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欠费原因分析及对策思考
2013-04-02李文育
李文育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广州 510403)
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学费收入是高等学校办学经费的重要来源之一,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物质条件,也是学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然而,近年来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学生拖欠欠费的问题也日益严重,有的甚至已经严重到影响到学校的正常运行。
一、高校学生拖欠学费原因分析
(一)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是拖欠学费直接原因
因为各种原因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他们无力缴纳全额的学费,这是高校学生欠缴学费的最直接的原因。而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和生源地的多元化,来自农村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学生比例在增加,来自西北部地区生源在增加,来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和比例也在不断增大。
(二)国家资助政策不完善是拖欠学费主要原因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国家制定了一些列的资助政策,特别是2007年开始实施的新资助政策体系,通过“奖、助、贷、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了大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但目前国家的资助政策体系依然有不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助学贷款单笔额度不够
目前,国家助学贷款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问题的最主要途径。随着校园地贷款、生源地贷款等贷款方式的普及,大部分高校已基本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然而,目前国家助学贷款的标准是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而目前高校,特别是其中艺体类专业,学费动辄上万元,也就是说,尽管已经贷款,但相当一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然无法全额缴交学费。
2.除国家助学贷款外的其他资助方式对学生解决学费问题帮助有限
目前资助体系中,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较高,但覆盖面不到5%;国家助学金覆盖面较大,但资助金额为生均每年3000元,主要用来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问题;校内勤工助学一方面岗位有限,一方面待遇也在每个月400元左右,主要也用来解决生活费用问题;校内无息贷款现在大部分高校名存实亡;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目前在高校实际金额较少;社会捐赠助学金在大部分高校普遍金额较少,仅是一些名校能获得大量的社会捐赠助学金。总的来说,除助学贷款外的其他资助方式能较好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费用的问题,但对缴交学费帮助有限;
(三)学校内部管理不善是拖欠学费的内在诱因
如果说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欠缴学费是一种无奈,是需要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帮助的,那其他欠缴学费基本都可以说是恶意欠费。应该说,绝大多数学生及其家长都是愿意缴纳学费的,目前居高不下的欠费率,与高校关于收缴学费管理、欠费学生管理等工作息息相关,从某个角度来说,学校内部管理不善,是导致学生恶意拖欠学费的内在诱因[2]。其主要表现如下:
1.高校对缴交学费的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
没有针对学生关心的问题及时宣传教育,只是到时间就催学生缴交学费,效果当然不好。
2.学费缴交和催缴工作组织不善
收缴学费方式单一,基本只使用银行划扣和学生刷卡两种方式;服务意识不强,只在上班时间接受学生到财务缴费,而此时间学生基本在上课,这个问题在多校区的高职院校更为明显;学费催缴工作计划不足,基本上每学年开学初催一下,学期末催一下,实际效果缺乏评估;学费缴交没有激励机制,交多交少对各部门工作人员都一样。
3.学校各职能部门在学费收缴和催缴工作中沟通协调不够
以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为例,收费由计划财务处负责,有财务的管理系统,注册及助学贷款由学生工作处负责,有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教学安排、学籍异动由教务处及各二级学院教务办负责,有专门的教务信息系统。三个部门之间信息并不对称,而且,这些部门往往归不同的分管校领导管理,相互之间的沟通协调不足,这一方面使学费收缴工作效率低下,也给恶意欠费同学予以可乘之机。
4.对恶意欠缴学费同学无有效的惩罚措施
尽管各高校的规章制度都规定学生必须按时缴纳学费,高等教育法也有相关规定,但限于现在社会舆论压力和国家“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庄严承诺,各高校对欠缴学费学生并没有有效的惩罚或制约措施。
二、解决高职院校学生欠费问题的对策研究
解决高校学生欠费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国家对资助政策体系的完善与检查落实;需要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需要与学生家庭的沟通联系;需要学校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完善制度,精细化管理[3]。
(一)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认真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体系
首先,建立健全“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助学金为辅,以学校勤工助学为倡导,以争取各级各类奖学金为导向,以减免学费为补充”的多元化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其次,确保各高校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用于他们的减免学费、困难补助、无息贷款等等,并及时开展相关督查。这部分经费的落实,将极大程度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欠费问题。
2.增加贷款额度
目前,高校很多专业的学费标准已达到甚至超过每年一万元,原有的贷款标准已不再满足要求。教育部应积极与商业银行联系,力争将贷款额度提高,具体提高的标准可与学生的学费标准挂钩,这样确保最困难的孩子都能够不拖欠学费,这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欠费的根本办法。
(二)加强内部管理,完善高校收费管理机制
无论是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学费,还是因为其他原因未缴纳学费,加强学校内部管理都是解决拖欠学费的有效措施,也是高校通过自身努力能做好的措施[4]。
1.做好正面宣传教育,提高高校学生缴费自觉性
对于大部分同学来说,只要思想上认识到缴纳学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还是能按时缴纳学费的。实际上,现在学生及其家长对读高校需要缴费是知道并认可的,这从每年新生的学费缴纳数据最为良好可以看出来。高校要对缴纳学费做好有针对性的正面教育,让学生及家长认识到,按时缴纳学费是我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不按时缴纳学费是一种违法行为;认识到国家“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政策,并不是说家庭经济困难就可以不用缴纳学费,而是通过资助政策体系的帮助来缴纳学费;认识到高校在毕业设计的半年或校外实习的一年,是整个高等教育教学的组成环节,所以这一年按时缴纳学费是应该的和必要的。通过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缴费的自觉性,让具备条件的学生按时缴费,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想办法筹措学费。
2.顶层设计,做好规划,各部门紧密协作开展学费收缴工作
高校要充分认识到学费收缴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它涉及财务、教务、学生、二级学院等多个处室和部门,要从学校层面做好学费收缴工作的规划,各部门要明确分工,紧密协作,确保学费收缴工作有序开展。
财务部门做好学费收缴方案和计划,每学年结束前公布下学期开学初划扣学费时间;对新生,在邮寄录取通知书时,将学校“一卡通”银行卡及划扣时间说明等一同寄出;学年开学前按时通过银行划扣等方式收缴学费;每学年开学后三周内将学生缴费情况及欠费学生名单、欠费金额等反馈到学生工作处;对各部门提供的引起学费、住宿费变动的信息及时处理。学生工作处做好协调,统一部署各二级学院催缴学费工作;将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及到账相关信息提供给财务部门。教务部门将学生退学、休学、转专业等信息提供给财务部门。各二级学院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将学生缴费账户变化信息提供给财务部门;对欠费学生根据不同情况积极处理。后勤部门将学生宿舍变动、退宿等引起住宿费变动的信息及时提供给财务部门。
当然,仅仅依靠各部门人工的紧密协调,存在信息的延迟和准确性和一致性问题。各高校要加紧数字化校园的建设和使用,通过统一的数据管理平台,使得各部门能实时查阅自己权限能看到的学生缴纳学费信息,学校相关领导能实时查看学生学费缴纳情况,未缴费学生登录系统是也能及时得到提示。
3.以人为本,主动服务学生缴费
实际工作中,欠费学生往往都是未能通过银行统一划扣学费的。我们要以学生为本,改变作风,主动服务学生缴费。首先,鼓励和支持多种缴费方式。除银行统一划扣外,支持学生持银行卡到财务刷卡;支持学生及学生家长将学费转账到学校账户;支持网银转账;支持支付宝支付等多种学费缴纳方式。其次,在缴费高峰时段,延长缴费时间,改变只在上班八小时内接受直接刷卡支付的传统习惯,考虑可在特定时段,比如每学年开学初,设置1-2周时间,在此期间财务工作人员中午或晚上适当加班,给同学提供更方便服务。再次,对部分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一次全部交清学费同学,容许他们持办理好的学费缓缴证明,分批次逐步缴纳学费。采用以上方式,虽然财务人员工作量增大了,但能极大减少学费拖欠。
4.落实细节,完善学费缓缴政策
完善学校学费缓缴政策是减少欠费的核心基础工作。首先,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将这项工作做细做实,就能对欠缴学费同学做出有效区分,为缓缴学费办理打下基础。其次,对每位欠费同学逐一区分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办理学费缓缴手续。原则上缓缴期限不超过当前学年度。对于已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如果剩余学费已经缴清,主动为他们办理好手续并鼓励同学安心学习,力争奖学金;如果剩余学费未缴清的,深入细致的帮助其确立可行的缓缴方案;对于未贷款而学费未缴纳全的同学,了解原因并督促其缴费或办理缓缴手续[5]。学生处及各二级学院要在这个环节严格把关,可以减少大部分的非贫困欠费。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工作,要根据学生的缓缴学费申请,及时提醒学生按计划缴纳学费。一方面,督促欠费学生及其家长积极想办法缴费,另一方面,打消部分学生的侥幸心理,让其意识到学校对此项工作的重视,从而及时缴费。
5.对恶意欠费者予以惩罚
目前,各高校对欠费学生并无迅速而有效的惩罚或控制措施。但是,作为高校,可以也需要从内部管理入手,让未办理缓缴手续或办理缓缴手续但已过缓缴期限的欠费同学特别是非贫困欠费学生受到惩罚。具体措施高校由各部门共同协作,如学生处不予注册;不允许其参加评奖、评优、助学金等各类评比;不帮其办理就业推荐手续;不提供在校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校方证明。教务处不对其开放选课权限;已选课程不允许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记为零分;不为其办理毕业证等证件;对上一学年未缴清学费学生劝其休学等。各二级学院不允许其参加毕业设计;不允许参加毕业答辩。后勤处停用其校园“一卡通”等。当然,上述措施是在认真做好前四项工作之后再采用的。
(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寻求学生家长的支持和社会的理解
在学费收缴及催缴过程中,要积极寻求学生家长的支持。对开学初未缴清学费学生,要逐一与家长联系,了解未缴清学费原因。对家长未给齐学费的,要让家长知道学生上学缴费是一种义务和责任,知道欠费对其孩子学习和生活的影响,也让家长知道国家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支持政策,力争得到家长对缴费的支持;对家长已经给足学费的,请家长配合督促孩子按时缴费。家长对缴纳学费的认同和支持,将使缴费工作事半功倍。同时,还要寻求社会的理解,让大家理解高校因为学生欠缴学费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尽量营造学生应该按时缴费的舆论氛围,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督促学生按时缴费的良好风气。
三、结语
高校学生欠费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解决该问题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关注与努力,高校要充分利用现有资助政策,积极从内部挖掘潜力,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学费收缴和欠费催缴机制,从而不断降低欠费金额,保障高校教育教学顺利进行。
[1]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N].中国教育报,2007-05-19.
[2]徐荣伟.如何解决高校学生欠费问题[J].财会研究,2010,(10).
[3]朱迅成.高校如何改善欠费学生管理机制问题探析[J].当代文化与教育研究,2010,(3).
[4]陈庆发.高校学生欠费原因分析与解决对策[J].华北科技学院学报,2012,9(4).
[5]张锦华、吴方卫.中国农村教育平等问题研究[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