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子》中生命美学探析
2013-04-11李艳艳潘多英
李艳艳,潘多英
(沈阳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
潘知常先生在《生命美学论稿》中提到:“美学必须以人类自身的生命活动作为广阔的现代视野。换言之,美学倘若不在人类自身的生命活动的地基上重新构建自身,他就永远是无根的美学、冷冰冰的美学,他就休想有所作为。”[1]32人类生命精神在中国古典美学中就得到了深刻体现,可以说,中国古典美学是一部生命美学史。
据《汉书·艺文志》记载:“淮南内二十一篇,外三十三篇”,颜师古注:“内篇论道,外篇杂说。”《淮南子》全书内容庞杂,“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2]853。基于此,《汉书》将他列入杂家,但他主要以道家自然天道为中心,20世纪80年代起也有学者将其归入新道家。因此,《淮南子》的文化品格到底是道家还是杂家的,学界至今仍有争议。不管《淮南子》归于谁家,他在精神、性情与道德诸领域内对生命的深层意蕴的探索与挖掘具有重大成就,蕴含着丰富的生命美学思想。
一、《淮南子》中形神气论
形、神、气是中国古代用来解释人的生命构成的范畴,三者密不可分。《淮南子》中把形、气、神作为人生命的三大基本要素,认为三者对人的生命构成都有其不可或缺的重要性。因此,用形、神、气三者的关系来诠释生命本体结构,并提出了“各居其宜”的主张。《淮南子》认为,形神气志虽是每个生命都具有的,但能否使其“各居其宜”则决定着生命形态是否可以达到生命真正的自由境界,亦是生命的最高审美形态。“各居其宜”的理念,反映出《淮南子》既重视形神气志等各种生命要素共处于人体一身的和谐性和整一性,又重视各种生命要素独特的生命作用与状态。
《淮南子》中还具体论述了形、神、气三者对于生命统一体缺一不可的关系,《原道训》说:“夫形者,生之舍也;气者,生之充也;神者,生之制也。一失位,则三者伤矣。……故夫形者非其所安而处之则废,气不当其所充而用之则泄,神非其所宜而行之则昧。”在这里,“形”是生命的载体,是一种有形的构造;“气”是生命活力的保证,是充实于生命体内使生命得以存在的物质条件;“神”是生命存在的根据,对人的生命活动起着支配作用。三者相互依存、各司其职,从不同角度共同构建了生命统一体,并保证生命体的和谐发展。反之,“一失位,则三者伤矣。”如果形、神、气相互侵犯,那么三者的作用都会有所损伤。
另外,《淮南子》还就形与神的关系进行了论述。一方面,《淮南子》认为,神对形有主导作用,《原道训》说:“故以神为主者,形从而利;以形为制者,神从而害。”这就是说,如果精神主导形体的话,那么形体无往不利;但如果形体主导精神的话,那么精神就会受到危害。这种理念表明《淮南子》发现了人的精神意识的审美价值,形体是天赋所得,但精神意识才是生命形态的主导者,甚至可以决定形体的存亡。另一方面,《淮南子》虽然强调神对形的主导作用,但对于形体的价值并没有忽略。在《精神训》中就论述了形神相依的关系:“是故精神,天之有也。而骨骸,地之有也。精神入其门,而骨骸反其根。”这就是说,精神和形体是人类生命构成的必要元素,当人的生命开始时,精神来源于天,形体来源于地;而在人的生命消亡时,精神回归于天,形体回归于地,这是生命大化的自然规律。此论是以人的生死现象论述神与形的关系,形神都是生命的象征,他们的离散标志生命的消亡。但其并未终结,只是向生成者的回归,尤其是精神,永远都不会死亡的。在《俶真训》中,还论述了形对神的作用,认为一定的形体与一定的精神相适应,形体的变化意味着其精神内涵的变化。
对于形与气之间的关系,《淮南子》中也有所论述,认为“夫木之死也,青春去之也。夫使木生者岂木也?犹充形者之非形也。”指出形是生命的形体,气则是充实形体使生命具有活力的因素,即“青春”,他是生命力的表征。对于气与神的关系,《淮南子》认为,人的生命力的充盈与否直接关系着人的精神思维能力的明智与否,生命力旺盛,就需要血气宁定,这就意味着精神内守而不外溢,精神饱满就能使人思维清晰、意识通达。《淮南子》认为,气与神相辅相成,共同成就着人的思维意识和精神境界。
《淮南子》这种形、神、气三要素的提出,是关于人的生理结构和精神活动相统一的论述,使其生命价值落到实处,这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前人概略地对以形指形体,神指精神,气指血气或精气所造成的缺陷。著名哲学家牟钟鉴先生因此说过:“形、气、神这三大要素的提出,是人类认识自身构造的重要里程碑。”[3]218
二、《淮南子》中人性论
关于人性问题,《淮南子》以道自然具有的宇宙本原性和本体性为前提,从道性中揭示人性。例如在《人间训》里说到:“清静恬愉,人之性也。”旨在说明人的本质是自然淳朴的,使心灵处于自然的状态也是人最理想的生命状态,如果能保持人性的内在恬愉的本性,就可以超越世间的荣华富贵,即使天下之大也不能动摇其心志,但是后天的嗜欲扰乱了这种淳朴,“水之性真清而土汩之,人性安静而嗜欲乱之。”《俶真训》中这句话以水为喻,形象地说明了人的本性与嗜欲的关系:认为人生而静,但在后天的生命活动中,嗜欲所产生的混乱心态遮蔽人的安静本性。同时,《泰族训》中又说:“君子与小人之性非异也,所以先后而已矣。”《淮南子》认为,人与人之间的本质并没有差异,“圣人”与“小人”的不同也是由于受到嗜欲的影响而造成的。《淮南子》将性落实于人,所界定的人性以静为根本特征,而且主要以虚释静,所以可将《淮南子》论述的人性特征概括为人性虚静。正如金春峰所说:“《淮南子》人性思想的基本点是把人看成自然人。”[4]197显然,《淮南子》对于人性的基本定位是人性自然论,这明显受到道家观点的影响。
此外,在《泛论训》中把人性的静与善联系起来,从人性虚静推导出人性善。“天下莫易于为善,而莫难于为不善也。所谓为善者,静而无为也;所谓为不善者,躁而多欲也。”这是说,人性中有向善的一面,以“静而无为”作为善,这是人的本性,以“躁而多欲”为不善,这并不是人的本性。在《泰族训》中,“人之性有仁义之资,非圣人为之法度而教导之,则不可使乡方。”人性中都有行“仁义”的基本条件,所以做善事容易,做坏事难。《淮南子》在《本经训》和《缪称训》中也先后做了这样阐述:“神明定于天下而心反其初,心反其初而民性善,民性善而天地阴阳从而包之,则财足而人澹矣,贪鄙忿争不得生焉。”“善生乎君子,诱然与日月争光,天下弗能遏夺。”可以看出,《淮南子》给予性善说极高的热情。这种人性本善的说法显然受到儒家性善说的影响,而“人之性,有仁义之资”的观点则更近于孟子。《淮南子》虽然杂取先秦诸家的学说,但他的理论线索却非常清晰,那就是以道家为本,结合儒家思想。
三、《淮南子》中德福论
什么是福?《韩非子》认为“全寿富贵之谓福”[5]135-136,这说明物质是考量是否有福的重要标准。同时也有人将有美好品德作为福的,这种属于精神的福。可以说,物质的福与精神的福都是福中所包括的。《人间训》中说:“故仁者不以欲伤生,知者不以利害义。圣人之思修,愚人之思叕。”《缪称训》中又说:“君子思义而不虑利,小人贪利而不顾义。”《淮南子》认为,真正的“福”在于 “乐”,而真正的“乐”在于“和”,“和”则与“德”相通。德福间的理想状况是有德者必有福,如《人间训》中所说:“君子致其道而福禄归焉。夫有阴德者必有阳报,有阴行者必有昭名。”君子修道行德必能得到福禄,暗中积德、行善的人必能得到好报、好名声。同时,《淮南子》指出:“圣人为善,非以求名而名从之,名不与利期而利归之。”福是行德之后自然而来的,德才是首位的。
虽然人们都希望德福一致,但理想状态和现实情况却总是存在着矛盾。《缪称训》中说:“人之为,天成之。终身为善,非天不行;终身为不善,非天不亡。故善否我也,祸福非我也。故君子顺其在己者而已矣。性者,所受于天也;命者,所遭于时也。……求之有道,得之在命。故君子能为善,而不能必其得福;不忍为非,而未能必免其祸。”道使人心具有自主性,人自身能够决定行善还是作恶。但人是得福还是得祸会受偶然性事件影响,命运就是这样的偶然性事件。“求之有道,得之在命”的观点对上则论述做出了足够的说明。虽然德可表现为命、福,但德与福的中介是命,德、福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联,因而德福未必一致。
虽然德福未必一致,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天。但《淮南子》在《缪称训》又做出如下论述:“福生于无为,患生于多欲,害生于弗备……圣人为善若恐不及,备祸若恐不免。……是故知己者不怨人,知命者不怨天,福由己发,祸由己生。”这里“福由己发,祸由己生”所讲的祸福由己,指得福由于人自己的造福之举,取祸由于人自己的招祸之行,强调人的行为与其后果的祸福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联。这表明《淮南子》并非主张完全听任“天”和“命”的安排,而是认为其中仍有着人可改变的因素,这就为德福不一致矛盾的化解创造了可能的空间。
[1] 潘知常.生命美学论稿——在阐释中理解当代生命美学[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2.
[2] 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M].兰州:甘肃民族出版社,1997.
[3] 牟钟鉴.吕氏春秋与淮南子研究[M].济南:齐鲁书社,1987.
[4] 金春峰.汉代思想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5] 王先慎. 韩非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