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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执法工作

2013-04-07王亚辉贾浩程

兽医导刊 2013年9期
关键词:唐山市农资农产品

王亚辉,贾浩程

(1.唐山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河北唐山 063000;2.唐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北唐山 063000)

如何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执法工作

王亚辉1,贾浩程2

(1.唐山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河北唐山 063000;2.唐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北唐山 063000)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产品贸易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经越来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关注,已经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它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而且也直接影响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我们按照农业部“十二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消除隐患保安全、控制源头上水平、健全体系强能力、完善制度建机制”的任务要求,按照2012年“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执法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统一认识,转变职能,创新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唐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唐山市农业执法工作现状

近几年来,唐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通过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市场管理、农药抽样检测、农资产品登记备案、玉米种田间对比试验,制定唐山市《关于打击制售使用禁限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告》、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等农业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农业执法组织架构基本成型。

目前,15个县(市)区已成立综合执法大队。其中有6个县区实现了农业、农机、畜牧水产的综合执法,4个县区实现了农药、种子、肥料的综合执法工作。15个县(市)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经编制部门核定统一了机构名称,现共有专职农业执法人员197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高级职称28人,中级职称63人,其他人员90人。

2.农药产品抽样检测检验工作逐步开展。对农产品的检测检验工作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唐山市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抓手,提高检测能力,强化对基地农产品及产地环境的检测力度,检测体系初步展开。县农业部门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和管理监督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的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购置相关检验、检测设备并在全县各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超市等相继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测工作。

3.开展农资产品登记备案工作。

为了确保投入品质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严格市场准入,2011年唐山市农牧局下发《关于开展经营单位农资产品登记备案的通知》、市支队下发《关于经营单位农资产品登记备案的补充通知》两个红头文件,开展农资产品登记备案工作。着手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主体档案,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以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为切入点,以农资产品备案为抓手,建立长效机制,打假与扶优同备案工作进行。将监管工作前移,提前掌握农资产品质量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依法处理,防止假劣农资流入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4.开展玉米种田间对比试验工作。为了切实掌握唐山市农资市场主流玉米种质量、真实性、田间表现等情况,以展示示范春播玉米优良新品种为重点,完善新品种配套栽培技术,加强科学指导,引导农民正确选择使用良种,促进生产品种更新换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支队在2013年初开展玉米种田间对比试验工作。全市采集市场主流玉米品种60个样品,选择试验用地3.3亩,雇佣专人负责管理。市支队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品种审定公告的数据对品种的主要性状及品种真实性、抗逆性等综合性状进行田间评价。

5.制定唐山市《关于打击制售使用禁限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告》。2013年“山东毒生姜”事件后,唐山市政府委托农牧局制定《关于打击制售使用禁限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告》。市支队组织执法骨干,积极查找资料,调查研究。参考其他省市情况,起草了《关于打击制售使用禁限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告》。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经过近年来开展的农产品质量例行抽检、全市范围的专项整治行动等,使得唐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但应该清醒地看到,唐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形势仍不容乐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

1.监管组织体系建设需要加强。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面广量大,任务繁重,形势严峻。虽然监管组织机构的主干框架已基本形成,但是机构人员配置少、工作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管工作机制不健全, 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监管组织体系建设需要加强。如乡镇街道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各行政村还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生产基地也没有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

2.加强生产主体行业自律任重道远。农业从业者的行业自律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前提。综合来看,唐山市农业生产主体的行业自律能力还比较欠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自律任重而道远。一方面,部分农业生产主体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仍然淡薄。由于自身综合素质相对偏低、利益最大化的驱动、行业潜规则的盲从等原因,农业生产主体质量意识、法律意识不强,主观上造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另一方面,行业自律缺乏有效的引导。尽管农业各产业成立了行业协会等行业自律性组织,但是这些组织运作的重心往往都在技术服务、利益共享等产业发展问题上,这些组织甚至在某些政府层面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业自律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更缺乏有效地引导和激励;第三,部分生产领域的组织程度仍然较低,基本处于分散、无序生产状态,不合格的农产品问题较严重。

3.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仍需完善。农业生产的现代化、组织化和标准化程度决定了生产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唐山市通过实施现代农业发展战略,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现代化水平有所提高,但是分散经营、小规模粗放生产方式依然较大比例的存在,农技人员短缺、标准化生产管理不规范、现代装备水平不高的问题仍然突出。在农业生产组织方式上,由于搞分散经营、小规模生产增加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产地监控难度。

4.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机制尚待健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开展了一些基础性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各方面原因,工作进展仍然比较缓慢,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差距还很大。

三、通过加强农业执法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建议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乎民生公共安全问题的重要工作,需要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强势推进,真正把这项民心工程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为合力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1.扎实构建三级农业执法组织体系。要切实开展全市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 一是强化农业执法行政管理职能。建议在各农贸市场建立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农贸市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抽样、检测等工作,确保农副产品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建设乡镇农业“三位一体”公共服务体系。按省政府的要求,建议积极探索建立村级农业执法协管员队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农村最基层。

2.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实施农产品检测检验,加强产地检测是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和核心。为此,必须抓紧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建设,完善三级检测网络。一是加强一级检测网点建设。要抓紧实施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尽早添置仪器设备、培训检测人员,提升检测能力,尽快实现人员、设备、场所的三到位,为保证全市基地农产品检测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二是开展二级检测网点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蔬菜检测室,配置专门的检测设备,配备专业的检测人员,开展上市前基地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三是完善三级检测网点建设。生产基地和合作社检测网点建设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根本保证,必须尽快推进这项工作,配置必要的检测用房和仪器设施,配备专门的检测人员,开展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工作。这项工作建议在蔬菜产业上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同时,要强化农产品例行检测。进一步强化对食用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产地环境例行监测工作,实施例行抽检、快速定性抽检工作,扩大检测范围,增加检测频率,尽快实现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例行检测工作全覆盖。

3.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实践证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明显,发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对农业生产主体的制约作用。为此,建议要继续加大这项工作的实施力度,完善有关工作机制,扩大实施范围。一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机制。由于追溯管理涉及到从田间到餐桌的各个方面,涉及部门较多,必须处理好联动协调机制问题。建议强化农业部门牵头管理的职能,完善各类农产品生产档案、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查监督等制度,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统一管理的工作机制;二是提高追溯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对当前已实施的农产品追溯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严格产地标志卡签发,加强对蔬菜从业者的日常监督,消除监管盲区,堵住监管漏洞;三是扩大追溯管理实施范围。要在总结目前农产品追溯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农产品追溯管理的范围。将追溯管理从目前单一的种植业类产品逐步扩大到畜禽产品、水产品、水果等其他农产品。

4.积极推进现代农业生产的组织化标准化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是农业生产,只有提高了农业现代化水平,发展精品休闲农业,创地方特色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才能得到根本上的改善。因此,必须要注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标准化生产模式的深入推广应用。要加强对农业标准化生产实施工作的监管,使标准化生产不流于形式,指导和督促生产主体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二是培育壮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育强育大农业龙头企业,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产业化水平,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市场制约力,进而增强生产主体的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三是促进农业规模集聚化经营。通过加强土地流转,促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促进农业产业集聚发展,促进农产品区域化集中生产,从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管效率;四是注重“三品”认证产品和基地建设。加大对农业生产基地的“三品”认证工作力度,力争对全县农业生产基地全面实施无公害认证, 制订“三品”认证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五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指导。继续健全和强化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保障农技推广工作经费, 建立农技人员激励机制,强化对农业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的辅导和培训。

5.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机制。建设、启动应急平台,组建应急队伍,关注四类应急事件:一是引发急性中毒的;二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三是消费者关注的;四是政府部署的。制定处置预案,上下联动,超前预警,快速反应,第一时间上报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努力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

6.不断强化农业行政执法。要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农产品生产源头执法监管,深入开展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农产品质量重大事件的发生。一是着力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从加强队伍建设入手,理顺农业行政执法体制,强化综合性专业化执法,提升农业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着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继续开展系列集中执法行动和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农业投入品标签标识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高毒农药、违禁兽(渔)药、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净化农业生产环境;三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要对例行检测中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实行执法监督,加大立案查处力度,切断伪劣农产品、不安全农产品向市场输送的渠道。

7.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沟通和发布。准确把握舆论导向,主动发布信息,主动查处问题。坚持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实现市、县、乡三级资源共享;建立网络评论员队伍,高度关注网络信息;强化对外宣传,正面进行引导,在主体媒体开辟专栏,及时曝光问题;保持步调一致,口径统一,确保政府权威声音的主导地位;对不实报道,积极回应,及时澄清,增信释义,争取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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