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监技术装备保障支撑系统建设与管理
2013-04-10李忠强张洪欣
李忠强,张洪欣,马 龙
(1.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与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 青岛 266033;2.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技术保障中心 青岛 266033)
中国海监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我国管辖海域 (包括海岸带)实施巡航监视,对侵犯海洋权益、非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与资源、破坏海上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中国海监机构依法开展现场执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制止在我国管辖海域内非法进行的海洋科研调查、军事测量、勘探开发等活动,对海底光缆铺设和维护、海洋科学研究调查、水下探测等行为依法进行监视监管,对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资源、违规作业等行为进行查处。中国海监是代表国家在中国管辖海域内进行执法监察,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不受侵害。在海上执法,中国海监以船舶、飞机作为执法平台,通过在执法平台搭载高技术维权装备,提高其海洋执法、维权的技术水平和手段,加强实时监控和调查取证能力,实现对海洋实时的监视监控,因此高技术维权装备是维护海洋权益的利器。执法监察设备是中国海监队伍履行海洋执法职责的基础保障,是中国海监执法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展海洋执法监察工作以来,中国海监队伍的执法监察装备逐年发展,现已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基本上形成了陆、海、空立体执法巡航监察体系的雏形,在执法监察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中国海监技术装备的种类较多,且管理的单位较多。目前,没有统一的技术保障与管理系统,无法及时地获取各类技术装备信息,难以进行装备的资源调配、管理以及技术保障,使得维权执法技术装备的功能发挥和执法效率的提高受到限制。因此,中国海监迫切需要建立维权执法技术装备的保障支撑系统,以便进行技术装备的管理与技术保障,为维权执法与监察执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1 中国海监技术装备现状
中国海监执法技术装备根据不同分类方法具有不同的类型。按照执法技术装备的技术手段与原理可分为:光学装备、电磁装备、声学装备等;按照执法装备的用途与功能可分为:调查取证设备、干扰对抗设备、搜索监视装备、通信装备。
光学装备主要是指利用光学原理,进行调查取证为执法监察获取数据资料,主要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摄像头、红外摄像头、望远镜、水下摄像机等。电磁装备主要是指利用电磁手段进行海洋执法目标的探测与监测,主要包括雷达、光电平台等。声学装备主要是利用声学原理对水下进行探测,主要是声呐设备,如合成孔径声呐等。
调查取证设备,主要是进行现场的调查获取相关数据,如照相机、摄像机、摄像头、光电平台等。干扰对抗设备,主要是在维权执法过程中对非法船只的非法测量进行侦听与干扰,以及进行跟踪监视,破坏其正常作业,主要是一些电子设备和水声设备,如干扰GPS、水声侦听与干扰设备等。搜索监视装备,主要是对海洋目标进行搜索和监视,主要包括摄像头、光电平台、雷达等装备。通信装备,主要实现海上维权、执法监察的海监船舶与陆地指挥中心的实时通信,目前中国海监主要采用卫星通信系统,能够实时进行数据、语音、图像、视频的传输,中国海监执法船舶在海上现场对信息采集完毕后,通过通信网络,将船上信息实时回传到陆上指挥中心。目前中国海监主要采用的卫星通信方式为:VSAT 卫星通信系统与海事卫星通信系统。
中国海监队伍成立后,随着行政执法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和海洋执法监察内容的不断增加,现有的执法装备无论从规模、数量,还是性能方面都难以适应日益增长的任务需求,覆盖范围、探测距离、全天候以及干扰对抗等技术水平均无法满足维权执法监察的需要,无法及时发现非法目标、侵权目标,无法实现对管辖海域的全天候、实时的动态立体化监视。目前,中国海监还没有一套管理执法技术装备的信息系统,无法实时获取中国海监所有的执法装备的数量、类型、状况、所在地点等信息,在应急状况下无法及时就近调配相关技术装备开展维权执法活动,使得应急处置能力和反应能力较弱。
2 中国海监技术装备保障与管理
中国海监提出 “高科技平台建设,高科技手段保障,高效率指挥”的建设理念。未来一个时期,中国海监将进一步强化中远程执法监察保障体系建设,通过不同类型船舶及船载执法设备的合理配置,逐步优化、提升海洋执法船舶的整体水平,与卫星、海监飞机及岸基设施协调配合,实现全海域覆盖、立体监控、分区定期巡航的目标,全力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2.1 执法技术装备保障系统的建设方向
执法技术装备的技术保障与管理以及建设将以系统化与专业化方向发展,专业机构部门进行技术保障与管理,提高执法技术装备的技术水平与良好状态。
系统化是指执法技术装备的配置采用系统化、规范化的建设方法,而不是单一装备的配置,装备只是系统一部分,由各种技术手段的装备组成其执法监察的综合监视系统,进行海洋目标、违法行为等的监视监测,实时获取监视监测数据,进行数据处理,通过数据传输系统发回指挥中心,指挥者利用系统的决策支持系统进行指挥和处置。执法技术装备的管理也是系统化,建立执法技术装备管理信息系统,实时、动态获取执法装备信息、状态、所在位置等信息,为执法装备的管理、调配和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执法技术装备向着专业化、高精尖方向发展,根据执法监察具体需求进行设计开发,主要包括搜索、取证、干扰和对抗类设备以及先进的水下声学探测搜索装备,满足中远程、全天候、全海域覆盖、立体监控、分区定期巡航的执法监察目标。
执法技术装备技术保障与管理由专业化机构进行管理,执法技术装备保障部门进行执法技术装备的管理、维护以及培训等,并提供装备配置技术支持,为海洋执法提供技术保障。
2.2 执法技术装备保障系统的系统化建设
针对海监技术装备的管理与技术保障支撑,进行系统化的建设。
(1)建立基于GIS 的执法装备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执法技术装备的在线、动态、远程信息化管理,随时掌握执法技术装备分布情况、使用状态等状况,为执法技术装备管理、资源调配、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2)定期开展执法装备检修与培训,对执法装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转状态;开展技术培训,提高执法装备的熟练使用能力,为执法提供技术支持。
(3)跟踪国内外技术发展状况,编制行政执法装备选购指南,并定期进行更新,为行政执法装备的选购配置提供参考。
(4)执法技术装备由专门机构进行维护管理,并提供技术支持,以保障执法技术装备的正常运行。
(5)与仪器设备研究机构、研究所合作,建立长期合作机制,根据海洋行政执法需求定制相关执法装备和相关系统,提高行政执法技术装备的专业性,更好地满足业务需求。
(6)发展多种技术手段的执法系统,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与覆盖面,发展卫星遥感与无人机、ROV 等水下探测系统,开展海、陆、空、海底的立体化执法监察,做到全海域的全方位、全天候覆盖。
3 展望
根据海洋执法监察的业务发展需求,执法技术装备开始向系统化、立体化、信息化发展,建立基于岸基、船基、海基、空基、天基的立体监控网,通过在各个基点布设雷达、摄像头、光电监控平台等高新技术设备,实现海区的全海域、全天候、全方位的监控,能够大范围、快速、定时、长期、全天候地获取实时监测数据,实现海洋维权执法和行政执法的非法侵权目标、非法行为的实时发现-识别-预警-处置,实现全海区的高效监控监管。
“天基”是指应用卫星遥感技术,利用卫星遥感的快速、同步、覆盖面广、全天候连续观察的特点,对海洋目标、海洋工程、海域与海岛、海洋环境、海洋灾害与海洋突发事件等海上特定目标进行监视监察与识别,并使用卫星通信技术传输给地面指挥系统,是海上动态执法监察管理的重要手段。
“空基”是利用飞机对海上违法目标进行重点监视,航空遥感对海洋目标、海洋突发事件的应急监视监测,具有离岸应急、快速和机动性强、分辨率高、较大的空间覆盖面积及较高的监测效率等特点与优势。航空遥感可以利用有人机和无人机两种方式,在机上搭载摄像机、高频雷达、SAR 雷达等载荷,实现空中的海洋监视监测。利用飞机上的可见光和红外夜视等手段全天候发现违法行为,对潜在的目标船进行监视。根据外国调查船投掷何种浮标、潜标等作业方式,对其海上调查作业种类做出判断,以判别其调查目的。
“海基”主要以海洋浮标、海洋平台、海岛为载体平台,在海洋浮标与海洋平台、海岛上搭载摄像头、雷达、光电平台等光电系统,实现海洋目标 (维权目标、海洋环境、海洋灾害等)的远程无人值守的、全范围、全天候自动化监视监测,为海洋维权、海洋保护、海洋灾害的应急监视与响应提供实时数据 (海洋目标、波浪等信息)。以 “海基”为载体平台开展水下监测网和水下侦测技术的发展,对水下侵权行为进行监视。
“船基”主要以海监船为平台,在平台上部署高性能的雷达、高倍率的摄像头、光电平台等光电磁监控系统,提升海监船舶监控范围与巡航监察的覆盖半径,实现海监船舶对海洋监视监测的信息化与自动化,及时、及早地发现海洋维权目标,全面提升海洋维权执法能力和技术水平。同时要开展船载水下侦听装备的发展,进行水下探测与侦听以及跟踪监视。
“岸基”是利用陆上平台,主要是海洋台站和车载指挥系统与天、空、海实时互联,通过在海洋台站部署岸基雷达监测系统,实现海洋观测从单点观测向面的观测方式的转变、由近岸向近海的延伸。
建立以海上卫星通信为主、地面专线为主干的数据通信系统,实现岸基、船基、海基、空基、天基的立体监测网的链接,实现各基点的互联互通与远程监控,提高数据与信息的传输能力与速度、精度与时效性、综合处理能力与响应能力,保证前端的监视监测数据信息的实时传输与汇总,应急响应指令的及时下达,提升海洋维权执法与海洋管理的管控能力。
五大基础平台依靠天、空发现问题现场,然后由海、陆去进行执法,建立一体执法监察联动支撑系统。通过系统化、专业化的建设,构建海监监视监测系统和海监技术装备保障支撑系统,提高海监监察执法能力,实现海监维权执法的信息化、自动化和在线实时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