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养老护理模式对我国老年护理发展的思考
2013-04-11吴玉华冷海燕张佩文
吴玉华 冷海燕 张佩文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上海 201199)
2012年4月至5月,笔者作为中荷社区卫生合作项目第五期学员赴荷兰进行为期两周的考察和学习,了解荷兰社会概况、福利政策、健康保健体系等。学习期间我们参观了全科医生工作站、医院、学校、康复中心、老年公寓、老年护理中心和养老院,跟随当地护士到患者家中开展家庭护理(home care)。现将荷兰卫生保健体系、家庭护理特点及对我国老年护理发展的启示,介绍如下。
1 荷兰养老护理模式
1.1 荷兰的医疗保障体系
荷兰实行的是全民医保,每个荷兰公民都必须参加基础医疗保险,每人每年交纳基础保费约1 100欧元,然后保险公司负担患者的全部医疗费用。基本保险包括基本医疗、牙医、助产、救护车服务等方面。18岁以下未成年人不用支付保险费,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
1.2 荷兰的医疗卫生体系
荷兰的医疗卫生体系包括基础卫生保健、初级卫生保健(社区卫生服务)和医院保健。在初级卫生保健中包括家庭医生、过渡期保健和家庭护理。荷兰的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由以下人员组成:家庭医生(GP)、牙科医生、药剂师、助产士、营养师、理疗师、口吃治疗师、家居照料者、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1]。
家庭护理是荷兰初级卫生保健的特色,有组织的专业化家庭帮助和家庭护理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社区护理的主要内容是在患者家里提供各种技能性的护理,还包括健康教育和指导、营养卫生服务、妇幼卫生服务、残疾人及老年人的照料等。通过不同层次的专业人员为居家患者提供全方位的护理服务,从生活起居到医疗服务,充分体现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护理团队会去患者家中打针、发药、提供皮肤护理、导管护理、造口护理及健康教育等。如此良好的服务使得荷兰的老人不愿进养老院,因此荷兰的家庭护理开展非常普遍,也做的非常细。
1.3 完善的养老体系
1.3.1 护理中心
荷兰的老年护理中心没有显著的机构标志,是没有围墙、开放式的服务机构。护理中心布局合理、环境舒适温馨、色彩鲜明平和,装饰别具匠心,充分考虑到老人的性格特点和喜好。老年护理中心允许老年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对居室、走廊、活动室等地方进行装饰,营造了温馨的居住环境,避免老年人产生离家的焦虑和孤独感。
中心不仅为老人提供了一应俱全的护理、康复设施,同时还模拟社区生活环境,如开设了超市、礼品店、理发店、咖啡馆等,这些服务设施不但能够为中心的老人服务,同时还面向社区开放,周围居民可以自由进出中心,共享各类资源,便于机构内的老人与社区居民保持正常交往,减少和避免老年人与社会隔离的现象。
1.3.2 养老院
荷兰的养老院都配置了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各种设施设备,包括转移卧床老人的护理提升车,帮助行动不便老人洗澡的洗浴椅,方便下肢残疾人员活动的电动助行器等,不仅满足了老年人的需要,而且极大地减轻了工作人员的劳动量,提高了工作效率。
值得一提的是,每周有牙科医生去养老院为老年人进行口腔保健,并定期为养老院的护理人员进行知识培训,使他们的口腔护理知识和技能不断更新,更好的为老年人进行服务。
2 我国社区老年护理的现状
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占世界老年人总数的1/5,老年护理服务面广量大。目前我国社区护理方法主要有:护理程序服务、家庭访视、居家护理和健康教育[2]。服务内容以老年慢性病护理为主,还有定期健康检查、预防保健、心理辅导、健康知识讲座[3]。
依据服务提供对象和场所,我国社区老人长期护理分为家庭式、机构式和社区-居家式三类[4]。
2.1 家庭护理
家庭护理分为非专业与专业两种[5]。非专业家庭护理是以家庭为单元,由家人或朋友对老人承担经济、生活和精神慰藉的全部责任。其照护的内容源于医护人员的指导或书籍媒体[5-6]。随着“空巢老人”的增多,子女工作压力大等原因,老年人难以得到足够的照料,家庭在提供老年人长期护理方面的负担也日益加剧[6]。专业的家庭护理主要由医护人员承担,强调“以家庭为中心”。不仅要调动家属参与照护的积极性,而且把家庭作为护理对象,发现家庭中诸如健康行为习惯、沟通、角色以及应对等方面的问题并进行护理[5]。目前我国尚无专职的家庭护理机构和管理部门,主要以综合医院为技术后盾,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管理[7]。目前,人们对家庭护理的认识比较模糊,业内人士对家庭护理的服务内涵和发展思路尚未达成共识,家庭护理行业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也还未确立[8],目前开展的家庭护理主要就是社区的家庭病床。
2.2 机构式长期护理
目前我国老年护理机构的体制和形式各不相同,有老年公寓、养老院、托老所、老年护理院、老年服务中心等。然而,老年护理机构对服务对象照护的分级制度不规范备受争议。长期护理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分为日常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和特别照顾服务三大类,实践中一些机构往往以日常生活照料为主,康复、保健等服务没有得到重视,缺乏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加上老年护理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尚未建立,这些都严重影响并削弱了老年护理机构服务的整体水平[6]。
2.3 社区-居家式护理
社区-居家式护理的场所主要在居住的家庭和社区。服务提供者可分为专业和非专业人员,分别负责解决老年人不同的服务需求。服务内容包括日常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服务和精神慰藉。常常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服务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为服务平台,由经过培训的社区护理人员承担工作。由于目前缺少相应的配套政策,尚未形成独立的社区-居家式护理管理体系。
3 荷兰经验对我国老年护理发展的启示
3.1 加快专业护理人才培养
我国老年家庭护理主要由社区护理人员承担,培养一支合格的社区家庭护理队伍是促进家庭护理发展的当务之急[9]。家庭护士不仅仅只是会简单的护理操作,还将负担起护理管理、护理评估及诊断,有针对性地实施个性化的家庭护理[10]。因此,加强护理队伍的培养,改善社区护士工作条件,提高社区护士的待遇和社会地位,是老年护理事业发展的关键。
3.2 制定老年护理的工作标准和制度
借鉴荷兰等发达国家的先进管理经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家庭护理管理体系与制度,并制定相关的操作规范和质控标准,如服务对象准入和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标准流程和收费标准等。建立社区护理规范化管理制度、质量标准、操作规范,使护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逐步形成完善的社区护理网络体系,利用信息化提高护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只有规范家庭护理的各种行为,才能使家庭护理质量得到持续提高[11]。
3.3 出台配套政策,加大政府财政投入
要加强家庭护理服务模式及付费方式等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理论参考。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尽早出台老年护理相关保险制度,从而使护理人员更好的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11]。闵行区政府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建立老年护理服务体系的目标,指出要探索以法定护理保险为主,商业护理保险和劳务储蓄性保险为必要补充的老年护理保险体系。实现广覆盖、多层次的老年护理保险格局,有效解决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问题。
3.4 开展家庭临终关怀服务
让生命享受最后一缕阳光,有必要扩展居家临终护理服务项目,以满足患者及其家庭成员的需求[11]。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议开设舒缓疗护(临终关怀)病床,并根据服务需求提供居家舒缓疗护(临终关怀)服务,使临终患者得到温馨的舒缓疗护,缓解其家属的心理压力。
3.5 建立家庭护理中心
建立社区家庭护理中心符合城市居民的根本利益[12]。随着我国新型城市合作医疗的启动及上海市老年护理保障计划的推行,为满足公众基本医疗和护理的需求,充分利用辖区内现有的卫生资源,建立独立的家庭护理中心,形成覆盖整个社区的护理服务网络,运用护理程序实施专业的家庭护理是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必然趋势[13]。
参考文献
[1]包春蕾. 参观荷兰社区护理有感[J]. 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4, 20(5): 76-77 .
[2]赵文婷, 唐四元, 张锋, 等. 从国外社区护理现状谈我国社区护理教育的改革[J]. 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 2012, 33(8):1056-1057.
[3]李焱明. 我国老年人社区护理现状[J]. 全科护理, 2009,7(8C): 2247-2248.
[4]宋梅, 李贞, 唐俐玲, 等. 社区护理发展中的伦理学思考和对策分析[J].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1, 24(1): 68.
[5]孙菲, 徐燕. 我国家庭护理发展的现状与发展对策[J]. 解放军护理杂志, 2006, 23(1): 42-43.
[6]宋怀宝, 徐青松. 打造符合国情的老年长期护理模式的新思考[J].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1, 24(3): 370-371.
[7]葛一音. 国内外家庭护理现状及分析[J]. 护士进修杂志,2011, 26(18): 1704-1706.
[8]曾友燕, 王志红, 周兰, 等. 国内外家庭护理需求评估工具的研究现状与启示[J]. 护理管理杂志, 2006, 6(5): 9-27.
[9]康丹, 李敏. 我国老年家庭护理发展现状与启示[J].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0, 17(3): 122-124 .
[10]张晓萍, 厉瑛, 王志红. 日本家庭护理概况及对我国的启示[J]. 护理学杂志, 2008, 23(11): 74-75.
[11]马彩梅. 社区老年人家庭护理发展现状概况[J]. 甘肃医药,2011, 30(2): 125-127.
[12]吴亚君, 陈国伶. 社区家庭护理中心项目计划和实施的探讨[J].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 2004, 18(3): 79-80.
[13]滑卉坤, 康美玉, 郭丽霞, 等. 城区居民家庭护理需求研究[J]. 现代预防医学, 2008, 35(18): 3534-3535, 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