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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藏刘安人余氏墓志考议

2013-04-02刘兴亮

关键词:文集进士墓志

刘兴亮

(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重庆 400015)

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藏有一方明代前期贵州提刑按察使刘福之妻余氏墓志。该墓志于一九八一年三月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建胜乡出土。长宽均为六十七公分,厚十五公分。盖文四行,行三字。篆书。志文共二十五行,满行三十一字。正书。现将该墓志铭移录如下:

(一)刘安人余氏墓志铭

(二)进士及第,翰林院修撰□经筵官,同修□□国史会典,同郡刘春撰。

(三)进士出身,福建左布政使,正奉大夫,正治卿,同郡蒋云□篆。

(四)进士出身,中宪大夫,都察院右签督御史改辽东苑马寺少卿,同郡张□□书

(五)安人姓余氏重庆璧山人今浙江按察使康村刘公配也,祖□

(六)旭仕为湖广桃源县丞,父讳韩,有隐徳,乡里称为长者,号曰璧峰

(七)处士,安人生而端敏简重,为父母所钟爱。既长,择所宜归,遂适刘氏。

(八)安人始归,内外尊卑咸谓其能尽妇道,先生敬焉,而得以□志毕力

(九)于举子业。始,先生育德邑胶,距家几百里,乃假馆于其母家。安人重

(十)累舅姑,则尽脱簮珥,置买田仆,督耕织以给薪水。及先生举进士,为

(十一)刑部主事,转云南佥事,山东副使,□□江按察使,安人皆随侍所至。

(十二)闭门静处,约束童仆,绝通女妪,闺门□治井井有条。故公敭历中

(十三)外三十年无少内顾之忧,而□声伟望屹然为一时藩臬贤臣。安人

(十四)□于内□多也,其尤所□□□□□□□者,则抚爱庶子逾于己子,

(十五)□内亲□不觉有纎毫薄□,□□□,□□□其为安人所出,而已其

(十六)□□□人□则执谦汰□,□□□□□□寒□□□□□□余二十

(十七)□□□,□□□□□非□□□□也。□之古人所称□徳安人盖庶

(十八)□□,□□□□□□□□□□,□□□□巳二月十九日,享

(十九)□□□□□□,□□惜□□□□□。□□□□□□。曰:川,□庶出者,

(二十)□□□□□。□□适□□□□□□□。孙男一,曰:洋。□朝□□之母,

(二一)□□先□□□□族,□□□□,□□□□□,□起居。其

(二二)子申将以□□年□月□□日卜塟□□之原,请为之铭。

(二三)曰:

(二四)□□□□,□□□□。易□□□,□□□□。□羙安人,□□克類。世之

(二五)□□,□□□□。□□□□,□□□□。夫□□道,克成于官。有子诲之,

(二六)□□□□。□□□□,□□□□。

以上是《刘安人余氏墓志铭》全文,因年深岁久,志文残损严重,多漫漶难辨,特别是后半部分志文更是几乎消失殆尽。虽如此,据留存文字,我们仍能看出《余氏墓志》作者为巴县籍进士,时任翰林院修撰的刘春。刘春其人,在明代享有盛名,有《东川刘文简公集》存世。《余氏墓志》文稿即存于该书第十七卷(以下简称“文集墓志”)。经考,文集所存墓志与三峡博物馆馆藏墓志文辞多有不合,且互有所缺,特别是文集墓志中缺失部分,当可通过馆藏墓志予以补充。下面,笔者就以馆藏墓志为主,参之以文集墓志及其它传世文献,对志文加以校补,同时对二者异文处略作考订。序号依前文所列墓志行号。

(二)进士及第,翰林院修撰□经筵官,同修□□国史会典,同郡刘春撰。

按:此行缺三字,文集墓志无载,据《明史·刘春传》,刘春所任官职为翰林院修撰,充经筵官,同修大明国史会典。[1](4886)

(三)进士出身,福建左布政使,正奉大夫,正治卿,同郡蒋云□篆。

按:此行文集墓志无,篆者名仅存“蒋云”二字,据《明史》记载,这一时期担任过福建左布政使的巴县进士仅蒋云汉一人。[2](530-123)且《刘福墓志》篆者正为蒋云汉,故此处必云汉无疑。

(四)进士出身,中宪大夫,都察院右签督御史改辽东苑马寺少卿,同郡张□□书按:据谈迁《国榷》卷43及《刘福墓志》,此人当为张祯叔无疑。

(五)安人姓余氏,重庆璧山人,今浙江按察使康村刘公配也,祖□

按:本行最后一字缺,考文集墓志,当为“讳”字。

(六)旭仕为湖广桃源县丞,父讳本刚,有隐徳,乡里称为长者,号曰璧峰

按:文集墓志中缺余安人之族名讳,今馆藏墓志可补,即“余旭”也。文集中,安人之父名“韩”,亦与馆藏墓志不合,今已不可考。

(七)处士,安人生而端敏简重,为父母所钟爱。既长,择所宜归,遂适刘氏。

按:本行最后一句,文集墓志与馆藏墓志文字有异,文集墓志作“既长,择所宜归,适于公”。

(八)安人始归,内外尊卑咸谓其能尽妇道,先生敬焉,而得以□志毕力按:此行文集墓志无“安人”二字。另据文集墓志,行内所缺为“竭”字。

(九)于举子业。始,先生育德邑胶,距家几百里,乃假馆于其母家。安人重按:此行文集墓志作“初,公育德邑胶”。

(十)累舅姑,则尽脱簮珥,置买田仆,督耕织以给薪水。及先生举进士,为

按:“及先生举进士”,文集墓志作“及公举进士”。又,行末“为”字,文集墓志作“历”。

(十一)刑部主事,转云南佥事,山东副使,升浙江按察使,安人皆随侍所至。

按:文集墓志此行缺“升”字。

(十二)闭门静处,约束童仆,绝通女妪,闺门□治井井有条。故公敭历中

按:自此行始,馆藏墓志已然不清,“闺门”后一字缺损,据文集墓志补作“之”字。另,“故公敭历中”,文集墓志作“故先生敭历中”。

(十三)外三十年无少内顾之忧,而□声伟望屹然为一时藩臬贤臣。安人

按:依文集墓志,此行所缺,补作“英”。

(十四)成于内□多也,其尤所□□□□□□□者,则抚爱庶子逾于己子,

按:文集墓志于行首缺一“成”字,今据馆藏墓志补。馆藏墓志“内”后文字脱,文集墓志作“者”。“其尤所□□□□□□□者”,文集墓志作“其尤所颂于人而不易及者”。

(十五)□内亲□不觉有纎毫薄□,□□□□□□其为安人所出而已,其

按:此行,文集墓志作“门内亲戚不觉有纎毫薄厚,虽庶子亦但知其为安人所出,而已其”。

(十六)□□□人□则执谦汰□,□□□□□□寒□□□□□□余二十

按:此行,文集墓志作“在官,与人接则执谦汰侈不异士人。私居御寒,止一敝裙补缀余二十”

(十七)□□□□□,□□□□非□□□□也。□之古人所称□徳,安人盖庶

按:此行,文集墓志作“年不弃其性,如此亦非有所矫饰也。求之古人所称女徳,安人盖庶”

(十八)□□,□□□□□□□□□□,□□□□巳二月十九日,享

按:此行,文集墓志作“几焉,宜偕老受祉而乃病疽卒,时弘治丁巳二月十九日,享”。

(十九)□□□□□□,□□惜□,□□,□□。□□□□□□。曰:川,□庶出者,

按:此行,文集墓志作“年仅五十有二,于乎惜哉!男二,曰申,惇恪能志于学。曰:川,即庶出者”。

(二十)□□□□□。□□,适□□□□□□□。孙男一,曰:洋。□朝□□之母,

按:此行,文集墓志作“亦奇特不凡。女一,适张都御史之子均。孙男一,曰:洋。公之母,”据此馆藏墓志文字“洋。□朝□□之母”等语,与文集文字有异。

(二一)□□先□□□□族娣,□□□□,□□□□□□起居。其

按:此行,文集墓志作“于春先祖母为同族,春因受知得接见安人问起居。其”,文集墓志缺一“娣”字。

(二二)子申将以□□□□□月□□日卜葬□君□之原,□□之铭。

按:此行,文集墓志作“子申将以□□年□月□□日卜葬□□□之原,请为之铭。”

(二四)□□□□,□□□□。易□□□,□□□□。□美安人,□□克类。世之

按:此行,文集墓志作曰“妇人之懿,幽静淑贞。易称恒徳,诗咏菜苹。有美安人,其德克类。世之”。

(二五)□□,□□□□。□□□□,□□□□。夫□□道,克成于官。有子诲之,

按:此行,文集墓志作“所咻,我之所贵。象服在躬,巍然如山。夫子之道,克成于官。有子诲之”。

(二六)□□□□。□□□□,□□□□。

按:此行,文集墓志作“益宏其器。年之不遐,惟后之利。”

通过对墓志内容的考补,我们已然能够清晰看出墓主生平信息。据墓志铭所记,余氏为明代巴县籍官员刘福之妻。刘福其人《明史》无传。据《本朝分省人物考》所载:“刘福,字顺夫,巴县人。弘治九年升浙江按察使,风仪峻整、法纪森严,部内惮其威名,不寒而栗。后以诖误,改贵州按察使,盘江贼起,福挺身赴之,遂死于贼。”[3](536-179)余氏死亡时间为弘治丁巳年,也就是弘治十一年(1498),彼时其夫刘福正在浙江按察使任上。墓志记载她享年五十二岁,据此判断,其生年当为明英宗正统十一年(1446)年。对于余氏下葬时间,因墓志磨损较为严重,已不能辨明,幸三峡博物馆另藏有《明嘉议大夫贵州提刑按察司按察使刘公墓志铭》(以下简称“刘福墓志”),其上有云:“弘治十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卜葬白君山之原,高祖茔之左,配余氏封安人。”又云:“安人先得公三年卒,至是始得合葬焉。”[4](58)据此,或可于文集及馆藏余氏墓志第二十二行,补入下葬时间,即弘治十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又,下葬地馆藏墓志已存一“君”字,因此该地必然为“白君山”无疑。

余氏墓志撰写者为刘春,《国朝列卿记》载:“刘春,字仁仲,号东川,一号樗菴。四川重庆府巴县人,成化癸卯举四川乡试第一,丁未举进士,廷对为天下第二,授翰林编修。”[5](史部92-698)刘春家族是明代重庆地区有名的进士世家。据学者统计,终于明世,其家族出进士近八人,多历要职。如其父刘规曾任御史;弟刘台官至云南参政。刘春之子刘彭年曾任贵州巡抚、右副都御史;孙刘起宗曾任辽东苑马寺卿;曾孙刘世赏曾任广东左布政使。刘台之子刘鹤年官至云南布政使,为官有清誉;曾孙刘世曾,官至云南巡抚。刘春家族五代人中八人中进士,史称“世以科第显”。[6](4887)

墓志篆者蒋云汉,据《本朝分省人物考》载:“蒋云汉,字天章,重庆巴县人。天顺元年举进士,授户部主事。成化五年陞兴化知府,丁母忧改大理府。十九年擢贵州左参政,以父忧去。弘治元年改广东,未几迁福建右布政,寻转左。十年上疏乞归,又明年其子恭自中书舍人,转吏部员外郎,貤恩进阶正奉大夫、正治卿。十八年以徽号恩再进资善大夫,盖优游林下者十余年乃卒。”[3](175-176)书者张祯叔字祯叔,名与字同。[7](209)(雍正)《四川通志》载:“张祯叔,巴县人,成化中历官都御史,以直言谪官风节为时所重。”[8](559-534)又,《国朝列卿记》云:“张祯叔,四川巴县人,成化己丑进士,弘治九年以右佥都御史任,十一年劾免。”[5](史部94-564)对于墓志中所见其他人等,如余氏祖余旭,其父余本刚,二子刘申、刘川,以及孙子刘洋,女婿张均等史传少有记载,故而事迹已难考证。

从墓主人丈夫刘福及墓志作者、篆者及书写者等的生平可以看出,上述诸人均以科举得官且同为巴县人。考诸人登科时间,刘福是成化六年(1470)进士,刘春为成化丁未年进士(1487),蒋云汉为天顺元年(1457)进士,张祯叔则是成化己丑(1469)进士。因此,此四人并不是科举同年。又查四人为官地,除刘春与张祯叔曾有短暂交集外,其他人史料中并没有同官一地的记载,而且从现有史料看,甚至可以说他们大部分时间都是相隔万里之遥。那么是什么原因让他们能够建立联系,并出面书写余氏墓志的呢?

宗韵博士曾提出,永乐、宣德之际,随着明王朝政权的巩固,出现了一种家族势力的崛起与地域社会资源再分配的浪潮。[9]在一些国外汉学家的眼里,这种浪潮主要表现为:通过科举考试而跻身上层社会的地域成员间,为保持一种地位与资源获取的延续性,相互之间所进行的互相扶助,互为姻缘,相互提携,从而形成的地域范围内的强势力量,这种力量最终使得家族利益最大化。[10](579)余氏墓志所反映的正是明初形成的此类思潮在川东地区的持续性发展[11]。有学者曾做过统计,明代四川盆地文化地理的最大变化就在于科举地理的高度分化。明代科举人物已经由前朝成都府一枝独秀,发展为重庆、自贡、成都、泸州、南充等地遍地开花。这六个地区共计56个县,占盆地内总县数的29%,而进士人数却达957人,占进士总数的66.7%。[12]尤其是重庆府,至明中期就已经成长为足以与成都相抗衡的新地域文化中心之一。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相对于成都府等传统文化中心,成化、弘治时期的重庆府在文化上始进入高速上升时期,科举入仕思想方才深入人心。出现这种状况有两种原因:首先,从明前期开始四川盆地的经济发展逐渐突破以成都为中心的传统藩篱,新经济中心开始在川东地区形成,山地经济逐渐成为盆地内经济的重要增长极,这种经济上的发展必然会带动文化的崛起,科举入仕作为一种重要的政治上升手段,在川东地区兴起在所难免。其次,历经元世对科举的不重视,明前期川东地域内政治话语权与全国绝大多数地区一样,基本上被地方望族及文吏阶层把控。明初开始广倡科举后,社会上掀起一种久压之下蓬勃发展的文化勃兴浪潮,科举成为很多试图改变现状的家族的必由之路。随着登第者的增多,进士阶层在地域内逐渐转变为一种新的政治势力,他们权力越大,地位越高,对地域文化的支配心理也就越强烈,而这种持续性的变化,一旦发展到某种临界点,势必会打破原有的文化支配上的平衡。当然,在江南及湖广地区,甚至是四川境内的成都、眉山等地由于文化开发较早,以进士阶层为代表的新地域势力早已建立,因此,这种变化并不容易发现。但是川东地区恰恰相反,它的新兴势力崛起更具爆发力,而且这种崛起迅速冲击了前朝因民族问题、土地问题所架构起的地域政治框架,成为了一种地方文化新的变量。如从以上视角观察,我们或可认定,无论是刘福、还是刘春、亦或是蒋云汉,他们之间的这种联系,正在为拥有此类社会资源,而这些资源则意在帮助其获得更多的政治权力以及家族在地域内的经济和文化上的支配力,最终为进一步增强全局性资源占有能力,改变地域支配格局奠定基础。

对于上述观察,我们如从墓志文字中所记姻亲关系入手,应当会有所感知。如墓志言,余氏“祖旭,仕为湖广桃源县丞。父讳本刚,有隐徳,乡里称为长者,号曰璧峰”。可见,余氏家族本身即为乡里大族,刘福家族与余氏家族的联姻正是一种地域政治的强强联合。某种意义上说,余氏家族非科举门第,在明代科举入仕已经完全成熟化的大背景下,他们要想继续稳固掌握地域内的话语权,保持一种家族持续繁盛的状态,只有两种选择:一是培养科举人才,向科举世家转化。二是选择与科举入仕者联姻,通过依附科举门第而使家族利益最大化。很显然,余氏家族正是选择了后者。同样,对于刘福家族而言,作为兴起的科举门第,于地域内并没有完全掌握话语权,要想尽早攫取利益,也需要与强势家族结合,在其它家族庇佑下逐渐达到目的。

墓志文字还有一条信息,我们亦不可忽略。墓志言:“公之母,于春先祖母为同族,春因受知得接见安人问起居。”从刘春此语可知,刘春家族与刘福家族同样有一定的姻亲关系,刘春于刘福而言当属晚辈,刘福登科时间整整比刘春早了十七年,虽同为刘姓但并非一家,只能算作母系疏族。刘春“受知得接见安人问起居”的目的很明显不过,更多是希望借助姻亲关系问鼎科举,当然这种目的最终的确是达到了。同样,据志文反映,余氏一女嫁于“张都御史之子均”。从刘福墓志可知,此处张都御使即为余氏墓志书者张祯叔,从史料记载来看,张氏家族同样为巴县进士家族。以上家族的联姻,我们则或可认为是新兴进士或业进士家族的一种弱弱联合,是崛起家族拓展资源拥有量所采取的的一种必然尝试。有学者指出,明代中国社会的运行是建立在等级,而不是公正、平等基础上的国家制度。该制度下,个体社会地位的高低决定于其社会资源拥有总量的多寡,这必然促使家族以“无限”占有社会资源为终极关怀。可以说,余氏墓志正是这种状况的生动反映。

[1](清)张廷玉等撰.明史[M].中华书局,1974.

[2](明)焦竑辑.国朝献征录[A].续修四库全书[Z].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3](明)过庭训撰.本朝分省人物考[A].续修四库全书[Z].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4]胡人朝主编.新中国出土墓志(重庆)[Z].文物出版社,2002.

[5](明)雷礼撰.国朝列卿纪[A].四库存目丛书[Z].齐鲁书社,1997.

[6](清)张廷玉等撰.明史[M].中华书局,1974.

[7](明)黄瑜撰.双槐岁钞[M].中华书局,1999.

[8](清)黄廷桂等修.(雍正)四川通志[A].文渊阁四库全书[Z].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

[9]宗韵.家族崛起与地域社会资源的再分配-以明代永乐、宣德之际江西泰和为中心[J].安徽史学,2009,(6).

[10](日)奥崎裕司撰.中国鄉紳地主の研究[M].汲古书院,1978.

[11]黎小龙,高远.三峡历史文献的研究范围和意义[J].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11,(4).

[12]陈国生.明代四川进士的分布及其规律[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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