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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环境管理绩效

2013-04-10李在卿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013年2期
关键词:环境因素环境影响法律法规

周 泓 李在卿

(1. 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 100083;2. 环境保护部环境认证中心/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 100029)

1 环境管理体系及认证简介

1.1 环境管理体系标准与体系

1993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成立了TC207 技术委员会专门制订环境管理标准,经使环境管理工具标准化。1996年ISO 发布了第一个环境管理国际标准——ISO14001:2006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和使用指南,明确了环境管理体系及其组成要素。2004年,ISO 对标准进行了修订该标准,发布了2004 版新标准。

环境管理体系是组织管理体系的一部分,用来制定和实施其环境方针,并管理其环境因素。ISO14001:2004 标准规定了组织环境管理体系的17 个组成要素,包括环境方针、环境因素、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目标指标和方案、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能力培训和意识、信息交流、文件、文件控制、运行控制、应急准备和响应、环境监视和测量、合规性评价、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控制、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17 个要素有机结合明确了组织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要求组织按照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该标准的发布,是人类历史上环境管理的重要进步,使环境管理系统化的规范化,提供了一个组织环境管理运行的重要平台。

1.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作用与效果

认证是一种合格评定活动,是与产品、过程、体系或人员有关的第三方证明。管理体系认证有时也被称为注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就是由具备资格的第三方认证机构依据ISO14001S 标准对组织环境管理体系符合性和有效性的评价,是一种借助外力推动组织环境管理的方式。

我国最早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组织推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现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目前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超过了五万多家,包括政府机关、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生产企业、建筑企业、服务业、学校和医院。

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高了组织及其员工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规范了组织的环境管理行为,促进了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减少了预防了环境污染事故,推动了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发展,减少的污染物的排放,提升了国家整体的环境管理绩效。

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对提升环境绩效的作用分析

2.1 守法性的要求促使企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制度

组织在申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前,认证机构通常要求申请方提交: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件副本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行业许可要求的证明材料、地理位置图、污水管网图、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建设单位还需提供在建项目清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三同时”验收报告及批复、消防验收报告、地方政府出具的一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没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证明、由法定资格的环境监测部门对各项污染物的监测数据、排污许可证、排污申报登记注册注明、总量控制指标、主要资源、能源使用、消耗清单、危险化学品清单、环境因素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等材料,这里面包括了多项法律法规相关的要求,如果组织不能提供这些材料或者在现场验证时发现这些文件无效将不能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由于有这样的要求,有些企业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者没有进行“三同时”验收的,为了获得认证证书,会主动补做环境影响评价,并提交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复,或者实施验收监测后,报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三同时”验收。甚至有些企业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前成立的,也没有新改扩项目,也主动实施了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后有的组织更新的增加了环境保护设施,按照批复的结果实施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按照验收意见实施了整改,加大了组织环境保护的投入,提升了投资者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从整体上推动了环境保护工作。在实际认证审核中这种情况并不少见。

2.2 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使企业抓住了环境管理的重点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组织确定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过程,并对相关过程加以控制,组织为了有效控制重要环境因素,制定了多项控制程序,规定运行准则,包括废水排放、废气排放、噪声排放、固体废弃物排放、化学危险品管理、消防、能源资源节约等多个文件,为规范化管理提供了依据。文件确定了不同重要环境因素的责任部门、控制方法和资源要求,为了实现有效控制,确保相关程序得到运行,不少企业也更新和完善了环境治理设施。

环境管理体系标准中要求组织识别环境因素并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这是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第一步,是做好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础。每个组织在建立体系之初,都对组织可控制或可施加影响的范围内涉及组织的产品、活动和服务的环境因素进行了识别,并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确定了重要环境因素,即可能产生重要环境影响的因素,从而明确了环境管理的重点。组织还根据各方面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重要环境因素的信息进行更新。

2.3 目标指标的确定使组织明确了环境管理的努力方向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要求组织根据重要环境因素、法律法规要求、环境方针要求、组织的实际情况确定组织环境管理的目标和指标,而且制定实现目标的管理方案。这些目标既包括排放浓度要求,也包括排放总量要求,既包括环保目标,也包括节能降耗目标,这不仅使组织明确了环境管理努力的方向,而且通过目标进行分解和展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了目标实现。

组织通过定期考核目标实现情况,并根据结果调整管理方案和措施,确保了目标的实现,从而也推动了地区和部门整体环保目标的实现。

从持续改进的角度出发,不少组织还主动提高环境目标的水平,并通过增加环境保护投入、提高环保设施运行效果、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提升环境绩效水平。

2.4 对相关人员的能力和培训要求提升了组织全员的环保意识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而能力上指运用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本领。为了达到这一要求,组织开展不同层次人员的环境保护知识培训,包括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科学、污染治理技术,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了组织全员的环保责任、意识、能力。使更多人关心环保,参与环保。

2.5 信息交流使组织的环境管理处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环境管理体系中要求组织注重环境管理体系的信息交流,包括内部交流和与外部相关方的交流,内部交流实现了组织内部环境管理的协调,外部交流取得了相关方的理解和支持。组织通过网站、标牌公示组织的重要环境因素、目标和环境管理绩效,接受相关方监督,而且通过对供应商、承包方施加影响和提出要求,从而推动了供应链上的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也推动了政府环保部门对环境信息公开要求的落实。

2.6 运行控制促进组织改善了环境保护设施

2.7 应急准备降低了环境污染事故的影响程度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组织识别潜在的环境事故和紧急情况,制定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在事故和紧急情况出现后作出影响,以防止和减少随后产生的环境影响。通过认证的企业针对本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多项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评审和演练,在事故出现后及时启动了预案,确实降低了环境污染事故的影响程度。

2.8 绩效监视和测量确保组织主动实施环境监测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组织定期进行环境绩效的监视和测量,包括例行的监测、目标实现情况检查、管理方案实施情况检查、运行准则执行情况检查。通过检查组织掌握了环境管理的结果,针对不满足要求的方面及时采取措施实施改进。不少企业还增加了在线监测,并主动与政府主管部门联网,接受监督。

认证审核虽每年都要求组织提交环境监测报告,这也为政府环境监察提供了基础。

2.9 合规性评价提升了组织的守法意识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组织定期进行合规性评价,针对组织的重要环境因素和对应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评价组织对其遵守情况,如果发现存在不合规的问题,组织要分析原因,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这不仅增强了守法意识,而且为持续改进环境管理提供的信息。

2.10 内审和管理评审使组织形成了良性的环境管理持续改进机制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组织按照策划的安排开展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内部审核是由具备能力的内审员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形成文件的评价;管理评审是由组织最高管理层对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的评价。这是组织三级监控中最重要的两级。通过内审和管理评审,使组织形成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们改进的良性机制。

认证审核时每年都要对组织的内部审核的有效性和可信性、对管理评审中提出改进措施进行跟踪,并作为是否持续保持组织认证资格的重要条件。

3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组织环保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环境管理的落脚点

3.1 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发布前组织的环境管理停留在末端治理

1996年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发布前,组织的环境管理只是少数人知道,不少组织也没有环境管理的职能部门和专业的环保人员,环境管理只是少数人的事,没有纳入组织的生产经营管理的主体工作,只是一种事后的末端治理,特别是只在出现了事故或者被政府处罚了才偶尔重视一下环保,不少组织的环境管理处于被动的应付状态。

3.2 实施环境管理体系标准使组织的环境管理发生质的变化

实施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后,组织越来越重视环境管理,多数人认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组织按照标准的要求设置了组织机构、配置了专业人员,明确了组织内部不同层次和部门的环境管理的职责,加大了环境保护的投入,环境管理由被动应付变为主动管理。

3.3 不能以少数获证组织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而否定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近年来,个别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出现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也有少数企业获得认证后不诚信,偷排污染物,但这并不代表主流。一方面,从整体而言,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对我国的环境管理发挥了重大作用。它使组织真正将环境管理纳入组织的重要管理职能,使政府的环境管理有了落脚点。另一方面,环境管理体系并没有规定组织的具体环境绩效要求,也不保证获证组织不出现环境事故,但由于标准中专门设置了“应急准备和响应”的条款,组织要编制针对各种可能的环境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在事故发生后启动预案,这可以大大减少环境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也可能预防环境事故的发生。而且标准还设置了“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这使得组织在发现了不符合或者出现的事故后,会主动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3.4 正确认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本质

(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预期结果可从两个角度来认识:一方面,从利益相关方的角度:“一个具有获得认证的环境管理体系的组织,在所确定的认证范围内,管理着其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并证实其如下承诺:(A)预防污染;(B)满足适用的法定要求(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C)持续加强其环境管理体系,以实现其整体环境绩效的改进。”另一方面,从法律法规的角度:一个具有获得认证的环境管理体系的组织,在所确定的认证范围内的环境管理体系符合ISO14001 标准要求。这包括符合组织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承诺。

(2)通过了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组织,只能表明:认证过程被期望确保组织具有一个与其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相适宜的、且符合ISO 14001 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尤其是能够就所确定的认证范围证明组织。

(3)已确定了适合于其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规模和环境影响的环境方针。

(4)已识别了其能够控制和(或)影响的其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环境因素,并确定了那些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包括那些与供方和(或)合同方有关的)。

(5)有程序识别适用的环境法规和其他相关要求,以确定这些要求以何种方式适用于其环境因素,并使这些信息保持最新。

(6)已实施了有效的控制,以实现其符合适用的法定要求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7)有确定的环境目标和指标,并有实现这些目标和指标的方案。这些目标和指标是可测量的,且在切实可行时,考虑了法定要求和重要环境因素。

(8)确保为其工作或代表其工作的人员了解其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并有能力实施有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任务。

(9)已实施了程序以进行内部沟通,以及对外部利益相关方做出响应,并在必要时与外部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

(10)确保在规定的条件实施那些与重大环境因素相关联的运作,并监视和控制其可能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运作的关键特性。

(11)已建立了处理和响应可能影响环境的紧急情况的程序,并在切实可行时,测试了这些程序。

(12)定期评价其对于适用的法定要求和其他要求的符合性。

(13)以预防不符合为目的,并具有程序以:纠正任何确实发生的不符合;分析不符合的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以避免其再次发生;已实施了有效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程序。

(14)不能主观放大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应有作用”:ISO14001 要求: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来确定它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环境因素的适用法律,以及它所应遵守的其他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法律和要求的渠道。

标准中与法律法规有关的条款有:制定方针要承诺遵守法律法规(4.2);识别和评价环境因素要考虑法律法规要求(4.3.1);确定目标指标要考虑法律法规要求(4.3.3);运行控制准则包括了法律法规要求(4.4.6);监视测量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4.5.1);合规性评价要评价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4.5.2);内审依据之一是组织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4.5.5);合规性评价的结果要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4.6)。这表明法律法规在环境管理体系中具有重要作用。

知书: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表明组织识别了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应用到环境管理体系,而且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监测结果表明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虽然ISO14001 给出了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提出的要求,但没有给出具体的环境绩效准则。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为组织实现其自身环境方针(包括并符合适用法定要求得承诺)以预防污染并持续改进其绩效的能力提供信任。但它不保证组织当前正在实现最佳的环境绩效。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不包括完整的合规性审核,也不能确保组织将永不发生违反法定要求的情况,尽管组织应该总是将完全合规作为目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不表示组织将能够避免环境事故的发生。

(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不同于环境执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动态管理和改进组织环境绩效的工具。它不能替代法律要求,也不能替代由执法者或者法庭就法律符合性事宜做出的法律裁定。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依据标准要求对组织的EMS 进行评价,他们不提供法律符合性评价,也不是执法检查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表明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符合ISO14001 标准要求。这包括符合适用法律要求的承诺。环境管理认证不能保证法律符合性,同样没有任何一种认证或执法方案能够保证持续的法律符合性。环境管理体系可以作为执法者和组织之间的对话工具,并成为可信任伙伴关系的基础,从而取代长久以来如对手般的“他们和我们的状况”。执法者和公众希望相信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有能力经常和一贯的管理他们的法律符合性。

3.5 进一步推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的运行,组织建立了环境管理的平台,获得了环境管理的工具,成为组织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也是政府环境管理的落角点。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的建议的运行使中家的环境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制度和政策得到了落实。政府环境管理部门需要与认证监管部门联动,在机构批准、认证监管中加强认证监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合作,实现信息互通共享,进一步规范和推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 研究结论

环境管理体系在组织的环境绩效改善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促使企业严格遵守“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制度,使企业抓住了环境管理的重点,明确了环境管理的努力方向,促进了环境设施的改善,降低了环境污染事故的影响程度,提升了组织的守法意识、环保意识和环境管理持续改进的良好机制。建议将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作为政府环境管理的基础,是其成为组织环保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政府环境管理的落脚点。

[1]李在卿,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培训教程[M]. 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

[2]李在卿,国家注册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培训教程[M].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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