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经济与个体自由
——《货币哲学》中的个体自由问题*
2013-04-01潘利侠
潘利侠
(北京大学 社会学系,北京100081)
PAN Lixia
(Department of Sociology,Peking University,Beijing100081,China)
一、引 言
《货币哲学》一书完成于1900年,时值德国正在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向工业国迈进。传统经济方式向现代经济方式的转变对整个时代精神和人们的心理状况产生了根本影响,《货币哲学》一书可以说是这一现实的真实写照。
按照齐美尔的介绍,这本书起步于货币经济学开始之前和结束之后,旨在探究货币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和对个体生活及一般文化的影响。全书分为分析卷和综合卷两部分,分析卷“试图从一般生活的条件与联系理解货币的本质”,综合卷则“从货币的影响说明一般生活的本质与构造”。齐美尔在这本书的前言里写道:“在这个问题范围内,货币只不过是手段、质料或实例,用以表现最表层的、最实际的、最偶然的现象与存在最理想的潜力之间的关联,表现个体生命与历史的最深刻的潮流之间的关联。”[1]序言2-3基于这样的理论关怀,可以说,分析卷是整个研究的基础,而综合卷则是分析卷和整个研究的落脚点。齐美尔对货币的分析最终还是为了获取对个体生命和社会生活的解释。
货币经济高度发展对个体自由的影响是齐美尔在本书综合卷中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以“个体自由”命名的章节在《货币哲学》的综合卷中占据了相当篇幅,本书的其他章节也为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提供了铺垫和线索。个体自由问题一直是政治思想史上经久不衰的关注点,许多思想家从政治、法律角度出发,对个体自由的确切意涵和其中含括的基本权利做了深入界定。人们对这个问题的阐述往往倾向于对一种应然状态的描画,试图以之启蒙大众的自由意识,让大众在捍卫自由的过程中逐渐走向理想的自由图景。极少有人像齐美尔这样,力图从经济方式的转变中洞察个体自由的实际处境,他不仅看到了现代社会个体自由的极大发展,而且和马克思一样,他也敏锐地意识到现代社会个体自由所面临的基本困境。由经济方式入手讨论问题的方式使齐美尔和马克思在这一问题的表述上有很多相似处,但是齐美尔的讨论更多地集中在交换领域,集中在交换媒介、价值符号的变化本身对现代社会方方面面尤其是个体自由的影响上,他完全撇开了传统思想家在讨论这一问题时对财产权的重视。而马克思则着重讨论了生产领域对社会生活的决定作用,尽管马克思的结论是革命性的,但他探讨问题的思路——如对财产权的关注、对生产领域的关注等——却是在对传统多有继承的条件下进行的。齐美尔最终把走出困境的希望寄托在个体的逃避或者是不断完善上,马克思却以为只有革命才能摧毁旧的生产力,让人们彻底获得自由。在上述意义上,可以说,齐美尔探讨个体自由的角度几乎是前所未有的。
作为一个“智力冒险家”[2],齐美尔用他那“几乎令人恐惧的神经衰弱者的敏感”[3]体察到了分析对象的每一点细微之处,并且常常流连于对细碎枝节的辩证分析之中,试图由之寻求到关涉世界整体的意义。这种流连固然使得分析更为深入、更符合原本就纷繁复杂的现实,但在枝节处的徘徊也不免影响了主干之间因果关系的顺畅,加之齐美尔惯于使用例证,同一主题下的例子往往牵涉到许多全然迥异的事物,这种写作风格均为我们准确把握文意带来了一定难度,而从齐美尔的著作中选取某个方面来考察无疑更是冒着简化齐美尔思想的危险。然而,正如齐美尔常常认为的那样,研究者选取的视点不同,看到的世界图景也会不同,面对文本也是一样,本文的解读只是诸多可能性中的一种。
二、货币的本质和特点
理想的货币是纯粹的价值表现。齐美尔对价值的生成做了全新解释[4]。“当需求我们尚未拥有或者中意的东西时,我们将欲求的东西置于我们自己之外”[1]9,对客体的需求和对拥有客体将带来的愉悦期待使主客体之间产生了距离,这一距离促成了客体价值的生成。为了克服主客体之间的距离,主体必须付出辛劳和牺牲,辛劳和牺牲构成了价值的组成部分。虽然客体价值源于主体性的经验,但是,在经济领域的交换中,一个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必须做出牺牲即放弃自己拥有而他人所欲求的东西,而对方为了得到自己欲求的东西也必须做出舍弃,参与交换的两个客体其价值相互通过对方得到了实现,两个价值形式之间存在着一个相互决定。在交换中价值日渐为一种客体间相互决定的自动机制所确定,而远离了主体性的源泉。货币就是这种经过事物间相互作用而趋于客观化价值的最纯粹的表达与体现。最理想的货币是纯粹的价值符号,它自身并没有价值,它的价值来源于作为价值体现者的职能,是交换关系自主性的体现,货币似乎就是在客体与主体日渐远离中诞生的。
最初的货币是由一些具体的商品来充任,它作为价值体现者的功能一开始也与自身的物质内容有一定联系。但实际上,货币度量价值的功能并不需要货币自身具有价值。只要单件商品与可支配商品的比例关系同单件商品价格与货币总量的比例关系之间存在对应关系,货币就可以度量商品价值,所以货币价值度量的功能只要纯粹的符号就可以完成,纯粹符号才是最理想的货币,也是货币一直以来的发展方向。货币从诞生起就经历着一个去质料化的过程,即它自身的物质内容变得越来越不重要,它对事物价值的衡量与它的物质内容几乎没有了关系,进而对于货币质料本身,人们也只看重它作为货币的用途,而忽略了它本来还可以有其他用处,但货币的彻底去质料化在实践中不一定会完全实现。去质料化使货币自身失去了所有特质,它处于种种个别的经济对象之中,可以和它们中的任何一个交换,却与每一个都保持着中立关系,它自身也具有完全的可替代性,替代者和被替代者之间可以获得绝对的一致性。
毫无特质的货币只是以纯粹的数量来度量事物。“我们所使用的表征符号的日益分化产生了一种后果:‘多少’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与‘什么’的问题分道扬镳了——不管这有多么奇怪,从逻辑上看却可能是合理的。”[1]84一方面,使用符号化的货币促使人们重视量而轻视质,另一方面,对量的重视也使使用符号化的货币处理问题更为方便。对货币量的积累超过一定界限会产生质的不同,比如小面额股票的持有者和大面额股票持有者应对恐慌的方式会不同。这种由量变引起的质的差异最终还是促生了把一切质都化约为量的趋势。数量化的特点使货币能够随意分割、精确地度量事物的价值,各种价值在抽象意义上都可以计算。
货币自身的种种禀性带来了交换方式的简便,货币无所不能的交换能力促成了交换的广泛发生,奠基于货币经济之上的文化发展到一定高度之时,货币就从一种纯粹的手段上升成为了绝对的目的。相对于主观冲动的行动,如果在行动前对结果有所意识并在这种意识激发的生理-心理能量下行动,此时的行动就是有目的的。在人的目的和手段之间存在着距离,这一距离通过手段的使用才能克服。货币是纯粹的手段,它就像一种通用语言,可以成为任何经济交换的媒介,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货币在经济交换中间接得到自己的欲求之物。手段把我们引向具有绝对价值的目的,目的和价值也可以说只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那些存在于一个整体中相互关联的要素,单个要素的意义会通过整个系统的共同基础传递给其他要素,在手段和目的序列中,目的所具有的绝对价值使手段也具有了相对价值,从而折射出目的的光辉。最初由目的在我们身上唤起的能量和情绪会慢慢消减,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实践的需要会迫使我们先把意识集中在实现目的的每一个环节即手段上,以此作为最终达至目的的权宜之计。就这样,目的渐渐从我们的意识中全然淡出,意识的全部力量集聚在了手段的实现上。这一过程在货币这里发展到了极致。货币经济的发展使货币几乎成了所有事物交易的中介,人们对欲求之物的渴望转移到了对货币的追逐上,货币从手段上升成了一种目的,进而成为一种绝对的目的,人们对它倾注了全部的注意力。它如同上帝,立于万物之上,成为“绝对相等的表现形式和一切价值的等价物”[1]166,而它本身却仅仅是一种绝对的手段。
在货币经济高度发展时期,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都打上了货币的烙印,货币的本质和诸多特点深深影响了社会文化生活的各个层面,在货币经济的浪潮中,个体自由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释放。
三、货币经济释放的个体自由
对于自由齐美尔并无明确的定义,随着论述问题的不断深入,他对自由的界定也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大致上他所谓的自由涉及到个体的内在和外在两个方面,于外他关注的是个体不受特定他人的束缚,自由地表达自我;于内他则把自由看作是各种心理力量能够依照各自的法则得到的任意发展。在传统政治哲学意义上,齐美尔的自由同时涉及到了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两个方面,并且他不仅从外在束缚方面描述了自由,而且还关注到内在各精神要素的自由。
自由与义务相对,是义务形式的不断变换,但不同的义务形式往往意味着不同的自由度。在最早的奴隶制下,奴隶主完全拥有奴隶的人身,可以利用奴隶一切可能的能力,这时候承担义务的一方彻底地失去了自由。到后来义务人只需交付劳动产品就可以完成义务,他从原来与权利人的人身依附关系中脱离出来,仅仅与后者保持着客观化的事务性联系。在货币经济的高度发展阶段,义务通常以货币的形式设定,货币的无特质和可替代性也为义务人提供了无限自由的空间,人们可以自由地选择各种赚钱方式,不必再为要交付某种劳动产品而被束缚于特定的劳务之中,同时权利人也可以通过交付的货币近乎随心所欲地购买自己需要的物品,货币允许人们更为频繁地变换需求。作为价值符号,货币的去质料化还为避免非货币物品的毁损、灭失等风险提供了莫大方便,让权利义务双方从责任中得到了解脱。
货币作为一切商品的等价物给交易带来了莫大的便利,只要义务形式还以某种特定的非货币物品出现,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的关系就不能摆脱某种个人性,因为非货币物品总是体现着个人的特质,体现在物品上的个人特质为权利人与义务人的关系涂上了一层主观色彩。当千篇一律、毫无特质的货币成为维系权利人和义务人的纽带时,货币冷酷无情的客观色彩去除了这根纽带上的一切特别之处,谁是权利人谁是义务人已经没有分别,人们越来越相互依赖而生存,人们也越来越不依赖特定的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就像货币与事物之间的关系一样客观而冷漠。与这种人际关系客观化相伴而行的是个体自由的高度发展。个体自由并非离群索居,相反,它产生于个体同他人的关系之中,只是这种关系去除了任何主观的要素,关系主体的变换不再影响关系的本身。这里,齐美尔又以他惯用的方式提供了这个问题所蕴含的普遍图式,他认为任何事物的对立面实际上都是相互依存、并行发展的,而且这些对立面最初都处于一个统一体之中,即便后来日渐分裂,一方的发展也始终有另一方或多或少的伴随。客观世界和个体自由也是一样,最初它们存在于一个统一体中,在个体自由和客观世界分裂以后,个体自由的发展并不意味着客观世界的消失,客观世界的发展与作为其对立物的个体自由携手并行。货币沟通了人们之间的关系又使之丧失了其他一切特质,人们不再依赖单个的人,不再被他人的主观性所左右,人际关系的客观性让个体自由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世界对人类而言越是客观化,人们越是更积极地意识到自己的自由,越是强烈地返回自身。
前述自由属于不受他人外在束缚的消极自由,齐美尔在此基础上还特别关注了各种内在精神力量的自由。他认为自由从表面看是不依赖于外部力量,对应在个体内部就是构成人的各种品质、力量和冲动能够按照其自身的法则独立地成长发展,当感性不受理性的束缚、思维摆脱了情绪和意志的时候,感性和思维就都是自由的,“人们可以把自由定义成内在的劳动分工,定义为本能、兴趣、能力的相互摆脱和转化”[1]238。但是,诸种品质、力量和冲动彻底地分裂是不可能的,只有一个系列的范畴和另一个系列的范畴一般性的结合才不至于对单个范畴的自由造成阻挠,例如在智力和意志只是一般结合的情况下,意志可以对智力的发展起推动作用,而一旦智力与一种意志的特定内容相结合,智力就会偏离自身的逻辑轨道。同理,思想序列和经济兴趣序列在现实生活中处于无法分开的关联之中,当这种关联不涉及具体经济对象时,思想序列才能获得比较自由的发展。货币之外的财产形式往往具有某种特性,需要占有者具有一定的品性、能力去处置和使用它,而货币则没有任何特性,与个体的特质毫无关系,因此,在以货币为财产形式的经济时期,经济兴趣序列最具有一般性,与之相关联的思想序列也获得了极大的自由,因此在货币经济时期,往往有更多的人专门从事脑力劳动。
如果自由还可以看作是对自我无限制的表达,而“任何财产都可以看作是自我的延展,是主体生命之内的东西”[1]255,那么,占有货币就比占有其他形式的财产更大程度地扩展了这种意义上的自由。这种自由是一种积极自由。占有意味着有所行动,意味着对财产的使用和处置,自我在此类活动中得以显现。非货币财产的占有受财产本身特性的限制,对占有者有技术、能力品性等方面的要求,相形之下,管理、控制、享用货币无需特殊的资格能力,在随心所欲使用货币的过程中,占有人的自我便能得到无限的延伸和表达。
既然货币经济对个体自由起到了空前的促进作用,为什么身处货币经济巅峰时代的人们反而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压抑?为什么我们显得比以往更加焦灼不安、更加冷漠且缺少幸福感呢?
四、货币经济下个体自由的困境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一书中对自由有着深刻的界定。首先,黑格尔把思维和意志视为精神的两种存在方式,思维代表精神的一种理论态度,意志代表精神的实践态度,所以,意志是实践着的思维,意志意味着要通过行动使主观的目的、冲动等内容客体化。每一次行动都预示着一次抉择。因为直接的意志本身是无规定的,它具有形式上的普遍性。各种冲动、情绪和满足冲动的方式手段等作为内容是无限多样的,它们每一个都有选择中被选中的可能,故而,选择的结果是无限可能的。如果意志所做的每一次选择都不是根据自己的本性做出的,那么每一次选择就都是偶然和不自由的[5]。只有反思意志的本性,作出合乎意志本性的选择,此时意志才是真正自由的,正如黑格尔所讲:“当意志并不欲望任何另外的、外在的、陌生的东西(因为当它这样欲望时,它是依赖的),而只是欲望它自己的时候……‘意志’才是自由的。……‘意志’本身的‘自由’,它是一切‘权利’的原则和实体的基础。”[6]
在对自由的真意进行阐述的基础上,黑格尔进一步指出,法实际上并不像人们通常所认为的那样是对自由的限制,恰恰相反,法就是自由的理念和定在。法通过对意志选择的限制,让意志认清自己的本性,做出真正具有客观真理性的选择,自由由此得以实现,而个体的选择也由此摆脱了偶然和不确定带来的惶惑。黑格尔的法不但指通常意义上的法律,而且还包括道德、伦理等,这导致他最终把国家看成是伦理的真正实现,国家因此也是个体自由的真正保障,个体意志只有在国家这里才能真正摆脱主观性,达到和客观的统一。实际上,黑格尔在这里将意志的本性交给了一个外在的客观决定物,虽然使意志本性获得了客观恒定,但是这份恒定却更像是一种外在的强加而不是内在的必然。
货币经济的发展使得社会分工飞速发展,物品极大丰富,人们的各类冲动被大大激发,而满足各种冲动的手段也空前多样化。这给黑格尔意义上“任性”发展创造了极大便利,人们在金钱带来的琳琅满目中迷失,生命的终极价值淡出了人们的视野。而黑格尔只注意到了“任性”发展带来的空虚感,并没有注意到货币经济下“任性”发展最后还会导致人为物所役、人与人间的关系客观化的局面。
像前文所说的那样,货币的诞生就是主体与客体渐离渐远的结果。货币经济高度发展的时期,金钱可以和一切事物交换,用同样的冷漠面对所有的人和事。当经济关系越来越客观化,形成了一套独立运行的机制后,人力就很难介入其中。同时,货币经济引发的高度分工也把以往带有劳动者自身特点的劳动产品置于劳动者之外,劳动者的劳动不再是其个人特性的表达,属于资本家的生产资料在劳动者面前呈现出异己的客观性,整个生产过程以纯然客观化的姿态呈现在劳动者面前,劳动者仅仅成了细密分工下的一个具体功能的执行者,劳动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也因为货币的中介作用而变得抽象和匿名化了。在文化知识方面,整体的知识系统越来越广博,能被主体摄取的却越来越有限。凡此种种都在表明,人类活动的外在成就已经形成了一个自主化的体系,它不仅仅在以客观化的方式脱离主体独立运行,甚至还对主体构成了压力,这就是在以货币经济为基础的文化中,客观文化表现出的对主观文化的优势。“生产和交换中呈现出的客观文化具有一种奇异的客观性,它像命运和自然进程一样决定着人们的存在。”[7]虽然个体自由和客观文化的发展是携手并行的,但主观文化的发展在货币经济下远远落后于客观文化,客观文化以外在于主体的绝然客观性抑制了主体自我的表达,个体自由因之而被消弱了。“自由不是什么消极的东西,而是积极地把自我扩张到臣服于它之下的客体里,于此类似的相反情况则是,假如我们面临的是自我无法吸纳的客体,我们的自由就被消弱了。”[1]373
客观又无特质的货币夷平了一切质的差别,只用数量作为对事物价值的度量,高贵者的优异被铲平,卑贱者的平庸反而被保留。“……货币就像中央车站一样,所有事物都要流经货币而互相关联,比重相等的万事万物都在滚滚流动的金钱浪潮中漂浮,由于它们都漂浮在同一个水平面上,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只有覆盖的尺寸大小的不同而已。”[1]310而货币造成的文化客观化也使得几乎所有的人都有平等享受文化成果的可能,人们的文化精神更容易建立在一种共同的基础之上。从文化精神到其他所有的事物在与货币的关系中都变得平淡之极,不再有难以企及的非凡,不再有令人神往的卓越。这里有一点齐美尔没有谈到,这种夷平化的趋势实际上是与追求自我表达、追求各种心理力量任意发展的个体自由相矛盾的,“平等的诉求与自由根本上就是无法共荣的”[8]。齐美尔讨论的时尚问题可以视为这一矛盾的最好表达。时尚是人们追求特异的结果,到最后却演化为千篇一律的模仿,表达自我的个体自由总要为夷平化的趋势所浸透。
任何非货币的财富之上都凝结着占有者的个人特质,而自身没有任何特质的货币作为财富完全不能体现任何个人的东西。对于占有者来说,货币是一个纯粹客观的存在,占有者和货币的关系就像货币经济之下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一样,冷漠而中性,剔除了一切主观因素。人的不断变换,货币的不断流动,对于主体而言没有任何分别,这样一来,人的确从特定人和特定占有物的牵绊中解脱出来,此种自由事实上是一种个体不受其他主观因素侵扰的自由,可是如果缺失了存在于非货币财产中的那种主观性的约束,缺失了他人情感和义务的束缚,个体就失去了一种实质的支撑,陷入了无尽的空虚和游移之中。可见,货币经济下的自由也沾染了货币的气息,成了一种没有质料的自由。这种质料的丧失实际上是一种个人价值的丧失,离开个体价值的填充,自由只是一个徒然的形式。
货币从一种纯粹的手段上升为绝对的目的,与之相对应,在货币经济下日益复杂的技术作为人类达成目标的手段也渐渐成为凌驾于自我之上的主宰。人们的终极目的变得虚幻,人与自身日益疏远,自我最本质的存在与人之间树立起了一道手段的屏障,人类的视线可能永远无法越过这道屏障,终极意义成了人类无法企及却又渴望拥有的东西。“灵魂的精神性和专心镇定在自然科技时代喧嚣的辉煌中麻木了,造成了紧张和茫然的追求的某种模糊感的恶果,造成了一种感觉,即离我们的存在的完成意义如此的遥不可及,以至于我们无法锁定存在的完整意义,处于不断的远离它而非靠近它的危险之中;此外,存在的完整意义又仿佛同我们照面,仿佛我们本来可以伸出手抓住它……”[1]394失却了终极意义的自由把个体推入了无所依归的不尽流动之中,人们自由了却又无法安享自由。
货币经济下个体自由的困境正是黑格尔致力于解决的问题——个体在无尽的选择中耗尽心力又找不到一个恒定的标准所带来的种种空虚和彷徨。
五、距离化与个体法则
“外部的不自由常常延伸到内在性中;外部的不自由给予精神领域或力量一种过分蔓延的强调,所以它干扰了其他能力的发展,消弱了自由的独立性。”[1]238面对货币经济下“任性”发展所造成的客观文化对主观文化的优势、技术的宰制以及货币所向披靡的夷平化力量,身处货币经济浪潮中的人们该如何应对以捍卫自由呢?与黑格尔对国家的推崇不同,齐美尔把走出困境的希望放在了个体身上。
作为现代性的体验者,齐美尔和其他人一样为货币洪流所裹挟,为了抗拒外在不自由对个人内在完整性的侵蚀,和现实保持一定距离、以一种审美的姿态面对世界成了齐美尔处理与世界关系的主要态度。把世界当成一个必须在一定距离之外欣赏的艺术品,唯其如此,外在世界对个人的压抑才得以避免。疏离于现实的审美姿态也许可以帮齐美尔摆脱外部客观性的压抑感,守护住内在的完整性和自由的独立性。在晚年所著的《生命哲学》中,齐美尔还提出一种个体法则,作为对康德普遍性义务的批评。齐美尔认为,越是共同的东西越是浅薄粗陋的,道德义务只有靠个体的自觉和坚守才能真正实现[9]。
黑格尔设定的强大国家客观上的确可以消除货币经济下个体面临的无限选择的困境,但是在给予个体自由方向的同时,国家也有可能以这一职能的名义伤害个体的自由。纯然的外在客观秩序与意志内在本性的契合并不是不言而喻的,在两者相矛盾的情况下,个体自由反而会因此受到窒息。所以相形之下,尽管齐美尔将客观恒定的决定权交给了个体,给予了个体更大的负担和更高的要求,这意味着个体对恒定的选择可能个个不同,需要个体在看似永远流变多样的世界上有自己的持守。但是成为真正强大、敢于独立运用自己理性的个体不正是启蒙以来人们的理想吗?只有依靠这样的个体,自由才能真正得到捍卫。
无论是向内心的退却还是个体法则都只是齐美尔之类的知识分子做出的一种自觉而又无奈的选择,齐美尔的沙龙向来都疏离于柏林的普罗大众。大多数人都在货币经济带来的自由与困境中焦灼惶惑,内在的人格也处于不断的碎裂之中。而齐美尔寄予个体的自由虽然有助于守护个人的完整性,但处在货币经济的背景中,这种引向内心的自由也与平等趋势之间面临着矛盾,也更加因为缺乏外部具体内容的支撑而游移不定。不仅如此,敏感而脆弱的神经还时常让他犹疑于对现实的距离和介入之间,虽然他总是选择与现实保持距离,但他也因此经受了更多心灵上的磨难,“在过近地为事物所迷惑和过远的疏远他们之间,存在着深刻的内在联系。过远的距离,在一种对接触的恐惧心态下,将我们置于真空中。我们知道,我们同样地受这两者的煎熬”[10]。这恰恰如同他自己说的,自由从来都不一定意味着幸福,相反,幸福可能就是自由的代价。
[1]齐美尔.货币哲学[M].陈戎女,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2]齐美尔.冒险家[M]//戴维·弗里斯比.现代性的碎片.卢晖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86.
[3]ALTMANN S P.Simmel'Philosophy of Money[M]//戴维·弗里斯比.现代性的碎片.卢晖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100.
[4]ALTMANN S P.Simmel's Philosophy of Money[J].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03,9(1):46-68.
[5]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导论[M].范杨,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43.
[6]黑格尔.历史哲学[M].王造时,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454-455.
[7]FRISBY D.A Philosophy of the Time's?[M]//Sociological Impressionism.London:Heinemana,1981:132-164.
[8]刘小枫.金钱·性别·生活感觉[J].开放时代,2000(5):19-26.
[9]齐美尔.生命哲学:第四章[M].习承俊,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129-155.
[10]齐美尔.战争与理智病[M]//戴维·弗里斯比.现代性的碎片.卢晖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