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文学的真实性

2013-04-07

关键词:真实性文学作品主观

李 杰

(西华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四川南充 637009)

文学的真实性,是文学理论的重要问题,它对于读者的接受、文学作品的可信度及其效果都有着直接的影响。但是真实性不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问题,其复杂性不亚于文学理论的其他诸多问题。在美学和文学理论史上,对文学真实性的解释也是在不断的修正与反拨的过程中发展的,我们认为这些解释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模式。

1.客观论模式。

与“诗言志”之说之于中国古代文学观念一样,“摹仿说”可以说是西方文学观念的“开山的纲领”。①在古希腊,从赫拉克利特到德谟克利特,从苏格拉底到亚里斯多德几乎所有涉及文学问题的人都认为文学是对于某种外在东西的摹仿。他们的区别仅在于对所摹仿之物的理解不同。赫拉克利特认为艺术是对自然的摹仿,德谟克利特认为人模仿禽兽而创造了艺术,柏拉图认为艺术最终是对理念世界的摹仿,亚里斯多德则坚持悲剧是对某种“行动”的模仿。

建立在这种“文学是对对象世界的摹仿”的文学本质观基础之上,他们认为,文学的真实性就是文学的叙事与现实生活契合和相似的程度。不过,对现实生活的理解却构成了两种不同的理论。一种理论认为,现实事物就是凭借人的感官直接可以把握的事物和现象,文学的真实性就是文学忠实地被动地抄录这些事物和现象,以它们的结构或比例为依据。这是赫拉克利特、德谟克利特等人的看法。另一种理论则认为,现实事物不仅包括客观的自然物,而且包括人的作品如建筑、人的服饰等。亚里士多德在《伦理学》中认为,首先,“自然这个表述既涉及自然过程,也涉及这一过程的产物”,另一方面,自然又涉及“形式”即涉及到事物的本质,涉及到自然的支配力量。所以,中世纪以后,“现实”这个表述就不仅是只包括一切可见事物之总和的“自然物”,还包括使自然成其为自然的那种“力量”,包括“构成自然所根据的原则”。所以,文学真实就不仅指忠实地抄袭现实的可见之物,还指隐喻或象征出自然的“本性”。按照今天的理解,就是文学必须反映出自然(包括人造的自然——社会)的必然的发展规律和趋势来。

在这里,对文学真实性的认识建立在一种预设的理论观念基础之上:即人与外在世界构成一种主客体二元对立的模式,而人作为主体是能够把握和认识作为客体的外在世界的。①作为客体的世界有真实与虚假(表面与内在)之分,作为主体的人有透过表面的虚假而把握内在的真实的能力。人的知识行为就是由虚假世界向真实世界越升的过程,而在这个越升的过程中文学也是途径之一,所以文学的真实性也就是向“内在的真实”的不断逼近。

中国古代文论对文学真实的表述是“合情合理”。尽管对这“情”和“理”有不同的解释,强调的都是文学表现客观必然的自然规律或者社会发展规律的“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或者,文学表现的事理与伦理纲常相符;或者与法律政治制度相符;或者,文学所表现的事物与事物内在的生气、精神相符;是以文学真实的最高境界便是“神似”。所谓“逼真”“肖物”“传神”“情真”“事信”都是“神似”的不同表达。叶昼、金圣叹、张竹坡、脂砚斋等人标举“其妙处都在人情物理之上”,刘昼提出“情实理真”的主张,王充直接提出的“真美”的要求,都是要文学一方面符合客观事物的自然形态,换言之即符合“生活的真实”;另一方面又要反映出客观事物的内在的、必然的发展规律。

这种客观模式的对文学真实性的解释,有其辩证的、唯物主义的合理成分。他们首先把客观“生活”作为文学的源泉和表现对象,认识到了文学与现实生活之间必然的联系。更重要的是,他们认识到了文学的干预生活、反映生活、能动改造生活的功能。但是,对文学现实功利目的的强调和突出,就可能扩大或者更改文学的功能;文学成为人们认识掌握客观现实的工具,文学的审美功能相应地也被缩小,文学真实与科学真实之间的界限也变得模糊。

一方面,文学并不只是生活事实的真实记录,否则,生活本身不是比文学更形象、更生动吗?文学还有存在的理由吗?难道作为能动主体的人——作家在文学活动中的作用就为零吗?如果说文学对现实有某种联系,那也只是对现实生活表现形态的一种形象的摹写而不是生活本身。作家对这种联系的揭示也不总是客观的,有着他们自己独特的思考,带着他们强烈的主观色彩:个性、气质、性格、需要、爱好的不同决定着文学的不同。

同样,文学的真实也不如有的论者所言是对生活(包括自然性质的生活和人类的社会生活)本质的必然的内在的规律的反映。强调只有必然的本质的才真实,而现象及偶然性甚至假象就是不真实的,这也不具备特别的正确性。这是一种“把自在之物同现象割裂开来”,“把生活本质同生活现象割裂开来”的主观主义臆想,也是简单化的“本质论”的一种反映。②对现象作本质和非本质的区分,在哲学上不仅难以立足,在艺术上也与创作实际不符。因为现象和本质、个别与一般在生活本身就是一个“自发的整体”,而在真正优秀的作品中,同样亦是如此。这种所谓“本质规律”的真实,不仅把艺术上的真实与哲学上的“真实”的概念混为一谈,也把艺术的真实性抽象成了客观真理性。至于“偶然性”,实际生活中并非只有“某些具体事实”才可能有很大的偶然性,而是一切事实都带有偶然性。任何事物都带有本质和现象,偶然和必然。同样在对揭示生活真理的问题上,科学的真实与文学的真实也是断然有别的,这早已为前人所证明。③因此,我们认为这种客观模式不具备普遍的真理性。

2.主观论模式。

持这种模式的人,认识到文学在“摹仿”或“表现”客观现实时创作主体的能动加工、改造、创造的作用,认为文学作品并不是对象世界的复制品(否则便是多余的毫无意义的),而是创作主体的主观的产物,受创作者的观念、理想、性格、气质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从而文学真实便是文学与作家主观的符合和一致。丹里斯曾以为文学真实是结果与方法的一致,而另一些人则认为是“忠实”,亦即当文学作品表现了作家的实际所感所想时,它便是真实的。

这种模式的突出表现便是西方19世纪兴起的“浪漫主义”和“现代主义”文学思潮。在给福楼拜的信中,乔治·桑认为福楼拜是按照世界实际有的样子进行描写,而她则按照世界应该有的样子进行描写。这指出强调客观的现实主义与强调主观的浪漫主义在文学真实性追求上的区别。现实主义认为文学作品应该按照生活的本来面貌进行描写,它所表现出来的生活应该取现实生活的原生形态;而浪漫主义则不要求文学表现出生活的本来面貌,作家可以描写自己想象的世界,表达主观的真实。

不过,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虽然在是否描写生活的原生态上意见不一,却一致认为世界是理性的、合乎逻辑的,文学作品应该反映这种理性与逻辑性,否则便不真实。而现代主义却否定世界的这种理性与逻辑性,尤奈斯库断言:“我们的真实是在我们的梦幻里,在想象中”。加缪认为:“人可以不必借助永恒或理性主义的思维便能独自创造出他自己的价值”。④因此现代主义文学热衷于描写非理性的、混乱、荒诞的世界,描写人的本能与潜意识,认为这才是真正的真实。克罗奇宣称的“艺术即直觉即表现。”代表了主观模式的文学真实观。印象主义者的绘画所表现的是转瞬即逝的主观现实,亦即观察者所看到的现实。罗丹认为“雕塑家的心中有着一个整体”,“我注重于完美地表现我认为是精神状态的那些线条”。⑤立体主义者力图创造出对象多方面的综合,而要在一个画面将对象的各个方面及性质结合成一个整体,他们采用了那种由多种要素构成的结构来代替对象的外观。他们强调的都是作为主观的文学真实,文学真实便是文学世界对创作者和欣赏者主观世界的契合。

在中国,没有纯粹主观模式的文学真实观。论者大都既强调作为主观形态的情意的客观性,又重视文学对真情实意的抒写。庄子曾说:“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渔父》)又说:“真者,所以受于天地,自然不可易也。”(《渔父》)强调的真即自然无为的真情感。王国维也说:“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也都是对主观真实的强调。由于持主观模式的人片面夸大了文学活动中的主体因素,已至于文论过于玄奥,又失于感性,不可把握,最终只会导致不可知论,因此也是有局限的。

3.主客观统一论模式。

关注到文学与客观现实即生活的真实的联系与区别,同时也注意到文学与文学主体即主观的真实的联系与区别,人们便试图调和二者,使二者形成一个统一的有机体,这种努力便形成了主客观统一的认知模式。照他们看来,文学真实是表现于一定文学形式中的思想、情感、愿望、理想等全部丰富复杂的人的内在的本质的真实,这种真实来源于人对客观世界“人化”——实践的存在。文学是作家主观的产物,作家主观又是在对客观世界进行实践把握中实现的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作家把自己或别人在社会实践中凝聚的本质力量敏感地挖掘出来,加以普泛化和一般化,从而把握人的社会实践的必然发展趋势,借助文学的形式表现出来。只有这样,文学才是真实的。文学上的主客观两对立面便借助实践这个桥梁统一起来了。

这种模式看起来似乎无懈可击,因为这个统一标准既含有客观真实存在的标准,又含有主观真实存在的标准,并在二者之间找到了沟通和联系的桥梁。但是,如果我们沿着这种思路再推导下去,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文学只有表现了实践才是真实的。这里有一个问题:什么是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么,文学与实践的相契合也会导致文学真实与哲学真理含义的混淆。就文学实践来看,古代神话、《西游记》《变形记》《百年孤独》之类的非现实、超现实的文学作品,又都是人们实践的结果吗?回忆一下柏拉图关于文学本质的概念,就会发现:用这种统一模式去解释文学的真实性似乎也有那么一点儿“隔”的感觉,似乎越说越糊涂了。

基于这样的认识,有些当代作家,特别是一些受语言论影响较深的西方当代作家,认为作品是语言的建构,否定文学的真实性品格,认为文学作品无真实可言。创作中,故意把某些荒诞不经的内容放在作品之中,或者暴露出虚构的过程,以突出作品的虚假,企图回避文学的真实性问题。但是,不管作者创作时怎样努力,仍无法阻止读者对作品的真实性作出评价,仍然存在着文学的真实性问题。

但是,文学的真实性究竟是什么呢?

赵炎秋在《论文学作品的真实性品格及其主观规定性》⑥一文中指出:文学的真实性“并不是一种客观的规定性,……而是一种主观的规定性,因时因地因人而变化着的”,决定这种主观规定性的内在机制是由“现实因素”“意识形态因素”“文化因素”组成的。这种探索指出了文学真实性的主观和客观即“作者”和“世界”的两个因素,是有积极意义的。

杨晓新在《文学的真实性推阐》⑦一文中,以“狼来了”的寓言故事推阐出“这里判断真假的并非事实本身,也不是什么既成事物的本质,而是一种普遍可能性”;真实与否,“不是来自实际的验证(如科学实验),而是一种基于经验(对人与社会的理解)的感觉。”“文学正是利用人和人的生活的无限可能性所提供的自由空间,通过选择、强调某种可能性,借以表现主体的某种思想感情。”指出“文学真实是一种包含了三层意指的结构或系统:作品所揭示的生活的某种可能性,由此表达的情感的真诚性以及艺术表现的恰切性。”显然,这里所谈的“文学的真实性”还忽略了一个因素:即艾布拉姆斯在《镜与灯》中所说的“读者”。“作品所揭示的生活的某种可能性”是从“世界”的角度来说的;“表达的情感的真诚性”是从“作者”的角度来说的;“艺术表现的恰切性”是从“作品”的角度来说的。

我们认为,文学的真实性应该是一个包括文学四大因素在内的循环大系统。除以上因素之外,还包括来自读者的。从世界的测度来说,文学真实性的判断标准来自于文学表达与生活的某种可能性相契合的程度。也就是说,文学在多大程度上表达了生活的必然性和偶然性。从作者的测度来说,“生活的某种可能性”与创作主体真切的人生体验和审美经验的相互契合和一致便构成文学的真实性。不管是客观的真实存在,是构成自然所根据的原则,还是人在社会实践中凝聚的本质力量,抑或是诸因素的统一,在文学活动中都要凝结在创作者的主观世界中,以观念、体验、情绪、感悟等形式储存下来,借助一定的因由(灵感、文学才华、技巧等),才能呈现于文学作品之中。体验、审美取向、情感等不仅制约着作家的想象、虚构、夸张、变形等与形象的孕育和创造密切相关的因素,而且也制约着作家“表达的情感的真诚性”。因此,从作品的测度来说,文学的真实性又是艺术表达与作者“表达的情感”、人生体验和审美体验的相互契合。从读者的测度来说,判断文学的真假,标准既不是“作品所揭示的生活的某种可能性”,也不是“表达的情感的真诚性”,也不是“艺术表现的恰切性”,而是所有这一切在读者心灵中所形成的影响在多大程度上与读者的经验世界构成相符或相似。高相似的,便是真实的;低相似的,便似乎是真实的;不相似的,便是不真实的。而读者的经验世界,又来自于自己对“生活的某种可能性”的理解和认同。

这样,判断文学的真实性的标准,就形成一个动态的循环的系统。各个测度相互牵扯、相互制约、彼此渗透并最终达到动态的协调,在这个系统中,最关键、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是“生活的某种可能性”。作者不能随心所欲地“造假”文学真实,读者也不能脱离来自现实生活的经验,作品必然联系着生活的可能性,世界又由各种可能性构成。各因素的一切活动都要受到一定的社会历史语境所制约。在秀骨清相、婉雅俊逸成为审美语境的时候,那些狰狞可怖、古拙粗糙的文学作品便不是真实的。

如此,我们便可以对文学的真实性作出这样的表述:文学的真实性是生活的某种可能性与作家的生命审美体验相切合,作家把自己的情感恰切地表达在文学作品中,读者根据自己的经验世界达成的对生活可能性理解的准确性与有效性。

注释

①李春青.拷问“真实性”——文学理论的学科反思之一[J].广东社会科学,2001(4):79-83.

②张成武.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之我见[J].西安教育学院学报,1996(3):31-34.

③杨晓新.文学的真实性推阐[J].当代文坛,1997(2):12-15.

④赵炎秋.论文学作品的真实性品格及其主观规定性[J].人文杂志,1997(1):103-108.

⑤耿庸.新编美学百科词典[K].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12).

⑥人文杂志[J].1997(1):103-108.

⑦当代文坛[J].1997(2):12-15.

[1]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

[2]叶朗.中国小说美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

[3]李泽厚.美的历程[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1.

[4]朱光潜.西方美学史[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

[5]刘安海,孙文宪.文学理论[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6]耿庸.新编美学百科词典[K].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

[7][波]符·塔达基维奇.西方美学概念史[M].褚朔维,译.北京:学苑出版社,1991.

[8]张成武.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之我见[J].西安教育学院学报,1996(3).

[9]李春青.拷问"真实性——文学理论的学科反思之一[J].广东社会科学,2001(4).

[10]张宏梁.文学作品的真实性与科学性[J].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

[11]蒋芝芸.文学真实小议[J].湛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9).

[12]赵炎秋.论文学作品的真实性品格及其主观规定性[J].人文杂志,1997(1).

[13]袁昌文.关于作品的真实性问题[J].贵州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4).

[14]杨晓新.文学的真实性推阐[J].当代文坛,1997(2).

[15]苏育杉.文学的真实性[J].语文学刊,1995(2).

[16]周志宏,周德芳.真实性:一个独立的文艺批评标准[J].开封大学学报,1995(3).

猜你喜欢

真实性文学作品主观
当文学作品扎堆影视化
“美好生活”从主观愿望到执政理念的历史性提升
为什么文学作品里总会出现“雨”
加一点儿主观感受的调料
刑法主观解释论的提倡
广告的真实性
从悬疑报道谈新闻的真实性
坚持新闻的真实性
文学作品中不可忽略的“围观者”
台湾文学作品中的第一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