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慈善事业的道德功能
2013-04-01陈莲凤
陈莲凤
慈善事业作为当今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经济、政治、社会等多种功能,其中,社会保障功能最为显著。以善爱为道德基础的慈善事业,其道德功能更具特性。面对社会问题增多、贫富差距拉大、道德滑坡事件接踵而至的社会现实,加强社会建设已成为共识,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进一步挖掘、发挥慈善事业的道德功能意义重大。
一、慈善事业充满道德性
自从人类社会诞生,便有了人与人之间的互助行为,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互助行为逐渐演化为慈善行为,至今又发展为社会化的慈善事业。
(一)从本义看,追求善良是慈善的核心价值
慈善自古就是一种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行为。慈善即仁慈善良,“慈”指的是长辈对晚辈的怜爱,“善”指的是对他人的友爱、宽厚、帮助。古代中国的善行称为善举或义举,捐赠的财产、设施或物品称为义舍、义仓、义米等。在英文中,charity和philanthropy均表示慈善的意思,两者都指出自爱心而帮助需要帮助的人。[1]前者强调救助,为狭义的慈善概念,后者有的译为博爱,有的译为公益,意思是爱人类,为广义慈善概念。早期的慈善主要表现为对真正不幸者的救助,19世纪以后,对不幸者的救助被认为是日趋发达的国家的责任,因此,慈善也逐渐退出救助领域转向公益领域(包括文化、教育、环保等),慈善内涵也得到不断丰富和发展。国际上对慈善事业的通行概念是美国慈善学者罗伯特·佩滕所定义的,通过志愿行为给予三“T”,金钱(treasure)、时间(time)、智力(talent)来实现两种目的:第一,减轻他人痛苦,包括提供食物、处所、治病等;第二,改善社区的群体生活质量,包括促进社区的文化、教育和娱乐等。[2]纵观慈善本义,追求善良是慈善事业核心的道德价值。
(二)从文化根源看,慈善蕴含着丰富的道德思想
慈善事业无不打上历史文化的烙印,而每一种文化都源于人的道德性。在中国,儒、释、墨、道等构成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思想源头,融合汇通成为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贫济困、守望相助等利他道德情感和道德价值。依郑雄飞的看法,[2]儒家的“仁爱”表达了关爱他人特别是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价值取向。儒家“仁爱”中“亲亲”的特点,形成中国特有的慈善原则,即行善由近及远,由亲及疏的“圆心定律”,反映了慈善事业的中国人情道德色彩。墨家的“兼爱”倡导爱无差等,成为中华民族博爱精神的源头。道家的“行善积德”的善恶因果论,将慈善行为归结为宗教情怀。佛家的“慈悲为怀”强调帮助世人解决人间苦难,即普度众生,才能修得正果,蕴含大爱和劝善的道德情怀。在西方,古希腊、古罗马提倡的“幸福分享”、“博爱互助”是最早的思想源头,宗教被称为慈善之母。各种宗教,特别是基督教、天主教都将扶弱济贫视为自己的职责。基督教认为,人是有原罪的,应按照上帝的旨意去帮助你的穷兄弟,死后才可进天堂。基督教精神传递着人类行善的平等博爱精神、责任精神和救赎意识。文艺复兴时期,人道主义的兴起,促使慈善从天上回到了人间,人道主义提倡尊重人的价值的“自由、平等、博爱”的人文关怀精神,实质上把慈善上升为一种道德义务。人权理念的被认同,使慈善进一步上升为人的道德权利。1984年《世界人权宣言》的通过及颁布,使慈善进一步上升为道德规范并被法律化。总之,慈善事业文化源头的多样性,呈现了道德性的多样化。
(三)从内容和特征看,慈善事业彰显人的高尚道德情怀
依上述慈善本义,慈善事业作为现代社会领域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具有自身特质:其一,本质上是自愿行为。从事慈善活动是发自内心的意愿,本质上是民间的、自主的,是人的意愿或情感的道德反应,也能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地方社会成员的道德状况。其二,行动上表现为无偿捐助行为。无偿性源于人性的利他,即所谓的“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康德称之为“责任”,[2]它体现了人们无私奉献的高尚道德精神。虽然现实生活中,慈善动机复杂,既有无私奉献,互助友爱,也有满足自己精神慰藉、经济利益、社会名誉等,但只要有助于服务公众福利,就实现了爱的目的,体现了爱的精神。其三,对象是没有利益关系的人或组织。现代慈善事业的捐献者与受惠者之间是没有利益关系的人或组织,不同于传统慈善局限于家族内部或熟人之间(由近及远,由亲及疏的慈善定律),因而体现了博爱的道德精神。其四,目的是为公众谋福利。依据罗伯特·佩滕对慈善目的两个维度的看法:一方面为社会边缘人提供生存保障,维护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体现了社会道义和互助友爱精神;另一方面继承了美国杰明·弗兰克林、卡内基等慈善家开创的慈善新方向,即以社会改进、改良为出发点,将慈善建立在发展、公平的基础上,追求个人潜力发挥最大化,力求解决各种社会问题。[3]这一维度使慈善效益为多数社会成员所分享,使慈善的道德精神升华为公益精神,并为慈善事业注入新的道德活力。
二、慈善事业具有多维的道德功能
道德在社会调控系统中具有协调、约束、激励、凝聚、导向等一系列公认的社会功能。慈善事业作为道德事业,有着自身道德功能的特殊魅力,以下从协调和激励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基于爱和社会责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差距
贫富差距一直是人类社会的一大伤痛,人类经过不懈努力,探索出较为有效的解决办法:通过发展生产力,特别是发展市场经济,让更多劳动者获得创造财富的机会;通过税收、财政和金融手段调节收入分配,为低收入者和无劳动能力者提供社会保障;通过建立在爱和社会责任基础上的个人或组织的财富和资源自愿向弱势群体或公益事业转移,即慈善事业,不仅有利于缓解社会阶层之间的对立情绪,保障富豪阶层的安全,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同时,也可提高财富的配置效率,有利于社会长远发展。与政府相比,其优势在于“可以长期集中其大部分资金在一项工作上;而政府需要分散在多个方面;更重要的是政府的决策受多方面政治和利益的影响”。[1]在一些国家,慈善事业等第三次分配的总量大概占到GDP的3~5%。[4]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发挥慈善事业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功能,已成为历史发展趋势。
(二)基于爱和社会责任,调节人际关系
社会和谐从空间上看,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社会各阶层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睦相处。慈善事业倡导以善良与仁慈关爱他人,形成互助友爱的人际关系,在社会营造“出入相友,守望相助”融洽和睦的人际环境。最具价值的在于,慈善事业通过自愿捐助富余的财富与资源,援助弱势群体,从情感上、心灵上打动和温暖弱势者,拉近富有者与贫弱者之间的距离,增进两个阶层的友情。现代慈善事业这种善的关怀已从“亲亲”关系向陌生人世界拓展,即在关爱自己的亲属、朋友、同学等熟人的基础上,以博大的胸怀关怀与帮助陌生人,甚至把生物和自然作为关爱对象。社会成员的爱心、感恩之心、责任心等,随着慈善事业的发展,在人们之间相互传递、层层接力,不断深入到社会各个角落。以爱为媒介的人际交往,将助力构建人与人之间温馨与和谐的社会关系。
社会和谐在时间上表现为代际之间良性传承。现代慈善事业倡导把富余的财富用于造福公众的事业,有利于克服传统中把富余财富传给家族和子孙的不利影响。同时,现代慈善事业倡导“社会改良”,鼓励人们把富余财富和资源投入到环保、医疗卫生、科研等领域,有利于弥补传统慈善以救济为主的“短期行为”,为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总之,不论是从个人,还是从社会角度看,现代慈善事业在注重当前利益的同时,更注重长远利益,因而有利于促进代际之间的良性发展。
(三)基于爱和社会责任,提升个人境界与社会风尚
慈善事业是人类追求精神文明的事业。慈善事业,对于源于内心对爱的追求的实践者,不仅收获爱的快乐和精神慰藉,也是其人格的展示和社会责任感的践行,更是个人道德成熟的表现和成长的精神动力。而且,每一次践行,也就是一次体验、学习和提升。作为受惠者而言,心怀感激则是接受一次道德教育;心怀感恩则又是一次爱心接力。作为社会普通大众,慈善事业是一种爱的召唤,在现代媒体的支持下,甚至可以打动千千万万的民众,唤醒人们心中的那份爱。每个人对社会奉献一点爱,就能逐渐促进整个社会风气的改善,道德风尚的提升和公民社会责任感的增强。作为载体的慈善组织,公信力是它的生命线,发展慈善事业,也间接促进了社会诚信。现代慈善事业倡导“改进”的科学慈善精神,鼓励个人或组织把富余财富和资源投入到教育、文化艺术等,有助于改变不公平的社会公益环境,增强公民自我责任感,创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为个人提供发展机会,也一定程度上克服传统慈善存在的弊端。
三、充分发挥慈善事业的道德功能
充分发挥慈善事业的道德功能,既是社会建设的需要,也是慈善事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慈善事业道德性显著,道德功能丰富,是社会道德建设一支重要的力量。以善爱之心为道德基础的慈善事业,也需要有良善的社会道德作支撑。
(一)培育现代慈善意识,扩大爱心容量
爱和社会责任是慈善事业发展和道德功能发挥的精神基础,也是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爱和社会责任并不是天生的,是需要培育的。在不同时代,爱和社会责任有不同内涵和表现形式。我国传统慈善意识,带有浓厚的小共同体情结,即家族财富观和“亲亲”慈善观。前者认为创造财富是为造福子孙,光宗耀祖,容易产生炫富比阔的行为及纨绔子弟。“亲疏有别”的慈善原则,使慈善局限于小共同体内部,容易滋生慈善的不平等性和功利性。因此,我国虽然有乐施好善的传统,但其爱心容量有限,这也是我国慈善热心程度和奉献程度远不及发达国家,甚至不及一些发展中国家的重要原因。
慈善精神必须注入时代新元素。一是改进家族文化,培育现代财富观。子孙继承财富天经地义,这一中国传统信仰与现代捐赠公益并不根本对立,如富豪李嘉诚通过成立“李嘉诚基金会”将财产的三分之一用于公益慈善。美国慈善之父卡内基认为,把财富过多留给子孙是有害的,也是不公正的,个人财富是通过合法途径来自社会,也应该通过合法途径回馈社会。[3]因此,可以在认同子孙继承财富的前提下,鼓励引导富人通过合法的途径把更多的余财回馈给社会。二是改良“亲亲”文化,培育现代慈善意识。平等、博爱是现代慈善事业的核心价值,也是慈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石。“亲亲”文化也是人类文明的一种体现,其推己及人的恻隐之心更是现代慈善的人性基础,因此,“亲亲”慈善与现代慈善并非不可逾越,可以在认同“亲亲”慈善基础上,包容不同动机、不同形式的公益慈善,倡导平等、博爱的现代慈善理念。大力发展家族慈善基金会,是兼顾家族继承与社会捐赠的最好形式。
(二)鼓励富豪慈善,发挥调节功能
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贫富差距也日益拉大。这种发展的不平衡,虽然整体上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严重的话会造成社会不稳定,影响社会发展。从权利义务统一关系上看,富豪享用资源多,社会责任也大,因此,在调节收入差距上,富豪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也具有更强的能力。但当前出现了富人慈善不尽如人意等问题,主要原因在于中国缺乏富豪慈善的社会环境。
鼓励富豪慈善,短期能见效的办法:一是大力发展私募基金会。世界富豪慈善多以自己的私募基金会为平台,美国目前基金会超过7万家,[5]而中国的私募基金会虽然发展很快,2011年已达1370个,[6]但依然严重不足。应加快双重管理体制改革,降低注册资金门槛,加强监管,大力发展私募基金。二是建立有利于富豪慈善的税收制度。高额遗产税和捐赠免税政策是目前世界各国激励社会公益慈善的重要手段。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慈善事业,建立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意义尤其重大。当前我国针对慈善事业的税收政策主要存在整体免税水平偏低,程序烦琐,免税政策不公平等。应改革完善现有捐赠免税制度,降低富人捐赠成本,细化税收优惠规定。三是发挥富豪慈善榜样的作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富豪要勇于面对压力,主动投身慈善,在大众中塑造良好形象,引领时代精神。卡内基、洛克菲勒、巴菲特、比尔·盖茨、李嘉诚等富豪的慈善行为为世界各国富豪提供了很好的榜样。中国富豪们也不乏慈善佼佼者,他们正身体力行,承担社会责任,塑造富豪慈善形象,发挥着示范作用。
(三)引导全民慈善,发挥提升功能
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仅靠少数人是做不到的,它需要社会成员的普遍参与和代代相传。发达国家公益慈善并不限于富人,大部分公民都是捐赠者,都做过义工。当前中国普通民众参与慈善主要障碍在于缺乏参与渠道、缺乏信任、缺乏自觉意识。引导全民参与慈善:一要大力发展慈善组织,畅通参与渠道。中国公益慈善机构严重不足,以2011年为例,当年提供慈善服务为主体的社会组织为46.2万个,[6]每万国人约3个,而且集中在大城市,而美国在2009年慈善组织有100多万个,每万人达33个。目前广东、北京、深圳、南京等地已先后放开试点直接登记、降低门槛、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等,其中广东已在全省试行,加快在全国推行时机已成熟。二要加大慈善组织公信力建设,提高公民参与的积极性。目前中国慈善组织不管是“民办”还是“官办”,主要问题在于公信力。应通过加强内部治理结构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社会监督力度,以增加透明度,提高管理能力,最终提高组织公信力;在内部创设普通公众可参与的慈善项目,如一元基金、十元基金等,为公众广泛参与提供平台。三是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现代慈善知识、思想观念和慈善榜样,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具体包括在国民教育或各种教育培训中,增设慈善教育课程;在各主要媒体开辟爱心栏目、频道、网站;建立融入生活(乡村、社区、单位、公司、企业)的爱心活动室等。
[1]资中筠.财富的归宿:美国现代公益基金会评述[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
[2]郑雄飞.慈善事业的伦理根基与理性建构研究[J].学术研究,2011,(12).
[3]郑功成.当代中国慈善事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4]周中之.伦理学视阈中的当代中国慈善事业[J].江西社会科学,2008,3(23).
[5]刘京.美国公益启示录:寻找中国公益组织突围的钥匙[N].公益时报,2011-11-22.
[6]杨团.中国慈善服务发展报告(2012)[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