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批“獄神庙”非“嶽神庙”辨
2013-04-07邹宗良
邹宗良
(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石头记》中的脂批,有六处提到“獄神庙”之事,“獄神庙”的情节实为《红楼梦》后三十回佚稿中的重要关目。但“獄神庙”究系何等庙宇,却一直存在不同的认识。美籍华人赵冈教授在《红楼梦后三十回的情节》一文中推想“獄神庙”的性质,认为有关情节或者是“宝玉在獄神庙中乞讨”,但更有可能是贾宝玉在庙中“执某种贱役,以资糊口”。他说,从怡红院出去的丫鬟茜雪“可能是在一次类似庙会的场合下发现了宝玉……可能是在上香的场合碰到他的”[1]。獄神庙里竟然会出现“类似庙会的场合”,会有善男信女在庙中拜佛“上香”,看来赵冈先生心目中的“獄神庙”与监狱毫无关系,他是把“獄神庙”想象成为《水浒传》里浪子燕青与擎天柱任原相扑争胜的东嶽庙一类场所了。
如果说赵冈先生对“獄神庙”的看法还仅仅是一种“推想”,一种猜测,并未坐实脂批中的“獄神庙”就是所谓的“嶽神庙”,那么以探佚名家的梁归智教授可谓明言“獄神庙”之“獄”为“嶽”字的简写,“獄神庙”就是“嶽神庙”的红学研究者了。且看他的几段相关论述:
赵冈虽然没有明说,实际上他认为“獄神庙”就是“嶽神庙”。“嶽”和“獄”用毛笔书写本来就极容易混淆误认。比如脂批“茜雪至獄神庙方呈正文”中“獄”字上边笔画相连,极像是一个“嶽”字。嶽神庙又是东嶽庙的别称,东嶽庙又叫天齐庙。[2]
把“嶽神庙”理解为“监狱”似系误解。这是因为脂批多把“嶽神庙”简写成“獄神庙”而造成,第二十回眉批“茜雪至嶽神庙方呈正文”中“嶽”就没有简写成“獄”是一个力证。[3]
红学界多把“獄神庙”解作“监狱”,我颇疑“獄神庙”实为“嶽神庙”,与“监狱”无关。盖脂批多把“嶽”简写作“獄”也。而第八十回中有“宝玉……出西城门外天齐庙来烧香还愿……宝玉天生性怯,不敢近狰狞神鬼之像,这天齐庙本系前朝所修,极其宏壮,宝玉天性胆怯,不敢细看,如今年深岁久,又极其荒凉,里面泥胎塑像皆极其凶恶……”,这一段文字似非闲笔,据俞平伯先生考证,天齐庙就是东嶽庙,所以我颇疑“獄神庙”就是这座天齐庙,贾府败后宝玉流寓其中,故八十回中预作伏笔也。[4]
此外,李金波先生在一篇短文中也说:“‘獄神庙’的‘獄’字,我以为是‘嶽’字的误写。”[5]
朱志远先生不同意梁归智、李金波所说的“獄神庙”是“嶽神庙”的简写或误写的观点,但他认为獄神庙是平凡庙宇,而且是“建在公共场合”,具体地说就是“天齐庙内有供给獄神的庙宇,獄神庙是普通庙宇”[6]。这种观点,则是把獄神庙视为了天齐庙(东嶽庙)的一个组成部分,视“獄神庙”为“嶽神庙”的性质并没有改变。
“獄神庙”与“嶽神庙”虽然只有一字之不同,但却牵涉到对《红楼梦》后三十回佚稿中一处重要情节性质的认定。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是“獄神庙”还是“嶽神庙”,是在监狱之内还是建在公共场合,是独立庙宇还是天齐庙的一个部分,这直接影响到对佚稿中獄神庙一大回情节的认定与理解,故实有一辨之必要。
一、“獄”与“嶽”二字的版本学、文字学考察
上文说脂批中有六处提到了“獄神庙”之事,这六处脂批分见于第二十、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七和第四十二回,分别出自《石头记》甲戌本、庚辰本、己卯本和迷失的靖本。靖本的一条在第四十二回,见于毛国瑶辑录的《靖应鵾藏抄本〈红楼梦〉批语》[7]。除这一条因靖藏抄本不可复见而难睹其原貌外,见于他本的诸条俱有《石头记》影印本可按。在细检了甲戌本、己卯本和庚辰本诸影印本之后,笔者发现除了第二十回的一处眉批外,其他几处脂批,在各本中均作“獄神庙”或“獄神庿”(“庿”为“庙”的异体字——笔者按),并不存在把“獄”字抄写为“嶽”的问题。
第二十回眉批中的“獄神庙”一事,情况较为复杂,“獄神庙”与“嶽神庙”的诸多纷争即由此而来。《石头记》第二十回,庚辰本有朱笔眉批云:
茜雪至獄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昌[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獄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丁亥夏畸笏叟。[8]
此条脂批分别见于庚辰本和己卯本。在己卯本中,前后两处“獄神庙”均写作“獄神庿”,“獄”字并无改笔,人民文学出版社2010年1月影印本可按[9]。但在庚辰本中,这条脂批前一处“獄神庙”的“獄”字确实有些特别。细观此字,它既不像有人所说的,是“虽曾写作‘嶽’,但后又用朱笔将‘山’字抹去”[6],也不是如梁归智先生所说的那样,“脂批‘茜雪至獄神庙方呈正文’中‘獄’字上边笔画相连,极像是一个‘嶽’字”。就这个字的字形而言,它是抄写者在写下了一个“山”字之后,发觉此字应是“獄”而不是“嶽”,于是就“山”字的笔画改写而成的一个“獄”字。因为是就先写的“山”字的笔画改写而成的,所以“山”字左边的一竖,被改成了“獄”字左边“犭”旁第二笔折勾的上半部分;“山”字中间的一竖和下面一横的中段,被改写成了“獄”字中间“言”字上面的一点一横;而“山”字右边的一竖和下面一横右边的部分,则被改写作“獄”字右边“犬”字“丿”笔的上半和中间的一横。这个“獄”字是就先写下的“山”字改写而成的,其痕迹至为明显,人民文学出版社2010年1月影印出版的庚辰本第439页存此条眉批书影,读者可以细按。
庚辰本第二十回这条脂批中,前一处“獄神庙”的“獄”字系由先写的“山”字改写而成的事实,可以说明这样几个问题:其一,这个“獄”字绝不是抄写者对“嶽”字的误认。如果是抄写者错把“嶽”字误认为“獄”,又怎么可能对先写下的“山”字作这样一番改写?因为先写下的“山”字正是“嶽”字的上半部分,它的存在,不仅不能说明“獄”字是对“嶽”字的误认,恰恰相反,它有力地证明了这个字在庚辰本的底本中就是“獄”字,是抄写者发觉写下了“山”字,出现了误认“獄”字为“嶽”的错误之后,才就势作出了如上一番修改的。
有没有可能是抄写者先写下一个“獄”字,在发现抄错了文字之后又在“獄”字的上部添写一个“山”字,从而恢复庚辰本底本上“嶽”字的原貌呢?笔者认为完全不存在这种可能。因为如果“山”字是后来添写的,它的位置就应该添写在“獄”字的上面,而不会与“獄”字的上半部重叠在一起。放大之后来看这个“獄”字,笔者还发现,这个后写的“獄”字右边的“犬”字部分,中间的一横是一处断笔,且起笔处笔势浑圆,很明显是在“山”字一横的右部重描而成的。笔者认为,这一处断笔,正是从书法的角度明辨“山”字非后来添写的最有力的证据。
其二,这个“獄”字同样不是“嶽”字的误写。李金波先生说:
我们在脂批中往往会遇到一些“字近音不同”或“音同字不同”的字样,譬如甲戌本第一回的朱笔眉批,“癞头和尚”的“癞”字误写成了“*(左犭右赖)”;庚辰、戚本第二十二回的双行夹批“断不如此一句”,“断”写成了“段”,等等。“獄神庙”的“獄”字,我认为是“嶽”字的误写。[5]
由于辗转抄写、抄手的文字水平不高等原因,我们不能否认《石头记》诸抄本的脂批中存在较多的同音字、别字的事实,但此处这个“獄”字,却和李金波先生所举的“癞”、“断”等字在脂批中写为别字的情况存在性质的不同。如上所言,庚辰本第二十回脂批中的这个“獄”字,是抄写者先误写了一个“山”字,然后在“山”字的字形之上改写成“獄”字的。如果抄写者所依据的底本本来是一个“嶽”字,此处就应该在写出了“山”字之后就势下写一“獄”,从而顺理成章地组成一个“嶽”字。但事实是抄写者并没有这样来写,他是在先写下了“山”字之后,又在“山”字的原笔画上作了修改,从而改写成一个“獄”字的。抄写者把“山”字改写为“獄”字的事实已经说明,此处的文字,在庚辰本的底本上就是“獄”字而不会是“嶽”字。所以,“獄”字是“嶽”字误写的说法同样是不能成立的。
其三,“獄”字也不是“嶽”字的简写。简写或称俗写,是将某些汉字化繁为简的写法,自古即有之。《说文解字》释“嶽”字云:“从山,獄声。”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注曰:“今字作岳,古文之变。”这个由古文变化而来的“岳”字就是“嶽”字的简写。《汉语大字典》所列“嶽”字字形,计有《说文解字》、《白石神君碑》、《曹全碑》、《淮源庙碑》、《鲁峻碑》、《耿勋碑》,其中见于《说文解字》者一为本字字形,一为古文字形。其古文字形与见于《鲁峻碑》、《耿勋碑》的隶字字形皆为楷书“岳”字的前身,它们和后来出现的楷书“岳”字,皆为“嶽”字的简写、俗写。
“嶽”字除“岳”之外,是否还有别的简写或俗写存在?笔者翻检了秦公辑《碑别字新编》和刘复、李家瑞编《宋元以来俗字谱》,前者收辑历代碑帖、碑石别字(异体字、俗字)一万二千余个,收“嶽”字碑别字凡三个,并无“嶽”、“獄”二字通用之例在[10];后者收录宋代以来民间通俗刻本中的简写汉字六千余个,其中亦无“嶽”字俗写之例[11]。由二书所收的历代碑帖、碑石和宋元以来的俗字书证可知,“嶽”与“獄”二字在古代并不通用,也没有“嶽”字可以简写作“獄”字的碑石或书证存在。
梁归智先生说,“脂批多把‘嶽神庙’简写成‘獄神庙’”,“脂批多把‘嶽’简写作‘獄’”,“简写”之说是他以“獄”为“嶽”的一个关键理由。既然梁先生认定脂批中“獄神庙”之“獄”字皆为“嶽”字的简写,那么试问其证据何在?如果仅仅是一种并无史料依据的揣测,又如何能够以此立论,说“嶽”字是可以简写作“獄”字的?
实际上,庚辰本第二十回这条脂批中“獄”字系由先写的“山”字改写而成的事实,已经有力地否定了梁归智先生“脂批多把‘嶽’简写作‘獄’”的说法。在《石头记》现存的各种抄本中,存在“獄”、“嶽”之辨的脂批仅在庚辰本中存此一处,而在这惟一的一处中,“把‘嶽神庙’简写成‘獄神庙’”的事实也是不存在的。如上面所说,这段脂批的抄写者在写下“山”字之后又就势改写为“獄”字的事实,恰好说明了在庚辰本的抄写者看来,“獄”、“嶽”二字并不通用,不容混淆,所以才会有这样一个经过改写的“獄”字出现。
二、脂批“獄神庙”非指“天齐庙”辨
庚辰本第二十六回的眉批,明言“獄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这说明“獄神庙”的情节在后三十回佚稿中起码占有一回的篇幅。梁归智先生“颇疑”佚稿中的这座獄神庙“实为‘嶽神庙’,与‘监狱’无关”,他又“颇疑”这座獄神庙就是小说第八十回写到的“西城门外天齐庙”,这一回有关天齐庙的描写是为后来的“獄神庙”一回“预作伏笔”。通过这两个“颇疑”,梁先生认为“獄神庙”就是“嶽神庙”,而“嶽神庙又是东嶽庙的别称,东嶽庙又叫天齐庙”。这一观点在后来的红学研究中颇有影响,也颇须一辨。
退一步说,假设“獄神庙”真的是“嶽神庙”的简写,那么“嶽神庙”就成为东嶽庙、天齐庙的“别称”,“嶽神庙”和东嶽庙、天齐庙就可以划等号了吗?话并不能这样说。
笔者发现,史籍中“嶽(岳)神庙”的说法其实并不鲜见,但它们只是某种语境之中对五嶽诸神庙宇的称呼。如称西嶽华山神庙为“岳神庙”,见于《敦煌变文集》中的《叶净能诗》:
经数日,得至华州华阴悬[县]东五里已来。其年四月选,悉皆赴任。有常州无锡悬[县]令张令将妻及男女于华岳神前过。其张令将妻,酒脯駞马,奠祭岳神求福。适会此日岳神在庙中阙第三夫人,放到店中,夜至三更,使人娶之……净能遂取笔书一道黑符,吹向空中,化为着黑衣神人,疾速如云,即到岳神庙前。[12]
称南嶽衡山神庙为“岳神庙”,见于清褚人获《坚瓠秘集》卷二《衡州岳神》:
《大有奇书》:康熙甲寅,吴三桂叛于滇南,驻兵衡州。衡山有岳神庙,有小白龟,大仅如钱,多历年所。土人以为神之使也,敬而祀之,藏之帏中,籍以占卜。[13]
《叶净能诗》所说的“岳神”为西嶽华山神,文中“岳神庙”的所指自然只能是西嶽华山神庙;《衡州岳神》中的“岳神庙”,所指也只能是南嶽衡山神庙。“嶽(岳)神庙”一词指的是“嶽(岳)神”的庙宇,而中国先后有四嶽、五嶽之称,在缺少前提语境的场合,以“嶽神庙”一词指称某一嶽神的庙宇,所指并不明确,极易产生理解的歧义。也就是说,在说到四嶽或五嶽中的某一位“嶽(岳)神”的时候,才能在这样的语境之中语及该尊神的庙宇为“嶽(岳)神庙”。“嶽(岳)神庙”一词有其特定的所指,不能用于泛指的场合,所以它并不能成为东嶽庙、天齐庙的“别称”。“嶽(岳)神庙”和东嶽庙、天齐庙,显然并不是同一回事。
笔者在此讨论的“嶽(岳)神庙”一词的语境问题,同样可以反证脂批“獄神庙”不是“嶽神庙”的误认、误写或简写。因为“嶽神庙”并不能作为东嶽庙的别称使用,在一般语境中,人们只称呼东嶽大帝的庙宇为东嶽庙、天齐庙,或者约定俗成地称其为“东嶽庙”的简称“嶽庙”,脂砚斋、畸笏叟等人也不会不顾社会约定俗成的语言习惯,极其突兀地称东嶽庙为“嶽神庙”。
如梁归智先生所说,《石头记》第八十回写到了贾宝玉“出西城门外天齐庙来烧香还愿”的事。俞平伯先生认为这里虽说的是“出西城门”,其所指则是北京朝阳门外的天齐庙,而梁先生则“颇疑‘獄神庙’就是这座天齐庙”。笔者在此试问,对《红楼梦》一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曹雪芹,既然已经在八十回里按当时社会的习惯称呼称东嶽庙为“天齐庙”,他又焉能改变小说中已经出现的惯常称呼,在同一部小说之中把同一座庙宇改称为只能泛指五嶽诸神庙宇的“嶽神庙”?“獄神庙”就是“天齐庙”的揣测,既与《红楼梦》中已经出现的“天齐庙”的习惯称呼不合,也罔顾东嶽庙、天齐庙与嶽神庙并不等同的事实,只是一种强古人以从我的猜测。
笔者在上文中考察认为,“獄神庙”并不是“嶽神庙”的简写,明清时期亦无以“嶽神庙”代指“天齐庙”或“东嶽庙”的说法,“嶽神庙”并不等同于“天齐庙”或“东嶽庙”。因此,赵冈先生和梁归智先生,虽然一个“没有明说”,一个则云“脂批多把‘嶽神庙’简写成‘獄神庙’”,其实赵、梁二位都是依据没有证据的想象做了一个“獄神庙”→“嶽神庙”→“天齐庙”的错误的逻辑推导。事实已经说明,这样的推论是难以成立的,“嶽神庙”和《石头记》第八十回写到的“天齐庙”之间,是不能简单地划上一个等号的。
三、“獄神庙”与天齐庙里的“地狱七十二司”不能混为一谈
朱志远先生认为脂批“獄神庙”所指不是“嶽神庙”,但他以为梁归智等把“獄神庙”移到了监狱之外,“功绩自也不容抹杀”。他以清震钧《天咫偶闻》、王士禛《香祖笔记》中的两条记载为据,提出了獄神庙应建在公共场所的观点。其实,《天咫偶闻》和《香祖笔记》都没有明言獄神庙建于何地。说獄神庙建在公共场所缺乏文献依据,是一种并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假说。
朱志远先生还把獄神庙安排在了祭祀东嶽大帝的天齐庙之内。他说:
上述之天齐庙(指北京朝阳门外天齐庙——笔者按),据于敏中编撰的《日下旧闻》引《明英宗实录》云:“正统十二年八月,京师重建东嶽庙成”及刘侗《帝京景物略》云:“正统中,益拓其宇,两庑设地狱七十二司”,等等,正与《红楼梦》里“泥胎塑像,皆极其凶恶”相符,说明天齐庙内有供给獄神的庙宇,獄神庙是普通庙宇,地狱七十二司可为鉴证。[6]
其实,獄神庙里供奉的獄神,与天齐庙里“地狱七十二司”的冥神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二者决不能混为一谈。
天齐庙崇祀的是泰山神东嶽大帝,而这个东嶽大帝在中国造神史上经历了由“太山府君”(旧题曹丕所著《列异传》)→“天齐神君”(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696年)→“天齐王”(唐玄宗开元十三年,725年)→“东嶽天齐仁圣大帝”(宋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的一系列演变。“泰山治鬼”即由泰山神行使掌管冥府的职能,管理死人亡魂的观念,在佛教东渐的汉魏之际就已经出现[14]。东嶽泰山神本是山嶽之神,他何以会成为冥府的主宰?诸说各有不同。较为可信的是钱锺书先生在《管锥篇·史记会注考证·封禅书》条所作的解释:
《日知录》卷三〇、《陔馀丛考》卷三五、清俞樾《茶香室丛钞》卷一六考汉魏时泰山治鬼之说,已得涯略。吴锡麟《有正味斋骈体文》卷一五《游泰山记》全本《日知录》。经来白马,泰山更成地狱之别名,如吴支谦译《八吉祥神咒经》即云“泰山地狱饿鬼畜牲道”,隋费长房《历代三宝记》卷九所谓“泰山”为“梵言”而强以“泰方岱岳”译之者。然则泰山之行,非长生登仙,乃趋死路而入鬼耳。[15]
在东汉“经来白马”之后,由于梵文佛经中的“地狱”常常被中土的译经者译作“太山地狱”或径译“太山”,“太山”一词于是“成地狱之别名”。五嶽之一的泰山,在古籍中又作“大山”、“太山”,佛经译文中的“太山”与泰山同音同名,故也有将“地狱”直接译为“泰山”者。久而久之,佛经中出现的掌管死人魂魄的“太山王”、“太山府君”逐渐与泰山神融合为一。因为“社会需要有一个专门的冥府,把管理人鬼的冥事从天帝那里分离出来,而佛经中的‘太山’则提供了一个机会。在佛教僧侣开始宣讲‘地狱太山’的时候,民间的方士巫师们(这时还没有严格意义的道教)就利用了这一名词的含糊概念,把佛教的‘太山地狱’转化为中国的冥府。”[14]
泰山治鬼说还明确了其治鬼的具体处所,那便是位于泰山之阳的蒿里山。蒿里山本名“高里山”,其地在今泰安火车站附近,现已并入泰安市区。清顾炎武《山东考古录·辨蒿里山》云:
泰安州西南二里。俗名蒿里山者,高里之山之讹也……自晋陆机《泰山吟》始以梁父、蒿里并列,而后之言鬼者因之,遂令古昔帝王降禅之壤,一变而为阎王鬼伯之祠矣。[16]
蒿里山原建有森罗殿,其廊列地狱七十五司。清人金棨所撰《泰山志》,曾录元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蒿里七十五司碑》、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蒿里七十五司神房》残碑碑文。唐宋以降,泰山神在五嶽神中倍受尊崇,明清时又被纳入官方祠祀,因而形成了“东嶽之庙,遍于天下”的格局[17]。由于“泰山治鬼”说为社会接受已久,许多地方的东嶽庙里都有东嶽大帝管辖之下的十殿阎罗、地狱和处理冥府事务的七十五司(或作七十司、七十二司、七十四司、七十六司)等职司形象的塑像或壁画。如山西蒲县东嶽庙中,有地狱、十殿阎罗和七十二司塑像,北京朝阳门外的东嶽庙,冥府司署原有七十二司塑像,后来则增至七十六司。
须要辨析的是,出现在东嶽庙里的七十二司也好,七十六司也罢,它们都是东嶽大帝治下的冥府职司,与人间庙宇獄神庙里的獄神承担的职责并不相同。由于研究者对脂批“獄神庙”问题的关注,关于獄神、獄神庙的研究已经有了较大进展。如有研究者指出,中国古代的獄神,既有上古的皋陶,汉代的萧何,也有明代后期的亚孻、杨继盛、王世贞、史朝宾、刘时守;獄神庙遍布于从中央的刑部到地方大大小小的监狱,也见于有关的官署,如主管一省司法刑狱的河南按察使司内即有獄神庙[18]。獄神信仰既是古代狱吏的行业神崇拜现象,也是古代监狱中的精神信仰,还是当时司法公正的一种神圣象征[19]。由相关的研究可知,獄神主要是中国古代各级各类监狱中供奉的神灵,它既不能建在公共场所供监狱之外的平民百姓焚香礼拜,也不能与东嶽庙里管理冥府职事的“地狱七十二司”混为一谈。人们观念形态中的冥府地狱与人间的监狱,虽然组词用的是同一个“狱”字,但性质却是截然不同的。
由于庚辰本第二十回朱笔眉批“獄神庙”的“獄”字存在一字之改的版本现象,对这一现象的关注引发了一场长达数十年的“獄神庙”还是“嶽神庙”的持久讨论。有的研究者走得更远一些,甚至把“嶽神”引申成了“山神”[20]。随着相关事实的澄清和明了,应该是到了回归“獄神庙”一词正解的时候了。
[1]赵冈,陈钟毅.红楼梦新探[M].香港:文艺书屋,1970:257.
[2]梁归智.贾元春之死和贾府事败[M]∥ 梁归智.红楼疑案:红楼梦探佚琐话.北京:中华书局,2008:142-166.
[3]梁归智.贾芸和小红[M]∥梁归智.石头记探佚:红楼梦探佚学初阶.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5:39-46.
[4]梁归智.石头记探佚.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3:197-213.
[5]李金波.“狱神庙”辨:兼向吴世昌、孙逊同志请教[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2):148.
[6]朱志远.论脂评之“狱神庙”是平凡庙宇: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狱神庙”研究回顾及质疑[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3):329-333.
[7]脂砚斋等.靖应鵾藏抄本《红楼梦》批语[M]∥毛国瑶.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红楼梦研究集刊编委会.红楼梦研究集刊:第十二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287.
[8]曹雪芹.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0:439-440.
[9]曹雪芹.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己卯本[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0:425-426.
[10]秦公.碑别字新编[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379.
[11]刘复,李家瑞.宋元以来俗字谱[M].北京:文字改革出版社,1957.
[12]王重民.敦煌变文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217.
[13]褚人获.坚瓠秘集卷2[M]∥笔记小说大观:第15册,杨川.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4:499-500.
[14]栾保群.“泰山治鬼”说的起源与中国冥府的形成[J].河北学刊,2005(3):27-33.
[15]钱锺书.管锥篇:第1 册[M].北京:中华书局,1979:289.
[16]顾炎武.山东考古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5:4 -5.
[17]周郢.东岳庙在全国的传播与分布[J].泰山学院学报,2008(2):17-29.
[18]李乔.中国行业神崇拜[M].北京:中国华侨出版公司,1990:358-363.
[19]贡振羽.狱神信仰初探[J].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22-26.
[20]张硕人.错把山神当獄神[N].中原日报,1981 -06-08(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