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康德美学中的审美活动三要素
2013-04-06蔡静
蔡 静
(甘肃联合大学外语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德国康德是世界伟大的哲学家,在哲学领域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美学方面也有很大的成就,康德的美学思想主要集中在《论优美感与崇高感》和《判断力批判》这两部著作中,在《判断力批判》这本书中,康德提出了“美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的著名论断,审美活动是人把握世界的特殊方式,是人在感性与理性的统一中,按照“美的规律”来把握现实的一种自由的创造性实践[1]。在审美活动中有三个重要的因素,即审美客体、审美主体和审美过程。审美主体通过审美过程从具有美的特质的客体那里获得一种愉悦感受。
一、康德美学中审美活动的三要素
(一)审美客体。审美客体是相对于整个人类社会而言,不是针对某一个人的客体,审美客体若具有美的特质,就会使人感觉愉悦,是自然的一种流露,不为任何目的,没有任何功利。审美客体是可以为人所感知的,不是虚无的。康德认为审美客体的美是无关任何功利的、是天然的。这与中国的庄子所追求的境界非常相似,庄子所追求的是一种行云流水式的自然生活。他认为所谓美就是浑然天成,不加雕琢,不刻意修饰。康德所认为的美也是这样,只是因为审美活动的客体的自然存在使人感觉是美的,是好的;而绝不是为了取悦人类而存在,也并非是为了实用性而存在。就像一朵玫瑰花,它传递给人的信息是花朵是鲜艳的,气味是清香的,是能给人带来心灵的欢愉的,玫瑰鲜艳的颜色和清香的气味都是天然的,没有人刻意地去装饰它,它更不会装饰自己来取悦于人,所以康德所认为的审美活动的客体是“无目的”的。带给人的是一种自由的愉悦。而除了这种自然存在的审美客体,康德在书中还提到好的文学作品能够给人带来美的享受,那么美就被人类以艺术的形式创造出来,康德称之为天才。康德认为:“天才是自然的赠品,自然通过在理性游戏中预言自然的现象的完满时,天才就是理性中的自然。”[2]艺术之美是道德的象征,在这里,康德把美与道德,也就是善联系起来,把美学引向了伦理学,这样审美客体的范围就被扩大,内容也更加丰富,而且美的性质由感性之美上升到理性之美。宇宙给人类带来的美感就不仅仅是纯粹的、自由的形式,而且还是有充实的内容的,这主要是指以善为主要内容的各种人性化的功利性,美与善,还有真是内在统一的。
(二)审美主体。审美主体是与审美客体相对的,是在一定的社会实践中具有审美能力的人,审美主体有两种:一种是社会主体;一种是个人主体。在康德美学中,审美主体在审美活动中所必须恪守的原则,即非功利性、无概念性、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共通感[3]。在进行审美活动的时候,审美主体的思想是自由的,他从审美活动的客体那里获得美感,也许是想象力与知性运动的结合,如康德所描述的“优美”;也许是想象力与理性运动的结合,如康德所描述的“崇高美”。所以审美主体是知性和理性的结合。康德认为人的审美心理是先天就有的,也就是他的先验审美理念。人的主观为自然的美立法,从而能够感受自然之美,这就是主观合目的性。但从另一个方面讲,审美主体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写道:“一个孤独的人在一荒岛上将不修饰他的茅舍,也不修饰他自己,或寻找花卉,更不会寻找植物来装点自己。只在社会里他才想到,不仅做一个人,而且按照他的样式做一个文雅的人 (文明的开始);因为作为一个文雅的人就是人们评赞一个这样的人,这人倾向于并且善于把他的情感传达于别人,他不满足于独自的欣赏而未能在社会里和别人共同感受。”[4]也就是说,只有在社会中,审美活动的客体的美感被主体普遍接受,它才具有比较大的价值。
(三)审美过程。审美过程是感知想象、情感、理解等多种心理功能综合交错的矛盾统一过程。它们既有自己独特的心理功能,又彼此依赖、相互渗透、密不可分,不能独立存在[5]。在审美活动中,审美客体给审美主体以愉悦感。审美过程就是审美主体通过实践活动对审美客体进行鉴赏的过程,通过这种鉴赏得出判断。康德认为审美主体对美的判断并非价值判断,一旦加上跟价值有关的审美,就变成了有目的,有功利性质的审美了。陈望衡先生认为:“审美的本质特点在于精神自由,它可以超越时空的界限,做无穷无尽的想象,审美心理活动当然也有它的目的性与规律性,但它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无规律的合规律性。”这与康德所认为的审美活动是一致的。康德认为,审美主体在进行审美活动时,应该摒弃对物的一切欲求,不应该被任何一种感觉所干扰,对于美的判断一旦有了丝毫的利害,那么这种鉴赏判断就会是偏心的,而不是纯粹的。所以在康德心中,审美愉悦区别于其他愉悦的根本特征就在于它是不带任何利害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并不必然是审美的,它可以是感官快适的或道德善的,后两者所产生的愉悦是同利害相关的。是因为审美个体“意识到对它的愉悦在他自己是没有任何利害的,他对这个东西就只能作这样的评判,即它必定包含一个使每个人都愉悦的根据。”[6]
二、审美活动三要素之间的关系
所以要进行审美活动,审美客体、审美主体、审美过程一个也不能缺少。审美客体是自然客观的存在,审美主体从审美客体外在的表象那里发现审美客体的美的特征,从审美客体那里获得美感和愉悦。没有审美客体,审美主体也就无法体验和感受;而如果审美客体没有审美主体通过实践活动去发现,那么它的美就不会被感知。审美主体通过实践发现审美客体的美的过程是一个鉴赏的过程,这个过程也就是审美的过程。所以审美过程就像一座桥,把审美客体和审美主体连接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审美过程。也就是说,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是一个双向的关系,审美主体通过审美过程去鉴赏审美客体,而审美客体反过来给审美主体以愉悦和美感。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不可能是单一存在的。审美主体通过审美过程去发现审美客体的美的过程,也就是人类实践的过程,是人通过自身的劳动去发现美的一个过程。
三、对康德美学三要素的反思
康德在美学方面的理论是非常有影响力的,特别是“美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的经典论断,为美学开辟了一片新天地。在康德美学中,不管是审美客体、审美主体还是审美过程,都有着各自的特点,审美客体是自然的,审美主体是知性与理性的结合,审美过程是无功利的,这无疑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美学的发展。康德美学中说到“美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就是说审美客体、审美主体和审美过程都是无目的的,但是审美主体通过审美过程这一实践过程却给自身带来了愉悦和快乐,过程的无目的却引来了有目的的结果,康德讲“二律背反”,这就是美学领域的“二律背反”,也可以说是“鉴赏判断的二律背反”,也就是说审美活动是一种由“有目的”和“无目的”相结合的。
(一)审美客体是自然的客观存在。就是艺术也被看作是自然的化身,康德称之为天才,在世界中自然之美美在朴实、清新、自然。但审美客体并非都是自然的,有些是人类通过实践活动创造的,如世界上的好多工艺品,是人类精雕细琢的,是为了人的欣赏目的而创造出来的,同样能给人带来美感。就包括好多自然之物,山川河流,人类在山上建造亭台楼阁,在河流之上修建大桥,大自然被打上了人类活动的痕迹,但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相互点缀,人文景观使自然景观更加美丽,亭台楼阁既可以被人欣赏,又可以供人休息,大桥的壮观除了给人带来美感之外,也可以供人和车辆在其上通行,因此,审美客体的美并非完全是无目的的,加上了人类活动的审美对象,在人类进行实践的过程中,其实已经有了“目的性”,是为特殊的目的而创造的。
(二)审美主体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一个人生活在孤岛上不会装饰自己的房子,所以美只有具有普遍性才有意义。所以审美主体不仅仅是在审美,另一方面也在通过自己的实践创造美,他自身所创造的美更符合自己的审美观。因为他是按照自己的构想进行创造的。康德认为审美主体的审美判断是情感判断,并不是知识判断。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人的审美判断是与许多因素息息相关的,与一个人的文化修养、生活状态都是有关系的,也并不是完全与知识毫不相干,比如一个人也许听不懂钢琴,但是通过书本或别人介绍,他知道钢琴是一种高雅音乐,在听钢琴的时候他感到宁静和快乐,那么听钢琴的过程就给他自身带来了美的感觉。
(三)审美过程是无功利的。如果在审美的过程中渗透了个人的目的,那么审美活动就不是纯粹的了。但是康德也矛盾地认为,艺术之美是有目的的,可见康德并不完全认为“美是无目的”的。何况追求快乐是人的目的,在人追求快乐的过程中,必然会带有目的性去做一些审美活动,而其实有些目的性并不会妨碍美本身,也不会妨碍审美的纯粹性。如果审美客体对于审美主体来说毫无意义,那么他就很难对审美客体进行审美,一旦审美主体有了审美的目的性,那么审美过程必然不可能是毫无功利的。审美过程本身就是满足人的精神活动的一个过程,所以本身还是有功利性的。所以审美过程是功利性和非功利性的统一。
四、结语
在康德美学中,美被定义为“无目的的合目的性”,把美看做是不计利害、毫无功利的。也就是说在审美主体见到的对象符合了我们头脑中先验的关于自然形式合目的性原理,从而使审美主体的知性力和想象力处于和谐状态,从而产生愉快的情绪,这才是单纯的审美判断。在康德美学三要素中,审美客体的无目的性,审美主体和审美过程的无功利性,都给美蒙上了更加神秘的色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也应看到,审美客体是不断被丰富的,而与之相对应的审美主体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而连接审美客体与审美主体的桥梁,也就是审美过程,也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所以要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审美三要素,既要看到审美客体是自然的,又要看到审美客体也是可以被创造出来的,正如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说:“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可见,人是可以通过实践活动按照美的规律来创造美,使审美客体的内容更加丰富,而审美主体则可以通过审美过程欣赏到更多类型的美。审美主体的审美能力也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提高,层次较高的审美能力必然要求人类教育水平、文化素养的提高,只有这样,审美主体才能通过审美过程从审美客体那里得到更多美的感受,从而使人类得到更多的快乐和满足,使人类感受更多的美好,最终达到审美客体之美、审美主体之美与审美过程之美的和谐统一,使审美主体,也就是人成为美本身,使人的生活成为美本身,从而使人生活在美的生活中,更好的实现人生的意义和价值,使人感觉到生活的幸福。
]
[1]http://baike.baidu.com/view/1270159.htm
[2]http://blog.sina.com.cn/u/4a5001f701000619
[3]朱鲁子,马欣.美与时代 [J].2009,(9).
[4]康德.判断力批判 (上)[M].宗白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5]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84713523.html
[6]康德.判断力批判[M].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杜,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