析》;实践教学课程如:《重唱与表演唱》、《朗诵台词课》、《合唱》、《舞台形体训练》、《观摩课》等。这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可以分年级,分层次的逐步开设。使高师的声乐教学既体现一般的教学原则,又要显示其学科实践的特殊性,从而使学生掌握教与学的基本规律与方法。
(四)突出声乐人才培养的师范性
对高师声乐学生来说,学习唱法固然重要,然而教学的运用也尤其重要。在会“唱”的基础上会“教”,这可以说是师范声乐教学专业性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高师声乐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它关系到我国中小学音乐普及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在高师声乐人才培养中我们必须遵循因材施教、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和规律,明确声乐学习的各个阶段的目的性、互补性,并根据理论指导实践的教学原则,再进行声乐教学的实践。[4]此外,加强声乐教材的扩充和考核标准上也应凸显师范性。教材应拓展师生的视觉和听觉,声乐考试内容也应增加声乐基本理论知识和实际教学能力的内容。考试考核方法和标准应在每学期都有相应的变化,使教与学目标更明确,检查教学有据可依,避免教学的随意性。
(五)声乐人才培养中对声乐教师综合素质的要求
在声乐教学中,教师的修养与能力对提高声乐教学质量,促进声乐教学的发展和完善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在声乐人才培养中对教师的要求也十分的严格。首先要加强教师的思想道德学习,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其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这包括声乐教学能力、艺术实践能力和钢琴伴奏能力等。此外,作为一名合格的声乐教师必须有扎实的文化知识素养,如文学、美学、生理学、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
结语
声乐人才培养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提高和深化的过程。探索声乐人才的培养模式关系到音乐教育质量和学生发展前途的大事,这需要我们声乐工作者及时的转变教学观念,建立合理的声乐教学模式,掌握声乐教学的本质及客观规律,积极的促进复合型声乐人才培养知识体系的形成。在声乐教学中运用多种风格演唱的教学模式,促进声乐教学与地域音乐文化元素的融合,培养出具有创新的“实用型、复合型”声乐人才。
[1]杨晓高.论中国民族声乐演唱风格单一化的成因[J].谈艺录引进与咨询,2006(6):134-135.
[2]詹桥玲.高师声乐教学的弊端及对策[J].黄钟,2004(3):106-107.
[3]何静,朱立国.回到顶部多元文化视野中的当代声乐教育—打破唱法界限培养复合型声乐人才[J].艺海,2010(5):124-125.
[4]吴修林.高等师范声乐教学如何凸显“师范性”[J].电影评介,2008(13):9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