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绿党基层民主与我国基层民主建设之研究——以苏南地区为例
2013-04-11牛文浩
牛文浩
(南开大学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天津300071)
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的《历史》是“民主”一词的最早来源。古希腊文将“民主”一词拆分为“人民”和“权利”两部分,其延伸含义就是人民行使自身所拥有的权利来进行人民的统治。希罗多德使用“民主”的概念来表达古希腊城邦事务是由公民所参加的公民大会,是通过直接讨论和投票表决的方式来作出最终决定的政治实践。雅典民主派领袖伯里克说:“我们制度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就是因为政权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1]130可以说,“民主”首先是一个政治概念,即主权在民或人民意志在社会公共领域的落实与支持,它主导着与统领着其他意义上的次级民主。作为一种政体形式,它“乃是独一无二的由人民授权的政体”[2]13。民主从形式上可以划分为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直接民主是指政治参与主体依法行使国家赋予的各项民主权利,如参加选举、提出议案、批评政府等;间接民主就是指代议制民主,就是民众委托能代表其利益的政治代表来代其行使权利。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二元分析框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发挥了不同的作用,并为现代社会复杂多样的政治民主问题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案。
一、欧洲绿党的基层民主思想
作为欧洲绿党政治原则的重要支柱,基层民主思想直接体现了欧洲政党政治环境下的绿色政治实践,并对欧洲绿党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政策效应的最大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根据绿色理论,民主化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一直体现着生态环保的意蕴。因此,生态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具体的环保政策支持,而且还要从制度根源入手,将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改革作为重要切入点,大力发展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民主参与制度,才能使最广大民众的经济等方面需求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充分保证在有关经济等方面的决策中充分体现生态利益诉求,实现经济利益与生态利益的协调发展。欧洲绿党指出:“在一个人们有着充分的民主权利、不因文化差异受歧视、没有妇女压迫的社会中,要求人们的生态自觉、自制和责任更容易些。”313德国绿党更加明确地指出:“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危机只有通过受害者的自我决定才能抵消……我们主张每个人自己作出决定并自由发展……我们希望人们团结一致,创造性地塑造自己的生活,与自然环境、自己的愿望和需求相和谐,摆脱外部的威胁。”[4]8“基层民主的政治学意味着更多地实行分散化的直接民主。我们的出发点在于,基层的决定原则上必须予以优先考虑。我们给予分散化的、易于管理的基层单位以具有深远意义的独立和自治的权力……我们决定建立一种新型的党的结构,以不可分割的基层民主和分散化概念为基础的结构。我们相信,缺乏这种类型结构的党,就不适用于令人信服地支持议会民主机制内的生态政策。”[5]68-69
欧洲绿党基层民主思想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首先,党组织的基层民主化。欧洲绿党指出,现实政治实践已经出现传统政党政治与垄断资本相结合的趋势,垄断资本集团以游说、贿赂等手段影响或干预各级政府的决策,国家政治权力日益向少数垄断资产阶级手里集中。官僚化和等级化的组织结构使政党决策集团出现了与下层党员和民众相分离的趋势,这样,就会导致其社会及生态责任感的丧失以及代表最广大民众利益职责的缺位。欧洲绿党在此基础上对现存政党制度提出了质疑,“有组织的政党制度这种政治结构并不是事物的理想状态,在理想的绿色世界中,政党很可能会消失,大规模的政治单位以及代表式政府都会消失。”“在目前,要实现这种未来理想,还必须保留政党,尤其是绿色政党的作用。既然它是必要的,那么按照最民主的程序来支配政党就非常重要。”[6]139-140因此,欧洲绿党积极将基层民主思想应用于组织结构上,这就是说要对组织结构的等级制进行淡化,废除最高领导人以及最高领导机构的设置,而将其改为全国办事机构或集体协调制度,以便最大程度地淡化个人决策权对民主的影响,以践行基层民主原则。其次,基层单位如生产单位、生活小区、行政单位等的分散化与小型化。根据欧洲绿党的生态理论,生产规模和生产单位的不断扩大化趋势是由于资本的不断积累与集中造成的,而国家干预能力的不断加强则是这一过程的集中体现,其在政治、经济等领域的集权化趋势也就变得愈加凸显。然而,这必然会与欧洲绿党所提出的广泛的民主参与原则相背离。为此,欧洲绿党积极推进建立“一种非集中化、民主化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政治、经济和社会机构的权力都掌握在富有效率和实际可行的最小单位(最接近于家庭)手中。”[6]147再次,重要职位轮换制在基层民主中的应用。欧洲绿党强调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轮换制,重要职位的任期过长将会导致权力的集中化,这样,基层民主的决策将会受到极大的影响并与基层民主的价值观发生冲突。例如,德国绿党规定中期轮换必须在州级以上议员中进行,在绿党执政的地方乃至全国议会中每个绿党议员议席必须安排两名候选人,第二候选人以实习议员的身份进入议会并作为第一候选人任职时的替补,这就保证了基层民主轮换思想的制度落实。此外,欧洲绿党还规定了领导职务的任期制。这就是说,党的职务与议员的职务不得由任何人同时兼任,而且党的领导职务不能超过两届,目的就是为了限制权力的过分集中,体现其平等主义思想。最后,基层民主的集体领导制。领袖人物在当代西方政党政治实践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而欧洲绿党则旗帜鲜明地反对政党政治中的领袖人物。以德国绿党为例,党章规定,主席职务不允许设于联邦和州级执行委员会、议会党团之中,而是各设三名发言人且三人在地位上是平等的,而议会党团除此之外还另设三名书记,共同组成执事会来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权力“在理论上存在于基层之中,它对上层起指导作用:绿党没有一个体现于某一个领导人身上的顶点,因为最高层是两个委员会(全国执行委员会和全国指导委员会),它们的职责基本上是管理性的。基层在很多方面直接与上层相联系,不通过任何中间层次,例如,参加绿党全国会议的代表,都直接来自基层组织,在全国会议上,投票通过主要问题,以及选举党的3个发言人和全国执行委员会”[5]199。
总之,欧洲绿党基层民主将最广大民众的直接参与作为其理论研究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不仅对资本主义政治实践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而且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我国苏南地区基层民主建设的成效与问题
社会主义语境下的基层民主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以党和国家的政策及法律法规为准则,在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基层自治组织中直接行使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民主权利。苏南地区作为我国经济较为发达的区域,虽然基层民主建设时间尚短,但基层民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当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苏南地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在有效保障农民民主权、促进农村全面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具体来讲,第一,苏南地区各市县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基本都实现了差额选举,这大大增强了村委会公共权力的合法性与权威性。第二,苏南地区实行村民自治后,通过相关程序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将18周岁以上村民的意见都纳入到村务决策中来,实现了决策的科学化。第三,苏南地区实行的村务与财务公开制度有效地保证了村级公务活动的合理、合法,大大减少了贪污腐败与浪费现象的发生。第四,苏南地区的村民自治章程的实施有效地保障了民主管理的推行,就是通过制度化的途径来规范农村政治、经济等活动的秩序,这有效地协调了各种潜在的利益矛盾,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第五,苏南地区村委会的直接选举对农村党支部的民主选举起到了示范作用,而实行直接选举的农村党支部也体现了最广大农民的意志,增强了农村党支部的权威性。不仅如此,苏南地区村委会的直接选举也使得党支部的选举必然要依据相关的选举法来进行,这就将党的领导与村级治理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
(二)苏南地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由于体制等方面的原因仍然存在制约其民主政治发展的桎梏。具体来讲,第一,在苏南地区,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农村拥有较为丰富的资源就可以向村民提供尽可能多的公共物品,村委会的凝聚力与权威性也大大增强。而在一些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的农村,村级行政单位没有更多的资源可供调配,甚至出现村民帮助村委会提供公共物品的状况,这样,村委会就会缺乏足够的群众基础。第二,过度自治化是指村民自治没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村级自治权。附属行政化是指基层政府将村委会看作是政府的下级组织,沿用传统的领导方法进行指挥管理,村民自治名存实亡。苏南地区在现阶段拥有基层政府的行政管理权与村民自治权,二者构成了我国的基层民主政治格局。从理论上来讲,基层政府的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在最终目的上是相统一的,村民自治离不开基层政府的支持与帮助,而基层政府的良好治理也有赖于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然而,在现实中,基层政权经常与村民自治发生矛盾。村委会基于村民的普遍认识而抵制不符合其利益的强制性命令,而基层政府则迫于上级政府的压力而强制推行其政策,这种矛盾就导致了“过度自治化”与“行政附属化”的发生。第三,基层党组织与村民自治主要存在着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基层党组织“越位”干预村民自治,苏南地区普遍存在党支部书记越权干涉村委会工作及村民委员会的正常选举。二是基层党组织与村民自治普遍存在边界模糊的状况。第四,在农民民主素质差异性方面,社会主义民主的实际发展水平与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村民文化程度的普遍落后是其中重要的制约因素。苏南地区文化水平较高的民众都涌向大中城市,这导致农村地区文化水平具有普遍偏低的特点。与此同时,农民思想价值观念的滞后仍然大大阻碍了农村民主政治的发展。政治科学在苏南地区传播与普及仍处于较低水平。一方面,农民缺少对公共生活与公共利益的关注热情,另一方面,使得不受约束的个人主义蔓延,必要的契约、妥协与合作精神不能得到很好宣传,加之我国长期缺乏民主传统,等级观念根深蒂固。这些都使农民不能积极行使民主权利,农村民主政治进程较为缓慢。在基层干部素质差异性方面,目前,苏南地区农村基层干部素质仍然偏低,造成其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很好理解,而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表现出强烈的权力欲,如在农村基层换届选举中出现的不同程度的贿选和变相贿选、不尊重村民大会的民主决策权利等,这在客观上使广大农民对政治产生了冷漠感。
总之,我国苏南地区村民自治建设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而取得了丰厚的成果,对我国其他地区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然而,由于我国公民民主意识以及相关制度安排的缺位使得我国基层民主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而借鉴国外基层民主建设先进思想就成为促进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的便捷之路。
三、欧洲绿党基层民主与我国苏南地区村民自治的比较分析
通过分别阐述欧洲绿党基层民主思想与我国苏南地区基层民主建设后可以看出,二者之间既有一些共同性,又存在着许多的差异性。因此,以我国苏南地区村民自治为代表的基层民主建设只有不断吸收欧洲绿党先进的基层民主思想,才能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推进积累经验,也才能破解当前基层民主建设所面临的瓶颈。
(一)苏南地区基层民主建设所取得的成效部分地吸收了欧洲绿党基层民主的先进思想。具体来讲,第一,欧洲绿党基层重要职位轮换制施行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权力的集中化,而其蕴涵着的深层次意义就在于要通过基层民主选举的方式来实现权力的分散化与普遍性。虽然其形式与目的与我国苏南地区村干部的民主选举具有很大的不同,但是二者的最终目的都是要保证最广大民众能够行使民主选举权来代表自身的意志与利益。第二,欧洲绿党基层集体领导制就是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才得以实现,在这一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反映最大多数人的意愿就成为其制度设计的应有之义,而蕴涵其中的就是多数人意见相对一致的决策科学化,这与苏南地区基层覆盖18周岁以上所有村民意见的决策具有相同的性质,即都是要实现基层科学决策的目的。第三,欧洲绿党基层集体领导思想就是通过覆盖最大多数人的民主选举的方式来选举出代表其利益的基层领导机构,这就保证了民主监督在基层单位的有效落实。苏南地区的村务与财务公开制度也是中国特色民主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二者在本质上都是要达到民主监督最大化的目的。第四,欧洲绿党基层轮换思想就是要通过轮换基层职务来最大程度地实践民主管理社会事务的内涵,实现人人参与的基层民主构想。苏南地区的村民自治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村民有效行使管理自身事务的权利,缓解了村民间的利益矛盾,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虽然欧洲绿党基层民主思想折射的民主管理思想与苏南地区村民自治在表现形式上有所不同,但都是基于本地区不同现实而采取的符合自身利益的民主管理实践活动。
(二)苏南地区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吸收欧洲绿党基层民主思想的不彻底性。具体来讲,第一,欧洲绿党基层民主思想就是要通过能够体现最广大民众利益的民主来将其上升为国家意志,其实质是如何保证自上而下能更好地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然而,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所导致的苏南部分地区缺乏为村民提供更优质公共物品的局面违背了欧洲绿党基层民主思想实质,这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序推进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危害。第二,欧洲绿党生态理论指出,资本不断集中所造成的集权化要求其在基层单位实行小型化与分散化的组织结构,其蕴涵的实质就是赋予基层单位不受上级限制的行动自由,即最大程度的自治。然而,我国苏南地区受到传统意识及民主法制不规范等方面影响,村民自治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受到上级政府机构的影响,出现了“过度自治化”与“行政附属化”的现象,这与欧洲绿党基层民主的理想状态仍然有很大的差距。
总之,近年来我国苏南地区村民自治建设所取得的成功经验有很大一部分是来源于欧洲绿党基层民主思想,这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尤其是基层民主政治经验的积累大有益处。然而,我国基层民主政治进程在吸收其先进经验的同时也仍然固守了一些我国传统政治发展中的弊端,这在某种程度上也违背了欧洲绿党基层民主思想的实质。因此,只有进一步挖掘欧洲绿党基层民主思想的先进部分并为我国基层民主建设服务,才能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大大加快并与世界接轨。
四、欧洲绿党基层民主思想对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的启示
欧洲绿党在其发展过程中不仅对资本主义的环境危机进行了深刻的批判,而且也表达出其对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的失望与反感,并进而提出直接的基层民主思想。在这种民主形式中,公众可以决定自身的生态及社会命运,有权选择一种对社会和环境负责任的生活方式,这对我国当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我国基层党组织的建设要实现彻底的民主化。欧洲绿党将组织结构作为其基层民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对等级制的淡化来限制乃至废除最高领导人及机构的权力,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全面的集体协调制度,实现党组织的基础民主。我国党组织的基层民主建设在实践中也要以组织结构的改革为重要内容,通过逐步减少基层党组织的结构来增加普通党员对党内决策的参与热情,达到逐步限制基层党组织领导权力的目的。不仅如此,我国基层党组织还要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民主范围,以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方式来协调各方利益矛盾,更好地实现党组织的基层民主。
(二)我国基层民主单位要实现小型化与分散化建设。欧洲绿党指出了资本积累和集中与基层单位不断扩大的必然联系,加之国家干预的影响都会使其集权趋势愈加明显。对此,欧洲绿党提出要将分散化与小型化作为破解集权的主要方式。我国基层民主建设中也要进一步加强分散化与小型化建设的力度,要通过基层权力的逐步下放使更多的民众参与到政策决定中来,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行使自己的权利,实现最大程度上的民主。不仅如此,我国还要将基层单位细化为更小型的组织结构,如以单个农户为基础的家庭组织来使民主表达更加充分。
(三)我国基层重要职位要处于轮换的状态。欧洲绿党指出了重要职位的任期过长会导致权力集中化的情况,基层民主的实现也就不可能真正得以实现。因此,欧洲绿党提出要将基层重要职位进行定期轮换的思想。以党政为代表的我国基层重要职位需要借鉴欧洲绿党的轮换思想,这就是说,基层重要职位至少要实行中期轮换,在村级党政部门重要职位安排二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其中第二名工作人员是作为第一名工作人员的替补而存在的,这就可以很好地落实基层民主思想。不仅如此,我国基层党政领导职务不得由同一人担任且任期不能超过两届,这样就可以既保证轮换制的顺利实施,也可以有效地限制权力集中化的发展,真正实现平等主义。
(四)我国基层民主要实行集体领导制。欧洲绿党指出了现实领袖政治存在的弊端并提倡要在各级领导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制。我国基层民主建设也要将集体领导制作为改革的重要方向,通过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改革来渐近地废除基层单位的主席职务,并在此基础上可以设置几人的议事小组来共同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这样,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诉求才能得到很好的保证,并将有效地减少社会矛盾与冲突的发生。
总之,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近年来在某些地区取得了较为成熟的经验,这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都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然而,在这其中也存在着一些制约其发展的体制性问题,而欧洲绿党基层民主思想的具体实践方案则给予我国基层民主建设以很大的启示,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五、结束语
作为对当前资本主义世界民主政治危机的理论回应,欧洲绿党基层民主思想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为指导,在从制度、文化、社会价值观等方面对资本主义进行全方位分析后提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民主发展路径。实践证明,欧洲绿党基层民主思想是一种能够体现最大多数人意志的合理的民主政治发展取向,虽然当前其基本理论还是粗糙的、不完整的,有些理论主张甚至是错误的,但是,它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还是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在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我们要大力借鉴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经验与教训,努力走出一条既不同于西方基层民主,又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国情的基层民主之路,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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