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提出四个“着力抓好”、六个“强化”
2013-04-10
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1月8日在天津召开。大会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的重要指示。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作工作报告。会议要求认真把握党的十八大对质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定走中国特色质检工作之路。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全国质检系统继续贯彻“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方针,工作取得新进展。会议强调,“十二字方针”行之有效,符合党的十八大精神,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义,符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要把“十二字方针”坚定不移地抓下去。
会议提出今年全国质检系统要围绕质量和效益这个中心,着力提升质量总体水平。一要着力抓好质量管理。制定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质量指标体系,推动群众性质量工作,深化质量教育等;二要着力抓好品牌发展战略实施。推动地方政府加大质量奖励力度,建立完善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机制,推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推进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建立中国知名品牌数据库等;三要着力抓好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努力解决我国质量领域不认真、不诚信等突出问题;四要着力抓好质量安全责任落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在食品和消费品生产企业中探索建立产品质量状况主动报告制度,落实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落实政府质量工作绩效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质量安全约谈制度等。
会议提出了六个“强化”要求:全国质检系统要围绕保障安全,强化监督管理和检验检疫。要强化风险管理,坚持风险管理制度化、风险排查常态化、风险处置科学化;要强化重点监管,抓好食品和农产品安全、特种设备和重要消费品安全以及国门安全;要强化监管创新,既要创新监管手段,又要创新监管制度;要强化社会监督,探索建立质量安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群众投诉举报,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探索建立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等,形成质量安全共治格局;要强化打击惩处,继续开展“质检利剑行动”,严查彻办大案要案,强化技术手段在执法打假中的应用,加大对不合格进出口商品的通报召回力度等。
会议还要求,全国质检系统要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体”总布局,发挥质检的突出作用。要围绕调整需求结构、发展实体经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等方面,在服务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上发挥突出作用;要加快现代农业标准体系、标准化服务和推广体系建设,大力推动食品农产品认证,提供进出口便捷措施,在服务农业现代化上发挥突出作用;要深入研究国家开放战略新形势,制定出台质检服务措施,扩大出口竞争新优势,在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上发挥突出作用;要进一步树立保安全就是保民生的理念,加强对关系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监管,在服务民生改善和社会管理创新上发挥突出作用;要发挥生产许可的政策约束作用,加大涉及节能减排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完善有害生物防御体系,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上发挥突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