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视阈下情绪生成机制的探讨
2013-04-06王姝彦
白 洁,王姝彦
(1.山西大学 哲学社会学学院,山西太原030006;2.太原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山西 太原030024;3.山西大学 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山西太原030006)
情绪是一种心理状态,以感受、认知、行动、表达、生理等5种成分的协调变化为特征,表现为愤怒、快乐、恐惧、惊奇、厌恶、悲伤等6种基本情绪(尽管在各种文化背景下的表达不同,但是从识别角度讲,这种划分具有跨文化的普遍性[1])。迄今为止,情绪对于决策制定、评价判断、社会行为和行动激励的作用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不过,虽然情绪所具有的影响力已达成上述共识,但是情绪的产生、情绪与生理结构的关系以及情绪与环境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等,在学界都备受关注且争论不休。
我们经常将情感(feeling)和情绪(emotion)混用,但实际上,“情感”是“由感而情”,“情绪”则是“由绪而情”。因此,不能简单地用“感受性”来代替“评价”,即不能用简单的生理反馈来代替情绪效价。从情绪的意识性角度出发,这是一种无意识情绪和有意识情绪的区别;从认知角度看,这是一种认知的加工过程与非认知过程的区别;从感受性来讲,这是一种还原论与非还原论的区别。所以,在情绪生成机制这一对情绪最基本的认识上存在着众多争论,引发了认知哲学对情绪的思考,进而产生了许多截然相反的观点,表现较为突出的是认知理论与非认知理论的争论[2]。基于这种分歧,通过对于多种认知成分对情绪作用的分析,我们更倾向于认知理论的观点,但是也并不完全否认非认知理论的合理之处。以下,将对这两种观点进行分析和讨论,以期能够探究情绪生成的机制。
一 情绪的非认知理论——情绪是由生理刺激引起的“应激”反应
情绪是一个复杂的现象,人们很早的时候就能够从“愤怒”、“悲伤”等基本情绪当中感受到情绪和生理、心理的复杂关系。具体讲,就是生理上的适宜或不适宜、满足或不满足会通过生理的刺激而引发情绪的反应,形成了我们对情绪和相关感官特征的意识,这种情绪反应的形式表现为情绪是由刺激物的直接刺激源引起的生理反应所致,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情绪的发生是一个生理反应的过程。有许多理论对此进行了论证。
(一)情绪的外周理论
美国心理学家詹姆斯和丹麦生理学家兰格都认为情绪的产生是植物性神经活动的产物,是情绪刺激引起了身体的生理反应,而生理反应进一步导致情绪体验的产生。在詹姆斯看来,生理唤醒和行为表达的反馈引发了情绪反应,即情绪是对内脏、肌肉和其他身体系统的模式化、工具性变化的知觉,尤其是每一种基本情绪可能都对应着身体自动反应的模式。这一主要观点充分表明了生理基础是情绪产生的必要条件。简单讲,我们并不是因为悲伤才引起了哭泣、不是因生气而发怒、因恐惧而发抖,恰恰相反,当我们遇到危险,是我们的心跳加速、血管收缩、肌肉紧张、呼吸加深、眼睛瞪大等身体反应导致了“恐惧”的情绪。诱因引起了身体的变化,身体的变化才导致情绪的产生。
(二)面部反馈说
达马西奥等的“面部反馈假设”认为面部表情不仅能够反映我们内在的情绪体验,而且也能影响我们内在的情绪体验,面部肌肉的收缩、张弛向大脑传递了特殊的信息,这些信息帮助我们识别了基本情绪。Strack等人(1988)让一些被试填写一份问卷,不能用手,而是用含在他们嘴里的一支笔来写。其中一些被试被要求撅起嘴唇夹住笔来填写,无意中形成一个鬼脸;而另外一些被试被要求用牙齿夹住笔来填写,无意中形成一个笑脸。除了其他事情以外,他们还被要求对问卷中漫画的幽默程度给出评价,结果,在微笑情形下的被试给出了较高评价[3]。他们发现,面部表情能够对全身产生影响,不同的情绪表情可以引起自主神经系统不同模式的变化。面部表情显然可以引起更多的全身变化,而这些又进一步影响了一个人的情绪状态。同样,用微弱的声音谈论悲伤的事件,会感到更悲伤。因而,躯体的姿势、活动以及说话的语调也能提供感觉反馈,从而影响个体的情绪体验。
(三)具身认知说
具身认知强调的也是身体成分对情绪加工的重要性。Barsalou和Neiedenthal等人认为,身体的外周变化和中枢变化都会影响个体的情绪加工;而身体经验的情态的、类似真实情境和类知觉的表征既可以由外周系统产生,也可以完全由大脑的模式特异性系统产生[4]。此外,具身观还认为,我们如何加工情绪是由包括大脑在内的、身体的解剖学结构、身体的活动方式、身体的感觉和运动经验等决定的[5]。这也验证了梅洛庞蒂的思想:身体与环境是同一体,身体与环境的交互作用是不需要大脑作为中介的,即情绪是对环境无中介的直接知觉[6]。
情绪的非认知理论一方面受到科学主义的影响,其前提是实证主义,关注点在于情绪产生的自然和物理属性;另一方面,后续的研究者也不完全排斥人文主义的思想,比如达马西奥等人对面孔失认症的研究,其前提基础是存在主义。所以后续者的研究已并非纯粹的“非认知”,而成为“非认知——认知情绪”研究的过渡,这是一种对詹姆斯—兰格理论的挑战。
二 情绪的认知理论——情绪是一个认知加工过程
从前述观点来看,主观经验是情绪的重要成分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现代情绪认知心理学家一般都把有意识经验作为情绪的重要特征,尤其是持认知评价观点的研究者认为,情绪有时候可能是无意识的,但是由这些认知评价所导致的情绪一般都认为是有意识的。因而,情绪的产生由主观经验的有意识作用、情境的刺激、生理的唤醒等共同作用的观点也为许多研究者所认同。
(一)两因素说
美国心理学家沙克特和辛格认为情绪的产生有两个不可或缺的因素:一个是个体必须体验到高度的生理唤醒;另一个是个体必须对生理状态的变化进行认知性的唤醒。整个情绪状态是由认知过程的生理状态、环境因素在大脑皮层整合的结果。他们用实验的方法证明了自己的观点:他们给被试注射了肾上腺素,并告知这是一种能提高视力的药物。其中一些被试被告知注射可以引起唤醒状态,而另一些被试则未被告知。然后,所有被试都需在一个房间里等一会儿,好让药物吸收一下。实验者在这个房间里安排了两个演员,假装成这个研究的被试。其中一些被试被安排与一个正在做无聊滑稽动作(比如:扔纸飞机、转呼啦圈等)的演员在一起,而另一些被试则与一个不高兴的演员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被试需回答一份侮辱性问卷,与他们在一起的演员开始抱怨问卷中的问题,最后撕毁了问卷,冲出了房间。那些已经被告知注射剂有哪些影响的被试没有表现出强烈的情绪反应;和不高兴演员在一起的被试表现得似乎很生气;和滑稽演员在一起的被试则表现得好像挺愉快[7]。实验者由此推断,不同的情绪有一个共同的基本的生理唤醒,对不同的情绪以及情绪与唤醒的非情绪状态做出区分是一个伴随认知归因的过程。在侮辱的情况下我们把唤醒称为愤怒,在有可笑的事情发生时则把唤醒称为愉悦。
(二)认知评价说
以Lazarus为代表的现代情绪心理学认为情绪是人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情绪的产生是由环境事件、生理状态、认知过程三个条件所制约的,其中认知过程是决定情绪性质的关键因素。Arnold认为,同一刺激情境,由于对它的评估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情绪反应。情绪的产生是大脑皮层和皮下组织协同活动的结果,其中包括机体内部器官和骨骼肌的变化,对外周变化的反馈是情绪意识基础[8]。Lazarus进一步把Arnold的评价扩展为初评价(确认刺激事件与自己是否有利害关系,以及关系的程度)、次评价(对自己反应行为的调节控制,包括是否控制以及控制的程度)和再评价(一种反馈行为,对自己情绪和行为反应的有效性和适宜性的评价)三个过程。整个过程包括筛选信息、评价、应付冲动、交替活动,及对身体反应的反馈、对活动后果的知觉等成分。他还强调,个人所持有的先前观点、经验是影响情绪体验的主要因素,由于社会文化背景的不同,个人的情绪感受和反应有所不同。
(三)核心情绪说
哲学家罗素首次提出了“核心情绪”的概念,即特定情绪产生的状态,是意识体验的核心,可以用效价和激活两个维度来描述[9]。继而神经生物学家邓肯和巴雷特重新审视了情绪与认知的关系——核心情绪是神经生理活动的一种状态,是指有机体神经生理状态和躯体内脏状态组成的连续不断的流,这些状态是瞬息万变的,是能够意识到的最基础情感体验[9]。
核心情绪与认知的关系体现在:(1)核心情绪是个体对当前状态的连续评价,从而影响它的心理过程,并依据心境一致性原则引导着认知加工。(2)从核心情绪的两个维度(效价和激活)来看,一方面,生理激活进入神经生理系统,产生核心情绪,形成对事物的第一反应,这一感知过程是不经过认知加工的;另一方面,生理激活又作用于外在感知(感触),这一过程是价值判断的过程。
情绪认知理论支持者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在于,他们并不否认情绪与身体反应有密切关系的说法。他们认为这些反应与评价判断相对应。一种情绪被认为是一种混合状态或者说是包含判断和身体反应的一小段体验。当然,也有些人提出,我们可以在没有任何身体干扰的情况下产生一种情绪,尤指长期的情绪——爱,我们可以爱很长时间,但是身体状况却一直保持着一种状态,并未发生改变。这个例子可以很有力地反驳非认知理论。
三 认知对情绪的作用
情绪的非认知理论表明了情绪的无意识性,无意识状态发挥着情绪特征的功能作用。无意识状态可以表征有机体与环境之间关系的变化,也表征着身体的变化。情绪体验、情绪加工以及身体活动及其反应在情绪形成和信息加工中的作用均离不开躯体感觉资源,这种资源可以是直接来自身体外周的感觉反馈,也可以是身体在大脑模式特意系统的类知觉表征。依此看来,非认知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有其合理性。只不过,非认知理论坚持的身体反应决定情绪的生成有机械决定论的倾向。这一理论否定了认知对情绪的重要作用,也即情绪的意识性在情绪生成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被忽略掉了,这一点是非认知理论的致命伤。
情绪的认知理论注意到了情绪作为“一种状态”的存在,这就说明主观经验是“状态”存在的重要成分,主观经验的变化来自于感受、认知、行为及其表征和生理的变化,因而,认知与情绪是有着密切联系的。情绪的激活与唤醒需要记忆的参与、情绪的评价附着意向的因素、情绪产生的身体反应强度又蕴含着对事件的评价水平,所以,情绪的认知理论认为情绪是认知的一部分,认知对情绪的生成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二者是相互作用、彼此相依的——情绪携带着信息,认知调控着信息,二者共同作用指导着我们的行为。这是情绪生成机制讨论的一个较为整合的新趋向,其合理因素显而易见。
由此,可以了解到:情绪是一个复杂的统一体,情绪与认知的关系经历了隶属、分离、整合到互依的漫长过程,无论在功能水平还是在神经水平上,情绪与认知之间都存在着交互作用。因而,我们更倾向于情绪的认知理论,即情绪是一种认知加工的过程,理由如下所述。
(一)记忆对情绪的影响
詹姆斯的情绪理论过分强调了植物神经系统的作用,忽视了中枢神经系统的调节、控制作用。事实上,当我们遇到“熊”这个庞然大物的时候,随着对有关“熊”的记忆的搜索,我们知道这是个威胁到我们安全的物体——这是一种认知经验,所以才会有恐惧的情绪体验。这种恐惧的重新出现,是“类化”和“辨别”等意识在情绪中有所对照的结果。尤其在人的较为复杂的社会性情绪和情感中更是如此。人的更高级情感不是无源之水,它们都是由情绪的制约刺激物所引发的以原初的生理性情绪为基础的制约情绪,只是这里的“联想”大多数情况下不是随意联想,而是在潜思维活动下进行的潜联想或者说是长时记忆的无意识提取,因而表现出这些情绪产生的直接性和原因的曲折性。但个体总是倾向于回忆与当前情绪具有一致性的信息。
又如画饼充饥、望梅止渴等,我们的脑中已产生了愉悦性质的生理性情绪反应,这是我们以往的因生理适宜而在脑中产生的愉悦性质的情绪状态的重现,也就是对以往相关情绪的记忆。所以,尽管在神经生理学上确实存在特定的情绪对应着相应的躯体反应,诸如血流加快、肌肉收缩等,可是这种躯体的变化我们却感受不到。这些变化多数是因为遇到了一种不确定的情形,我们对于陌生状况的出现会不由自主地不安——这是记忆中不曾出现的状况,我们必须当下做出判断,判断之前的信息加工的过程会“慌不择路”,导致情绪反应。当然,一旦不确定情形变为习惯化情境,之前强烈的、紧张的情绪反应就会变得平静和镇定。
(二)意志对情绪的作用
意志对情绪的作用可以从古希腊哲学思想——禁欲主义和享乐主义中略见一斑。对于禁欲主义而言,情绪是由认知导致的一种试图行动或者安排的冲动。当我们遇到危险状况的时候,我们会不停地自言自语:“平静下来,冷静,冷静!”;当我们悲伤的时候,会出现暂时的“失忆”;当我们高兴的时候,我们会抑制不住地兴奋。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情绪有时会受到“抑制”。对于紧急反应而言,是通过一种认知过程做出决定后形成对当前状况和一个人应该对它采取什么行动的一种观念。[10]所以,有时情绪被认为是自我引发的,通常反映了一个人的当下处境。此外,在享乐主义者那里,由于受到某种刺激,我们惊吓或害怕,恼火或悲伤,这可能是不由自主的反应或自然反应。只要我们将它们置于控制之下,则不会沉迷于此,因而也不会给我们造成伤害。
又如从“情绪管理”解释意志对情绪的作用则更具有实践意义。亚里士多德认为,我们每个人都会生气,但要能适时适所、以适当方式对适当的对象恰如其分地生气,却难上加难。据此,情绪管理指的是要适时适所,对适当对象恰如其分地表达情绪。情绪的管理能力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情绪的自我觉察能力、情绪的自我调控能力、情绪的自我激励能力、对他人情绪的识别能力和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这种管理能力恰恰是认知所赋予的,体现的是一种对未来情绪发展状况的预期与推断,从而抑制原本可能会爆发的情绪,表现出与情绪对象相适应的“理性”情绪。
(三)知觉对情绪的作用——来自知觉符号理论的解释
该理论认为认知在本质上是知觉性的,对外界刺激(包括知觉的、运动的和情感的)的表征和加工与知觉过程、运动过程、情感过程本身在认知和神经水平上享有共同的系统。知觉符号储存在大脑的长时记忆中,通过汇合区或大脑的联合区域整合在一起,使相关的符号组成一个多模式的仿真器,从而使认知系统在客体或事件不在当前出现时仍能建构出对它们的具体的仿真。[5]这就很容易解释我们为什么会产生个体间的情绪“共鸣”。我们通过了解他人的情绪刺激、事件或行为的情绪反应,或者是倾听其言语的叙述,就会产生类似的亲历的情绪,比方说看电视画面上出现了蛇,我们会惊惧;看到别人悲伤,我们也会不由自主地流泪等。正是因为这种“共情”现象的出现,才会使我们并非事事亲历,但却能有效地规避危险或伤害,这是一种习得性经验,对人类的生存是非常有益的。
从生理学角度讲,思考必然会引起身体的变化,就像我们有时想到危险,身体会打战,但是同样的想法未必会引起同样的情绪,“危险”的想法对于打战来讲并不是至关重要的。就如我们闻到腐臭的东西就会皱起鼻子,但是“臭”的想法对我们皱起鼻子是非常必要的吗?显然不是。认知也许是情绪产生的根本原因,而皱起鼻子可能是很多方面引起的,闻到腐臭的东西只是其中一个诱因而已。情绪知觉不是苍白、平淡的纯粹理智性认知,感知者透过亲身与即刻的体验,与各种实际存在的事物直接接触,继而在概念性的推衍与论证之下,进一步阐明情绪知觉。
(四)认知评价对情绪的作用
情绪认知派非常强调主体的评价作用,我们这里用“情绪的主体性”进行说明。当我们喜欢或生气的时候,伴随有感受者的价值观、感受性等。某种情境或某个事件会引起我们兴奋或生气,但是当这种价值观或感受性完全丧失或转变,那么上述情绪体验也会随之消失或改变。情绪经验比较容易引发相关的欲望或行动。个体的主体性代表了个人的意见、感受,或者是指个人对世界所投射的态度,除此之外,它还表示主体和世界之间的某种关联性,而这种关系又是非常必要的。进一步来讲,情绪的主体性并不是指感受或知觉的主观性而是情绪经验中感受者和对象之间存在着重要的关系。
情绪的实质是对身体或环境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如何影响机体状况的心理表征。表征既包括对当前刺激情境或事件的评估,也包括对过去经验的回忆以及主体的期望、态度和信念等。[5]但事实上,情绪体验、情绪加工,以及身体活动及其反应在情绪体验和情绪信息加工中的作用等均离不开知觉,在此基础上,存在目标、标准和态度三种价值结构。当情绪以标准作为价值来源时,个体对符合愿望的评价结果感到高兴;反之,则不高兴。比如骄傲、害羞、羡慕和责备是一个人赞同或反对某种行为的情感表达,具体情绪取决于行为是针对自己还是针对他人的。当情绪以态度或喜好(诸如爱、恨、厌恶等)作为价值来源时,人们喜欢具有吸引力的目标,厌恶缺乏吸引力的目标。某种情境或某个事件会引起我们兴奋或生气,但是当这种价值观或感受性完全丧失或转变,那么上述情绪体验也会随之消失或改变。情绪经验比较容易引发相关的欲望或行动。
在任何给定的情境中,已有的情绪经历会随一个人对结果、行为和所包含目标之间的注意转移而发生变化。因此,相同的事情在短暂的情境下会产生不同的情绪。在某一种认知方式中,会有一种核心情绪成为个体的主要情绪特征。比如厌恶情绪就是对所涉及对象或目标的不喜欢的情绪表征;害羞则是对自己行为的不认可或责备而产生的情绪。总之,认知对情绪的评价作用并不意味着情绪自身就是认知事件。情绪不仅是对评价过程认知结果的反应,而且也是评价的非认知形式,评价直接引起代表情境重要性的情绪和信念。因此,认知评价将未加工的感知觉转换为具有情绪意义的心理表征。
(五)情绪的意向性
情绪是有目标的情感状态,并指向某一特定事物。指向是从其他情感状态分辨出情绪的有效方式。这种心理状态是情绪指向事物的认知表征,表征反映了认知的本质。情绪是有意向对象的,比如,脚扭伤的痛苦和失去亲人的痛苦,前者是知觉神经引起痛苦,后者则由意向连接至其意向对象——该事件对感受主体的价值意义。由于情绪是有内涵的,不一定言说出来,也不一定完全概念化,而可能是一种前反思式的性质分辨,这样我们就可以解释一些现象——后悔、伤心、高兴等,我们虽然无法明确地说出上述对象,但是却有情绪体验。
达马西奥认为情绪对于一个好的推理是非常重要的,其结论来自于对被称做“腹内侧前额叶皮层受伤的个体”的研究。由于大脑受损,他们的推理能力情绪化,这对他们做出正确的判断也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他们很容易被欺骗、人际关系紧张、更容易去冒险、也更容易做出与社会文明相悖的不恰当的行为。达马西奥通过提出躯体标志假设来阐明情绪与做出决策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通过想象未来的行为做出决策,当体验到较低水平的负面情绪时,我们就会做出一些冒很大风险的事情;当体验到积极情绪的时候,我们就会慎重考虑我们的行动。塔加德针对这一过程提出:当我们做决定时,不要简单地、孤立地衡量给定选项的情绪结果,而应当审视一下这种选择如何与其他目标和利益相结合。当我们决定去做什么的时候,情绪必定给予一定的限制,最终的权衡所给出的选择取决于它对目标的影响力有多大,如果这一过程发生问题,那么就会做出错误的决定。
在推理当中,情绪可能发挥着其他有价值的作用,比如道德认知。对他人的同情是因为我们想避开不利的事情,因为我们担心会内疚。休谟认为,没有什么比善良更容易让我们坚持下去。康德反对这种说法,他认为我们通过纯粹理性就可以发现善良。但事实是,我们也许不需要情绪就能发现善良。当然,纯粹理性可能无法告诉你什么画是美的,什么电影是有意思的,或者什么样的朋友值得交。
在某些情况下,情绪帮助我们朝着最大利益的方向做事。有时情绪让我们做事时既非理性也不是非理性。像我们这样的生物体要做出好的推理是依赖于情绪的,如果没有情绪,我们就不能够在对未来预期的基础上行事,或做出评价判断,或得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所以,情绪对于理性来讲很重要,理论和实践的推理模式都将从情绪中获益。
总而言之,认知对情绪的作用表明了情绪不是一个“应激反应”过程,而是一个由知、情、意联合作用的认知过程。这种认知对情绪作用的过程是不可模拟的,甚至有些情绪反应是不能自明的或无法让他人察觉到的,这也成为人不可被“复制”的理由所在。当然,我们必须正视的是:情绪认知理论在解释无认知成分的情绪现象、认知评价与理性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这也是我们即将研究的主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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