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用什么样的文学史观治史
2013-04-11丁帆
我们需要用什么样的文学史观治史
在我看来,新文学史指的就是民国成立以来以白话为主干但绝不排斥其他语言形式(如文言、方言)和表现方法(如说唱)的具有现代美学意味的汉语创作史。我在一系列文章中曾逐步深入地论证新文学的起点是民国成立的观点,这是因为民国的成立确立了以现代民主观念为价值基准、以人的解放和自由为内涵和以新的审美形式为表现方法的汉语创作。只有厘清这一点,才可论及其他。
作为一位文学史研究者,我很高兴看到最近几年陆续提出而且思考逐渐深入的“民国文学”、“共和国文学”等观念所引起的积极反响。因为道理很简单,新文学的边界问题超出想象地影响到我们对其价值的准确认知,而新文学史这一基本问题到现在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无疑也说明新文学史新的研究范式仍然有待重新建构。在由我主编的新一部《中国新文学史》即将出版之际,罗列几条个人研治文学史的心得,供学界方家参考,以期共同推进新文学史的深入研究。
治新文学史,价值标准是首要问题。如果一部文学史只是以编年或以文类的方式呈现思潮、社团、流派、作家、作品,那它就只是一本资料汇编。治新文学史,不可或缺的是研究者的价值倾向,而且,应该不惮于表明主体的价值观。比如1930年代京派、海派、左翼三足鼎立的文学格局,较早的文学史多数从迎合政治需求出发过于突出左翼文学,稍近的文学史研究又从“文学的启蒙”角度强调京派的艺术价值,另外也有一部分人因自身的文化处境而过度关注海派所展现的现代都市特质,如此纷纭凌乱,难道它们不是同处一个时空、没有共同之处?显然不是这样。假如我们承认文学是人学,就可以看到,左翼与京派、海派在精神上其实有相通之处,那就是对人的自由的渴望与追逐,分别只在于前者落实在现实政治上,后二者更多地将之纳入现代文明本身的发展脉络之中加以追求,不过海派是正题,京派是反题而已。简而言之,人性的解放与自由应该成为研治新文学史的价值基准,民主、平等、博爱就是这种理念的具体化。
其次,文学不仅是人学,更是语言的艺术。所以治史者更应该注重发掘、阐释作品的美学内涵,将其在一个较长时段中的传承关系明白展现出来,然后以价值理念观照,才可能对其在文学史上的地位有一个较为客观的判断。百年新文学作品总量空前,如何取舍是一大难题,我以为,一篇创作能否入史,主要看具体的文本在语言风格、叙述方法、结构方式等方面有否创新,表露的情感、趣味等是否充分个性化。而更为关键的则是在人类共有的人文伦理中,其整体风格对已有的审美风范有无突破、发展,乃至颠覆。新文学已经走过百年,我们对文学史的重写已经到了一个需要深度考量的关键时刻,治史者应有大气魄,经典作品要充分经典化,边角料则应毫不留情舍弃。
因此,治新文学史者又必须要具备历史的眼光,这就是说,考量具体的作家作品,就要看其是否表达出一种过去、现在、未来相交织的中国经验——这里也要强调,这种中国经验应和着全球化进程又是开放的,是基于国族而又超越国族的具体的人的存在感。
归结说来,人性的、审美的、历史的三种要素是本人文学史观的核心,而以思想史为骨骼、以美学风格为血肉、以历史为场域,也是本人研治新文学史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依据这三条准则,采取三四个价值观念一致、风格相对统一的同人撰写的方法,我们编写出现在这本《中国新文学史》。这部著述力图在体例风格,乃至语言层面上,对以往的文学史撰写有所突破。当然,这些新的尝试并没有完全实现不断调整的设想,也难免会有不足之处,我们将吸取反馈意见,在修订中不断加以完善。
以下两篇新文学史论纲的文章,就是两位主要撰稿人为读者提供的一个认知我们这部文学史的窗口,寄望大家予以批评指正。
专题·中国新文学史论纲(学术主持人:丁 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