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洛克的财产权观
2013-04-01张洪亮
张洪亮
论洛克的财产权观
张洪亮*
古希腊以来,财产权一直是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上的核心问题,从亚里士多德到博丹,再到施特劳斯,几乎所有的政治法律思想家都对其予以高度关注。洛克当然也毫不例外,他的财产权观是其政治学说中最核心、最具特色的部分。①参见[美]列奥·施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彭刚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239页。洛克财产权思想的独特之处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洛克在建构现代政治之时,除了与霍布斯、卢梭②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着重强调了立法者在构建政治社会中的重要性,这一点与洛克的财产理论以及政治思想有明显差异。参见安恒捷:《立法者的科学——卢梭“公意”概念再审视》,载《研究生法学》2013年第5期。等近代启蒙思想家的设计一致,预设自然状态、自然权利、自然法,利用理性建构政治社会外,还旗帜鲜明地提出,货币的产生、欲望的喷发、私有财产的争抢会导致战争状态的出现,为避免战争状态,必须建构政治社会。第二,“从《圣经》出发,洛克将财产权变成了人类唯一的自然权利”。③梁晓杰:《洛克财产权利的宗教伦理维度》,载《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3期。另可参见于浩、曾航:《论维多利亚宗教法律思想》,载《政治与法律》2013年第4期。在自然状态之下,人们与生俱来地普遍享有生命、自由和财产权等自然权利,而这些自然权利都属于洛克的财产权。第三,洛克率先提出劳动理论。一个人通过劳动在共有财产中加入了自己的元素,从而使自然之物脱离了财产共有状态,即由于加入了个人劳动,自然之物从此成为劳动者的私有财产。劳动理论证成了财产权的正当性,并说明了私有财产的产生流程。④参见易继明、李辉风:《财产权及其哲学基础》,载《政法论坛》2000年第3期。第四,洛克认为货币的产生直接刺激人们扩大生产,从此物欲横流,私有财产的不平等不断加深,并蔓延至政治领域。而要缓解这种不平等状况,保护每个人的自由、生命和财产必须创立国家。
对洛克财产权思想进行细致梳理尤为重要。为厘清洛克财产观的前提,本文首先对洛克财产权的双重意蕴进行了剖析。之后,利用劳动理论和“腐烂规则”对私有财产的起源进行了相关论述。紧接着,阐释了货币产生的过程,以及货币产生后所导致的私有财产、政治地位的不平等以及个人欲望的膨胀。为保护私有财产,避免不平等和私欲所造成的战争状态,人们必须建构国家,进入政治社会。
一、洛克财产权的双重意蕴
洛克对于财产权的论述分布在其所有的著述中,在《政府论》下篇他更是以专章“论财产”对财产权进行了全面详尽的论述。如果我们稍加留意或许可以发现,在这些关于财产权的论述中,洛克在不同的地方,使用了不同的英语词汇对财产进行表达。其中出现频率比较高的有“goods”、“estates”、“possessions”、“fortunes”、“property”等。在研究洛克财产权时,大多数学者都将这些词汇直接理解为财产,对于这些词汇的细微差别少有关注。其实,这些词汇虽然都能翻译为财产,但是它们各自的具体内涵有很大不同。“goods”、“estates”、“possessions”、“fortunes”通常指物质财产,而“property”并不仅仅意味着物质财产,洛克赋予了它更广泛而深刻的意蕴。
洛克在谈及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时,通常是用“goods”或“estates”。他用“estates”或“possessions”来讨论士兵们的财产。当生命、自由和财产一同出现在洛克的叙述中时,“estates”便成为财产的代名词。洛克在谈及公民社会的重要使命是保障社会成员的财产时,他都用“property”指称财产。然而《政府论》下篇论述天赋人权时也提到了“property”,即人生来就拥有一种可以保有他的“property”的权利,即保有他的“life,liberty and estate”,不受任何其他人的侵害。洛克明确指出,他所用的“property”,不仅指代人民物质方面的财产,而且指代人们身心方面的财产。①参见梅雪芹:《关于约翰·洛克“财产”概念的一点看法》,载《世界历史》1994年第6期。
综上所述,洛克的财产权概念具有双重意蕴。第一重意蕴即通常用“goods”、“estates”、“possessions”、“fortunes”来表达的个人所拥有的物质财富。第二种意蕴即用“property”指称的财产。它不仅包括个人拥有的物质财富,还包括人的生命、自由,它包括身心和物质两个方面的内容,是人能拥有的一切总和。此外,“property”还表征一个人拥有的完全不受其他任何人干涉或支配的权利。“Property”涵盖个人拥有的总和性和绝对的排他性,说明“property”是人之为人的本质属性,它不依赖于政治社会而存在,任何政治社会都不得取消个人的“property”,相反,“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的重大的和主要的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property)”。①[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77页。政治社会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障每个人的“property”。
洛克在论财产中共提出了两条自然法则,他将这两条自然法则一方面与神法等同,另一方面又将其作为理性的体现。②参见辛向阳:《政府理论第一篇——解说洛克〈政府论〉(下篇)》,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5页。洛克认为上帝造万物,所有人都是上帝的产物。上帝把世界赐予亚当、诺亚及其子孙。上帝所创造的所有东西,包括土地和自然供给品属于全人类共同拥有。这就是洛克关于财产权的第一条自然法则,万物属于人类共同拥有。“不论我们就自然理性来说,人类一出生即享有生存权利,因而可以享用肉食和饮料以及自然所供应的以维持他们的生存的其他物品;或者就上帝启示来说,上帝如何把世界上的东西给予亚当、给予挪亚和他的儿子们。”③[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7页。按照这个自然法则所形成的就是财产共有制,财产私有制毫无立足之地。世界被给予人类意味着,在原初的自然状态中没有人拥有任何东西。任何一个人使用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东西都必须经由全人类的同意。换言之,普遍的共有状态实际上就是普遍的无财产状态。财产的使用若必须经过全人类的同意,无论对于人类的生产,还是对财产的价值都将是毁灭性的侵害。④此处洛克运用了隐微笔法,对于引微笔法的详细论述,参见于浩:《苏格拉底与查拉图斯特拉——尼采的“隐微术”研究》,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第3期;于浩、曾航:《〈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论幻觉与迷”一章法理释读》,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3年第2期。
为使人类生存得以保障,共有财产得到充分利用,洛克随后提出了关于财产权的第二条自然法则,即上帝之所以将世界赐予人类,是为了让人类能够充分利用,以自我保存。上帝将万物赐予人类,并不是为了保障财产本身,而是让人类为了幸福生活和便利生存最大限度地对其加以利用。“这些既是给人类使用的,那就必然要通过某种拨归私用的方式,然后才能对于某一个人有用处或者有好处。”①[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7—18页。此时,私有财产便从共有财产中脱颖而出。《政府论》下篇“论财产”一章的主要目的,就是探寻共有财产如何变成私有财产,即“上帝给予人类为人类所共有的东西之中,人们如何能使其中的某些部分成为他们的财产,并且这还不必经过全体世人的明确协议”。②同上,第17页。
二、私有财产的起源
(一)劳动将共有财产变为私有财产
洛克认为,当物质资源极其丰富的时候,普遍共同财产在原初状态有一个例外即每个人自己的人身。自然供给品和土地虽然为一切人所共有,但是每个人对他自己的人身享有一种所有权,这种所有权是独享的所有权,除他以外没有任何人享有这种权利。既然他的身体是完全属己的,通过他的身体直接进行的劳动当然也属于他自己。只要他加入自己的劳动,使自然供给品或土地脱离自然所提供的状态,那么这些自然供给品或土地就成了他的财产,这就是洛克的劳动理论。每个人对自己人身以及自己劳动的所有权是自然状态中其他所有权的根基。为进一步说明劳动如何催生私有财产,洛克将所有权的取得又细分为自然供给品所有权的取得和土地所有权的取得。
在自然状态初期,世界有广袤的沃土供人耕种,能够产生极其丰富的自然供给品。与此对应,那时人口稀少,无人会为生存发愁。在那种自然资源相当丰腴的环境中,你所猎取的动物、采集的水果就仅属于你自己。在财产共有状态中,你只需伸手拣起那无主的苹果,那苹果就完全属于你了。其他人无权对你所享有的苹果所有权提出异议。如果他想要苹果,他只需像你一样一伸手就能获得,因为世界上有相当充足的苹果供世人获取。你伸手获得苹果的所有权本身,不仅仅在于有共有的苹果供你拿取,更在于你在获得苹果的过程中加入了你自己的劳动。劳动才是你获得对苹果所有权的关键所在。由于他人对你的劳动没有任何异议的权力,因此他对你所获得的苹果也不能有任何异议。至少在有足够的东西和有同样多的剩余的供他人享有的地方,劳动是劳动者无可争议的财产,除他以外的任何人对其中的劳动没有任何权利。①参见[美]列奥·施特劳斯、约瑟夫·克罗波西:《政治哲学史》,李天然等译,河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59—560页。
在洛克那里,财产的主要对象并不是土地上生长的水果和依靠土地而生存的动物,而是土地本身。对于私有土地权的取得,洛克认为也是如同自然供给品一样,依靠个体的劳动。“一个人能耕耘、播种、改良、栽培多少土地和能利用多少土地的产品,这多少土地就是他的财产。”②[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20页。个体将自己的劳动施加于土地之上,通过各种耕耘、播种、改良、栽培,人们在土地上增加了原来属于他自己所享有的劳动,从此土地得到改良。当然,他人也无权对业已形成的私人土地所有权提出异议。因为,这种通过拓荒而使一块土地成为私人所有的行为,并不会损害其他任何人。还有相当充足的土地,供尚未取得土地的人利用。留给其他人利用的土地如此之多,好像土地所有权人什么也没拿。
(二)劳动将共有财产变为私有财产的原因
在洛克看来,劳动之所以能将共有财产变为私有财产,主要是因为自然的供给品和土地几乎只能提供本身没有价值的资料,劳动才是绝大部分价值的缔造者。自然的供给品以及土地没有价值主要基于两方面的原因。第一,水果、野兽以及土地在未经某种方式被人占有之前,不会给任何人带来任何好处。由于人们没有占有它们,所以它们便对于人类毫无用处。第二,在自然状态初期,自然供给品和土地极其充裕,人类的数量却相对较少,此时它们便严重过剩,以至于毫无价值。③参见[美]列奥·施特劳斯、约瑟夫·克罗波西:《政治哲学史》,李天然等译,河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61页。人类之所以能从自然供给品和土地这些毫无价值的东西上获得价值,完全是由于人类的劳动。人类劳动是这些物体中唯一具有价值的东西,正是人类的劳动使自然之物成为人类的私有财产。为进一步论证劳动才是物品价值的主要来源,洛克对比了一英亩经人类劳动种植了农作物的土地与未经任何人类耕作的土地之间的价值;对比了经充分耕作的英吉利土地与美洲部落的土地之间的价值;甚至对比了面包与橡实、饮料与水、衣服与兽皮的价值。这些对比毫无例外地说明了劳动创造了我们生活用品中的绝大部分价值,而作为生产资料的土地以及自然供给品在其中所占的价值比例相当之小,近乎为零。①参见[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26—27页。据此,虽然起初世界万物为世人共享,但是随着个人劳动作用于万物,共有财产被转化为私有财产。每个人的身体都属于自身,其劳动也被深深地打上了属己的烙印,个人的身体以及个人的劳动便成为了私有财产得以产生的源泉。“当发明和技能改善了生活的种种便利条件的时候,他用来维持自己的生存或享受的大部分东西完全是他自己的,并不与他人共有。”②同上,第28页。
综上,劳动创造财产的前提是物质资源的无限性。只有物质资源极其丰富时,自然供给品和土地才会出现大量过剩而显得毫无价值,个人劳动才能成为财产主要价值的缔造者;只有物质资源极其丰富时,个人通过劳动获取私有财产才不会遭致他人的反对,因为尚且有足够多的自然供给品和土地供其他人享用。
(三)资源的有限性对劳动理论的挑战
当洛克在《政府论》下篇中洋洋洒洒地亮出了劳动理论后,他话锋一转提出了著名的“腐烂规则”。人类生活所需要的生活必需品,通常情况下都是不能耐久的东西,如果人们不能及时将它们消费,它们就会自行腐烂。洛克之所以提出腐烂规则,主要是为了保障在财产共有状态下世间万物能被公平分配,过度积累能被合理控制。“谁能在一件东西败坏之前尽量用它来供生活所需,谁就可以在那个限度内以他的劳动在这件东西上确定他的财产权;超过这个限度就不是他的份所应得,就归他人所有。”③同上,第20页。如果在原初自然状态下,物质资源真是相当充裕,有足够多的自然供给品给人类享用,又有足够多的土地供人类耕种,那么洛克提出作为限制积累的腐烂规则有何必要呢?其实,腐烂规则当且仅当在物质资源有限时,一个人获取过多以至于剩余的资源不够其他人享用时才是必要的。即使在物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腐烂规则的适用还要取决于被应用的物品是易腐烂之物还是耐用之物。如果腐烂规则被限制在耐用之物上,由于个人可以长期保有它而不致变质,其显然是无效的。因此,腐烂规则仅仅在易腐烂的物品有限之时才是必要而有效的。④参见[美]列奥·施特劳斯、约瑟夫·克罗波西:《政治哲学史》,李天然等译,河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64页。换言之,腐烂规则的必要性和有限性客观上证成了易腐败物品的有限性。由于原初状态下,只有在物质资源极其丰富的状况下,个人劳动才能创造私有财产。而此时,由腐烂规则导出物质资源是有限的,进而劳动理论的前提就被推翻了,个人劳动不再是私有财产的创造者。
此时的问题就转化为,在物质资源有限的既定前提之下,到底是什么创造了私有财产。洛克并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的答复。他在后文中仍然宣称,不同程度的劳动会带给人们不同数量的财产,凡是劳动能够使自然之物脱离于自然状态,这些自然之物都是属于该劳动者的。洛克关于私有财产起源前后不一致的认识未免让人难以琢磨。洛克通过自然状态下物质资源无限性的假设证成了劳动理论。但他通过阐释腐败规则回到现实物质世界中以后,他已经完成了劳动理论的建构,虽然他不得不面临物质资源的有限性困境,但他仍然坚持了劳动理论。如此可见,洛克在对待劳动理论之时秉持的是一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笃定心态。洛克始终坚信,劳动是使原来不属于任何人,因此人人都可以获得的东西成为自己的唯一正当的方式。①参见[美]列奥·施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彭刚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241页。
三、货币的产生及其影响
(一)货币的产生过程
在腐烂规则的作用下,个人除非能够发明某种方法将剩余的物品在腐烂之前处理掉,不然他就不会通过劳动创造比他自己能消费的更多的东西,这样任何人都不会有剩余。由于剩余是人类生存状况得以改善的必要基础。因此,人类世界迫切需要一种发明以刺激人们辛勤劳作,创造剩余。而货币的产生正好满足了这种需求。货币的产生和使用具有革命性的意义。对货币的无限占有欲激发人们忘我地劳动,而劳动在增加个人财产的同时,也增进了整个社会的福祉。②参见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20—134页。那么货币到底是如何产生的呢?
首先,洛克认为物物交换是保障私有财产能够得到合理使用的重要方式。“假如他把隔了一星期就会腐烂的梅子换取能保持一年供他吃用的干果,他就不曾损伤什么;只要没有东西在他手里一无用处地毁坏掉,他就不曾糟蹋公有的财物,就不曾毁坏曾属于其他人的东西的任何部分。”①②[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30页。其次,随着物物交换的逐步发展,人们开始不再满足于自我保存,而出现了出于喜爱的收藏。“假如他愿意将他的干果换取一块其颜色为他所喜爱的金属,将他的绵羊换取一些贝壳,或将羊毛换取一块闪烁的卵石或一块石头,由他终身加以收藏,他并不曾侵犯他人的权利。这些结实耐久的东西,他喜欢积聚多少都可以。”②[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30页。再次,由于收藏的出现,物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就发生了分离,由于个人的喜好,某物的价值可能远远高于该物的使用价值,而这一变化的发生又借助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金、银、钻石则由人们的喜好或协议给以比它们的实际用处和对生活之需的价值更高的价值。”③同上,第29页。最后,由于货币是一种易于保存、难以损坏的耐久之物,所以人们基于相互的同意将其作为一般等价物以交换那些易于腐烂的生活必需品。货币的产生使人们进入了一种相互关系之中,它不是理性而自觉的合作关系,而是从他们同物质世界的不同接触中自然而然产生的。④参见[英]彼得·拉斯莱特:《洛克〈政府论〉导论》,冯克利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130页。
(二)货币产生后的影响
货币的产生导致的最直接影响是腐败规则遭到突破,个人拥有比自己所能消耗的生活必需品更多的财产成为可能,人们开始获取多于其消费量的自然供给品和土地。货币的产生强烈刺激着人们的生产欲望,人们开始积极地扩大生产和财产积累。“全世界初期都像美洲,而且是像以前的美洲,因为那时候任何地方都不知道有货币这种东西。只要一个人在他邻人中间发现可以用作货币和具有货币价值的某种东西,你将看到这同一个人立即开始扩大他的地产。”⑤[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31页。如此可见,货币的产生无论是对于个人财产,还是整个世界经济都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货币的产生一方面推动了财产的积累和生产的扩大,另一方面却导致了财产拥有的不平等。由于个体的劳动能力不同,获取的财产数量便不相同。货币的产生又极大激发了个体扩大生产的欲望。在生产欲望的引导下具备强大劳动能力的个体全身心投入到生产过程中,其拥有的财产也与日俱增,他们在交换过程中的优势也日趋增加。而劳动能力较弱的一些个人在长期的劳动、交换过程中劣势也就日趋明显。私有财产的不平等已成定局,并被不断拉大。此外,私有财产的不平等还导致政治地位的不平等,无产者的个人自由和平等将受到极大的危害。“一个人如果乘人之危,利用拒绝拿出上帝要求他提供给贫困兄弟的救济的办法,强求他成为自己的臣属,这种行为之不义,不亚于一个力量较强的人进攻一个弱者,逼他服从,拿着匕首针对他的咽喉,威胁他不当奴隶就是死亡。”①[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35页。在洛克看来,货币的使用所造成的最大危害是人们对事物的主观评价高于该事物的客观价值,货币本身并不是自然财物,而是一种虚构的价值,从而出现了反自然的状况。而这种反自然的虚构意味着个人的欲望将不可遏止地被激发。长此以往,自然状态中的良好道德风尚将被无尽的贪婪所取代。而这种贪婪之风将导致社会中充斥着你争我夺的财产纷争,这意味着货币的产生导致自然状况沦为战争状态。②参见高全喜:《从古典思想到现代政制:关于哲学、政治与法律的讲演》,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307页。
(三)为私有财产的不平等而辩护
虽然货币的产生导致了极其严重的后果,但洛克仍然声称,人们已经达成共识:人们可以在土地所有权上不平等。一个人用他的剩余产品去换取货币,是一种获取财产的公正途径。不公平的私有财产之所以存在,仅仅由于人们给予金银以价值并默认了货币的使用。③参见[美]列奥·施特劳斯、约瑟夫·克罗波西:《政治哲学史》,李天然等译,河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68页。因此,问题就转化为既然私有财产的不平等会导致如此严重的危害,洛克为什么仍然要坚持为其辩护呢?
首先,无论是个人劳动使自然之物脱离自然状态从而产生私有财产,还是货币的产生过程都不是人为设定的,而是随着历史的推演自然而然形成的。因此,不论你承认与否,喜欢与否,私有财产的不平等都会出现,而且可能会愈演愈烈。其次,洛克认为,财产的不均等要好于赤贫。农业和货币社会中的最贫穷的人也要比原始的、前农业状态中最幸运的人富裕上百倍。在不事农业、没有货币的美洲,拥有大片沃土的统治者,在衣食住等生活水平上还不如英国的普通打工者。最后,洛克是本着最大程度扩大人类的增加来建构其财产理论的。世界是恒定不变的,自然无力扩大自己的界限。但是人类数量在不断增加,人类的欲望也不断加大。如何协调物质资源的有限性与人类需求的无限性就成为《政府论》的核心问题之一。洛克对此给出了惊人的答案,他认为完全在自然的能力之外的东西却完全在任何一个农民的劳动能力之中。“一个人基于他的劳动把土地划归私用,并不减少而是增加了人类的共同积累。因为一英亩被圈用和耕种的土地所生产的供应人类生活的产品,比一英亩同样肥沃而共有人任其荒芜不治的土地(说得特别保守些)要多收获十倍。”①[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24页。因此,人们依靠自己的劳动使人类的增加成为了可能,人们借助货币的激励又使增加的速度与幅度得以扩大。增加的另一后果是使得私有财产的不平等进一步拉大,人数日益增多,无主的自然供给品、土地日益减少。在私有财产的不平等基础上更是形成了政治地位的不平等。此时,有产者拥有的财产太多以至于借助自然状态下的保护手段已经无法很好地对其进行保护。②参见[美]列奥·施特劳斯、约瑟夫·克罗波西:《政治哲学史》,李天然等译,河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69—570页。
当然我们还要明确,洛克为私有财产的不平等辩护并不代表他支持扩大私有财产的不平等。洛克也并不像有学者认为的,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阻止财产无限制地积累。③参见[英]彼得·拉斯莱特:《洛克〈政府论〉导论》,冯克利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135页。对私有财产不平等的合理限制其实是贯穿于洛克财产权理论的精髓。例如在劳动理论中,个人劳动创造私有财产,但是每个人的劳动能力都是有限的,劳动能力本身的差异不会导致私有财产的不平等过大。腐烂规则要求私有财产以供我们享有为限。然而,当货币被广泛使用以后,限制私有财产的一切措施全都失效了。人世间充斥着贪婪之风,对私有财产的无休止争夺,使整个世界充满着恐惧和危险。④参见张洪亮:《霍布斯的“恐惧”——以主权恐惧替代自然恐惧》,载《朝阳法律评论》第8辑,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为终止这种战争状态,保护私有财产,人们不得不联合组成国家,将自己安置于政治社会中。
四、为保护私人财产建立政治社会
洛克在《政府论》下篇,明确指出人们创立政府,进入政治社会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自己的财产。有学者认为,洛克之所以将保障财产权作为政府的根本目的,主要是因为,任何政府都不会任意剥夺公民的生命和自由,但却很可能会侵犯公民的财产。公民财产受政府影响可能性大于生命、自由受政府的影响可能性。①参见蒋永甫:《财产权与有限政府——洛克政治哲学的内在逻辑》,载《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2期。其实不然,洛克这里的财产是指广义的财产包括生命、自由及物质财富等。在自然状态中,由于缺少人尽皆知、稳定全面的法律;具有权威且严格依照法律裁判纠纷的法官;保障裁判得到彻底执行的权力,私有财产根本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加之货币的产生,自然状态中的贪婪之风导致了普遍的财产纷争,自然状态逐渐沦为战争状态。②参见安恒捷、李广德:《洛克自然权利理论的法治诠释》,载《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年第1期。“为了避免这些在自然状态中妨害人们财产的缺陷,人类便联合成为社会,以便用整个社会的集体力量来保障和保护他们的财产,并以经常有效的规则来加以限制,从而每个人都可以知道什么是属于他自己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人们才把他们全部的自然权力交给他们所加入的社会,社会才把立法权交给他们认为适当的人选,给予委托,以便让正式公布的法律来治理他们,否则他们的和平、安宁和财产就会仍像以前在自然状态中那样很不稳定。”③[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86页。
为保护私人财产,人们将自己的自然权力授予政治社会,政治社会又将立法权、司法权、执法权分别授予适当的立法者、司法者、执法者,从此立法者通过创立全面的法律,法官通过做出公正的裁判和执法者通过严格的执行裁判以保护公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立法者、司法者和执法者的通力合作共同建构了理想的法治城邦,公民财产得到良好的保障。④参见于浩:《多维视角下中国法制与法学发展面临的三重矛盾》,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2年5期。对财富阶层贪婪欲望的约束,除了基于相互同意的法律秩序外,还应重视培养公民品质。洛克在《教育漫话》中着重谈论对财富阶层进行政治教育使其成为政治精英。在政治社会中,政治精英必须取代财富阶层,他们没有被贪婪的欲望所败坏而且接受了优良的自由教育,他们仅以人民的和平、安全和公众福利为根本目的。①参见高全喜主编:《从古典思想到现代政制:关于哲学、政治与法律的讲演》,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316页。
(初审编辑 李广德)
On Locke's Concept of Property Rights
Zhang Hongliang
洛克的财产权理论兼具个人拥有的物质财富和人所拥有的一切总和双重意蕴。基于物质资源的无限性,劳动理论认为,私有财产起源于个人劳动,而“腐烂规则”却展示了现实世界中物质资源的有限性,劳动理论遭遇严重挑战。货币在交换过程中自然产生,货币的产生一方面推动了财产的积累和生产的扩大,另一方面却导致了私有财产的不平均与政治地位的不平等。整个世界充斥着贪婪之风和财产纷争,并因货币的产生使自然状态沦为战争状态。为结束战争状态,保护私有财产,人们不得不联合组成国家,将自己安置在政治社会中。
洛克财产权劳动理论货币
Locke's theory of propertymeans both personalmaterialwealth and property owned by an individual.Based on unlimited material resources,labor theory believes that private property begins with individual labor,and“spoilage rule”demonstrates the limited nature ofmaterial resources in the realworld.Labor theory faces many serious challenges.Currency exchange processes naturally generates money.On one hand it promotes the expansion of property and the accumulation of production;on the other hand it leads to inequality of privateproperty and political status.The whole world is filled with greedy individuals and property disputes;and because of the emergence of money,the natural state turns into the state of war.To end this war and protect private property,people have to join together to form states,placing them in a political community.
John Locke Property Rights Labor Theory Currency (Money)
*张洪亮,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