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农民工城市文化融入的路径选择
2013-04-06张鸷远杨新生
张鸷远 ,王 伟,杨新生
(1.保定学院 政治文化研究中心,河北 保定 071000;2.河北农业大学 人事处,河北 保定 071001)
农民工城市融入问题是基于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进程以及构建和谐的全面小康社会的现实而提出的。1984年,中国社科院张雨林教授在论文《社会学研究通讯》中,首次出现“农民工”的提法后,“农民工”概念被大量地使用。改革开放以降,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到城市从事非农产业,经历了“农民工”这种特殊的过渡形式。截止到2013年3月,农民工数量达2.6亿,已成为中国重要的社会群体。可是,农民工在城市长期处于一种边缘化状态,还无法平等地共享城市公共物品的供给,无法获得及时有效的合法权益的保护,这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同时多数的农民工频繁地更换工作,流动性构成了他们的基本生活状态,也构成了农民工市民化的桎梏。社会歧视削弱农民工对城市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这造成农民工融入城市面临诸多问题:户籍制度改革实质性进展不大;农民工城市社会参与程度总体很低;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的问题依然突出;覆盖农民工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还没有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和收入分配制度还未形成;农民工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流转不畅。
在所有制约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因素中,农民工城市文化融入意义非常凸显。农民工城市融入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心理从低到高的3个层次,而文化融入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根本标志。对土地缺乏感情,在城市又不被接纳,让农民工处于“城乡双重边缘化”的尴尬境地[1]。农民工“边缘人”的尴尬身份引发了“我是谁?”的疑问,使他们在城市的森林中迷失。在中国社会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农民工城市文化融入问题研究对解决城市农民工大量涌进带来的社会问题和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有着积极的作用。农民工的城市文化融入是一个长期且艰巨问题,具体而言,要破解农民工城市文化融入问题,可以从以下方面做出探索。
一、厘定农民工的阶层属性是其城市文化融入的前提
名不正则言不顺,农民工的社会阶层定位不清构成农民工文化融入桎梏。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结构壁垒从根本上阻碍了进城农民身份的转变,农民向城镇居民的转变经历了“农民工”这种特殊的过渡形式。狭义的农民工指外出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离土又离乡的农村劳动力。对“农民工”的阶层认定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农民”不存在歧义,但“工”是指“劳动力”还是“工人”存在着不同理解,或认为是农民身份的劳动力,或认为是农民出身的工人。现在要更多地统一为农民出身的工人,放弃过去那种只认为是农民身份的劳动力的歧视性定性。就阶层属性而言,尽管学者们看法有分歧,但大多数认为,进城农民工的户籍虽在农村,但他们已从农民中分离出来,已较大程度地融入了城市生活,“农民工是新的产业工人群体”,已成为中国工人的一部分了。农业部乡镇企业司资料表明,全国500家最大的乡镇企业,大都集中在沿海发达地区,其职工60%是外来农民工,90%以上的清洁工都是外来民工,建筑、托运、修理、装修、废品收购等苦、累、脏、险行业,80%都是民工,可以说,如果没有民工,一个城市将会陷于瘫痪[2]。所以,应该给农民工以恰当的“名分”。而农民工市民化本质上具有两重属性,其一要实现农民的“市民化意愿”,其二是要满足农民的“公民化诉求”。当前农民工问题的解决思路是如何实现“农民”向现代“市民”和“公民”的转换,推进“乡村农民”向“城市市民”的转变,促进“城市市民”向“现代公民”的转换。党中央适时提出了“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论断,这一重要论断不仅成功解决了农民工的阶级归属问题,而且是我党关于中国工人阶级构成理论的又一次历史性的大突破,丰富与发展了我党关于中国工人阶级构成的理论。
同时,可以改换农民工称呼的新文化形式。作为一个特定历史阶段性的产物,“农民工”提法已经完成了其历史使命。江龙认为可以本着“淡化出身,利于平等”的原则,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称呼,如“新型产业工人”、“务工人员”等。“农民工”称呼的取消,可以逐渐淡化务工人员的出身来源,消除他们和城市之间的隔阂,打开城市认同感的大门,使他们不再只是把城市当做谋生的场所,而是把自身当成城市的主人,奉献爱护于城市。全国政协副主席时任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认为,农民工这个称呼是对进城务工人员一个很大的歧视,呼吁取消这个称呼。他说:农民当了工人还称其为农民工,工人就是工人,怎么是农民工人?过去我们都是农民,从农村到城市,当了工人就是工人。现在关心农民工,成天为农民工呼吁,不能让呼吁成为歧视。2012年,河南《大河报》报道,在河南中牟,“农民工”有了温馨的新称呼——“新型合同工人”[3]。要让“合同工”名副其实,还需大量实质工作要做。从2008年始,山东青岛市120万农民工“新市民”这一新称呼。
二、政府主导创新文化交流平台是农民工城市融入的重要形式
政府在农民工城市文化融入方面责无旁贷,政府的公共管理水平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直接影响着城市文化服务产品的供给,政府为农民工提供的文化服务产品越多,质量越高,农民工城市的文化融入的速度则越快。与西方不同,我国农民工城市文化融入的实施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政府自始至终是城市文化建设的第一推动力。参与城市文化创造能够使农民工获得自我肯定和精神提升,获得尊严感、认同感和归属感。当今,社区文化和广场文化是市民文化的主要表现形式,也应成为农民工文化融入的主要形式。
城市社区文化文化融入是农民工融入的基础环节。社区是城市构成的细胞,社区成为人们进行日常活动的基本空间载体,即社区要提供满足居民群体生存、发展需要的生活组织以及各种服务设施。建设和谐社区文化是一项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于一体的系统而又复杂的工程,涉及到制度创新、社会重构、工作格局全改革等多个方面[4]。通过建设和谐社区,将城市中的农民工成员逐步培养成城市市民。从思想观念上、行为习惯上推进公众从传统市民、传统农民向现代市民转型,逐步消除小农观念、封闭保守思想、小富即安意识等不适应时代潮流的文化积弊,牢固树立“开放、学习、赶超”的现代思维,使这些思想观念成为市民行为的导向。从而切实的提高农民工的现代文化水平和文明程度,充分激活城市发展中最能动、最活跃的人力资源要素。当然、要正视农民工和城市社区居民之间存在的思想认识、生活方式、行为习惯差异,教育城市居民和农民工要相互理解,相互尊重,推动包容式融入,实现包容式发展[5]。将农民工纳入社区管理体系,将从根本上改变其与城市相游离的状态,消除农民工边缘游走的孤独感,保障他们平等享有参与社区文化生活的各项权益。
在积极引导农民工利用社区文化设施融入城市生活的同时,充分尊重农民工的文化主体地位,鼓励、扶持农民工文化团体发展,引导农民工参与健康文明的文化活动。此外,要建立稳定的农民工文化工作投入保障机制,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民工文化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比如,建设农民工主题公园、提供健身器材、创办农民工俱乐部、增加文化娱乐设施,并通过财政投入和补贴方式降低相关的收费标准,为农民工创造良好的休闲环境[6]。企业把农民工文化建设纳入到企业管理体系中来,定期举办一些娱乐、体育活动,建立新生代农民工文化活动室和图书角。总之要加快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共建、社会参与”的农民工文化工作机制,共同联动促进农民工城市文化融入。
三、落实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和政治参与是其文化融入的重要保障
农民文化教育相对落后,农民工的文化水平也因此较为低下,这对他们的城市适应也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也构成了其城市融入的制约因素,这也是农民工就业以体力劳动为主和工资收入低的重要原因。农民工培训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地政府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各级农业、劳动保障、教育、科技、建设、财政等部门要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各地政府对农民工培训的组织与领导要着重做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将农民工培训纳入到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当中,以提高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并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农民工培训的具体规划和实施细则[7]。二是要成立农民工培训工作的专门领导机构,制定农民工培训的具体政策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协调或处理有关职能部门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在农民工培训工作中的关系。要推进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给农民工更多“充电”学习机会。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中农民工是新型劳动大军,输入地用工企业应该为给企业创造利润价值的在职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也需要输出地和输入地政府共同担负起为农民工提高自身发展必要的职前培训工作。
农民工的政治参与过程同时也是该群体实现市民化和社会化的过程。农民工政治文化融入从本质上讲就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反过来也是促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促进农民工群体实现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一方面,农民工在政治参与中通过与城市居民的交往,培养政治品格,提升政治能力。另一方面,政治参与是个人能力与他人能力实现互补的过程,农民工在政治参与中通过与城市居民的“能力互补”,增强自身的整体能力。创新与完善现行政治制度,构建农民工进行政治参与的平台;以用人单位和城市社区为载体,建立农民工进行政治参与的组织渠道;加强对农民工政治参与的法律化和制度化的建设,确保农民工政治参与的稳定与规范。2008年的全国两会有了农民工代表,朱雪芹、胡小燕、康厚明等3位农民工首次走进人民大会堂;2013年的今天,走进人民大会堂的农民工代表是31名。数字的增加不仅反映了社会的进步,体现了农民和农民工群体政治权利的有序扩大,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突出亮点。
文化水平的提升及政治参与文化的构建无疑夯实了农民工融入的基石。
四、“落叶归根”到“落地生根”的文化重塑是其文化融入的基础保障
根据文化在社会上所处的地位之不同分为主文化和亚文化。主文化不仅在社会上占主导地位,而且为多数人所接受。亚文化一般存在着与主文化的抵触与对抗。农民工亚政治文化是指仅农民工群体特有的,并且只被社会上一部分人接受的政治文化。农民工群体亚文化与城市市民阶层构成的城市主流文化存在明显差异。制度性歧视与政府管制不当等因素极易加剧该群体的不满情绪、失衡心理与反社会意识;严重的失业和非正规就业使在城市举目无亲的农民工与社会越轨行为密切地联系起来[8]。他们受到城市文化的熏陶,但传统的背景与城市的排斥又使他们难以脱离农村的生活轨道,他们生活在城市,却逃不出农村的身份,成为社会的“夹心层”,有着自己的文化与价值观,这就是城市主流文化下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农民工的群体亚文化。解决农民工的文化精神困境问题,实现农民工群体亚文化向主流城市文化的融入,使他们真正实现由“落叶归根”到以城市为家的“落地生根”文化转换。
农民工要真正融入城市主流文化,由农民转变为市民,由过客转变为主人,与实现经济权益、政治权益、社会权益相比,更为根本的是文化认同和文化融入,要以文化融入促进社会融入。因为实现了文化认同和融入,才能真正实现价值观念、行为规则和生活方式的转化。要形成一种积极向上、和谐友爱与包容团结的城市文化。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上,“旭日阳刚”、“西单女孩”等节目构成了农民工文化憧憬、文化追求和文化表达的缩影。
没有平等的身份地位和社会保障机制,农民工在城市犹如水上浮萍,永远无法落地生根。当然,农民工难以融入城市,很大程度上和自身的固有观念和文化习惯有关。农民工文化融入应主动适应城市生活习惯及其生活方式。
五、以其他路径为补充,促进农民工城市文化融入
首先要汲取外国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推进我国农民工权益的立法保障。由于城市发展的内在规律,应放眼世界。全国人大代表李朝鲜建议,应尽快制定农民工权益保护法,依法确定农民工的各项基本权利,确立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各项基本原则和制度,明确对各类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给予处罚的具体措施。其二,成功实现农民工承包地和宅基地流转或退出机制。尽快明确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要在健全法制和发育土地市场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探索建立农民工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流转或退出机制。其三,还要保证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其四是从根本上打破对于农民工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二元结构瓶颈,农民工城市文化融入是其市民化过程中一个系统而又复杂的工程,不能一蹴而就,还需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序逐步进行。作为一个拥有2.6亿农民工的农业大国,农民工城市文化融入之路依然漫长。
[1]郭立场.新生代农民工边缘化的现实困境与制度出路[J].新疆农垦经,2011(8):4-8.
[2]吕颖,刘荣刚.城乡和谐视野下的农民工与城市发展问题初探[J].经济研究导刊,2011(24):160-161.
[3]大河报和中国化工报,“农民工”有了温馨称呼[EB/OL].http://news.ifeng.com/gundong/detail_2011_12/28/11616763_0.shtml?_from_ralated,2011-12-28.
[4]姜德琪.关于和谐社区建设的几点思考[J].管理观察,2008(7):55-56.
[5]唐琼.从“游民”到市民 新生代农民工城市文化融入探析[J].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13(1):103-107.
[6]新生代农民工隐痛:业余生活是“睡觉”和“闲聊”[EB/OL].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11-12/21/c_111260005.htm,2011-12-21.
[7]钱正武.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研究[D].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博士论文,2006.171.
[8]王向阳.从“需要层次”和“亚文化”理论分析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原因[J].经济研究导刊,2012(14):217-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