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水利普查质量控制是确保水利普查成功的关键
2013-04-09□梁伟
□梁 伟
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是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全国水利系统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工作,是利国利民、惠及子孙后代的德政工程。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意义重大,而普查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是检验水利普查成功与否的根本标准。因此,切实做好水利普查质量控制工作十分重要,在普查中必须牢固树立普查质量第一的思想,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准确普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全面完整。
一、质量控制措施
质量是水利普查工作的生命,质量控制是确保水利普查成功的关键。甘南县水利普查办严格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要求,坚持全过程、全员质量控制,采取交叉作业的方式,对普查分区进行抽查验收;区分抽查对象,抽取部分清查区域,结合清查工作底图,采用内业分析与外业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复核清查表,发现问题及时修正;未满足质量控制要求的,进行重新清查、补正,直至满足规定要求为止。
(一)对象清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清查表回收。检查清查表的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规范,审查填报内容是否准确,清查表审验程序和签字手续是否正确,资料装订是否规范。
2.清查数据录入。检查清查表数据是集中录入还是分散录入,清查表是否通过计算机录入检查,数据错录比例是否符合质量控制要求。
3.清查数据汇总上报。一是检查清查数据上报是否符合数据接收审验的要求,上报的汇总数据与上报的清查数据是否一致,清查上报名录与初始名录资料是否一致,清查数据与相关历史资料比对是否一致。二是检查清查对象界定是否准确,关联对象是否存在,有无对应清查表,规模以上用水户名录有无遗漏,典型用水户名录数量是否符合方案要求。三是检查清查数据是否通过计算机软件审核、分专业详审和跨专业联审,主要检查普查对象的关联关系、空间位置、规模指标、管理单位和隶属关系等清查数据项是否符合清查数据填报的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和合理性等要求。四是检查普查对象清查结果是否通过内业抽查复核,数据漏报和错报情况是否符合数据的全面性要求。五是检查普查对象关联、归并和组合关系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二)取用水台账建设的质量控制
1.检查取水口、灌区以及第二、三产业单位取用水台账建设对象的名录是否明确,普查填报单位的台账建设责任是否落实,台账记录人员是否明确。
2.检查取用水计量设施是否安装,计量精度、计量点是否符合要求,替代计量手段是否可靠。
3.检查无计量设施取用水数据的间接推算参数有无典型测算报告,辅助台账表是否健全,当地的用水定额是否进行过重新核实。
4.检查取用水单位取用水业务记录是否健全、有无历史资料档案。
5.检查台账表是否及时记录了已经发生的取用水量。
6.检查普查员是否定期巡回检查填表单位的台账建设情况和台账数据质量,是否有巡检记录。
7.检查台账建设相关问题的报告和处置情况。
(三)现场抽查阶段质量控制
1.检查是否依据清查登记预处理结果打印普查对象的普查底表,普查底表是否随正式普查表反馈填表单位核实,普查底表是否与正式普查表一同回收上报,两表数据是否一致。
2.检查是否按照普查表的“四级审验制度”要求,由填表单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县级普查机构验表人员对正式普查表分别进行签字盖章。
3.检查正式普查表的填写是否规范(主要指书写字迹、文字或数字表述、计量单位、小数位数等内容),反馈填表单位确认的普查数据底表是否补填无台账的动态数据指标,底表数据核对修改痕迹是否清晰,是否加盖单位公章。
4.检查普查员收表时是否对正式普查表数据再次进行现场复核,检查普查数据填报依据是否充分可靠,检查普查表填报数据是否符合指标解释要求。
5.检查普查数据项之间逻辑关系的一致性,检查数据取值是否合理。
6.检查普查员回收的各类普查表手续是否履行齐全,正式普查表是否分专业、对象和普查区进行资料装订和归类管理,普查机构是否对正式普查数据进行电子扫描和归档处理。另外,还按照空间数据采集与处理实施方案要求,对清查登记阶段已经收集整理完成的空间数据采集与处理辅助表进行最终审验。
(四)数据处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甘南县水普办按在地原则,及时组织做好各阶段普查回收数据的录入工作,并通过计算机检查和五步审验法等形式做好录入数据质量控制。
1.数据录入中及时利用数据处理专用软件进行数据的有效性检查。对于未通过计算机录入检查的数据,县水普办及时组织普查工作人员重新审验填表数据的规范性。必要时,退回普查员或填表单位重报。
普查数据处理实施五级审核制度,即普查对象填表单位内部自审,普查指导员组织普查员和数据录入人员利用机审及人工两种方式初审,普查办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联审或会审,县普查办开展质量抽查审核。数据审核内容主要从基础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有效性、一致性、真实性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2.县水普办按照数据接收审验、计算机审验、分专业详审、跨专业联审和数据终验等五个步骤组织开展数据审验工作。其中,在接收审验阶段,组织数据处理人员,对上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并对上报纸质材料与电子数据的一致性进行检查。若不符合审验要求则退回重报。在计算机审验阶段,组织数据处理人员,利用数据处理专用软件对普查对象的关联一致性、表内数据取值的有效性和逻辑一致性等进行自动审核。同时,根据普查空间数据采集成果,对普查对象的数量及分布进行图表一致性审查。根据计算机审核结果,由人工进行分析、确认和处置。若不符合审验要求则退回重报。在分专业详审阶段,分专业组织技术人员和统计分析人员,通过人机互动方式,进行数据查询、过滤、排序、汇总等操作,获取数据分析表,并结合相关资料的比对分析和经验判断,进行数据取值的合理性、可靠性审查。若不符合审验要求则退回重报。在跨专业联审阶段,组织跨专业技术人员和统计分析人员,在水利普查对象关联性一致性分析的基础上,对相关指标进行汇总平衡分析,检查各专项普查成果的一致性。若不符合审验要求则退回重报。在数据终验阶段,根据上报材料和前四个阶段提出的数据验审报告,组织专家组,召开专家审查会,对上报数据进行全面验收,给出终验意见。验收通过后上报数据。
二、总体质量评估
(一)数据录入质量评估
数据录入由培训过的专业录入人员进行集中录入,录入数据通过计算机录入检查,数据错录比例符合质量控制要求。经相互审核,录入合格。
(二)数据填报质量评估
普查表各类数据填写内容完整、规范,内容准确,普查表审验程序和签字手续正确,资料装订规范。正式普查表分专业、对象和普查区进行资料装订和归类管理,通过了最终审验。
(三)数据质量总体评估
普查对象名录数据与正式普查上报数据一致,打捆数据与相应普查区划一致;按汇总上报要求对上报数据进行了接收审验,上报的数据文件、汇总报表及相关文件符合要求;按审核验收有关要求,对普查数据进行了计算机审验和普查对象图表一致性审验,分专业进行了数据详审,普查数据符合详审质量要求;进行了跨专业联审,普查数据符合联审质量要求;进行了数据成果终验,验收程序严格规范,上报数据质量综合评分满足验收要求。
三、对比分析情况
甘南县利用与已有统计、规划等资料的对比分析,特别是与水利统计年报、统计年鉴、水文年报、水资源公报、第二次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等已公开发布的或正在使用的各类水利历史数据进行比对分析。从差异较大的普查对象数量、指标数据,从统计范围、口径以及资料的背景等方面,逐类进行分析。经过对比分析,甘南县水利普查数据合理、准确,通过了普查汇总平衡,保证了全县水利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