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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融合 五项联动”提升就地护线质量 保护电力设施

2013-04-11申永化马治武徐云峰李士强

宿州学院学报 2013年7期
关键词:电力设施阜阳供电所

申永化,马治武,徐云峰,叶 勇,李士强

阜阳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安徽阜阳,236017

1 就地护线与农电安全管理“双向融合”

阜阳供电公司大胆探索创新,从落实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要求,合理利用内部人力资源出发,将就地护线检查与乡镇供电所农电安全管理监督双向融合,在进行就地护线检查的同时,开展供电所常规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在开展农电安全管理监督的同时检查就地护线工作,并将就地护线检查结果纳入供电安全考核,使“农电安全管理、现场工作安全管理、就地护线管理”三位一体,纳入本单位经济考核,从而提高县供电公司、供电所对就地护线及相应检查的重视,既促进了电力设施保护和就地护线工作的质量,又提升了供电所农电安全的管理水平。

阜阳供电公司地处皖西北中心城市,服务9 775 km2、1 200万人口的用电需求,2012年供电量超过60亿kW·h,负责运检管理的110 kV及以上输电线路1 500余km。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定员标准,阜阳供电公司输电线路运行维护管理定员数应需要60~70人,但按照国网“减人增效,提升人均GDP,建设世界500强”的工作要求,阜阳供电公司实际输电线路职工仅36人,远远达不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定员标准。虽然科技进步使输电线路科技水平和现代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由于输电线路地处野外、运行环境复杂,“每月一巡”的维护管理工作量远超定额标准,已经无法满足实际线路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需要。

为有效防范外破事故发生,提高线路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水平,确保电力设施可靠运行。从2005年开始,阜阳供电公司按照安徽省供电公司从“事后补救”走向“超前保护”,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开展就地护线、建立群众护线长效机制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断强化就地护线工作管理,常抓不懈,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各级《年度业绩考核责任书》,并以县供电公司为单位与市公司签定《年度就地护线协议书》,明确县供电公司就地护线的范围、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年度护线费用和考核管理标准等,突出强调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好就地护线工作。以安全责任划分工作职责,制定相关制度,严格管理,抓出成效,使主力护线与就地护线形成了良好的开端。

强化就地护线管理,增加线路的巡视密度(主力巡线:野外巡视每月1次,城区每月2次;就地护线每周1次),使发生在线路保护区内的危及输电线路设施运行安全的人和事得到及时制止,一些线路缺陷、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和及时处理,有效地缓解了线路运行维护单位(线路工区)人力不足、线路巡视工作量大、巡视周期长、外部隐患无法保证及时发现处理的实际困难。2012年,除发生一起雷击跳闸事故外,无一起人为外破跳闸事件发生,收到明显成效。阜阳供电公司主网输电线路运行安全隐患及外破事件得到有力遏制,就地护线工作对确保输电线路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起到积极作用。

由于阜阳供电公司一直对就地护线工作较为重视,近年来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市公司”-“县公司”-“乡镇供电所”三级就地护线组织体系和工作管理体系。市供电公司就地护线管理部门(护线办)对乡镇供电所就地护线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并已经形成常态工作机制。对监督检查各级就地护线组织巡视到位情况、巡护工作质量,加强对就地护线员的业务培训,指导乡镇供电所和就地护线员明确不同季节、不同时段、不同区域输电线路巡护的重点起到积极作用;促进就地护线工作质量长期保持较高的稳定状态,使就地护线长效机制得到持续有效运行。在此基础上,阜阳供电公司进一步提出了“就地护线检查与农电安全管理监督双向融合”的工作理念。

1.1 改变观念,化“义务巡护”为“责任护线”

由于贯彻上级管理意图和认识水平上的模糊,部分乡镇供电所和就地护线员对开展就地护线的认识模糊,或是错误认为主网输电线路资产属市公司,应由市供电公司线路工区负责巡视护线,乡镇供电所就地护线是“义务”性的,淡化就地护线工作,忽视了“大河无水小河干,主网无电配网暗”的源本理念;同时,也忽视了国网公司“四个一”企业文化建设标准和全网一盘棋的工作步骤。

1.2 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

基层就地护线人员认为市公司护线办(线路工区)没有对乡镇供电所管理考核的权力,检查发现巡护不到位、线路巡护质量不高、管理不规范时,也没有什么考核或处罚,至多是扣罚一些护线经费或奖励费用。由此造成个别乡镇供电所和就地护线员对就地护线工作或就地护线“飞行”检查(称“飞行”检查,是基于每月一次的就地护线检查,不事先发布通知,不固定时间,检查地点和检查内容均不提前告知,具有灵活机动、随机性强的特点,目的就为了掌握了解乡镇供电所就地护线的真实情况)重视不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纠正、消除,起不到应有的效果,甚至抵触就地护线工作进行。

1.3 部门联合,推进工作,促进护线质量提升

市供电公司供电营销部、安全质量监察部作为职能部门,具有农电安全管理、监督和考核职能权力,但由于人员、时间、精力有限,对乡镇供电所安全工作难以做到全面、全过程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针对跨区域就地护线工作存在护线不到位、考核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推动跨区域就地护线工作的开展,提升就地护线工作质量,安徽省供电公司于2009年初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区域就地护线管理工作的通知》(电安监工作[2009]168号,以下简称为《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建立立体护线体系,充分合理地利用公司内部现有人力资源,坚持“一个原则,两个协作,三个机制”,不断创新管理。

通过以上措施实施,保证了阜阳供电公司所有主网线路各类运行安全隐患能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消除。

2 电力设施保护与防外破“五项联动”

为了保障阜阳地区输电线路的安全运行,提升阜阳电网的供电可靠性,不发生因外部安全隐患造成的线路跳闸事故,阜阳供电公司在防外破隐患治理上狠抓源头,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汇报,并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管理措施,基本形成了“五项联动”(即“政企联动”“警企联动”“部门联动”“宣传联动”“用户联动”的工作机制),查处安全隐患不过夜,形成了电力设施保护的新格局。

2.1 政企联动,依法办事,解决电力执法程序问题

为了能有效地对隐患现场进行控制,落实《安徽省电力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管理办法》、阜阳市经信委下发的《阜阳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制度》及《高压线路保护区内施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对危及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的违章用户办理停用施工电源措施,基本形成了“不停违章建筑施工就停电”管理模式,在违章建筑户消除安全隐患后再供电。政企联动,有效地解决了外破隐患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法律纠纷问题。

2.1.1 政企联动,开展大型施工现场电力设施保护安全对接会

为了能更好地解决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建设通过电力设施保护区问题,由阜阳市电力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市公路局及阜新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各标段负责人参加现场施工安全对接会,现场协调解决阜新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给2条220 kV输电线路和6条110 kV输电线路带来的安全隐患问题。会上阜阳市电力管理办公室现场办公,统一为阜新高速公路工程项目部办理了《高压线路保护区内施工许可证》,并介绍了履行许可手续的必要性及施工期内违反协议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的责任,并预缴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安全保证金”,使“电力设施保护与施工单位安全作业”的无缝对接工作。输电运检工区发挥专业优势,加强技术指导监督,确保该项目涉及的8条高压输电线路在高速公路建设作业期间安全运行,使电力设施防外破工作超前防范。

2.1.2 政企联动,定期召开电力设施隐患分析会

每月、每季度由阜阳供电公司安全监督质量部组织,阜阳市政府电力管理办公室牵头,定期召开各县、市、区经信委、各县供电公司参加的电力设施隐患安全分析会。会议重点对新发生的隐患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每起隐患危害程度,讨论制定隐患控制消除方案。各县(区)经委主任分别就本县所辖范围内隐患的处理情况向会议进行汇报,并结合本县的特点,总结本月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2.1.3 政企联动,建立市、县、区各级保护电力设施联系网络,形成快速响应机制

阜阳供电公司在内部管理上建立了线路外部隐患快速响应通道,除就地护线网络外,还单独建立了“电力设施安全隐患对客户紧急停电工作联系网络”。市电力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各县、区经委、电力管理办公室,成立联系网络,发现隐患后运行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内联系到当地的护线员、县供电公司安保部、县经委,确保隐患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制止,防止其进一步扩大。

2.1.4 政企联动,大力开展线路保护区内的隐患整治工作

阜阳供电公司积极配合市电力管理办公室,研究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对全市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进行分级分类,突出重点,在电力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作中,及时向市政府汇报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则根据具体情况,协助供电公司及时解决这些问题,以保证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

在市电力管理办公室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已整治电力保护区内各类安全隐患70余起,现场拆除各类违章建房约2 000余m2。

2.2 警企联动,开展电力执法,依法查处各类安全隐患

2011年,“阜阳市电力警务室”正式成立以来,电力警务室与电力行政执法、“三电治理”有机配合,在阜阳供电公司的积极协调下,在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依法开展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整治活动。

2.2.1 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警企合作顺畅

警务室成立后,由公司总经理亲自布置,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长带队,带领警务室人员与安监部(保卫)相关人员到其他地市公司进行学习调研,积极学习其他单位警企协作经验和做法。通过学习调研,制定了警务室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为警企协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2.2 电力警务室与电力行政执法相结合

对于很多野蛮施工和违章建房的现场,电力行政执法对违章用户的约束力和震慑力在很多场合显现出力不从心,不能对一些违章份子进行有效的制止和处理。电力警务室与电力行政执法进行联合执法,弥补了这一缺陷,有效地打击了一些违法份子的嚣张气焰,也使得在处理隐患上得心应手,配合拆除多处违章建房,制止多处违章施工,有效地扼制了各类违章外破的发生。

2.2.3 电力警务室与“三电整治”相结合,打击各类涉电案件

2011年,阜阳供电公司全年共发生各类电力设施被盗案件共计60余起,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约100万元。主要以各县公司变压器和变压器油被盗为主。电力警务室成立后,对此类案件紧抓不放,积极配合市“三电办公室”,开展“三电整治”工作,重点打击黑窝点、黑废品回收站。在太和、界首、颍泉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将此系列案件全面破获,破获变压器油案件60起,连带破获其他电力设施案件40起,抓获犯罪分子8人,追回被盗变压器油1 000余千克,全市共取缔废旧金属回收场所52个,限期整改21个,清查废旧金属回收场所126个,处罚5家,警告1家,治安处罚6人,有效地打击犯罪分子破坏电力设施的嚣张气焰。

2.3 部门联动,制定规则,开展活动,提升工作质量

阜阳供电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及就地护线领导小组、就地护线办公司、供电营销部、安全质量监督部进行部门联动,制定有关制度,确定市公司及县(市)公司一把手为电力设施保护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就地护线质量,作为一项考核指标纳入农电安全管理考核。

部门之间相互协调,按照职责权限先后制定了“消除安全隐患通知书”,颁发实施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停电规则”,开展了就地护线“交叉互查”活动。这些规则的制定及活动的开展,对进一步提升电力设施保护及就地护线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公司职能部门按期召开就地护线季度例会、年度总结表彰大会,总结成绩,表彰先进,推广就地护线的先进经验。

对就地护线与农电安全进行联合检查,确保就地护线不留死角。公司安监部每月开展一次就地护线监督检查,并及时对各县(市)供电公司就地护线落实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并根据省公司有关文件要求落实了每季度一次的护线考核工作。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在开展每次护线检查的同时,检查各供电所的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了就地护线检查监督的力度。

2.4 宣传联动,三级响应,促进群众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及就地护线活动

阜阳市供电公司护线办按照季节特点,每年按时开展“树线和谐”“午收防燃”“节日保电”等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负责制订法规布告及准备宣传条幅、编织袋、购物袋、饮水杯、雨伞等宣传材料,深入主网高压输电线路沿线城市社区、学校、田间地头,开展广泛持久的宣传活动。让电力设施保护法规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011年,阜阳供电公司在各个乡镇开展电力设施保护电影宣传共计150余场,在一些重要的节日期间布置各类宣传展台20多个场次,发放各类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图册、用品、法律文书共计1万余件。在110 kV及以上线路与公路交差跨越地域悬挂大型警示牌60余处,在渔塘树立警示标牌100多块。组织线路工区、配电工区、客服中心、各县供电公司与各地学校联系,开展电力设施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开展对大型机械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培训,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2.5 用户联动,依法办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于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从事违章建筑、违章施工的用户,线路专责人要提前预控,及早介入,发扬“三千”(“千方百计、千言万语、千辛万苦”)精神,对违建户进行法规宣传,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消除安全隐患通知书”,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消除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重大隐患。

同时,线路专责员与就地护线员要分工协作,主动出击,对隐患现场死看硬守。对有可能引起线路跳闸停电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求现场监护,防止隐患进一步扩大。对于路途较远的线路,当地的就地护线员与专业巡线员相互配合,确保现场始终有人监护。

3 结 语

随着阜阳市经济的发展,各类招商引资项目的开展,造成高压线下各类违章建房、违章施工的高频发生,此类违章建筑的特点:一是施工速度较快且楼层面积大;二是多为夜间施工;三是施工结束后无人居住。这给各地政府监管机构带来了很大的麻烦,也是各地拆迁工作中最头疼、最复杂的工作。各类政府级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协调难度大,牵涉业务部门多。协调中,经常遇到“人难找、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给电力行政执法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也给供电企业带来很多隐性的安全隐患。针对上述形势,建议进一步拓宽电力设施保护渠道。

3.1 加大科技投入,确保隐患现场不出问题

对于环境复杂的安全隐患现场,除白天有人现场监护外,还可安装远程监视器,通过网络收集信息,做到全天候观察施工动态,确保输电线路安全运行。

3.2 开展群众护线,奖励有功群众,建设和谐电网

阜阳供电公司要在专业护线、就地护线的基础上,及时启动群众护线,开展群防群治,人人争当护线使者。因此,供电公司要及时制定群众护线管理办法,建章立制,公布举报电话,实行重大安全隐患发现者奖励制度。对有功单位、有功人员及时表彰,宣传鼓舞,加以推广,号召更多的社会群众参加到保护电力设施的行列。

参考文献:

[1]王景来.浅论农网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难点及对策[J].中国电力出版社,2013(5):217-218

[2]李琪军,徐云峰,申永化,等.农电安全管理监督与就地护线检查双向融合[J].电力安全技术,2012,14(10):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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