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农民工培训“阳光工程”成效、问题和对策
2013-04-02姬建军
姬建军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陕西 西安 710068)
针对我国农村劳动力普遍存在的文化素质偏低、职业技能缺乏、就业能力低下、难以向非农产业与城镇领域合理有序流动和转移、就业岗位层次低下且提升机率较小、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党中央、国务院给予了高度重视。自2004年开始,由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人事部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科技部、教育部、建设部六个部委,遵循“政府推动、部门监管、学校主办、农民受益”的基本原则,共同组织并实施了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简称“阳光工程”)。阳光工程是以政府财政为支撑和保障,主要在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粮食主产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所开展的,旨在提高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与就业能力、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与城镇领域合理有序流动和转移、实现农民稳定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为目的而启动的,非农产业职业技能培训示范项目。“阳光工程”不仅是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与城镇领域合理有序流动和转移、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实现农民稳定就业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民致富的重要渠道,是提高农民素质、解决农民就业和农村发展问题的一项成功举措,也是增强我国产业竞争力和整体竞争力的一项重要工程。实践证明,阳光工程是一项“政府满意、农民满意、企业满意”的公益活动、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陕西作为一个典型的农业省份,农村劳动力占农村人口总数的52.4%,并且作为一个劳务输出大省,理所当然应该成为“阳光工程”启动的一个重要区域。陕西自2004年实施阳光工程以来,积极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转移培训和非农产业技能培训,在农民转岗就业、提高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农民增收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如经费不足、补助标准偏低、基本条件配置较差等诸多问题。
一、陕西农民工培训“阳光工程”所取得的成效
陕西自2004年启动阳光工程以来,在省及以下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对阳光工程投入了大量的财政资金,建立了一批示范培训基地,培训了一大批农村劳动力进入非农产业与城镇领域就业,陕西省的阳光工程在提升农民工就业能力、促进农民工就业和农民增收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特别是在2008年经历了一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之后,农民工失业返乡的现象十分严重,各级政府对此给予了高度关注,陕西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阳光工程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将阳光工程作为解决返乡农民工就业的重要手段,2008年的阳光工程也取得了较为辉煌的成绩。
(一)建立了农民工培训及转移就业的配套政策和一批阳光工程培训基地
陕西自2004年启动阳光工程之后,连续出台了培训机构认定原则、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农民工培训及转移就业的相关配套政策,实施了三项改进措施:项目任务招投标、培训补助代金券和信息报送电子化,建立了三项监管机制:动态管理机制、特别稽查机制和年度报告机制,并建立了六厅局联席会议制度和基地动态监管机制,这些都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和政策上的保障。另一方面,充分整合各方面的资源,陕西省农业厅分别在三所农业厅所属学校(陕西省农干校、陕西省农广校和陕西省农机校)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同时,各市、县均设立了“阳光工程”领导机构与工作机构,使之形成了上下对接和运转有序的组织管理体系,并建立了一批稳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示范培训基地。与此同时,从建立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示范培训基地中选拔部分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基地作为陕西省省级示范培训基地,并给予重点支持。在遵循“面向社会,公平竞争;贴近农村,方便农民;属地认定,统一审批;培训单位自愿申报”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陕西自2004年启动阳光工程至2009年7月,先后开展了数期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示范培训基地认定工作,共认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442个,其中2009年扶持了35个重点县项目法人基地和22个省级优势专业品牌基地;累计培训并安置农村劳动力约58万人,换言之,约有58万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参加阳光工程非农技能培训已在非农产业领域就业,转移就业55万人,超额完成了中央下达的51万人次培训任务。此外,自2007年开始,陕西除了开展非农产业技能培训之外,结合现代农业发展趋势与“一村一品”发展现状,积极开展了农村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地方特产产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领域的技能培训,加大了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力度,2009年就地就近培训约4万人,特别是在手工布艺、沼气技工、蚕桑养殖等方面的培训人数较多。
(二)农民工的综合素质逐渐提高,择业和就业能力逐步增强
近些年来,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不断增多(2004-2009年陕西乡村从业人员年均增加6.8万人),陕西通过实施“阳光工程”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不仅使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得到了全面提升,也使其择业和就业能力得到了极大增强,使他们在非农产业和城镇领域找到了适合自己发挥才干的岗位,这不仅为农村带来了大笔物质财富,而且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活力。一方面,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使他们能够凭着自身的专业技能,根据自己的择业意愿,在建筑、旅游、餐饮、服装、电子、焊接、装卸等多个行业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就业岗位,最终使得农村劳动力的专业技能水平与业务能力得到了不断提高。另一方面,提高了农民工的择业和就业能力,经过阳光工程培训的农民工,不仅专业技能水平较高,而且拥有了新的经营管理理念,并掌握了先进的技术,从事着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工作,推进了农村第二、三产业的不断发展,最终带动了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将沉重的农业人口压力转化为丰富的人力资源优势。
(三)确定了一批省级阳光工程优势培训专业,农民收入不断提高
自2004年启动阳光工程以来,陕西根据农村、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实施阳光工程的实际情况,2009年确定了十大省级阳光工程优势培训专业,分别为:农业机械、农家旅游、蔬菜加工、沼气技工、金属焊接、汽车修理、服装制作、烹饪烘焙、工程司训和职业经理人。通过阳光工程的专业培训,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持续增加,输出地遍布全国各地,主要输出地为北京、天津、广东、山东、内蒙古、新疆等地以及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等地区的工业密集城市,并形成了区域化、行业化和成建制的集团式输出模式。外出务工农民的月收入不断提高,并远高于在家务农收入,为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四)打造了一批知名的阳光工程劳务品牌
经过7年的不懈努力,陕西阳光工程不仅在竞争激烈的劳务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而且利用其历史和文化优势资源,打造了一批知名的阳光工程劳务品牌,并且在各类市场上的知名度越来越高,炙手可热。知名劳务品牌主要有镇安家政女、渭南机械手、华州皮影匠、三原技工、蓝田厨师、延长电子、绥德汉子等,其中镇安家政女、渭南机械手、华州皮影匠是2009年“两会”期间中央电视台“科技苑”栏目重点介绍的陕西阳光工程三大品牌,在全国引起了巨大反响。特别是镇安家政女,通过阳光工程培训,用其勤劳朴实的双手,在北京打造出了响亮的“镇安家政女”劳务品牌,并先后向北京输送了500多名家政服务员。这些知名的劳务品牌正在并将长期发挥着积极的示范效应,促使陕西农民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并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陕西农民工培训“阳光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陕西实施的阳光工程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培训人员短缺,经费不足,服务效率低下
首先,各级阳光办培训人员普遍短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富余劳动力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意味着外出务工的人数会越来越多,但由于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偏低,相应地需要进行务工技能培训的人数规模逐渐增大,然而,培训人员增加相当有限,需要培训的农民增长较快与培训人员增长缓慢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难以满足现实的需求。其次,经费不足,且各地区未列支阳光工程工作经费。2004-2009年中央和陕西省两级财政用于阳光工程的配套补助资金超过1.8亿元,其中2008年为4410万元,2009年为4440万元。从资金总量来看,虽然已经很多,但仍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因为随着需要务工技能培训人数的大幅增长,人均补助金额较低,各级地方政府面临培训农民工就业技能的任务也越来越重,这些都直接制约了阳光工程示范培训基地的积极性与工作绩效;与此同时,各地区未列支阳光工程工作经费,致使阳光工程培训工作的开展困难重重,许多措施难以实施。最后,服务效率低下。由于培训人员短缺和经费不足,造成对阳光工程日常工作的检查与监督不够,对于阳光工程培训的内容、方式、效果、就业情况等信息难以准确掌握,导致农民工培训机制失灵,即运转不畅,就业服务质量不高。
(二)培训补助标准偏低
阳光工程实施以来,每年中央和省两级财政均给予培训学员以学费补助,补助标准由2004年每人每期135元逐步增长到2008年每人每期400元。虽然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但与劳动、扶贫等部门的培训补助标准和农民工支付的培训成本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农民工从中得到的实际利益较少,难以对农民工产生较大的吸引力。
(三)基本条件配置较差
各地区开展培训工作所需要的软硬件设施相对比较落后,如电脑、电话等,许多地方无法上网,难以掌握相关信息,严重影响了培训质量,造成农民工培训需求与用人单位的用工要求难以相适应,并最终严重制约了阳光工程实施与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三、陕西健全农民工培训“阳光工程”建设的政策建议
(一)强化政府行为,建立转移培训长效机制
各地区要进一步强化意识,农业、财政、教育、科技等六部门要积极配合、相互协调,高度重视与加强阳光工程培训工作。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和服务,同时,各培训基地要抽调精干培训人员,配置完善的培训设备,并组成专门机构,专门负责农民工培训“阳光工程”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以期建立职责明确、规范有序、运作高效、体制健全的项目培训工作体系。此外,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从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认清现实状况,认真落实阳光工程培训工作经费,大力支持开展阳光工程管理工作;与此同时,要对“阳光工程”示范培训项目实行统一管理,努力为农民工培训、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中央和省两级财政在将来一段时间还需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培训“阳光工程”的财政支持力度。各地阳光办要严格按照农民工培训“阳光工程”的财政补助相关政策文件,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与监督,避免农民工培训“阳光工程”财政补助资金被挪用、占用现象的发生,真正确保农民利益。在加大财政对农民工培训“阳光工程”支持力度的基础上,需合理制定有区别的补助标准,适当提高补助标准。例如,适当提高对技术含量高且收费高的培训工种的补助标准,并适当提高对欠发达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补助标准,使更多的贫困农村富余劳动力能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实现就业转移,进而很好地满足市场对技能型劳动力的需求,缓解市场供求矛盾。
(三)加强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建设
首先,要不断加强培训人员队伍建设,为阳光工程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一支理论基础扎实、业务技能精良、教学实力雄厚、综合素质较高的培训人员队伍;其次,不断充实教材资源,以保证参加阳光工程培训的农民工每人均有一本编排规范、实用易懂、适合大多数农民的培训教材;最后,不断完善和健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逐步提高参加培训的农民工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比例。
(四)加大阳光工程培训宣传力度
各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要及时总结培训经验、做法和模式,并及时上报各地阳光办,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多种渠道宣传阳光工程相关政策,不断扩大阳光工程社会效应。各地要积极开展生动的宣传活动,引导农民转变思想观念,并鼓励广大农民积极报名参加阳光工程项目培训,使他们深刻认识到参加阳光工程培训是增强就业竞争能力、实现稳定就业、提升综合素质、增加经济收入的最现实、最直接、见效快的有效途径,为帮助农民致富,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早日建成和谐的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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