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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项目建设

2013-04-08胡四一

水利信息化 2013年6期
关键词:用水水资源监控

胡四一

(水利部,北京 100053)

0 前言

为全面贯彻落实 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水利部和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了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在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各级项目实施单位着力推进项目建设,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总体建设进度滞后,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旨在全面总结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加快推进省级系统项目建设,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

1 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的重要意义

1.1 项目建设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迫切需要

201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划定和落实水资源管理“红线”,严格执法监督,其关键是解决水资源管理考核体系和计量监控能力的问题,否则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红线管控和量化考核将难以实现。当前,迫切需要以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为抓手,通过信息化手段,尽快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与技术水平。因此,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关键支撑,是落实“三条红线”考核的迫切需要,是实现水资源科学化、定量化、精细化的必要手段。

1.2 项目建设是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美丽中国的资源环境基础,是生态文明的水利载体。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印发了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启动了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要求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通过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实施水生态综合治理,加强涉水制度建设等措施,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项目建设,建立取用水、省界水量水质、水功能区3大监控体系建设,动态掌控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水质状况,是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手段和重要支撑。

1.3 项目建设是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需要

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按照国务院“三定”规定,水利部门承担着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等水资源管理职能。水资源管理面向全社会取用水用户,业务领域广,涉及部门多,是水利系统社会管理的主要窗口。目前基层水资源管理能力薄弱,计量和监控设施建设滞后,用水统计和水资源费征收缺乏计量手段,水资源费征收使用不规范,制约了水资源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水资源管理,首先要在技术手段上,实现取用水在线监测,饮用水源地水质预警,水功能区水质定期监测,水资源开发利用及节约保护的定量监控,为水资源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2 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取得的进展

2012年项目启动以来,重点开展了取用水监控体系建设、水功能区监控能力建设、省界断面的遴选和监控能力建设,以及中央、流域、省级水资源监控管理三级信息平台构建工作。目前,中央和各流域机构按计划进度开展项目建设,基本完成中央、流域信息平台框架的构建,水资源管理业务三级通用软件开发和项目标准规范的制定;省级项目侧重取用水监测点、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在线监测站、实验室能力建设设备购置,部分省启动了信息平台的构建工作。在各级水资源管理、水文和信息化等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项目办精心组织、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取得如下进展:

1)制度体系基本完成。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从工作机制、建设程序、管理措施、验收移交等方面对项目建设管理做了原则规定,部分流域和省厅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细则。《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已由水利部印发施行,《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验收实施细则》即将出台。为加强项目办内部管理,水利部项目办还出台了《工作制度》等9项管理办法,规范项目办各项工作。

2)技术框架搭建完成。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12—2014),明确了移动实验室购置、省界水量监测断面和国际河流信息采集安全等问题的解决方案;项目办编制完成23部项目标准,覆盖术语与编码、信息采集与传输、数据资源、应用系统和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组织完成了三级监控管理信息平台主要硬件设备、关键系统软件,以及水环境监测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统一选型议价,充分发挥规模资金效益,节约建设成本;各流域和省级项目办组织编制《技术方案》(2012—2014),各流域机构、试点省市和绝大多数省级《技术方案》已通过技术审查;完成涉及敏感区域数据传输方案,确定了数据安全采集系统专用产品。

3)项目建设全方位展开。项目 3年总预算共19.08亿元,2012和 2013年预算 12.56亿元,其中中央预算 10.11亿元已全部下达。截止到 2013年10月底共完成预算支付 4.7亿元,支付进度为 37.4%。水利部项目办完成项目总体设计,开展集成设计方案和集成支撑软件、三级通用软件和信息服务系统等开发工作。7个流域机构主要开展省界监测断面水量水质监控及水环境实验室的建设,信息平台建设正在积极推进。各省主要开展取用水国控监测点复核和现场勘查,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在线监测站建设、实验室设备仪器购置,部分省已开展省级信息平台建设。

4)项目组织机构运转良好。水利部项目办于2012年2月成立,领导全部到位,并明确了分工,3个处进行职责划分,专职人员全部集中办公,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7个流域机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全部成立项目办,基本落实人员,有的省还设置专职人员并集中办公。水利部项目办开办项目门户网站,印发《工作简报》,建立 QQ 群,为交流建设经验与解决技术难题提供交流平台。

1年多来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开局良好,取得扎实进展,主要经验和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高度重视。福建、云南、河南、辽宁、天津等省十分重视项目建设工作,积极协调省财政等部门,足额落实配套资金。

2)做好前期工作。湖北等省对每个取用水户均做到“四个一”,即1张现场查勘图、1张现场勘查记录表、1段文字描述、1组现场照片。四川等省对每一个取用水户监控点都进行了详细现场查勘和个性化设计。

3)整合信息资源。部项目办以水资源监控中央平台的设计与搭建为契机,结合国家防汛指挥系统二期项目的建设,全方位开展包括水利普查成果在内的数据资源整合和统一建模,对包括平台、门户在内的软硬件应用支撑环境进行整合。宁夏、上海等省区针对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对本地区的水利信息化资源进行顶层设计,将数据资源、网络资源和应用系统进行整合,促进资源共享,符合水利信息化的发展方向。

4)加快建设进度。流域机构及广西、安徽等省区定期召开水资源、水文、信息化等项目成员单位会议,邀请审计单位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跟踪,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5)重视关键技术。水利部项目办组织对水资源管理业务应用软件进行统一开发,对中央、流域、省级平台之间的三级贯通进行统一集成部署,确定敏感区域的信息采集加密方案,提出整个项目的技术架构。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主要问题:省区预算支付进度明显偏低;省级项目建设进度总体滞后;取用水国控监测点建设进度慢;省级平台设计方案细化不足,开发进度迟缓。

3 采取切实措施加快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项目建设

按照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期只剩下 1年多了,为加快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如期完成 2012—2014年建设任务,需要在6个方面采取切实措施。

3.1 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

各流域机构、各省区市水利厅(局)要进一步提高对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真正把项目建设摆上水利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要把本项目作为水利信息化的龙头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充实项目办人员力量,统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管理中的各种问题和困难。项目办组成单位之间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点,高效开展工作。7个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制度的试点省、直辖市要按照率先建成省级水资源管理系统等“四个率先”的试点工作要求,在 2013年年底前建成省级信息平台,以支撑 2014年开始的水资源考核工作。

3.2 加强督导,切实加快各级项目建设进度

各级水资源管理部门和项目办要在年底前对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检查项目建设任务完成、资金管理、建设管理、配套资金到位等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对策,重点推动。要把项目建设进度与中央分成水资源费安排的其他项目挂钩,对监控能力建设项目进度严重滞后的省区,要暂停安排中央分成水资源费项目。采取定期督导、跟踪检查、重点约谈等多种方式,对省级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同时,要对各省区在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运行管理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发挥示范作用。对于进度滞后、责任不落实、预算执行进度差的单位,要进行通报。各省级项目办要加强对各预算单位的督促检查,建立项目协调机制,及时协调和解决问题。各级项目办要按照 2014年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系统投入试运行的时间要求,确定各项建设任务完成节点,倒排工期,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3.3 以国控监测点勘查和平台设计为重点,尽快完善技术方案

各省区要尽快完成取用水国控监测点现场勘查工作,依据水利普查成果对监测点位置、规模、企业生产和用水情况进一步核查,确保国控点按照项目标准建设,监测信息实时上传各级平台。要严格按照水利信息化“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运行环境、统一安全保障、统一数据中心和统一门户”的五统一要求,开展平台和集成方案的设计。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充分利用本项目在本级进行多业务间的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按照“一套平台支撑多类应用”的总要求,做好项目本级系统与既有或在建系统的集成整合工作,确保系统上下层级之间、业务环节之间协同目标的实现。目前尚未进行技术审查或未上报技术方案的省区,要尽快组织力量完成方案编制工作,报部项目办组织技术审查。

3.4 加快中央、流域和省级信息平台开发,确保三级平台互联互通

各级项目办要集中精力,在系统软硬件环境基本搭建完成的基础上,全方位统筹与整合信息基础设施,加强数据资源的有效集成,基于统一规划的信息平台,尽快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格局。中央、各流域机构和7个试点省市要率先实现三级信息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以及三大类监控信息在省、流域和中央的汇集,力争在 2013年底可以在中央平台上实时查询相关省区、流域监控点的水资源信息,其余省份也要力争在2014年上半年前基本完成,为下一步在全国范围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创造条件。

3.5 抓紧推进3大监控体系建设,支撑红线考核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即将开始,为更加科学客观地掌握3条红线指标控制情况,迫切需要加快推进监控体系建设,力争在 2014年上半年前,基本完成技术方案要求的3大监控体系建设工作。

1)取用水监控体系建设。由于取用水户站点建设基础薄弱,项目建设点多面广,涉及与取用水户等多层次沟通协调,任务很重。有些地方建设进度迟缓,要加大力度,全力推进,在建设过程中做好现场勘查、记录和详细设计工作,强化组织管理,精心施工,确保监测数据按标准传输汇集。

2)水功能区监控体系建设。水功能区监控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是加强各级水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的检测分析能力。要尽快将各种仪器设备采购配置到位,整合硬件、人力和技术资源,认真做好水功能区监测站点设置落实工作,强化人员培训,尽早实现水功能区水量水质的动态监控。

3)省界断面监控体系建设。省界断面监控体系,旨在实时监控跨省际河流进出行政区界的水量

和水质状况。要着重改造现有省界监测站点的监测传输条件,流域机构要与相关省级监测部门充分沟通,做好衔接,确保建设任务的完成。

3.6 加强建设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干部安全

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通过财政渠道立项,按照预算分年度安排,具有资金量大,实施单位多,监管困难的特点。各流域机构、省区市水利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印发的项目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和财政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开展政府采购和项目招投标。各项目预算单位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要严格遵照有关标准。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部门的有关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在项目验收环节,各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和使用高效及干部安全。

4 结语

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建管要求高,技术难度大,涉及领域多,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流域机构、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着力推动,各级项目办一定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全力做好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的各项建设管理工作,为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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