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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区域发展策略 积极打造支持新农村建设品牌形象】

2013-04-11

河北金融年鉴 2013年0期
关键词:贷款土地农村

【坚持区域发展策略积极打造支持新农村建设品牌形象】

在当前土地市场复杂的大背景下,为进一步提高信贷管理水平,按照总行安排,围绕“土地市场走势与中长期贷款”专题,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深入开展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资源概况及新农村建设贷款业务发展现状

2012年末,河北省人口7 185万,占全国总人口的5.24%,居全国第6位;土地面积1 888万公顷,占全国的1.97%,居全国第14位,其中农用地1 307万公顷,占土地面积的69.2%;全省城镇化率45%,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7个百分点。面对河北人均土地资源较少、土地结构以农用地为主、土地资源利用集约化水平较低的实际情况,该行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积极履行农业政策性银行职能,不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在有力促进全省城乡统筹发展的同时,新农村建设贷款业务基本形成了发展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有机统一的良好态势。

(一)发展速度稳健。开办新农村建设贷款业务时,正值河北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发展战略。面对“三农”领域对资金的迫切需求,在严把贷款准入关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办贷效率,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对重点优质项目,坚持高端营销、省市县三级行联合营销;建立项目立项会制度,加强部门沟通,防止重复和无效劳动,避免因盲目营销影响农发行形象;采取“限时”措施,开辟“绿色通道”,对省分行审批权限的项目,在组卷资料基本成熟后,力争2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1周左右完成调查评估,造就了各级政府称赞的“农发行速度”。截至2012年5月末,全行新农村建设贷款余额140.7亿元,加上已审批未发放贷款将超过230亿元,已成为信贷支农的重要增长点,其稳健的发展速度也基本符合河北的经济发展水平。

(二)发展结构趋优。河北东临渤海,内环京津,西北部为山区、丘陵和高原,中南部为平原,各地的区域特色和发展优势差异较大。该行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实施区域化发展策略,以大中城市郊区、环京津地区、沿海地区以及财政强县(区)为重点,充分发挥这些地方受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土地资源需求旺盛、大型优质项目较多、抗风险能力较强的特色优势,切实加大支持力度。截至2012年5月末,上述四类地区新农村建设贷款110亿元,占78.4%,发展结构不断优化。

(三)发展质量较高。在准确把握和认真执行总行信贷政策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一套符合河北实际的风险防控机制。充分发挥市级分行风险案件管控平台作用,上下联动,实施市县分支行一体化监测、排查、处置风险;积极探索“六位一体”审贷机制,由客户部门调查评估、信贷和风险管理部门审查、客户和信贷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主管行领导履职核查、独立审查官再审查、贷审委审议、行长审批,强化责任落实,提高办贷质量;定期开展“亮账”检查,每半年由市县两级行将中长期贷款项目所有资料统一带到上级行进行集中检查,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实施专项督办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督促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出具正式文件,落实好还款付息来源,有效防控了信贷风险。截至2012年5月末,到期的新农村建设贷款全部收回,实现无逾期、无欠息。

(四)发展效益向好。目前,全行累计发放新农村建设贷款146.6亿元,实现利息收入8.8亿元。在自身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益。累计支持整治农村土地近7万亩,改造村庄82个;建设农民安居住房及配套生产生活设施676万平方米,改造农村危房70万平方米,3万多农户、12万多农村人口喜迁新居,有力促进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复垦旧村址1.4万亩,改造区农田初步实现了成方连片,为规模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奠定了基础;增加国有建设用地5万多亩,有效缓解了制约城镇化、工业化发展步伐的土地“瓶颈”。特别是石家庄正定新区建设66亿元贷款项目,有力助推省会发展再上新水平;迁安市三里河生态廊项目,继2009年荣获“国家人居环境范例奖”后,2011年又获得第四届世界建筑节“世界景观奖”,提高了社会影响力;承德避暑山庄及外八庙周边城中村综合整治项目,为文化产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该行先后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支持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金融贡献奖”、“金融创新奖”等荣誉称号,社会形象和美誉度不断提升。

二、当前土地市场走势及对新农村建设贷款的影响

当前,河北省土地市场受省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走势复杂,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交织,新农村建设贷款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

(一)土地市场呈高位震荡态势,对防控存量贷款风险带来了一定压力。近日,对全省近三年土地市场情况进行了调查,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土地出让收入增速下降。2009年土地出让收入519亿元;2010年达到1 079亿元,较2009年增长108%;2011年为1 083亿元,较2010年仅增长0.4%。二是土地平均出让价格增幅放缓。2009年土地平均出让价格为25.7万元/亩;2010年达到45.5万元/亩,较2009年增长76.7%;2011年为45.7万元/亩,较2010年增长0.4%。三是土地出让面积小幅下滑。2009年土地出让面积为20.2万亩;2010年为23.7万亩,较2009年增长17.7%;2011年为23.6万亩,较2010年下降0.4%。四是地区差异较大。鉴于河北特殊的地理位置,除省会城市外,土地平均出让价格最高的是环京津和沿海地区,而中部农业地区价格较低。如2011年,廊坊、秦皇岛土地出让平均价格分别为59万元/亩、66万元/亩,衡水、邢台则分别为32万元/亩、31万元/亩,相差1倍左右。调查结果显示,全省土地出让收入和出让价格均在2010年达到高位,2011年呈现高位震荡态势,不同地区土地市场走势存在一定分化。

为积极应对当前土地市场的复杂形势,该行进行了贷款风险压力测试。截至5月末,新农村建设贷款140.7亿元,其中:第一还款资金来源于土地出让收入的118.3亿元,占84%;还款资金来源于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的22.4亿元,占16%,均为2010年以前发放。经评估,通过项目实施增加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可达452亿元,是全部新农村建设贷款本息的1.76倍,即使土地价格较评估价格下降43%,也能实现第一还款来源对贷款本息的全覆盖。如果加上在落实第二还款来源中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评估收入,则达到633亿元,是全部贷款本息的2.47倍,即使土地价格较评估价格下降62%,也能覆盖全部贷款本息。但是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方面:一是重点关注“土地财政”特性明显的地区。地方财政收入是该行贷款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火墙。河北省一些紧邻京津的市县,其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占当地财政总收入的比重由2008年的36.2%上升到2011年80.5%的高位,这些地方财政状况对土地市场下一步的走势更加敏感。中国指数研究院《2012年第一季度全国土地市场监测报告》显示,2012年第一季度,全国302个城市用地出让面积同比减少28.7%,环比下降30%;土地出让金总额同比下降51.3%,环比下降47.3%;土地成交均价比2011年一季度下降36.4%。河北省一些地区也已经出现了土地流拍、有价无市的苗头,未来市场下行风险进一步加大。一旦“土地财政”特性明显的地区的土地价格持续下跌,地方财政吃紧,该行在其他风险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的情况下,以土地出让或财政资金为主要还款来源的贷款安全将受到直接影响。二是重点关注住宅用地项目。这类项目受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最为直接。从全省房地产用地市场监测的情况看,2011年,住宅用地平均出让价格为95万元/亩,比2010年下降了5.5%,而商服用地平均出让价格则比2010年小幅上涨3.1%。

(二)河北特色的经济发展新战略,为新农村建设贷款业务发展提供了较大空间。2012年河北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战略目标和总体要求,特别是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首都经济圈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冀中南地区被列为国家层面的重点开发区域。受此经济发展战略影响,河北省土地市场出现了一些新变化。一是土地项目资源较为丰富。河北省“十二五”规划明确,到2015年城镇化率要达到54%,完成1万个行政村新民居建设改造任务,每个市在城市周边重点规划建设3~4个园区,每个县城周边规划建设1~2个园区,环首都15个县(市、区)都建成一个高品质新民居示范点,同时完成50万户农村危房、47万户国有林场和垦区危旧房改造任务。根据上述数据初步测算,十二五期间,全省农村土地整治和农民集中住房建设的资金需求2万亿元左右。该行在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以及农村新民居建设方面将大有可为。二是土地供应总量持续增长。河北省2009~2011年土地供应总量分别为23.1、27.4和30.4万亩,分别较上年增长49.5%、18.3%和11.2%,呈逐年上升态势。三是部分地区土地价格仍有上涨空间。受人均土地资源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河北目前的土地价格水平在全国仍处于相对较低水平,但是随着城镇化水平提高和环渤海经济圈快速发展,部分地区土地价格存在稳步上涨的动力和空间。以石家庄为例,根据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2011年中国地价指数报告》,在2011年全国重点监测的35个城市中,石家庄综合地价定基指数为163,排名第31位;而同比指数为115,排名第3位,仅次于深圳、广州。2012年4月,石家庄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市区国有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通知》,自6月1日起,一级居住用地基准地价由2 802元/平方米调整为4 002元/平方米,涨幅近43%,其他不同级别的居住、商业和工业用地也有不同程度上涨。河北省的经济发展新战略和土地市场出现的新变化,为新农村建设贷款业务发展提供了新机遇。

(三)外部监管部门的一些管理要求,与新农村建设贷款的政策性特点尚不完全适应。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农发行加大农村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大力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因此,该行新农村建设贷款在准入范围等方面有着很强的政策性,所支持的项目也具有实施期限长、社会效益大等特殊性,但监管部门没有相应实行有别于商业银行的监管措施和要求。比如,农村土地整治贷款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市场环境、发展规划等尚不完善的县域和城市郊区,整理出的土地出让时间计划相对较长;农民集中住房贷款涉及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旧村址拆除复垦、土地置换整治等多项内容,项目实施期限不确定因素较多。但外部监管部门仍然按照商业银行标准进行监管,要求压缩贷款期限,这不仅不符合农业政策性银行的特殊属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项目按期实施,甚至可能导致信贷风险。

三、几点建议

(一)深化区域化发展策略。针对各地区位特点、经济水平、财政实力、客户资源、金融环境、发展趋势等差异较大的实际情况,应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在深入分析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市场状况的基础上,注重区域、区位优势的研判,充分考虑当地行信贷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等因素,制定区域业务发展规划。重点围绕农村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支持力度,优化贷款投向;将业务资源向大中城市周边、经济发达县域等经济发展基础好、土地市场化程度高、抗风险能力强、当地行经营管理水平高的区域倾斜;对个别土地市场趋于饱和,甚至出现泡沫的地区和土地出让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过高的地区,除必要的续贷项目外,尽量避免新上土地类贷款项目。通过实施区域发展策略,有保有压,促使业务发展结构不断优化。

(二)完善风险补偿机制。目前,该行新农村建设贷款的风险补偿主要依靠担保资源和地方财政资金返还,缺乏刚性约束机制和持续性、稳定性。建议呼吁国家有关部门,通过增加农发行实收资本、拓宽筹资渠道、建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探索财政资金和政策性金融资金合力支农新模式等措施,不断增强农发行的支农实力,更好地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和支柱作用。

(三)实行差别化监管政策。农发行作为服务“三农”的政策性银行,目前在资金来源、信贷规模、贷款条件等方面与商业银行执行着相同的管理要求。建议促请监管部门对贷款期限、运作模式、不良贷款容忍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监管。

(四)提升风险监测水平。土地市场政策性强,涉及方面多,并且直接关系到贷款安全。应与各级地方政府、土地管理、财政等部门建立定期协调机制,密切关注地方财政收入、政府融资平台资产负债和土地市场变化等情况,加强监测分析,以便及时制定风险预警和防控预案,切实保障信贷资金安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王玉武张景明刘希哲聂磊刘学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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