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个体的抗争与抗争中的孤独个体
——小说《财产》的存在主义解读
2013-04-02章玉龙
章玉龙,白 洁
(1.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2;2.兰州大学教育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小说《财产》是当代美国女作家瓦莱丽·马丁的经典著作。该小说2003年6月荣获2003年度英国伦敦最具声望的女性文学大奖桔子奖,2012年又被《观察者》杂志列入“2012年度美国十佳历史小说”之一。小说《财产》讲述女主人公嫁给种植园主葛迪特以后所经历的不幸婚姻生活。文章从玛侬作为孤独个体所处的境遇、自由选择的探索以及与个体与他者之间的关系三个方面,对小说中所包含的存在主义思想进行解读,以求提升国内外学者对马丁及其作品的认识。
一、境遇中的孤独个体
个体在其发展过程中,不断地追求自身的存在价值,然而发掘自我的存在价值和意义是在一定的“境遇”中所进行的。而“‘境遇’并非我们通常所讲的‘环境’,而是指与人相关的处境、状况、情景等,它是自由选择的存在场所”。面对父权制思想占主导地位,而黑人与白人之间的矛盾积聚恶化的境遇,小说当中的女主人公玛侬,不断地在进行反抗和争取自我价值的实现。嫁给种植园主葛迪特,就成了玛侬噩梦旅程的开端。她像一个孤独的幽灵一样,整天待在房间里面,而房间这个空间使她内心的苦闷、压抑与焦虑日益增长。丈夫无视她内心的感受与苦痛,还时不时的让其私生子伍尔特出现在饭桌上。尽管黑奴女仆萨拉给丈夫生了两个孩子,但是玛侬还是认为萨拉对她很有用,因为在这个所谓的家庭里面,唯一与她一起生活的时间比较长的、彼此之间还有一点言语交流的就是萨拉。孤独和焦虑一直伴随着她,在母亲生病期间,尽管母亲不希望医生来,但是她希望医生每天都来,因为一方面医生可以诊治母亲的病情,另一方面医生也可以给她带来许多外部的消息,给她孤独的内心与苦闷的生活带来一线生机与希望。
在当时的境遇中,生育(尤其是生男孩)意味着是女性价值的最大完美体现。玛侬的父亲把过多的精力都投注到购买奴隶和汇集种植园的财富上,进而忽视了对家庭的责任和与玛侬母亲关系的处理,由于母亲生的两个男孩都早年去世,只剩下玛侬一个,因此她母亲就想再继续生孩子,但遭到她父亲的拒绝,最后母亲就只好把希望寄托在玛侬身上,临死前还念念不忘,告诫玛侬“如果你忽视你的‘职责’,你就会失去你在家庭、社会当中的地位”。结婚是一个人人生的正式开始和起点。《圣经》中说:在上帝面前,人人受造而平等,而《独立宣言》中又说:人人生而平等,但是对玛侬而言,她所处的境遇是男女之间、黑人与白人之间并非平等。因此,结婚成了一种很愚蠢的行为,而这种行为和决定常常使她内心浮躁,给她内心带来不必要的创痛。
焦虑是个体在面对生活的挫折时,出现的一种认识和体验自我价值的情绪状态,而“厌烦、忧郁和绝望是焦虑的三个环节”[1],面对结婚以来成为丈夫和社会的财产的境地,她讨厌丈夫,厌倦生活,丈夫也渐渐成了她的梦魇,最后使她神志不清。她想逃离这个“牢笼”,“整个夜晚我一直在跑”,甚至躺在床上,她感觉似乎有一只老鼠一直在啃坚固的墙壁,她希望能听到墙壁倒塌的声音。她怀疑自己的处境,甚至怀疑自己的存在价值,最后这种怀疑转变为她对境遇的身心反抗。
二、自由选择
“人注定是自由的,自由是人的宿命,人必须自由地为自己做出一系列选择”,[2]因为做出了自由选择也就成了自由人。做出了自由选择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人可以做任何选择,但只是在自由承担责任的高水准上”,[3]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自我价值的体现。自己创造自己的存在价值而这一切又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因此个体要对自己的存在方式进行独立、自由的设计与规划。而存在主义认为,这种自由“一方面自由不是为所欲为的自由,而是在某种境遇中的自由;另一方面,自由的绝对性就是选择的绝对性;自由选择并不是自我之中的选择,而是自我存在方式的选择”。
列宁指出“美国黑人受压迫是美利坚共和国的一个耻辱”。自工业革命以来,种植园主基于市场和自我汇集财富的要求,而大量购买黑奴和种植棉花,这导致黑奴与白人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面对丈夫被杀,黑奴仆人抢先骑马、把玛侬一脚踹到一边,然后逃走的境地,玛侬采取了自由选择,自己设计自己的命运:她要么等待黑奴的处置,要么乘机逃跑,趋于生存本能的反应,她选择了后者,拔腿就跑“我大脑一片混乱,也不知自己往哪儿跑?只是向前冲去”,她逃离了被杀的境地,同时也逃离了由根深蒂固的父权制所构筑起来的家庭这个空间牢笼。自由选择是建立在身心自由的基础上的。尽管玛侬的母亲在霍乱中去世,而丈夫又在镇压黑奴的起义中死亡了,玛侬是自由的,但是她还是选择回到种植园去过属于自己的生活,因为这对她而言,有两重意义:从表面上看,母亲没有逃脱疾病的爪牙,最后离她而去,而在家庭当中,丈夫这座父权制的大山,终于在她面前倒塌了;但从深层来看,母亲也是没有摆脱当时社会制度的压迫,成了社会制度的牺牲品,而丈夫所代表的父权制思想仍然是根生地固、毫不动摇地。
“人自由的创造自己”,生活不能仅仅依靠惯例、习俗和规律而延续,而要靠自己对自由的选择。玛侬在门当户对和不太了解丈夫的情况下,与丈夫结婚,但是婚后的生活使她绝望,她鄙视丈夫。自从丈夫的私生子伍尔特出生以后,她就彻底的对丈夫失去了欲望,因为结婚使她的自由遭到扼杀,尊严遭到践踏。她拒绝怀孕,拒绝生孩子,因为首先她不想成为携带并培养由丈夫独自创造精子的工具,其次她不想“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她的境遇就决定和影响了她的发展,尽管她反对当时的社会现实,但是她还是无法摆脱当时的社会制度。她冒险向丈夫求情,成全柏木和萨拉的婚姻,但是当自由人罗杰特先生来赎买萨拉时,她还是拒绝给萨拉以自由,因为当时的法律明确规定,“奴隶系其主人的财产, 这一财产权在宪法中得到明确的肯定”,[4]最后她只好花费高于萨拉身价的资金,通过悬赏的方式将萨拉追回到自己身边。
三、个体与他者
萨特在其著名戏剧《间隔》中说道“地狱,就是他人”,[5]而这句台词就成了存在主义的主要名言。“他人”对个体的行为具有限制作用,而这种限制作用主要体现在精神层面而并非物质层面。个体为了证明自我的存在价值和意义,就要与一切限制因素作斗争,消除他人的限制,以求寻找自我价值。尽管玛侬对命运的反抗是无能为力的,但她还是试图在证明自己的存在意义和存在价值。
尽管玛侬的婚姻是建立在门当户对的基础上的,但是丈夫的一言一行让她产生鄙视的情绪。她鄙视丈夫,因为丈夫集父权制思想于一体,是资产阶级思想的代表者,他贪得无厌、自视清高,大量购买奴隶,开辟自己能力所不能及的土地。在她眼中,丈夫就像一道“即将关闭的、没有生机的门一样出现在我面前”,成了她生活当中抹不去的阴影,每当看到他,就使她产生厌倦的情绪。丈夫对她生活的威胁和影响既有心理方面的也有肉体方面的。他手拿《圣经》却教育孩子们玩一些残忍的游戏,他沾花惹草无视玛侬的存在,在玛侬面前大胆的对萨拉说“你是下一个”,而在玛侬身心强烈的反抗时,“他粗鲁的拉我过去,然后用力在我脸上打了几个耳光”,甚至他在“头被砍掉的那最后一刻,他仍然喊着仆人萨拉的名字”,丈夫的一言一行都影响了她的发展,限制了她身心的自由。
种族矛盾根源于阶级矛盾。追求作为人的自由,就要和一切限制自我发展的因素作斗争。萨拉是另一个阻碍玛侬发展的限制因素。萨拉为葛迪特生了两个孩子:既耳聋又疯癫的男孩沃尔特和又黑又丑的女孩内尔,这一方面使得萨拉在葛迪特眼中的地位与日俱增——萨拉含着泪水说服葛迪特让她的女儿内尔和她待在一起直到断奶,这在当时是不允许的;另一方面也对玛侬在家庭、社会当中的地位,尤其是对玛侬的生存价值带来了巨大的威胁,最后导致萨拉瞧不起玛侬,大胆的向玛侬发起挑战:种植园发生火灾的那个夜晚,萨拉衣衫不整的从葛迪特的房间中跑出来;在玛侬准备逃走时,将她拉下马;她还时不时的偷偷地给葛迪特抛媚眼,这带给玛侬无限的打击与折磨,她感觉自己也许会发疯,“恐惧感占据了我,而我发现我在傻笑”。
人类的生活是离不开与自我与他人的关系,可以把人类对自我和对他人的关系具体分为四种“我与他人的关系、他人与我的关系、我与他人对我而设定的关系、我与我的关系”。[6]其中“我与我的关系”就是要求个体对自我进行时时反省,与自己作斗争,以求自我存在价值得到更好地体现,而只有反省和审视自我,个体才能走出由自己所构筑起来的地狱。当时的社会形态是,结婚后“不论在哪儿,妻子的财产都是属于丈夫的”。面对这种社会状况,医生告诉她,只有和丈夫离婚或丈夫死亡,母亲的财产以及一切应该属于她的财产才会有可能性。她想丈夫能在镇压奴隶的起义中死掉,但未能所愿,因此她只好用药物来麻醉自己,精神恍惚,她“整夜我都在祈祷我要成为一个寡妇”。尽管小说后半部分中丈夫被奴隶所杀害,但是她还是无法走出由自己所构筑起来的地狱,因为她改变不了她所处的境遇,只好成为社会的牺牲品。
四、结束语
尽管玛侬从小说开始一直在进行反抗,一直在进行自我价值、自我存在方式的重塑和追寻,但是她的境遇限制了她无法改变根生地固的社会形态。小说通过玛侬这个人物,来剖析人类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对当时不平等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等级形态进行真实再现。人类要坦然面对生活,敢于自由选择、敢于在自己的境遇中与一切不利于自我发展的因素作斗争,以追求其存在价值的最大化。
[1] 程志民,杨深.存在的呼唤[M].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
[2] 让·保罗·萨特.萨特论文集[M].施康强,等.译.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
[3] 让·保罗·萨特.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M].周煦良,汤永宽.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
[4] 邓俊康.19世纪上半叶美国南部棉花种植园奴隶制经济大发展的原因[J].文教资料,2011(22).
[5] 沈志明,艾珉.萨特文集5戏剧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
[6] 江龙.解读存在——戏剧家萨特与萨特戏剧[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